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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讲义》PDF教学电子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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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历史 1前制度经济学时期 在制度经济学正式提出以前,就有一些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进行探讨,其中主要 有Karl·Marx,Max· Weber,Adam·mith等,在他们的理论中已经产生了许多关于制度分析 的理论和方法。 这个时期的学者建立的理论并没有直接提制度经济学,或者说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社会学 家都没有建立的专门的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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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讲义 制度濟学饼义 第一讲攏论 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历史 1前制度经济学时期 在制度经济学正式提出以前,就有一些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进行探讨,其中主要 有Ka·Max,Max· Weber,Adam· Smith等,在他们的理论中已经产生了许多关于制度分析 的理论和方法。 这个时期的学者建立的理论并没有直接提制度经济学,或者说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社会学 家都没有建立的专门的制度经济学 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只是在自己研究的理论中有一部分是研究制度问题的,而且 偏向于宏观的、整体的、长期的制度变迁问题 Max主要对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或根本制度进行了长期的、动态的、整体性的分析,同时 指出了一些研究制度问题的重要方法、原则,其经典作品是《资本论》(共4卷)。 Weber(1864-1920,德国人,)主要对促使资本主义产生的非正式制度进行了研究,此外研 究了政治体制中的科层制问题,其重要的代表作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20),(中文版, 于晓、陈维纲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北京,1987.12.)。在这部著作中,韦伯认为 在透过任何一项事业的表象,可以在其背后发现有一种无形的、支撑这一事业的时代精神力量: 这种以社会精神气质( ethos)为表现的时代精神,与特定社会文化背景有着某种内在的渊源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精神力量决定着这项事业的成败。 Smith(1723-1790,英国人),最伟大的古典经济学家,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其代 表作是《过敏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1776,1901年最先由严复译成中文, 书名为《原富》,1936年又由郭大力、王亚南重译出版,书名改为《国富论》,商务印书馆出版)。 2制度经济学(旧制度经济学) 旧制度经济学主要代表人有Ⅴ eblen、 Commons等 3. 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

制度经济学讲义 - 1 - 制度经济学讲义 第一讲 概论 一、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历史 1.前制度经济学时期 在制度经济学正式提出以前,就有一些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进行探讨,其中主要 有 Karl·Marx,Max·Weber,Adam·Smith 等,在他们的理论中已经产生了许多关于制度分析 的理论和方法。 这个时期的学者建立的理论并没有直接提制度经济学,或者说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社会学 家都没有建立的专门的制度经济学。 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只是在自己研究的理论中有一部分是研究制度问题的,而且 偏向于宏观的、整体的、长期的制度变迁问题。 Marx 主要对人类社会的基本制度或根本制度进行了长期的、动态的、整体性的分析,同时 指出了一些研究制度问题的重要方法、原则,其经典作品是《资本论》(共 4 卷)。 Weber(1864-1920,德国人,)主要对促使资本主义产生的非正式制度进行了研究,此外研 究了政治体制中的科层制问题,其重要的代表作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20),(中文版, 于晓、陈维纲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北京,1987.12.)。在这部著作中,韦伯认为 在透过任何一项事业的表象,可以在其背后发现有一种无形的、支撑这一事业的时代精神力量; 这种以社会精神气质( ethos)为表现的时代精神,与特定社会文化背景有着某种内在的渊源关系; 在一定条件下,这种精神力量决定着这项事业的成败。 Smith(1723-1790,英国人), 最伟大的古典经济学家,经济自由主义理论的奠基者,其代 表作是《过敏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1776,1901 年最先由严复译成中文, 书名为《原富》,1936 年又由郭大力、王亚南重译出版,书名改为《国富论》,商务印书馆出版)。 2.制度经济学(旧制度经济学) 旧制度经济学主要代表人有 Veblen、Commons 等。 3.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

制度经济学讲义 新(neo)制度经济学( Schumpeter, Galbraith),这一个学派是与下面一个学派同时存在的,也 称为新制度经济学左派或激进的新制度经济学,而对立面称为新制度经济学右派或保守派。 4. 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s 新(new)制度经济学( Hayek, Coase, North, Williamson,Sen)。 在各种制度分析中,制度经济学是一种把制度的观念用于经济问题的特殊方法。而在制度经 济学中,新制度经济学也许是自80年代末期以来最活跃的一支(源于我们现实世界的巨变)。 新制度经济学派有三个主要的理论发展方向:(1)来自 Carnegie- Melon学派的 Williamson, (2)来自 Chicago学派的 Coase,(3)来自历史分析学派的Noth。他们都对新制度经济学做出 了重大的贡献,其中两人还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们的主要贡献可以简要的概括如下: Coase 创立了通过交易成本来研究经济组织制度选择的方法, williamson创建了有限理性的思路来研究经 济组织内部的制度变迁, North则在制度变迁和人类心智结构的演变之间建立了十分重要的联系。 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第二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的范 围,即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1什么是制度? 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各个制度经济学家的回答都不是完全一样的 在英文中一般有两个词都可以翻译为制度,即 system与 institution,这两个此除了翻译为制 度外,还有别的含义,如 system就有系统、体系、体制、秩序、规律、方法等含义, Institution 有公共机构、协会、学院等含义。