售票员掐死教授女儿案终审精神赔偿金改为30万 作者:杨昌平 编辑:陈秀军 发布:京报网一北京晚报2007-11-261616:42 今天上午,清华大学物理系晏教授夫妇因女儿被巴士公司售票员掐死,而向 当事司售人员及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案终审。市一中院在判决中突破以往 的判决书模式及赔偿数额,不但以法院的名义对晏教授表示同情,并撤销了原赔 偿10万元精神损害金的一审判决,改判赔偿30万元,加上其余项目的45万元 赔偿,晏教授夫妇共获赔75万元。 改判理由一老来得女不容易 据了解,就目前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定的10 万元精神抚慰金已经是髙限了。但是,一中院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本意是 对于生者因精神受到强烈刺激、伤害而予以抚慰,而并非是对生命价值的补偿 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即使再多的金钱也无法与人的生命等值。而此案与 般的案件不同,尤其是晏教授夫妇老年得女,却又失去,今后将无法再生育, 这种后果对他们的精神刺激是巨大的,使其遭受的精神痛苦是异常剧烈的,必须 予以充分的抚慰。 改判理由二日睹爱女被杀全过程 中院认为,在整个事发过程中,晏教授夫妇目睹爱女被杀,他们经历了事 件全过程,经历了女儿死亡的全过程!目睹一个生命由生机盎然竟在短暂的时间 内凋零,而这个生命竟是自己的独生爱女,这是一种何等的痛苦!世间最大的痛 苦莫过于眼睁睁目睹最爱的人从自己的身边消逝,自己却无能为力。假如,这仅 仅是生命自然的过程,人们也只能去坦然面对。但是,这却是出于一场飞来横祸 而且是在自己眼前发生。法院相信这种痛苦确实是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正像晏 教授所说的,“噩梦不断、惊恐万状,不敢看小学生上学、不敢见到女儿的中学 同学、不敢再坐公交车,甚至不敢看到电视上女孩子的脖子 改判理由三凶手破坏公众信心 朱玉琴面对13岁的小女孩,没有一点对于乘客、对于他人的尊重,犯罪性 质极其恶劣。而且案发场所是在公共汽车上,案发时间是人们欢度国庆黄金周的 时候。法院认为,人们生活于社会之中,是对于社会的正常秩序抱有信心,也是 对于善良的社会风俗抱有一定信心,这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朱玉琴的行 为恰恰破坏了这种信心,侵犯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必须予以惩罚,以警 示违法分子,昭示社会正义。这也是精神抚慰金所应起到的作用之一。 专家点评 改判理由充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介绍说,在以往的判决中,尚未见过以法院的名义 对被害人家属表示同情,一中院的判决有所突破,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从精神 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来看,此次判决的30万也比以往高很多。按我国法律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固定标准,判多判少是依据伤害手段、程度、后果等多项因 素而定,这更多的是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从此案来看,改判赔偿30万精神 赔偿理由充分
售票员掐死教授女儿案终审 精神赔偿金改为 30 万 作者:杨昌平 编辑:陈秀军 发布:京报网-北京晚报 2007-11-26 16:16:42 今天上午,清华大学物理系晏教授夫妇因女儿被巴士公司售票员掐死,而向 当事司售人员及北京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索赔案终审。市一中院在判决中突破以往 的判决书模式及赔偿数额,不但以法院的名义对晏教授表示同情,并撤销了原赔 偿 10 万元精神损害金的一审判决,改判赔偿 30 万元,加上其余项目的 45 万元 赔偿,晏教授夫妇共获赔 75 万元。 改判理由一 老来得女不容易 据了解,就目前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定的 10 万元精神抚慰金已经是高限了。但是,一中院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本意是 对于生者因精神受到强烈刺激、伤害而予以抚慰,而并非是对生命价值的补偿。 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即使再多的金钱也无法与人的生命等值。而此案与 一般的案件不同,尤其是晏教授夫妇老年得女,却又失去,今后将无法再生育。 这种后果对他们的精神刺激是巨大的,使其遭受的精神痛苦是异常剧烈的,必须 予以充分的抚慰。 改判理由二 目睹爱女被杀全过程 一中院认为,在整个事发过程中,晏教授夫妇目睹爱女被杀,他们经历了事 件全过程,经历了女儿死亡的全过程!目睹一个生命由生机盎然竟在短暂的时间 内凋零,而这个生命竟是自己的独生爱女,这是一种何等的痛苦!世间最大的痛 苦莫过于眼睁睁目睹最爱的人从自己的身边消逝,自己却无能为力。