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专业 2008级培养计划 专业名称: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10201所属院(系):管理学院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场营 销、房地产法规和房地产估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了解工程技 术和城市规划原理,能有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房地产企业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与运作、房 地产咨询、评估等方面实际问题的高级工商管理学科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营销学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知识, 在工商管理专业平台的基础上,获得房地产企业资产运营与管理方法、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 与运作、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企业管理问题、进行房 地产项目运作及开展房地产咨询、评估等业务的基本能力。同时也应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 能力和较髙的外语水平。本专业学生毕业后既可从事房地产企业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与运 作、房地产咨询、评估,也可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房地产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 综合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2)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巧,具有能进行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的 基本能力; (3)熟悉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金融、投资、估价和经纪等基本业务 (4)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品德修养,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和较宽的知识面以及较强 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三、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 四、主要课程 管理学、宏微观经济学、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城市规划原 理、经济法、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房地产制 度与政策、房地产金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估价等。 五、学制及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毕业合格标准与授予学位要求
1 工商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专业 2008 级培养计划 专业名称:工商管理 专业代码:110201 所属院(系):管理学院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掌握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市场营 销、房地产法规和房地产估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了解工程技 术和城市规划原理,能有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房地产企业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与运作、房 地产咨询、评估等方面实际问题的高级工商管理学科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营销学和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知识, 在工商管理专业平台的基础上,获得房地产企业资产运营与管理方法、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 与运作、房地产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企业管理问题、进行房 地产项目运作及开展房地产咨询、评估等业务的基本能力。同时也应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 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本专业学生毕业后既可从事房地产企业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与运 作、房地产咨询、评估,也可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房地产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 综合分析和解决房地产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2)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巧,具有能进行房地产项目全程策划的 基本能力; (3)熟悉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金融、投资、估价和经纪等基本业务; (4)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品德修养,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和较宽的知识面以及较强 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三、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 四、主要课程 管理学、宏微观经济学、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城市规划原 理、经济法、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房地产制 度与政策、房地产金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估价等。 五、学制及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毕业合格标准与授予学位要求
本专业学生,按规定修完本培养计划所列应修课程,并经过考试或考査及格获得所需学 分,其中:通修课57学分,学科基础课345学分,学科方向课22学分,通识课9学分,选 修课3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7学分;应取得3个创新学分;达到学校《学分制暂行条例》 的规定,准与毕业,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授予学 位 七、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见附表1。 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见附表2 九、各学期学时分配 见附表3。 十、学时学分结构 见附表4。 十一、本科培养计划制订审批表 见附表5
2 本专业学生,按规定修完本培养计划所列应修课程,并经过考试或考查及格获得所需学 分,其中:通修课 57 学分,学科基础课 34.5 学分,学科方向课 22 学分,通识课 9 学分,选 修课 35 学分,实践教学环节 37 学分;应取得 3 个创新学分;达到学校《学分制暂行条例》 的规定,准与毕业,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中规定条件,授予学 位。 七、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见附表 1。 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见附表 2。 九、各学期学时分配 见附表 3。 十、学时学分结构 见附表 4。 十一、本科培养计划制订审批表 见附表 5
附表1 课程设量及教学安排表 课内学时 各学期学时分配 穆/稗 类// 课程名称 学总 时/其中」外 课|实/上|学 三 四/檢 块 两 中国近代史纲要 32 课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马克思主义原理 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2.540|40 聿基础 等 模5形势与政策 块 6军事理论 「体 通 修「外8基础外语 88 n2727272 程 9计算机文化基础 T3.5 T 算 机 础/10计算机程序设计基355628 数12高等数学(12) 6.5104104 996964 32284300208188 线形代数 1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5 微观经济学 348|48 宏观经济学 技术经济学 348|48 统计学 34848 学科基础 管理学 试试试试 课程 财务管理 2.5 会计学 23232 运筹学 2.5 40 管理信息系统 2.54040 市场营销学 48 经济法 348|48 小计 345552552 224152176