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都用 Institution,而不用 system,制度经济 学就是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经济学翻译为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与 new-institutional 这实际上代表了制度经济学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一般认为 system偏向于指较宏观 的、有关社会整体的或抽象意义的制度,而 Institution则一般指较微观的、具体的制度。 制度与每个人密切相关,比如,在自动提款机前取款,现在人们也会自觉地退后一米,以尊 重别人隐私,其他还有更多。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种制度之中,所以人们会很容易地举出各种 各样的制度来,从中人们也不难概括出制度的含义来。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制度异彩纷呈,纵横 交错,以至于将其称为制度社会。现代人,无一不生活在形形色色的制度网中。应当说,现代人 最熟悉的当为制度。但一般来说,人们最熟悉的东西又常常是难以界定的东西 简单地说,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就是行为规则、方式。经济学家对制度有各种定义,但说 到底,制度无非是指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更通俗地讲,制度就是社会成员的行 为规矩。在人类社会中,任何个人、任何组织、任何社团,都生存在特定的制度网络中,受其束 缚,受其制约。现实中人们较易识别的一般是与人们的生活直接相关的各种正式的、成文的、微 观的制度,但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宏观性的、不成文的、非正式的各种制度;而且有些制度也

制度经济学讲义 - 2 - 新(neo)制度经济学(Schumpeter, Galbraith),这一个学派是与下面一个学派同时存在的,也 称为新制度经济学左派或激进的新制度经济学,而对立面称为新制度经济学右派或保守派。 4.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s 新(new)制度经济学(Hayek,Coase ,North, Williamson,Sen)。 在各种制度分析中,制度经济学是一种把制度的观念用于经济问题的特殊方法。而在制度经 济学中,新制度经济学也许是自 80 年代末期以来最活跃的一支(源于我们现实世界的巨变)。 新制度经济学派有三个主要的理论发展方向:(1)来自 Carnegie-Melon学派的 Williamson, (2)来自 Chicago 学派的 Coase,(3)来自历史分析学派的 North。他们都对新制度经济学做出 了重大的贡献,其中两人还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们的主要贡献可以简要的概括如下:Coase 创立了通过交易成本来研究经济组织制度选择的方法,willimson创建了有限理性的思路来研究经 济组织内部的制度变迁,North 则在制度变迁和人类心智结构的演变之间建立了十分重要的联系。 二、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第二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的范 围,即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内涵和外延。 1.什么是制度? 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各个制度经济学家的回答都不是完全一样的。 在英文中一般有两个词都可以翻译为制度,即 system 与 institution,这两个此除了翻译为制 度外,还有别的含义,如 system 就有系统、体系、体制、秩序、规律、方法等含义,institution 有公共机构、协会、学院等含义。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都用 institution,而不用 system,制度经济 学就是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新制度经济学翻译为 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 与 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s,这实际上代表了制度经济学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一般认为 system 偏向于指较宏观 的、有关社会整体的或抽象意义的制度,而 institution则一般指较微观的、具体的制度。 制度与每个人密切相关,比如,在自动提款机前取款,现在人们也会自觉地退后一米,以尊 重别人隐私,其他还有更多。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种制度之中,所以人们会很容易地举出各种 各样的制度来,从中人们也不难概括出制度的含义来。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制度异彩纷呈,纵横 交错,以至于将其称为制度社会。现代人,无一不生活在形形色色的制度网中。应当说,现代人 最熟悉的当为制度。但一般来说,人们最熟悉的东西又常常是难以界定的东西。 简单地说,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就是行为规则、方式。经济学家对制度有各种定义,但说 到底,制度无非是指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更通俗地讲,制度就是社会成员的行 为规矩。在人类社会中,任何个人、任何组织、任何社团,都生存在特定的制度网络中,受其束 缚,受其制约。现实中人们较易识别的一般是与人们的生活直接相关的各种正式的、成文的、微 观的制度,但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宏观性的、不成文的、非正式的各种制度;而且有些制度也

制度经济学讲义 不是直接可以认定的,如西方人常奉行的“ Lady first”,中国人奉行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父母在,不远游”、“女主内、男主外”(有一首流行歌曲“常回家看看”,其中有两句“生活的 烦恼给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给爸爸谈谈”就内含了这种观念),等等。 制度是人与人关系中任何形式的、对人的行为有限制性的规则或规范(张晓山,1996),简 言之,制度即行为的模式。它可以是正式的、成文性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的制度,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不成文的、没有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制度。 制度是人与人的关系,间接地规定和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即制度并不直接是人与物的关系。 制度是规则、规范,同时也属于观念、意识,但并不是所有的观念、意识都是制度,尽管它 对其它观念和意识有非常大的影响。 制度,从根本上说,是由经济实践决定的,而且,归根到底是由一定阶段的生产力决定的, 同时,制度又对生产力有着巨大的反作用。不同的制度安排给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预设了 相应的空间, 总之,制度问题既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也研究人与物的关系,但归根到底是研究人与人的关 系的。 不同学科对制度的界定 “制度”一词,在中国思想史上久已有之。《商君书》中就曾有过这样的叙述:“凡将立国, 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 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按《辞海》解,制 度的第一含义便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汉语中“制”有节制、限制 的意思,“度”有尺度、标准的意思。