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斗长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 2o19 第2期(总第6期)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 第 2 期 (总第 6 期)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期 (季刊 (总第6期)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2019年6月30日出版 目 录 【区政府文件】 关于下达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的通知 即政发(2019)6号… (1) 关于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即政发(2019)8号… (1) 关于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的公告 即政发(2019)9号 (2)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14号… (3) 关于加强城区河道管理的实施意见 即政办发(2019)16号…… (10) 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17号……… (12) 关于成立青岛市即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0号…… (12) 责任编辑:吴一尘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 (季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2019 年第 2 期 (总第 6 期) 2019年6月30日出版 目 录 【区政府文件】 责任编辑:吴一尘 关于下达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的通知 即政发〔2019〕6号………………………………………………………………………………(1) 关于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即政发〔2019〕8号………………………………………………………………………………(1) 关于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的公告 即政发〔2019〕9号………………………………………………………………………………(2) 关于印发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14号…………………………………………………………………………(3) 关于加强城区河道管理的实施意见 即政办发〔2019〕16号…………………………………………………………………………(10) 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特困)家庭中分类救助标准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17号…………………………………………………………………………(12) 关于成立青岛市即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0号…………………………………………………………………………(12)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6号…………… (17) 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7号…………… (18)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8号……………………… …(20) 关于调整全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9号………… …(21) 关于印发即墨区违建坟墓整治及殡葬改革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31号……… (22)
关于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6号…………………………………………………………………………(17) 关于印发即墨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7号…………………………………………………………………………(18) 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有关事宜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8号…………………………………………………………………………(20) 关于调整全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29号…………………………………………………………………………(21) 关于印发即墨区违建坟墓整治及殡葬改革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9〕31号…………………………………………………………………………(22)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期) 区政府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主要计划的通知 (2019年4月26日) 即政发(20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 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456”总体 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加快 经即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注重蓝色引领和创新驱 议通过,现将主要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动,注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域全面高质量 真遵照执行 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区,争当全省区域发展排头兵,打造支撑青岛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国民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 和社会发展中,各镇街、各功能区和各部门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2019年5月24日) 即政发(2019)8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自2018年 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8月21日至9月21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 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了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了被征收 《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人的改造意愿和对补偿方案的意见。现将征求 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意见情况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2 期) 区政府文件 — 1 —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主要计划的通知 (2019年4月26日) 即政发〔201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 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 经即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将主要计划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 真遵照执行。 2019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中,各镇街、各功能区和各部门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456”总体 发展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加快 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注重蓝色引领和创新驱 动,注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域全面高质量 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 区,争当全省区域发展排头兵,打造支撑青岛 未来发展的重要一极! 附件:青岛市即墨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2019年5月24日) 即政发〔2019〕8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了 《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 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自2018年 8月21日至9月21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 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的方式,征求了被征收 人的改造意愿和对补偿方案的意见。现将征求 意见情况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区政府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期) 征求意见情况 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青政发 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共有2户。征(2013)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求意见期间,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主要反馈了制定的。目前,青岛市相关文件尚未修订,我 《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暂不调整。 (即政发(2013)37号)文件的有效期问题 (二)根据我区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我区 、根据反馈意见对《补偿方案》修改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由“即墨区住宅发展 (一)《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乡建设局”。 的通知》(即政发〔2013)37号)是根据《青特此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夭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的公告 (2019年5月24日) 即政发(2019)9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五、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偿条例》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天 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2日 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有 六、被征收人搬迁腾房期限 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宜 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6日 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 、征收范围: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 实验室东区以东、深海基地以西、即墨区鳌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 卫街道柴岛路以南、海岸线以北合围区域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 特此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附件: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青岛市即墨区鳌船)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山卫街道办事处