3 附表 1 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表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或 模 块 序 号 课程名称 学 分 总 学 时 课内学时 课 外 学 时 各学期学时分配 考 核 方 式 授 课 其中 一 二 三 四 实 验 上 机 1 2 1 2 1 2 1 2 通 修 课 程 两 课 及 军 事 理 论 等 模 块 1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32 32 32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4 80 64 16 80 3 马克思主义原理 4 64 64 64 4 思想道 德修 养与法 律基础 2.5 40 40 40 5 形势与政策 2 6 军事理论 2 36 36 36 体 育 7 体 育 4 160 144 16 36 36 36 36 外 语 8 基础外语 18 288 288 72 72 72 72 试 计 算 机 基 础 模 块 9 计算机文化基础 3.5 56 28 28 56 试 10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 础 3.5 56 28 28 56 试 高 等 数 学 11 高等数学(Ⅰ-1 ) 5 80 80 80 试 12 高等数学(Ⅰ-2 ) 6.5 104 104 104 试 小计 57 996 964 56 32 284 300 208 188 学科基础 课程 14 线形代数 2.5 40 40 40 试 15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5 56 56 56 试 16 微观经济学 3 48 48 48 试 17 宏观经济学 2 32 32 32 试 18 技术经济学 3 48 48 48 试 19 统计学 3 48 48 48 试 20 管理学 2 32 32 32 试 21 财务管理 2.5 40 40 40 试 22 会计学 2 32 32 32 试 23 运筹学 2.5 40 40 40 试 24 管理信息系统 2.5 40 40 40 试 25 市场营销学 3 48 48 48 试 26 经济法 3 48 48 48 查 小计 34.5 552 552 224 152 176
27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3 房28房地产基本制度与34848 地 房地产金融 348|48 学经 科营 城市规划原理 向管 3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5404 课 房地产估价 程方 向|33 企业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小计 22352352000 8|17680|0 全校通识课程表 除本专业类之外三类误程各至少选修3个学分 土木制图基础及土建 土木制图基础及土建 建筑概论 34848 学科基础课程 组织行为学 2.54040 消费者行为 财政与金融 222 32 企业文化 专业外语 232 科技文献检索 32 22 32 房地产经纪 32 查查试查查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 32 5 选修课程 46建设监理概论 32 业 建筑工程概论 2.540|40 程 合同管理 32 32 建设法规 2|32|32 查查查查 资产评估学 51工程项目管理 220 相关专业课程 工程估价 证券投资学 电子商务概论 222 环境工程概论 47.576076000064164832|1361363280 学生应修选修课最低学分为35分
4 学 科 方 向 课 程 房 地 产 经 营 与 管 理 方 向 27 城市与房地产经济学 3 48 48 48 试 28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 政策 3 48 48 48 试 29 房地产金融 3 48 48 48 试 30 城市规划原理 3 48 48 48 试 31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5 40 40 40 试 32 房地产估价 2.5 40 40 40 试 33 企业战略管理 2.5 40 40 40 试 34 人力资源管理 2.5 40 40 40 试 小计 22 352 352 0 0 0 0 0 0 48 48 176 80 0 通识课程 见全校通识课程表 9 除本专业类之外三类课程各至少选修 3 个学分 选 修 课 程 学 科 基 础 课 程 35 土木制图基础及土建 图学Ⅲ(上) 4 64 64 64 试 36 土木制图基础及土建 图学Ⅲ(下) 1 16 16 16 查 37 建筑概论 3 48 48 48 查 38 组织行为学 2.5 40 40 40 查 39 消费者行为 2 32 32 32 查 40 财政与金融 2 32 32 32 查 41 企业文化 2 32 32 32 查 42 专业外语 4 64 64 32 32 试 43 科技文献检索 2 32 32 32 查 专 业 课 程 44 房地产经纪 2 32 32 32 查 45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 计 2 32 32 32 查 46 建设监理概论 2 32 32 32 查 47 建筑工程概论 2.5 40 40 40 查 48 合同管理 2 32 32 32 查 49 建设法规 2 32 32 32 查 50 资产评估学 2 32 32 32 查 相 关 专 业 课 程 51 工程项目管理 2 32 32 32 查 52 工程估价 2.5 40 40 40 查 53 证券投资学 2 32 32 32 查 54 电子商务概论 2 32 32 32 查 55 环境工程概论 2 32 32 32 查 小计 47.5 760 760 0 0 0 64 16 48 32 136 136 328 0 学生应修选修课最低学分为 35 分
附表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各学期周学时(周数)分配 序 考核 号 实践教学内容 分/搜 周 方式 课数「1 十算机程序设计 微观经济分析 统计应用分析 运筹学在管理中的应用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房地产项目营销方案设计 房地产顼目规划方案设计 房地产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查查查查查查查查查查查 11房地产开发经营综合案例分析 12 房地产估价实务 建筑概论课程设计 34567 认识实习 生产实习 14 查查查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 37037 附表3各学期学时分配表 总计 类别 果内教学 284300432|388 4176800 1884 必 修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 1周1周|2周5周2周7周 其它 760 修 课内教学 641648321361363280 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 1周 1周 附表4学时学分结构寝 课程类别 学时数 百分比1(%) 百分比2(%) 「通修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552 21 34.5 18 学科方向课程 14 通识课程 144 选修课程 22 18 实践教学环节 合计 100 194.5 100 创新学分 毕业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注:百分比1是指该类课程占课内教学总时数百分比;百分比2是指该类课程占课内总学分的百分比
5 附表 2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 序 号 实践教学内容 学 分 学时 各学期周学时(周数)分配 考核 方式 授 课 周 数 一 二 三 四 1 2 1 2 1 2 1 2 1 计算机程序设计 1 1 1 查 2 微观经济分析 1 1 1 查 3 项目经济评价 1 1 1 查 4 统计应用分析 1 1 1 查 5 运筹学在管理中的应用 1 1 1 查 6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1 1 1 查 7 房地产项目营销方案设计 1 1 1 查 8 房地产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1 1 1 查 9 房地产政策法规案例分析 1 1 1 查 10 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 1 1 1 查 11 房地产开发经营综合案例分析 1 1 1 查 12 房地产估价实务 1 1 1 查 13 建筑概论课程设计 1 1 1 查 14 认识实习 1 1 1 查 15 生产实习 5 5 5 查 16 毕业实习 4 4 4 查 17 毕业设计(论文) 14 14 14 查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总学分: 37 0 37 0 1 2 2 5 2 7 18 附表 3 各学期学时分配表 学期 学时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总计 类别 必 修 环 节 课内教学 284 300 432 388 224 176 80 0 1884 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 1 周 1 周 2 周 5 周 2 周 7 周 18 周 36 周 其它 32 32 4 20 88 选 修 环 节 课内教学 64 16 48 32 136 136 328 0 760 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 1 周 1 周 附表 4 学时学分结构表 课程类别 学时数 百分比 1(%) 学分数 百分比 2(%) 通修课程 996 38 57 29 学科基础课程 552 21 34.5 18 学科方向课程 352 14 22 11 通识课程 144 6 9 5 选修课程 560 22 35 18 实践教学环节 37 合计 2604 100 194.5 100 创新学分 3 毕业需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197.5 注:百分比 1 是指该类课程占课内教学总时数百分比;百分比 2 是指该类课程占课内总学分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