这两个字结合起来,表明制度是节制人们行为的尺度。在国 外,制度一词的英文有“ System”和“ Institution”,前者一般是指较为宏观的系统、体系、体制 秩序,后者常常指微观层次的风俗、习惯、设置、规则、法律等 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对制度的理解 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制度“是社会公认的比较复杂而有系统的行为规则”1 台湾龙冠海认为:“社会制度可说是维系团体生活与人类关系的法则;它是人类在团体生活 中为了满足或适应某种基本需要所建立的有系统的有组织的并为大众所公认的社会行为模式”2。 台湾白秀雄认为:制度是“社会关系的组织体系,包括某些共同价值和秩序,以满足某些基 本的需要。所谓共同价值,是指共有的观念和目标;所谓共同秩序,是指团体标准化的行为模式 所谓关系体系,是指角色与地位的结合,透过这种结合,行为目标得以实现”3 袁亚愚、詹一之把制度看作是“社会结构中的‘软件’”。认为制度像计算机中的线路设计和 计算程序一样,将社会中的各种因素、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联结和组织成一个整体,保证社会 转引自《社会学概论》试讲本,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7页。 2龙冠海:《社会学》,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62页。 3龙冠海:《社会学》,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62页

制度经济学讲义 - 3 - 不是直接可以认定的,如西方人常奉行的“Lady first”,中国人奉行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父母在,不远游”、“女主内、男主外”(有一首流行歌曲“常回家看看”,其中有两句“生活的 烦恼给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给爸爸谈谈”就内含了这种观念),等等。 制度是人与人关系中任何形式的、对人的行为有限制性的规则或规范(张晓山,1996),简 言之,制度即行为的模式。它可以是正式的、成文性的、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的制度,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不成文的、没有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制度。 制度是人与人的关系,间接地规定和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即制度并不直接是人与物的关系。 制度是规则、规范,同时也属于观念、意识,但并不是所有的观念、意识都是制度,尽管它 对其它观念和意识有非常大的影响。 制度,从根本上说,是由经济实践决定的,而且,归根到底是由一定阶段的生产力决定的, 同时,制度又对生产力有着巨大的反作用。不同的制度安排给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预设了 相应的空间, 总之,制度问题既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也研究人与物的关系,但归根到底是研究人与人的关 系的。 不同学科对制度的界定 “制度”一词,在中国思想史上久已有之。《商君书》中就曾有过这样的叙述:“凡将立国, 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 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按《辞海》解,制 度的第一含义便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汉语中“制”有节制、限制 的意思,“度”有尺度、标准的意思。这两个字结合起来,表明制度是节制人们行为的尺度。在国 外,制度一词的英文有“System”和“Institution”,前者一般是指较为宏观的系统、体系、体制、 秩序,后者常常指微观层次的风俗、习惯、设置、规则、法律等。 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对制度的理解 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制度“是社会公认的比较复杂而有系统的行为规则”1。 台湾龙冠海认为:“社会制度可说是维系团体生活与人类关系的法则;它是人类在团体生活 中为了满足或适应某种基本需要所建立的有系统的有组织的并为大众所公认的社会行为模式”2。 台湾白秀雄认为:制度是“社会关系的组织体系,包括某些共同价值和秩序,以满足某些基 本的需要。所谓共同价值,是指共有的观念和目标;所谓共同秩序,是指团体标准化的行为模式; 所谓关系体系,是指角色与地位的结合,透过这种结合,行为目标得以实现”3。 袁亚愚、詹一之把制度看作是“社会结构中的‘软件’”。认为制度像计算机中的线路设计和 计算程序一样,将社会中的各种因素、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联结和组织成一个整体,保证社会 1 转引自《社会学概论》试讲本,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第 157 页。 2 龙冠海:《社会学》,台湾三民书局,1985 年版,第 162 页。 3 龙冠海:《社会学》,台湾三民书局,1985 年版,第 162 页

制度经济学讲义 生活有秩序地、正常地进行!。 郑杭生认为:“社会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领域中围绕着一定目标形成的具有普遍意 义的,比较稳定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 陈颐从更普遍的意义上对制度进行了界定,即“制度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和创造出 来的决定人们行为的文化现象。”显然,陈颐在这里所说的制度,比一般社会学著作中讲的制度或 仅仅作为行为规范的“制度性文化”的层次更高,内涵更丰富。他指出制度除了包括法律规章形 态的制度外,还包括诸如风俗、习惯、道德等在内的非法律规章形态的规范 美国社会学家A·英格尔斯提出社会学就是以社会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他认为:“正像社会 行为可以聚集为习俗一样,一组组这样的行为也可以被聚集为角色,围绕着某个中心活动或社会 需要而组成更为复杂的角色结构也可以被聚集为制度。”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动态表现,是模式化的 社会行为。英格尔斯所说的角色结构的聚集,含有人们社会关系和行为规范的体系的意思。 美国 Samuel P huntinton认为:“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5。 日本横山宁夫认为广义的制度与制度性文化大致相同,“是个人的行为受到来自主体以外的 约束,并对个人的理念像给予一定框框似的,是一种‘规范性的文化’。”“社会规范和制度对人们 的行为指出一定的方向,形成一定的样式”6 西方古典社会学家在研究社会制度时,大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已形成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结 构上。孔德把社会制度看成是促使社会平衡稳定的力,也就是他所谓的社会静力。英国社会学家 斯宾塞则把社会制度看成是社会运转的有机的系统。斯宾塞主要是沿用达尔文主义,用生物进化 论的观点来研究社会问题的。美国早期的社会学家萨姆纳把社会制度看成是民风和民德的高级结 晶。总的来说,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的研究由于缺乏科学的历史观,又没有深入到人类最基本的 实践活动——经济活动中分析制度的起源和性质,因而,社会学对制度问题的研究还仅仅是一个 开始 经济学家对制度的理解。 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 想习惯;今天的制度,也就是当前公认的某种生活方式。