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三审计曝光外贸招标资金之弊 中华财会网(wwWe521.com)2005-11-02 2005年9月28日,审计署发布2005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其中,商务部 所属部分单位滞留配额招标收入7.5亿元的消息引起公众关注 “配额招标资金滞留反映岀政府部门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管理上的纰漏 位接近审计工作的人士称。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是中国政府促进出口的主要资金 来源,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以下简称配额招标收入)又是该基金的主要来 源 值得关注的是,在滞留配额招标资金之外,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在收入来源 支出方式两环节的问题也首次被审计部门查出。 审计披露,2004年商务部下属商会资金日平均滞留总额达3.2亿元 “这次审计的问题暴露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管理环节上的纰漏,同时也对现 行贸易促进体制中的资金来源不稳定问题敲了警钟。”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 研究院一位人士表示 日均滞留资金3.2亿 “配额招标收入上缴不及时,滞留时间长,数额大。”一份未经披露的材料 显示,商务部下属各商会均存在招标收入滞留情况。其中纺织品商会为最,涉及 金额达5.71亿元 “这意味着,2004年商务部各商会资金日平均滞留总额达3.2亿元之多。” 位接近审计工作的人士称。他认为,高额滞留资金已波及现行贸易促进体系的 稳定性 据了解,配额招标收入是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 来源,属财政资金。商务部管理的6个商会作为配额招标收入的执行单位,每年 都分若干次将这项收入先上缴商务部,最多的一年缴二十次,最少的一年缴一次, 然后由商务部上缴财政 审计部门发现,配额招标收入中的大量应缴收入滞留在商会。“各商会至少 近20%的配额招标收入上缴都出现滞后问题。”审计部门人士称。数据显示,2004 年商务部上缴财政配额招标收入共计34亿元。 根据1996年发布的《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
案例十三 审计曝光外贸招标资金之弊 中华财会网(www.e521.com) 2005-11-02 2005 年 9 月 28 日,审计署发布 2005 年第 3 号审计结果公告。其中,商务部 所属部分单位滞留配额招标收入 7.5 亿元的消息引起公众关注。 “配额招标资金滞留反映出政府部门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管理上的纰漏。” 一位接近审计工作的人士称。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是中国政府促进出口的主要资金 来源,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以下简称配额招标收入)又是该基金的主要来 源。 值得关注的是,在滞留配额招标资金之外,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在收入来源、 支出方式两环节的问题也首次被审计部门查出。 审计披露,2004 年商务部下属商会资金日平均滞留总额达 3.2 亿元。 “这次审计的问题暴露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管理环节上的纰漏,同时也对现 行贸易促进体制中的资金来源不稳定问题敲了警钟。”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 研究院一位人士表示。 日均滞留资金 3.2 亿 “配额招标收入上缴不及时,滞留时间长,数额大。”一份未经披露的材料 显示,商务部下属各商会均存在招标收入滞留情况。其中纺织品商会为最,涉及 金额达 5.71 亿元。 “这意味着,2004 年商务部各商会资金日平均滞留总额达 3.2 亿元之多。” 一位接近审计工作的人士称。他认为,高额滞留资金已波及现行贸易促进体系的 稳定性。 据了解,配额招标收入是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 来源,属财政资金。商务部管理的 6 个商会作为配额招标收入的执行单位,每年 都分若干次将这项收入先上缴商务部,最多的一年缴二十次,最少的一年缴一次, 然后由商务部上缴财政。 审计部门发现,配额招标收入中的大量应缴收入滞留在商会。“各商会至少 近 20%的配额招标收入上缴都出现滞后问题。”审计部门人士称。数据显示,2004 年商务部上缴财政配额招标收入共计 34 亿元。 根据 1996 年发布的《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