— 2 — 区政府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2 期) 一、征求意见情况 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 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共有2户。征 求意见期间,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主要反馈了 《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即政发〔2013〕37号)文件的有效期问题。 二、根据反馈意见对《补偿方案》修改情况 (一)《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 的通知》(即政发〔2013〕37号)是根据《青 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的 通 知 》 ( 青 政 发 〔2013〕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 制定的。目前,青岛市相关文件尚未修订,我 区非住宅房屋经营性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标准 暂不调整。 (二)根据我区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我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由“即墨区住宅发展 保障办公室”调整为“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特此公告。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的公告 (2019年5月24日) 即政发〔2019〕9号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偿条例》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天 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国有 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 实验室东区以东、深海基地以西、即墨区鳌山 卫街道柴岛路以南、海岸线以北合围区域内的 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 二、房屋征收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青岛市即墨区鳌 山卫街道办事处 四、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五、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2日。 六、被征收人搬迁腾房期限 自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6日。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 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 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 船)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期)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9年4月16日) 即政办发(2019)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修订后的《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 织实施。《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8)8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总则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一)编制目的 2017)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 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的 (二)编制依据 通知》(鲁政发〔2018)17号)、《山东省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鲁 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2号)和《青岛市突 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重污染天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务院关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环境空气质 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 (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国家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八部2012)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 (三)适用范围 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 适用于即墨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 知》(环大气〔2018)100号)、《环境保护部时的应对工作 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国家 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 〔2017〕86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 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 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
— 3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9年4月16日) 即政办发〔2019〕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修订后的《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 织实施。《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即政办发〔2018〕8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2 期)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务院关 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八部 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 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 知》(环大气〔2018〕100号)、《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 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86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 送〈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7〕19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 -2020年 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的 通知》(鲁政发〔2018〕17号)、《山东省重 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鲁 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2号)和《青岛市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重污染天 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 质量指数 (AQI)技术规定 (试行)》(HJ633- 2012)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即墨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 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国家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 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 于200,即环境空气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 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 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 青岛市即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期) 本应急预案范畴。 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餐饮油烟、秸秆焚烧 (四)预案体系 等其他污染源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 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病。同时,由于能见度低,容易引发交通、高 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宣传教育、责任追空作业等事故 究、附则十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急时各单位职责、应急措施等 (一)组织机构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和各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镇街、区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 施方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编制的应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 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应急响任、区环保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新闻中 应操作方案”)。 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分 (五)工作原则 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岫.积极预防,加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环保分局、气象 强应急;属地负责,区域联动;统一领导,分局、供电公司及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以 级负责;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信息公开,社下统称各镇街)分管负责人组成。 会参与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 (六)风险评估 组,应急工作组包括污染控制组、医疗防护 不利的气象条件,燃煤、工业、机动车、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城市扬尘易发场所等主要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 (二)主要职责 大,输入型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是引发重污 1.区专项应急指挥部 染天气的主要原因。重污染天气多出现在冬季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承担全区重污染天气应 采暖期间 急领导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根据市专 引发重污染天气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细颗粒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终止级和级应急响 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应;向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 硫(S02)、二氧化氮(N02)、挥发性有机物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承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 (VOCs)等 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区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以下五个方面 2区专项应急指择部办公室 燃煤污染源,包括燃煤锅炉、火电、玻璃等行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 业企业产生的废气和冬季原煤散烧废气;挥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性有机物污染源,包括有机化工、表面涂装、负责组织落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传达区 包装印刷等行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加油专项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成员单 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产生的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油气等:城市扬尘污染源,包括建筑施工扬负责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 尘、市政施工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渣土和砂练、评估与管理;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工作 石运输车辆扬尘等;交通污染源,主要为机动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市专项