换言之,制度无非是一种自然习俗,由 于习惯化和被人广泛地接受,这种习俗已成为一种公理化和必不可少的东西。制度必须随着环境 的变化而变化,是生存竞争和淘汰适应过程的结果(凡勃伦,1982)。而在康芒斯眼中,制度无非 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所谓集体行动的范围很广,从无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运营机构” going concem),如家庭、公司、公会、联邦储备银行及政府或国家。一般而言,集体行动在无 组织的习惯中比在有组织的团体中还要更普遍一些。进一步讲,集体行动常同所谓的“工作规则” 1袁亚愚、詹一之主编:《社会学历史、理论、方法》,四川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7页。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7年版,第253页 ˆ简论以制度为学科对象的社会学》,载于《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988年第3期,第66页。 4陈观胜、李培荣译,《社会学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北京,1981年版,第99页。 5 Samuel p huntington,《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北京,1989年7月版,第12页 6横山宁夫,《社会学概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187页

制度经济学讲义 - 4 - 生活有秩序地、正常地进行1。 郑杭生认为:“社会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的社会活动领域中围绕着一定目标形成的具有普遍意 义的,比较稳定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2。 陈颐从更普遍的意义上对制度进行了界定,即“制度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和创造出 来的决定人们行为的文化现象。”显然,陈颐在这里所说的制度,比一般社会学著作中讲的制度或 仅仅作为行为规范的“制度性文化”的层次更高,内涵更丰富。他指出制度除了包括法律规章形 态的制度外,还包括诸如风俗、习惯、道德等在内的非法律规章形态的规范3。 美国社会学家 A·英格尔斯提出社会学就是以社会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他认为:“正像社会 行为可以聚集为习俗一样,一组组这样的行为也可以被聚集为角色,围绕着某个中心活动或社会 需要而组成更为复杂的角色结构也可以被聚集为制度。”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动态表现,是模式化的 社会行为。英格尔斯所说的角色结构的聚集,含有人们社会关系和行为规范的体系的意思4。 美国 Samuel P.Huntinton认为:“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5。 日本横山宁夫认为广义的制度与制度性文化大致相同,“是个人的行为受到来自主体以外的 约束,并对个人的理念像给予一定框框似的,是一种‘规范性的文化’。”“社会规范和制度对人们 的行为指出一定的方向,形成一定的样式”6。 西方古典社会学家在研究社会制度时,大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已形成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结 构上。孔德把社会制度看成是促使社会平衡稳定的力,也就是他所谓的社会静力。英国社会学家 斯宾塞则把社会制度看成是社会运转的有机的系统。斯宾塞主要是沿用达尔文主义,用生物进化 论的观点来研究社会问题的。美国早期的社会学家萨姆纳把社会制度看成是民风和民德的高级结 晶。总的来说,社会学家对制度问题的研究由于缺乏科学的历史观,又没有深入到人类最基本的 实践活动━━经济活动中分析制度的起源和性质,因而,社会学对制度问题的研究还仅仅是一个 开始。 经济学家对制度的理解。 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 想习惯;今天的制度,也就是当前公认的某种生活方式。换言之,制度无非是一种自然习俗,由 于习惯化和被人广泛地接受,这种习俗已成为一种公理化和必不可少的东西。制度必须随着环境 的变化而变化,是生存竞争和淘汰适应过程的结果(凡勃伦,1982)。而在康芒斯眼中,制度无非 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所谓集体行动的范围很广,从无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运营机构” (going concern),如家庭、公司、公会、联邦储备银行及政府或国家。一般而言,集体行动在无 组织的习惯中比在有组织的团体中还要更普遍一些。进一步讲,集体行动常同所谓的“工作规则” 1 袁亚愚、詹一之主编:《社会学历史、理论、方法》,四川大学出版社,1986 年版,第 87 页。 2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7 年版,第 253 页。 3 陈颐,《简论以制度为学科对象的社会学》,载于《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988 年第 3 期,第 66 页。 4 陈观胜、李培荣译,《社会学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北京,1981 年版,第 99 页。 5 Samuel P.Huntinton,《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北京,1989年7月版,第12页。 6 横山宁夫,《社会学概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年版,第 187 页

制度经济学讲义 密不可分,后者告诉个人能够、应该、必须做(或不做)什么。意味深长的是,康芒斯还指出集 体行动对个人的控制,是通过所有权关系来施行的,制度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交易 ( Commons,1934)。不过坦率地讲,以上两位制度学派的开创者对制度的理解虽然类似但并不 统一,其定义也不严格。 凡勃伦和康芒斯的现代追随者对制度的理解比较而言似乎更明确了些。霍奇森( Hodgson) 认为,制度是通过传统、习惯或法律约束的作用力来创造出持久的、规范化的行为类型的社会组 织。他特别强调在一个错综复杂、变化莫测的世界中,正是这种持久性和规范性,才使得社会科 学有可能运用于一切实践( Hodgson,1987)。艾尔斯纳( Elsner)对制度的理解有点独特。他把 制度定义为一种决策或行为规则,后者控制着多次博弈中的个人选择活动,进而为与决策有关的 预期提供了基础( Elsner,,1989)。布朗利( Bromley)将制度视为对人类活动施加影响的权力与 义务的集合。这些权力与义务中的一部分是无条件的和不依赖于任何契约的,它们可能是、也可 能不是不可剥夺的;其他的权力与义务则是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协约。制度体系既可用法律、用 社会学或社会人类学来表述,又可以用经济学来描绘( Bromley,1989)。尼尔(Neae对制度特 征的归纳比较精细和严谨。在他看来,从广义上讲,制度暗指一种可观察且可遵守的人类事务安 排,它同时也含有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性而非一般性。具体地说,某一制度可以通过下述三类特征 而被识别:甲、存在有大量的人类活动( People doing),并且这些活动是可见的和可辨认的;乙 存在有许多规则( rules),从而使人类活动具有重复性、稳定性并提供可预测的秩序;丙、存在有 大众习俗( folkies),它对人类活动和各种规则加以解释和评价( Neale,1987)。 新制度经济学家TW舒尔茨(1968)认为:“我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 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l。