下简称《细则》),“各执收单位按规定在取得收入的3日内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 库。零星收费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 元的,应按时上缴中央金库。” 审计部门认为,商会的招标收入如不及时上缴,将影响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 正常运转。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是中央政府建立的专项资金,目的在于在全国范围内用于 调节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根据规定,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由上缴中央财政的配额招标收入和利息,以及 基金使用回收的本金、使用费、滞期费等构成。 纺织品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告诉记者,各商会的账户是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共同 监管的,除了退款,只收不支。“连利息都要全额上缴,以为我们会从中牟利真 是冤枉。” 据了解,进出口招标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下属的招标办负责。招 标办除了拟订招标方案,确定投标企业名单外,最重要的是“检査企业交纳中标 保证金、中标金”,这项工作由各商会的财务部负责。 “准确地说,我们是代替商务部收取配额招标收入。”纺织品商会副会长曹 新宇解释。 据悉,各商会都有一个经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招标专用账户,企业将保证金、 中标金缴纳到该账户。在查收到企业资金后,商会以书面形式告知商务部规划财 务司(下称规财司),规财司根据商会呈报的资金额,将这些资金划到该司所持 的另一个专用账户。最后,商务部再将这部分资金上缴给财政部,与其他企业的 招标收入汇合,形成“中央外贸发展基金”。 由于中标资金一般数额巨大,企业为了保持更大的现金流,往往在截至缴纳 日期的最后几天才集中上缴,给工作带来了时间上的困难 “实际操作起来根本达不到三天上缴的要求。”纺织品商会财务部的一位负 责人介绍。这位负责人介绍,招标资金从企业到达纺织品商会的流程是:企业汇 出钱以后,向商会发出电子交款凭证,资金与交款凭证中所称数量必须准确对应; 商会与银行对账确认资金到账后,要向企业发出收款凭证,并向许可证管理部门 发送关于该企业应该领取的配额的种类、数量等函件。 然而在向纺织品商会汇款这一环节中,有不少企业的交款凭证数目与实收金 额不符。“最高时一天收到2.5亿,一笔笔核查下来,时常要半个月左右,每天 熬到半夜。”商会财务部上述人士表示
下简称《细则》),“各执收单位按规定在取得收入的 3 日内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 库。零星收费收入,账面余额不足 1000 元的,可每 15 日上缴一次;达到 1000 元的,应按时上缴中央金库。” 审计部门认为,商会的招标收入如不及时上缴,将影响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 正常运转。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是中央政府建立的专项资金,目的在于在全国范围内用于 调节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根据规定,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由上缴中央财政的配额招标收入和利息,以及 基金使用回收的本金、使用费、滞期费等构成。 纺织品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告诉记者,各商会的账户是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共同 监管的,除了退款,只收不支。“连利息都要全额上缴,以为我们会从中牟利真 是冤枉。” 据了解,进出口招标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下属的招标办负责。招 标办除了拟订招标方案,确定投标企业名单外,最重要的是“检查企业交纳中标 保证金、中标金”,这项工作由各商会的财务部负责。 “准确地说,我们是代替商务部收取配额招标收入。”纺织品商会副会长曹 新宇解释。 据悉,各商会都有一个经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招标专用账户,企业将保证金、 中标金缴纳到该账户。在查收到企业资金后,商会以书面形式告知商务部规划财 务司(下称规财司),规财司根据商会呈报的资金额,将这些资金划到该司所持 的另一个专用账户。最后,商务部再将这部分资金上缴给财政部,与其他企业的 招标收入汇合,形成“中央外贸发展基金”。 由于中标资金一般数额巨大,企业为了保持更大的现金流,往往在截至缴纳 日期的最后几天才集中上缴,给工作带来了时间上的困难。 “实际操作起来根本达不到三天上缴的要求。”纺织品商会财务部的一位负 责人介绍。这位负责人介绍,招标资金从企业到达纺织品商会的流程是:企业汇 出钱以后,向商会发出电子交款凭证,资金与交款凭证中所称数量必须准确对应; 商会与银行对账确认资金到账后,要向企业发出收款凭证,并向许可证管理部门 发送关于该企业应该领取的配额的种类、数量等函件。 然而在向纺织品商会汇款这一环节中,有不少企业的交款凭证数目与实收金 额不符。“最高时一天收到 2.5 亿,一笔笔核查下来,时常要半个月左右,每天 熬到半夜。”商会财务部上述人士表示