假如,这仅 仅是生命自然的过程,人们也只能去坦然面对。但是,这却是出于一场飞来横祸, 而且是在自己眼前发生。法院相信这种痛苦确实是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正像晏 教授所说的,“噩梦不断、惊恐万状,不敢看小学生上学、不敢见到女儿的中学 同学、不敢再坐公交车,甚至不敢看到电视上女孩子的脖子”。 改判理由三 凶手破坏公众信心 朱玉琴面对 13 岁的小女孩,没有一点对于乘客、对于他人的尊重,犯罪性 质极其恶劣。而且案发场所是在公共汽车上,案发时间是人们欢度国庆黄金周的 时候。法院认为,人们生活于社会之中,是对于社会的正常秩序抱有信心,也是 对于善良的社会风俗抱有一定信心,这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朱玉琴的行 为恰恰破坏了这种信心,侵犯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必须予以惩罚,以警 示违法分子,昭示社会正义。这也是精神抚慰金所应起到的作用之一。 专家点评 改判理由充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介绍说,在以往的判决中,尚未见过以法院的名义 对被害人家属表示同情,一中院的判决有所突破,体现了人性化的一面。从精神 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来看,此次判决的 30 万也比以往高很多。按我国法律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固定标准,判多判少是依据伤害手段、程度、后果等多项因 素而定,这更多的是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从此案来看,改判赔偿 30 万精神 赔偿理由充分
案件回放 205年10月4日下午,趁国庆长假带着女儿进城买书的晏教授一家三口, 在新街口豁口站乘坐726路公交车,打算回蓝旗营的家。为了从豁口上车该买 元钱还是两元钱的车票,晏教授13岁的女儿与女售票员朱玉琴发生口角。朱玉 琴把晏教授女儿掐得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晏教授妻子回忆 说:“‘你别欺负我妈妈’,这是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206年5月,朱玉琴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目前正在北京女子监 狱服刑。刑事案终结后,晏教授夫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他们认为,当女儿瘫倒 在地时,公交车上另外两名司售人员不但未给予救助,反而将他们扔下车扬长而 去,因此他们和朱玉琴、巴士公司被晏教授夫妇一起列为民事赔偿的被告,并索 赔300多万。 巴士公司称此案是朱玉琴个人行为,与巴士公司无关。目击乘客穆女士作证 说,朱玉琴动手时,司机曾停车上去“拉偏架”,被害人口吐白沫倒地之后,晏 教授夫妇要求快把孩子送到医院,司机表示:“你们把我们的售票员打伤了,谁 也甭想走,得到总站去罚款。”另一售票员也曾说:“把他们扔下去…” 海淀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朱玉琴构成直接侵权,另外两名司售人员对死 者也实施了侵权行为,但由于另两人是在工作中实施的侵权,属于职务行为,所 以赔偿责任应由巴士公司承担
案件回放 2005 年 10 月 4 日下午,趁国庆长假带着女儿进城买书的晏教授一家三口, 在新街口豁口站乘坐 726 路公交车,打算回蓝旗营的家。为了从豁口上车该买 1 元钱还是两元钱的车票,晏教授 13 岁的女儿与女售票员朱玉琴发生口角。朱玉 琴把晏教授女儿掐得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晏教授妻子回忆 说:“‘你别欺负我妈妈’,这是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2006 年 5 月,朱玉琴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目前正在北京女子监 狱服刑。刑事案终结后,晏教授夫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他们认为,当女儿瘫倒 在地时,公交车上另外两名司售人员不但未给予救助,反而将他们扔下车扬长而 去,因此他们和朱玉琴、巴士公司被晏教授夫妇一起列为民事赔偿的被告,并索 赔 300 多万。 巴士公司称此案是朱玉琴个人行为,与巴士公司无关。目击乘客穆女士作证 说,朱玉琴动手时,司机曾停车上去“拉偏架”,被害人口吐白沫倒地之后,晏 教授夫妇要求快把孩子送到医院,司机表示:“你们把我们的售票员打伤了,谁 也甭想走,得到总站去罚款。”另一售票员也曾说:“把他们扔下去……” 海淀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朱玉琴构成直接侵权,另外两名司售人员对死 者也实施了侵权行为,但由于另两人是在工作中实施的侵权,属于职务行为,所 以赔偿责任应由巴士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