VW拉坦认为:“一种制度通常被定义为一套行为规则,它们被用 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2。林毅夫(1989)认为:“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制度可以 被理解为社会中个人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3。DC诺斯(1995)认为:“制度是社会游戏(博弈) 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他(1990)还认为:“制度是 个社会的游戏(博弈)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3。诺斯还说过:“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 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 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诺斯在其《论制度》一文中认为: “制度是为人类设计的、构造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束”7。 中国学者张宇燕认为:“所谓制度,无非是指那些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类偏好及 1《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第253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1月版 2同上书,第329页。 3同上书,第375页。 4《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第2页,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5中文本,《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 6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译本,第3页和第226页,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7中译文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年第6期

制度经济学讲义 - 5 - 密不可分,后者告诉个人能够、应该、必须做(或不做)什么。意味深长的是,康芒斯还指出集 体行动对个人的控制,是通过所有权关系来施行的,制度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交易 (Commons,1934)。不过坦率地讲,以上两位制度学派的开创者对制度的理解虽然类似但并不 统一,其定义也不严格。 凡勃伦和康芒斯的现代追随者对制度的理解比较而言似乎更明确了些。霍奇森(Hodgson) 认为,制度是通过传统、习惯或法律约束的作用力来创造出持久的、规范化的行为类型的社会组 织。他特别强调在一个错综复杂、变化莫测的世界中,正是这种持久性和规范性,才使得社会科 学有可能运用于一切实践(Hodgson,1987)。艾尔斯纳(Elsner)对制度的理解有点独特。他把 制度定义为一种决策或行为规则,后者控制着多次博弈中的个人选择活动,进而为与决策有关的 预期提供了基础(Elsner,1989)。布朗利(Bromley)将制度视为对人类活动施加影响的权力与 义务的集合。这些权力与义务中的一部分是无条件的和不依赖于任何契约的,它们可能是、也可 能不是不可剥夺的;其他的权力与义务则是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协约。制度体系既可用法律、用 社会学或社会人类学来表述,又可以用经济学来描绘(Bromley,1989)。尼尔(Neale)对制度特 征的归纳比较精细和严谨。在他看来,从广义上讲,制度暗指一种可观察且可遵守的人类事务安 排,它同时也含有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性而非一般性。具体地说,某一制度可以通过下述三类特征 而被识别:甲、存在有大量的人类活动(People doing),并且这些活动是可见的和可辨认的;乙、 存在有许多规则(rules),从而使人类活动具有重复性、稳定性并提供可预测的秩序;丙、存在有 大众习俗(folkviews),它对人类活动和各种规则加以解释和评价(Neale,1987)。 新制度经济学家 T.W.舒尔茨(1968)认为:“我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 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1。V.W.拉坦认为:“一种制度通常被定义为一套行为规则,它们被用 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2。林毅夫(1989)认为:“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制度可以 被理解为社会中个人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3。D.C.诺斯(1995)认为:“制度是社会游戏(博弈) 的规则,是人们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流行为的框架”4。他(1990)还认为:“制度是一 个社会的游戏(博弈)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5。诺斯还说过:“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说一 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道德、伦理 规范、它旨在约束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6。诺斯在其《论制度》一文中认为: “制度是为人类设计的、构造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束”7。 中国学者张宇燕认为:“所谓制度,无非是指那些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类偏好及 1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第 253 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 11 月版。 2 同上书,第 329 页。 3 同上书,第 375 页。 4 《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第 2 页,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5 中文本,《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 6 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译本,第 3 页和第 226 页,上海三联书店,1991 年版。 7 中译文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 年第 6 期