— 4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2 期) 本应急预案范畴。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 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 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宣传教育、责任追 究、附则十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 急时各单位职责、应急措施等。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和各 镇街、区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 施方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编制的应 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应急响 应操作方案”)。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岫.积极预防,加 强应急;属地负责,区域联动;统一领导,分 级负责;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信息公开,社 会参与。 (六)风险评估 不利的气象条件,燃煤、工业、机动车、 城市扬尘易发场所等主要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 大,输入型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是引发重污 染天气的主要原因。重污染天气多出现在冬季 采暖期间。 引发重污染天气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细颗粒 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 硫(SO2)、二氧化氮(NO2)、挥发性有机物 (VOCs)等。 我区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以下五个方面: 燃煤污染源,包括燃煤锅炉、火电、玻璃等行 业企业产生的废气和冬季原煤散烧废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源,包括有机化工、表面涂装、 包装印刷等行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加油 站、储油库、油罐车、原油成品油码头产生的 油气等;城市扬尘污染源,包括建筑施工扬 尘、市政施工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渣土和砂 石运输车辆扬尘等;交通污染源,主要为机动 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餐饮油烟、秸秆焚烧 等其他污染源。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 病。同时,由于能见度低,容易引发交通、高 空作业等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 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 任、区环保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新闻中 心、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分 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环保分局、气象 局、供电公司及各镇、各街道、各功能区(以 下统称各镇街)分管负责人组成。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 组,应急工作组包括污染控制组、医疗防护 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二)主要职责 1.区专项应急指挥部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承担全区重污染天气应 急领导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根据市专 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终止级和级应急响 应;向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 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承担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 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 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负责组织落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传达区 专项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成员单 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负责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 练、评估与管理;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工作 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市专项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期)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三、预警预报 3应急工作组 (一)预警分级 (1)污染控制组 1.分级指标。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 工业源控制组:由区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业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 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和各镇街组成。负责监督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 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制定应急响应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限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监督实施。 2.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 移动源控制组:由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 局组成。负责落实重型柴油货车禁行措施:加黄色预警:预测AQ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 强冒黑烟车辆的查处;负责港口运输车辆的监(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管:加强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 力保障力度 (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扬尘源控制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 镇街组成。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 工、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Ⅰ日均值达到 施的落实,负责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500。 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和建筑工地喷涂、粉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 刷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措施的落实;负责道路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清扫保洁、洒水抑尘措施的落实 (二)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 (2)医疗防护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 由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组成。负责息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 组织落实卫生系统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机单位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 (三)预警解除与调整 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组织中小学及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变 幼儿园的健康防护工作, 更、解除信息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 (3)宣传报道组 室)将变更、解除信息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 由区新闻中心牵头,区环保分局、气象 (四)信息报告 局、卫生健康局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信1.报告时限 息发布和重污染天气新闻报道,正面引导舆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重污染 论;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 天气预警信息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区政府报告 (4)专家咨询组 2报告内容和方式 由区环保分局、气象局牵头,大气污染防 重污染天气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 治、气象、环境监测、卫生防护等行业专家组终报。初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主要污染物 成。负责为重污染天气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采取的应急措施等。续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的 等提供技术支持。 变化情况、应急措施的实施和取得的效果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详见附件。 终报在预警解除后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
— 5 —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2 期)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3.应急工作组 (1)污染控制组 工业源控制组:由区环保分局牵头,区工业 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和各镇街组成。负责监督 检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制定应急响应 限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监督实施。 移动源控制组:由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 局组成。负责落实重型柴油货车禁行措施;加 强冒黑烟车辆的查处;负责港口运输车辆的监 管;加强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 力保障力度。 扬尘源控制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 镇街组成。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 工、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 施的落实,负责停止或减少建筑拆除工程、土 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和建筑工地喷涂、粉 刷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措施的落实;负责道路 清扫保洁、洒水抑尘措施的落实。 (2)医疗防护组 由区卫生健康局、教育体育局组成。负责 组织落实卫生系统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机 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 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组织中小学及 幼儿园的健康防护工作。 (3)宣传报道组 由区新闻中心牵头,区环保分局、气象 局、卫生健康局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信 息发布和重污染天气新闻报道,正面引导舆 论;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 (4)专家咨询组 由区环保分局、气象局牵头,大气污染防 治、气象、环境监测、卫生防护等行业专家组 成。负责为重污染天气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 等提供技术支持。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详见附件。 三、预警预报 (一)预警分级 1.分级指标。