一收到钱,我们的第一要务是尽快把许可证送到企业手里。”曹新宇补充, 很多企业为了资金达到最佳利用率,经常在货物开始装船“火烧眉毛的时候”, 才把中标金汇到商会,商会的第一要务是避免企业货物压港,时常又要分出人力 向许可证管理部门发送函件,财务方面因此耽搁。 另外,2004年特殊的贸易形势被视为导致配额招标收入滞留的直接原因。 2004年下半年,得知2005年将取消纺织品配额后,企业为节约招标成本, 纷纷将原定2004年交付的订单或货物延迟至2005年,并把手中的配额转让给急 于出货的企业,从而导致纺织品商会的账户中准备了大量的预退资金,而且这种 配额转让也使得招标收入的资金流转更加复杂,最终导致资金滞留 曹新宇也坦承商会工作存在一定问题,经审计署指出情况后,纺织品商会很 快上缴了滞留资金,并扩大了电脑设备容量,重新设计软件平台,同时对纺织品 商会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在时间上做出明确限制。 商务部人士向记者表示,部里对审计报告涉及问题保持低调,但目前正在实 施相关改进工作。 收入环节:协议标比例居高不下 作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来源的配额招标收入,其资金形成方式一直遭业 内人士非议。 审计部门发现,商务部各商会在配额招标过程中的公开标与协议标比例设置 存在问题。“在我国近年来的招标工作中,按同期可比口径计算,协议标占出口 产品配额总量的64%,公开标占出口产品配额总量的36%。” 公开标和协议标是中国出口产品配额招标的两种方式。公开标是将产品出口 配额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协议标价格由商务部确定,并设定一定的标准以确定 哪些企业中标、获得多少出口配额。 记者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处了解到,1980年,我国开始对 出口商品进行配额管理。当时,为使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拥有稳定的出口量,使其 避免竞标失败引起业绩起伏丢失国外客户,稳定外贸渠道和外贸收入,主管部门 设立了协议标的方式,即以某些大型国企的出口业绩为基础,将一些出口商品配 额的一部分进行直接分配,不进行公开招标 “在通过协议标获得配额这个巨大优势的诱惑下,有人就千方百计地利用关 系,走后门,去要配额。”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 理笪朝宗告诉记者,配额管理和分配上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机制,滋生了权力市场
“一收到钱,我们的第一要务是尽快把许可证送到企业手里。”曹新宇补充, 很多企业为了资金达到最佳利用率,经常在货物开始装船“火烧眉毛的时候”, 才把中标金汇到商会,商会的第一要务是避免企业货物压港,时常又要分出人力 向许可证管理部门发送函件,财务方面因此耽搁。 另外,2004 年特殊的贸易形势被视为导致配额招标收入滞留的直接原因。 2004 年下半年,得知 2005 年将取消纺织品配额后,企业为节约招标成本, 纷纷将原定 2004 年交付的订单或货物延迟至 2005 年,并把手中的配额转让给急 于出货的企业,从而导致纺织品商会的账户中准备了大量的预退资金,而且这种 配额转让也使得招标收入的资金流转更加复杂,最终导致资金滞留。 曹新宇也坦承商会工作存在一定问题,经审计署指出情况后,纺织品商会很 快上缴了滞留资金,并扩大了电脑设备容量,重新设计软件平台,同时对纺织品 商会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在时间上做出明确限制。 商务部人士向记者表示,部里对审计报告涉及问题保持低调,但目前正在实 施相关改进工作。 收入环节:协议标比例居高不下 作为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来源的配额招标收入,其资金形成方式一直遭业 内人士非议。 审计部门发现,商务部各商会在配额招标过程中的公开标与协议标比例设置 存在问题。“在我国近年来的招标工作中,按同期可比口径计算,协议标占出口 产品配额总量的 64%,公开标占出口产品配额总量的 36%。” 公开标和协议标是中国出口产品配额招标的两种方式。公开标是将产品出口 配额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协议标价格由商务部确定,并设定一定的标准以确定 哪些企业中标、获得多少出口配额。 记者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处了解到,1980 年,我国开始对 出口商品进行配额管理。当时,为使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拥有稳定的出口量,使其 避免竞标失败引起业绩起伏丢失国外客户,稳定外贸渠道和外贸收入,主管部门 设立了协议标的方式,即以某些大型国企的出口业绩为基础,将一些出口商品配 额的一部分进行直接分配,不进行公开招标。 “在通过协议标获得配额这个巨大优势的诱惑下,有人就千方百计地利用关 系,走后门,去要配额。”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 理笪朝宗告诉记者,配额管理和分配上缺乏透明度和监督机制,滋生了权力市场