制度经济学讲义 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和习惯。在这里,规则包括法律、规章以及政府政策等等;而习惯则多指文 化传统、风俗、禁忌、道德规范等等”'。樊纲认为:“制度的一般定义是制约人们行为、调节人 与人之间利益矛盾的一些社会承认的规则”2。还有孔泾源认为制度是一套支配特定活动方式和相 互关系的行为规则,而不具有社会经济形态意义上的制度含义3。黄少安(1995)认为:“制度是 至少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对单个社会成员的各种行为起约束作用的一系列规则”。 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界定的共同特点是将制度局限于各种社会非基本制度,而把社会基本的 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看作是给定的前提,从而不加以讨论,这一方面是不彻底的,另一方面深 化了制度问题的研究。制度经济学家一般是从人性的角度来阐释制度的起源,把制度简单地规定 为人之趋利避害的本性,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相比,又是很不相同的 纵观不同学者、流派对制度的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共同的: 制度是行为规则 人类从事各种活动都是社会性的,即使是单个人从事的实践活动也是社会性的,也要自觉或 不自觉地遵守一定的规则或行为规范,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经济学假定人是“经济人”,但“经济 人”也是社会人,经济本身就是社会的活动。从事经济活动,或进行生产、交易、分配或消费, 都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活动,都必须按一定的行为规则来进行,否则,任何经济活动都不会发生 经济活动如此,推而广之,人类所从事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如此。实践活动中必然伴随着各种各 样的人与人的物质的、精神的交往关系,这些交往关系,又必须遵从或由习惯自然形成,或由政 府制定,或二者的结合而形成的交往与互动规则,不如此,交往关系就不能进行,各种实践活动 也无法进行。在人们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经过一定的时期,慢慢固定下来,再加上政府对某 些定型化的社会关系的有意促成,由习惯、习俗逐渐演化为制度。总之,制度是人们所从事各种 实践活动不可缺少的行为规则。 制度是公共物品 所谓公共物品,也是公共消费品,它与私人消费品共同组成人们消费的总物品,公共消费品 包括实物消费品与服务品。公共物品是单个个人的消费或服务不会有损其他人的消费品。制度作 为一种行为规则,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或者说,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制度是专为某一个 人制定的,而且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或一个人的社会里,是不需要任何制度的。制度是一种公共 行为规则,但公共的范围有大小的区别。制度是一种公共行为规则,这是就制度的最终状态来说 的,但制度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开始并不是作为“公共品”来生产的,如开始为少数人制订的 规则后来适用于所有的人。 制度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又与其他公共物品有一定的区别(如海洋中的灯塔、城市的绿地照 明等),作为制度的公共物品是无形的、是具有一定排他性的。 1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改革》,重庆,1994年第2期 2樊纲,《中华文化、理性化制度与经济发展》,《二十一世纪》,北京,1994年第6期 3孔泾源,《中国经济生活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经济研究》,北京,1992年第7期。 4黄少安,《产权经济学》,第90页,山东人民出版社,济南,1995年版

制度经济学讲义 - 6 - 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和习惯。在这里,规则包括法律、规章以及政府政策等等;而习惯则多指文 化传统、风俗、禁忌、道德规范等等”1。樊纲认为:“制度的一般定义是制约人们行为、调节人 与人之间利益矛盾的一些社会承认的规则”2。还有孔泾源认为制度是一套支配特定活动方式和相 互关系的行为规则,而不具有社会经济形态意义上的制度含义3。黄少安(1995)认为:“制度是 至少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对单个社会成员的各种行为起约束作用的一系列规则”4。 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界定的共同特点是将制度局限于各种社会非基本制度,而把社会基本的 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看作是给定的前提,从而不加以讨论,这一方面是不彻底的,另一方面深 化了制度问题的研究。制度经济学家一般是从人性的角度来阐释制度的起源,把制度简单地规定 为人之趋利避害的本性,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相比,又是很不相同的。 纵观不同学者、流派对制度的界定,在以下几个方面是共同的: 制度是行为规则 人类从事各种活动都是社会性的,即使是单个人从事的实践活动也是社会性的,也要自觉或 不自觉地遵守一定的规则或行为规范,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经济学假定人是“经济人”,但“经济 人”也是社会人,经济本身就是社会的活动。从事经济活动,或进行生产、交易、分配或消费, 都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活动,都必须按一定的行为规则来进行,否则,任何经济活动都不会发生。 经济活动如此,推而广之,人类所从事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如此。实践活动中必然伴随着各种各 样的人与人的物质的、精神的交往关系,这些交往关系,又必须遵从或由习惯自然形成,或由政 府制定,或二者的结合而形成的交往与互动规则,不如此,交往关系就不能进行,各种实践活动 也无法进行。在人们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经过一定的时期,慢慢固定下来,再加上政府对某 些定型化的社会关系的有意促成,由习惯、习俗逐渐演化为制度。总之,制度是人们所从事各种 实践活动不可缺少的行为规则。 制度是公共物品 所谓公共物品,也是公共消费品,它与私人消费品共同组成人们消费的总物品,公共消费品 包括实物消费品与服务品。公共物品是单个个人的消费或服务不会有损其他人的消费品。制度作 为一种行为规则,并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或者说,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种制度是专为某一个 人制定的,而且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或一个人的社会里,是不需要任何制度的。制度是一种公共 行为规则,但公共的范围有大小的区别。制度是一种公共行为规则,这是就制度的最终状态来说 的,但制度在其形成过程中,可能开始并不是作为“公共品”来生产的,如开始为少数人制订的 规则后来适用于所有的人。 制度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又与其他公共物品有一定的区别(如海洋中的灯塔、城市的绿地照 明等),作为制度的公共物品是无形的、是具有一定排他性的。 1 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改革》,重庆,1994 年第 2 期。 2 樊纲,《中华文化、理性化制度与经济发展》,《二十一世纪》,北京,1994 年第 6 期。 3 孔泾源,《中国经济生活中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经济研究》,北京,1992 年第 7 期。 4 黄少安,《产权经济学》,第 90 页,山东人民出版社,济南,1995 年版