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 质量指数(AQI) 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 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 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2.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 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 (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 (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 (96小时) 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 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 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 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 息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 单位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 (三)预警解除与调整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变 更、解除信息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 室)将变更、解除信息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 (四)信息报告 1.报告时限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重污染 天气预警信息后应当在15分钟内向区政府报告。 2.报告内容和方式 重污染天气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 终报。初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主要污染物、 采取的应急措施等。续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的 变化情况、应急措施的实施和取得的效果等。 终报在预警解除后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期) 止情况、应急措施效果评估情况、发现的问题员单位应急预案(方案)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 和改进措施等 公室备案 重污染天气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形式 (3)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纳入工业源 报告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减排清单并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应编制应 报告,但应当及时补报书面报告。 急响应操作方案,内容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 (五)区域应急联动 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 息后,根据指令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应急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 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 四、应急响应 等)。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一)应急响应分级 或工艺环节,应载明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不同预警级别下可以达到的排放限值。玻璃等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因生产工艺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行业,可采取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减少装卸和运输量等措施实现减排,并在执行现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参照各级别预警的污 (二)应急响应启动 染物减排比例,采取加严排放限值、限定产量或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由区专项应急指挥投料量的方式实现污染减排,实施在线监控监 部办公室启动Ⅲ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管。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应当 时,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按照国家和省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率先实行秋 Ⅱ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由区专项应冬季错峰生产,明确停产时间。建材、有色、化 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Ⅰ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 应后,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应实行应急运输响 应急响应措施 应,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 (三)应急响应措施 不允许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区,新能源汽车、达 1.总体要求 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重点用车 (1)三源减排措施。工业源主要通过停产企业应当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 或停部分生产线的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移动源留监控记录3个月以上;应当每日登记所有柴油 主要采取限制以柴油为燃料的高排放车辆和非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备査。企业应制定企业操 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划定限行时间和区域。扬作方案“一厂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 尘源主要通过控制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实现减显要位置。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报区专项应 排。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应当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率先实行秋冬季错 2.分级响应措施 峰生产。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2)其他成员单位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 ①公众健康防护措施。区教育主管部门根 案。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据属地化原则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 专项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各成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
— 6 —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2 期) 止情况、应急措施效果评估情况、发现的问题 和改进措施等。 重污染天气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形式 报告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 报告,但应当及时补报书面报告。 (五)区域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 息后,根据指令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应急 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由区专项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启动Ⅲ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息 时,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 Ⅱ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由区专项应 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I级响应。启动应急响 应后,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 应急响应措施。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1)三源减排措施。工业源主要通过停产 或停部分生产线的限产方式实现减排。移动源 主要采取限制以柴油为燃料的高排放车辆和非 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划定限行时间和区域。扬 尘源主要通过控制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实现减 排。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应当 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率先实行秋冬季错 峰生产。 (2)其他成员单位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 案。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专项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各成 员单位应急预案(方案)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备案。 (3)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纳入工业源 减排清单并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应编制应 急响应操作方案,内容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 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 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 施,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 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 等)。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 或工艺环节,应载明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 不同预警级别下可以达到的排放限值。玻璃等 因生产工艺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行业,可采取 减少装卸和运输量等措施实现减排,并在执行现 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参照各级别预警的污 染物减排比例,采取加严排放限值、限定产量或 投料量的方式实现污染减排,实施在线监控监 管。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行业企业,应当 按照国家和省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率先实行秋 冬季错峰生产,明确停产时间。建材、有色、化 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 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 应实行应急运输响 应,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 不允许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区,新能源汽车、达 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重点用车 企业应当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 留监控记录3个月以上;应当每日登记所有柴油 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备查。企业应制定企业操 作方案“一厂一策”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 显要位置。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报区专项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分级响应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①公众健康防护措施。区教育主管部门根 据属地化原则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 园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