审计部门资料也显露出协议标的巨大经济价值。“由于公开标价格远远髙于 协议标,2002-2004年间,协议标比公开标少收约82亿元。” 笪朝宗透露,获得行政分配配额的企业,为维护既得利益,即使用不完,也 不肯轻易拿出来。为提高使用率,有时宁愿提高对内的收购价,降低对外的出口 价,甚至不惜在出口证上做手脚。相反,有的企业即使有客户、卖价好,但拿不 到配额,还是不能出口。 “这样使得每年都有一部分配额,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调配而浪费,使国家和 企业的利益受到了影响。”他表示 审计部门对两种招标方式分配比例失调的评价是:“协议标是计划经济时期 集权管理的产物,在由集权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过渡中,所有商品全部实行公开招 标的条件虽不太成熟,但所占比重不应过低。” 审计部门建议:“商务部应进一步完善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纺织品出口 许可证可管理办法,最大限度提高配额招标工作得公开、公正、公平及透明程度” 纺织品商会一位官员表示,2005年以来,商务部就公开标与协议标的比例设 置问题已多次征询各方意见。今年8月,商务部召开四次座谈会,先后两次大范 围征询意见。与会者包括东、西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纺织企业等。 “四次会议的意见不同,大家认为公开招标的比例最高应该占到50%,最低 占到25%之间。由于今年纺织品贸易环境更加恶化,商务部计划维持原定比例。 上述会议主办方一位人士透露 支出环节:87%资金被无偿使用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被无偿使用的问题,是此次审计的重点 审计发现,截至2004年底,“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出口配额招标总收入为377 亿元,使用总额295亿元。 在使用资金中,有偿项目使用了35亿元,占使用总额的12%:无偿项目使用 257亿元,占使用总额的87% 在有偿使用的35亿元资金中,涉及有偿使用项目247个。截至2004年底, 逾期未还的借款项目尚有103个、借款本金9.8亿元,分别占借款项目和借款总 额的41.70%和27.66%。 根据相关规定,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绝大部分实行有偿使用。每年度使用计 划均由商务主管部门会签财政部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 另外,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由中央财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专项专
审计部门资料也显露出协议标的巨大经济价值。“由于公开标价格远远高于 协议标,2002-2004 年间,协议标比公开标少收约 82 亿元。” 笪朝宗透露,获得行政分配配额的企业,为维护既得利益,即使用不完,也 不肯轻易拿出来。为提高使用率,有时宁愿提高对内的收购价,降低对外的出口 价,甚至不惜在出口证上做手脚。相反,有的企业即使有客户、卖价好,但拿不 到配额,还是不能出口。 “这样使得每年都有一部分配额,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调配而浪费,使国家和 企业的利益受到了影响。”他表示。 审计部门对两种招标方式分配比例失调的评价是:“协议标是计划经济时期 集权管理的产物,在由集权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过渡中,所有商品全部实行公开招 标的条件虽不太成熟,但所占比重不应过低。” 审计部门建议:“商务部应进一步完善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及纺织品出口 许可证可管理办法,最大限度提高配额招标工作得公开、公正、公平及透明程度”。 纺织品商会一位官员表示,2005 年以来,商务部就公开标与协议标的比例设 置问题已多次征询各方意见。今年 8 月,商务部召开四次座谈会,先后两次大范 围征询意见。与会者包括东、西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纺织企业等。 “四次会议的意见不同,大家认为公开招标的比例最高应该占到 50%,最低 占到 25%之间。由于今年纺织品贸易环境更加恶化,商务部计划维持原定比例。” 上述会议主办方一位人士透露。 支出环节:87%资金被无偿使用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被无偿使用的问题,是此次审计的重点。 审计发现,截至 2004 年底,“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出口配额招标总收入为 377 亿元,使用总额 295 亿元。 在使用资金中,有偿项目使用了 35 亿元,占使用总额的 12%;无偿项目使用 257 亿元,占使用总额的 87%. 在有偿使用的 35 亿元资金中,涉及有偿使用项目 247 个。截至 2004 年底, 逾期未还的借款项目尚有 103 个、借款本金 9.8 亿元,分别占借款项目和借款总 额的 41.70%和 27.66%。 根据相关规定,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绝大部分实行有偿使用。每年度使用计 划均由商务主管部门会签财政部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 另外,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由中央财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专项专