制度经济学讲义 制度是在人们趟利避害的过程中形成的行为规范 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关系,因而制度中经济制度是最重要的,其他一切制度都直接或 间接地决定于经济制度。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质利益是人们实践活动的动因。人类历史首先是一部物质生活资 料的生产史,而这一历史活动的动因是人的利益。 物质利益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动力。生产产生于人的物质需要,因此,生产必须能够满 足人的物质需要即实现人的物质利益。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在利益的积极参与下进行的。思想 是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不仅如此,把思想变成物质力量也需要利益的帮助。利益渗透于 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它是经济、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等一切社会生活领域发展的最终动力。 只有在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之后,人才能产生新的需要,进行新的再生产,才能有一部活生生的 人类发展史。当经济活动不能给人带来物质利益时,人们就会丧失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需要 和利益都离不开主体,都是一定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物质利益是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源。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上层建筑是 为维护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服务的。物质利益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因利益的体现者和具体的社 会经济条件不同,它能够引起不同的社会后果,在社会发展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因素,也可 以成为消极的因素。所谓落后的生产关系之所以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就在于这种生产关系不能维 护、实现和増进人们的物质利益,或只能维护、实现和增进少数人的物质利益,从而不能调动绝 大多数人的积极性。所谓先进的生产关系则恰恰相反,它能维护、实现和增进绝大多数人的物质 利益,能够调动绝大多数人的生产或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得到人们的拥护。所谓生产关 系变革的实质是新的物质利益关系代替旧的物质利益关系,使人们获得物质利益的方式发生改变 也就是要将落后的生产关系改革为一种先进的、能够明显地、快速地维护、实现和增进人们的物 质利益,能够调动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的生产关系。中国的改革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根本的原因也在于此。总之,推动人们起来变革一种社会形态的是物质利益,而不是抽象的思想 原则;同样判断一种社会形态变革的成功与否也离不开物质利益。 综上所述,超利益的制度是不存在的。人们建立、维护、废弃某种制度,总是为了一定的利 益的,这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对任何个人或群体都无利的制度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制度是社会关系的定型表现和存在方式 实践活动是形成社会关系的基础,社会关系是制度的真正内涵,实践的变化导致社会关系的 变化,社会关系的变迁是制度创新的先导。社会关系不断重复,且对人们有利,那么,它逐渐就 会稳定下来,固定地成为人们交往的行为规则;这种稳定的、有序的社会关系,一开始表现为习 惯、习俗、不成文的约定等,以后慢慢发展为成文的制度。历以宁认为习惯是除市场和政府外地 第三种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方式。人类社会的历史悠久,市场的出现要晚得多,至于政府的出现, 那就更晚了,在这样的社会里,难道人类社会就是完全无序的么?如果真是这样的,那么人类是 历以宁,《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第30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制度经济学讲义 - 7 - 制度是在人们趋利避害的过程中形成的行为规范 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关系,因而制度中经济制度是最重要的,其他一切制度都直接或 间接地决定于经济制度。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质利益是人们实践活动的动因。人类历史首先是一部物质生活资 料的生产史,而这一历史活动的动因是人的利益。 物质利益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动力。生产产生于人的物质需要,因此,生产必须能够满 足人的物质需要即实现人的物质利益。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在利益的积极参与下进行的。思想 是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不仅如此,把思想变成物质力量也需要利益的帮助。利益渗透于 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它是经济、政治、法律和意识形态等一切社会生活领域发展的最终动力。 只有在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之后,人才能产生新的需要,进行新的再生产,才能有一部活生生的 人类发展史。当经济活动不能给人带来物质利益时,人们就会丧失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需要 和利益都离不开主体,都是一定主体的需要和利益。 物质利益是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源。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上层建筑是 为维护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服务的。物质利益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因利益的体现者和具体的社 会经济条件不同,它能够引起不同的社会后果,在社会发展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因素,也可 以成为消极的因素。所谓落后的生产关系之所以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就在于这种生产关系不能维 护、实现和增进人们的物质利益,或只能维护、实现和增进少数人的物质利益,从而不能调动绝 大多数人的积极性。所谓先进的生产关系则恰恰相反,它能维护、实现和增进绝大多数人的物质 利益,能够调动绝大多数人的生产或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得到人们的拥护。所谓生产关 系变革的实质是新的物质利益关系代替旧的物质利益关系,使人们获得物质利益的方式发生改变, 也就是要将落后的生产关系改革为一种先进的、能够明显地、快速地维护、实现和增进人们的物 质利益,能够调动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的生产关系。中国的改革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根本的原因也在于此。总之,推动人们起来变革一种社会形态的是物质利益,而不是抽象的思想 原则;同样判断一种社会形态变革的成功与否也离不开物质利益。 综上所述,超利益的制度是不存在的。人们建立、维护、废弃某种制度,总是为了一定的利 益的,这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对任何个人或群体都无利的制度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制度是社会关系的定型表现和存在方式 实践活动是形成社会关系的基础,社会关系是制度的真正内涵,实践的变化导致社会关系的 变化,社会关系的变迁是制度创新的先导。社会关系不断重复,且对人们有利,那么,它逐渐就 会稳定下来,固定地成为人们交往的行为规则;这种稳定的、有序的社会关系,一开始表现为习 惯、习俗、不成文的约定等,以后慢慢发展为成文的制度。历以宁认为习惯是除市场和政府外地 第三种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方式1。人类社会的历史悠久,市场的出现要晚得多,至于政府的出现, 那就更晚了,在这样的社会里,难道人类社会就是完全无序的么?