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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第十章 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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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变更”指按照第13条【变更和调整】被指示或批准作为变更的对工程的任何变动。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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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工程变更

第十章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的概念 “变更”指按照第13条【变更和调整】被指示或批准作为 变更的对工程的任何变动。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发布指 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 工程变更的范围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变更”指按照第13条【变更和调整】被指示或批准作为 变更的对工程的任何变动。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通过发布指 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范围

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2.1款的规定对本 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 变更,为此,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 加或取消: (1)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如果有) 的结果应该根据第52条规定予以作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 的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 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 包人承担

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2.1款的规定对本 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 变更,为此,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 加或取消: (1)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如果有) 的结果应该根据第52条规定予以作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 的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 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 包人承担

引起变更的原因 四、对变更的估价 变更工程的价格和费率的确定 1、直接采用报价书中的单价: 参照投标单价确定新单价 3、重新确定新单价 五、变更超过15% 六、计日工

三、引起变更的原因 四、对变更的估价 变更工程的价格和费率的确定 1、直接采用报价书中的单价; 2、参照投标单价确定新单价; 3、重新确定新单价。 五、变 更 超 过15% 六、计日工

变 更 51.1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2.1款的规定 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 出变更,为此,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 或取消: (1)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如果有) 的结果应该根据第52条规定予以作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 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 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 担

变 更 51. 1 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根据2.1款的规定 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 出变更,为此,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 或取消: (1)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2)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 (3)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 (4)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所有这类变更(如果有) 的结果应该根据第52条规定予以作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 变更指令(简称变更令)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 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 担

变更的指令 51.2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但如果工程量的增减是由于其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 单中估算的数量而并非监理工程师指令的结果,则这类增减不 需变更指令

变更的指令 51. 2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 但如果工程量的增减是由于其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 单中估算的数量而并非监理工程师指令的结果,则这类增减不 需变更指令

变更后的作价 52.1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额,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 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 程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用 于作价的依据。如果不适合,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 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认为合理的单 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如果此单价或总额价 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 为暂付账款列入根据第60条规定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待议 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

变更后的作价 52. 1 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额,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 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 程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用 于作价的依据。如果不适合,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 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认为合理的单 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如果此单价或总额价 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 为暂付账款列入根据第60条规定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待议 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

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利 52.2如果变更的工程的性质或数量,占整个工程的比例较大 使涉及的工程细目原有的单价或总额价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适用 时,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议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 业主批准。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 主批准后,定出他们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 抄送业主。 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 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 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 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 对根据第51条规定指令的变更的工程,应在监理工程师指令 发出后7天内,并在变更的工程(取消了的工程除外)开始实施 之前,发出通知

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利 52. 2 如果变更的工程的性质或数量,占整个工程的比例较大, 使涉及的工程细目原有的单价或总额价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适用 时,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议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 业主批准。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 主批准后,定出他们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 抄送业主。 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 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 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 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 对根据第51条规定指令的变更的工程,应在监理工程师指令 发出后7天内,并在变更的工程(取消了的工程除外)开始实施 之前,发出通知

变更超过15% 52.3如果在签发交工证书时,发现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共 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这里的“有效合同价格”是指扣除 定金额后的合同价格)这种总额超过或减少15%或以上是产生于 (1)根据第52.1和52.2款作价过的全部变更的工程累计结果; 和(2)根据实际计量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估算工程量所做的一切 调整,但不包括暂定金额和物价因素价格调整。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 笔管理费调整额,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加到合同价格上。该调 整金额是针对承包人用于本合同的现场管理费及总管理费中不受 上述(1)(2)调整额影响的相应间接费的合理调整。监理工程 师应将根据此款规定做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这笔 调整金额应只依据上述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的那 部分款额(如为正值,管理费向下调;如为负值,则向上调)

变 更 超 过15% 52. 3 如果在签发交工证书时,发现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共 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这里的“有效合同价格”是指扣除暂 定金额后的合同价格)这种总额超过或减少15%或以上是产生于: (1)根据第52.1和52.2款作价过的全部变更的工程累计结果; 和(2)根据实际计量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估算工程量所做的一切 调整,但不包括暂定金额和物价因素价格调整。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 一笔管理费调整额,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加到合同价格上。该调 整金额是针对承包人用于本合同的现场管理费及总管理费中不受 上述(1)(2)调整额影响的相应间接费的合理调整。监理工程 师应将根据此款规定做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业主。这笔 调整金额应只依据上述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的那 一部分款额(如为正值,管理费向下调;如为负值,则向上调)

计日工 监理工程师如认为必要或可取,可以指令按计日工 需变更的工作。对于这种变更的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 工明细表中所定的细目,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报的单 价或总额价,向承包人付款。 有时,在遇到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感到没有适用的单价, 重新确定单价又比较费时,或者变更工作量不大,为便于结算 可指令承包商按“计日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和结算 用于零星、附加的工程

计 日 工 监理工程师如认为必要或可取,可以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 需变更的工作。对于这种变更的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 工明细表中所定的细目,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报的单 价或总额价,向承包人付款。 有时,在遇到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感到没有适用的单价, 重新确定单价又比较费时,或者变更工作量不大,为便于结算 可指令承包商按“计日工”的方式进行施工和结算。 用于零星、附加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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