户、列收列支管理。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科目, 支出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出”科目,当年结余的收入结转下年度使用。 其中一个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出科目的、名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 的项目扮演了一个典型角色。 审计资料显示,该项目2002年底累计结余5727万元,但2003年商务部仍 申请预算7000万元,财政部全额批复。 “更为突出的是,在结余达1亿元的情况下,商务部2004年再次申请预算 9100万元,财政部又批复6187万元。这样重复批复的情况比较严重。”审计 部门人士说。 审计报告显示,仅“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项目,四年财政部批复预算共 计3.7亿元,实际拨入2.2亿元,商务部实际支出1.3亿元,2004年底按决算审 签意见退还财政5533亿元后,仍结余3948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职能部门在预算管理中存在预算、决算批复脱节现象, 导致在商务部一些项目每年年末存在大量结余的情况下,财政部一方面在决算批 复中要求退还结余资金,另一方面在下年度预算批复中,照样批准以上述项目名 义申请的资金。 “有些项目预算编制不实、结余过大,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 人士表示 11月1日,商务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不便接受采访。他表示,商务部 已经在改进相关工作。 “商务部最近一直在研究改革办法,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分配使用处于变动 中。”商务部研究院一位专家透露,他表示,商务部已经注意到相关问题 据了解,在西方国家,出口促进资金均来源于财政预算(各联邦、各州也有 各自的支持预算),中央财政预算的性质决定了其资金来源的稳定、及时、连续 和可预期性。 在中国,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来源主要是出口商品招标收入。由于入世后出口 商品招标收入逐渐减少,同时,基金使用方向大多为无偿使用,自身缺乏循环、 造血机制。各商会等中介机构自身可利用的资源也极为有限。 目前,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为主体的中央财政对外贸出口的支持体系正越 来越不稳定。”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在一篇文章中表示。 来源:新京报 作者:高泽阳
户、列收列支管理。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科目, 支出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出”科目,当年结余的收入结转下年度使用。 其中一个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出科目的、名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 的项目扮演了一个典型角色。 审计资料显示,该项目 2002 年底累计结余 5727 万元,但 2003 年商务部仍 申请预算 7000 万元,财政部全额批复。 “更为突出的是,在结余达 1 亿元的情况下,商务部 2004 年再次申请预算 9 100 万元,财政部又批复 6 187 万元。这样重复批复的情况比较严重。”审计 部门人士说。 审计报告显示,仅“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项目,四年财政部批复预算共 计 3.7 亿元,实际拨入 2.2 亿元,商务部实际支出 1.3 亿元,2004 年底按决算审 签意见退还财政 5533 亿元后,仍结余 3948 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职能部门在预算管理中存在预算、决算批复脱节现象, 导致在商务部一些项目每年年末存在大量结余的情况下,财政部一方面在决算批 复中要求退还结余资金,另一方面在下年度预算批复中,照样批准以上述项目名 义申请的资金。 “有些项目预算编制不实、结余过大,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 人士表示。 11 月 1 日,商务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不便接受采访。他表示,商务部 已经在改进相关工作。 “商务部最近一直在研究改革办法,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分配使用处于变动 中。”商务部研究院一位专家透露,他表示,商务部已经注意到相关问题。 据了解,在西方国家,出口促进资金均来源于财政预算(各联邦、各州也有 各自的支持预算),中央财政预算的性质决定了其资金来源的稳定、及时、连续 和可预期性。 在中国,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来源主要是出口商品招标收入。由于入世后出口 商品招标收入逐渐减少,同时,基金使用方向大多为无偿使用,自身缺乏循环、 造血机制。各商会等中介机构自身可利用的资源也极为有限。 “目前,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为主体的中央财政对外贸出口的支持体系正越 来越不稳定。”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在一篇文章中表示。 来源:新京报 作者:高泽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