如果真是这样的,那么人类是 1 历以宁,《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第 300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制度经济学讲义 绝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而且这也是对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一种否定。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人 们就要进行生产,进行各种经济与非经济的实践活动,就会发生种种社会关系,这其中必然会演 化出有序的、稳定的、固定性的社会关系模式,这就是习惯、习俗或道义:它们是不成文的,因 为文字还没有出现,所以这时调节人们行为规范,延续各种社会关系并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 必然是不成文的、约定性的、普遍默认性的习惯、传统、习俗和道义。它们具有成文的、正式的 制度同样的本质,尽管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制度是社会关系的定型表现和存在方式,同时也 须说明,并不是任何社会关系都是制度,偶然的、短暂的、不确定的社会关系是不具有制度的本 质的 制度是顺利实现人们各种实践活动目的的手段 制度在人类社会中是非常重要的,但制度永远只是实现人们实践活动目的的手段,这些目的 可能是经济目的,也可能是非经济目的。制度也不是唯一的,从长期来看,客观上人类对基本的 社会制度是不可选择的,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语),但在一定 时期内,人类又可以对不同的制度加以选择,如计划经济的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制度选择的 不同,其产生的客观效果也大相径庭。 从最终的意义上来说,制度是手段不是目的,这如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手段不是目的的 道理一样;从具体的实践活动而言,制度有时也会是目的,如一场政治革命,其直接的目的是建 立新的社会制度,革除旧的社会制度。总的说来,生产关系始终处于从属于生产力的地位。生产 关系自身不能证明其合理性和是否优越性,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则是判定生产关系进步与否的 唯一客观依据。脱离生产力说明生产关系的好坏只能是虚假的宣传、空洞的说教。当然从最根本 的意义上说,生产力自身也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需要。服 从于人的需要,满足人的各种物质的与精神的需要,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和生活方式是 一切制度的目的 制度是人们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的实践活动规劓 从主体的角度来看,有些制度是人们清醒意识到的,如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等正式的、 成文的制度,此外还有许多制度是人们没有自觉到的,即没有清醒意识到的,但在人们的实践活 动中,它同样支配着人们行为方式,使人们在实践中、在交往中、在社会关系中达到某种程度的 有序状态。任何正式的、成文的制度都不是先天的,而是首先诞生于非正式的、非成文的制度中, 后者是正式的、成文制度的产生之源。制度性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等都是一种 非正式的、非成文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又是一种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形成无意识的制度。在人类 社会尚无市场、国家、政府、军队、法律、文字等的时期,非正式的、不成文的制度在维系人类 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些产生以后,它依然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中国 的计划生育法律在执行中的阻力和困难,独生子女政策常常被执行为独生男孩政策,这恰恰是由 于它是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生育实践中的非正式、不成文的制度相冲突的 制度择人与人择制度 这个问题如同劳动与人的关系、生产关系与人一样,解决和理解这一问题也同理解和解决劳

制度经济学讲义 - 8 - 绝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而且这也是对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一种否定。只要有人类社会存在,人 们就要进行生产,进行各种经济与非经济的实践活动,就会发生种种社会关系,这其中必然会演 化出有序的、稳定的、固定性的社会关系模式,这就是习惯、习俗或道义;它们是不成文的,因 为文字还没有出现,所以这时调节人们行为规范,延续各种社会关系并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的, 必然是不成文的、约定性的、普遍默认性的习惯、传统、习俗和道义。它们具有成文的、正式的 制度同样的本质,尽管表现形式有很大的差异。制度是社会关系的定型表现和存在方式,同时也 须说明,并不是任何社会关系都是制度,偶然的、短暂的、不确定的社会关系是不具有制度的本 质的。 制度是顺利实现人们各种实践活动目的的手段 制度在人类社会中是非常重要的,但制度永远只是实现人们实践活动目的的手段,这些目的 可能是经济目的,也可能是非经济目的。制度也不是唯一的,从长期来看,客观上人类对基本的 社会制度是不可选择的,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语),但在一定 时期内,人类又可以对不同的制度加以选择,如计划经济的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制度选择的 不同,其产生的客观效果也大相径庭。 从最终的意义上来说,制度是手段不是目的,这如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手段不是目的的 道理一样;从具体的实践活动而言,制度有时也会是目的,如一场政治革命,其直接的目的是建 立新的社会制度,革除旧的社会制度。总的说来,生产关系始终处于从属于生产力的地位。生产 关系自身不能证明其合理性和是否优越性,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则是判定生产关系进步与否的 唯一客观依据。脱离生产力说明生产关系的好坏只能是虚假的宣传、空洞的说教。当然从最根本 的意义上说,生产力自身也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需要。服 从于人的需要,满足人的各种物质的与精神的需要,从而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和生活方式是 一切制度的目的。 制度是人们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的实践活动规则 从主体的角度来看,有些制度是人们清醒意识到的,如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等正式的、 成文的制度,此外还有许多制度是人们没有自觉到的,即没有清醒意识到的,但在人们的实践活 动中,它同样支配着人们行为方式,使人们在实践中、在交往中、在社会关系中达到某种程度的 有序状态。任何正式的、成文的制度都不是先天的,而是首先诞生于非正式的、非成文的制度中, 后者是正式的、成文制度的产生之源。制度性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等都是一种 非正式的、非成文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又是一种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形成无意识的制度。在人类 社会尚无市场、国家、政府、军队、法律、文字等的时期,非正式的、不成文的制度在维系人类 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些产生以后,它依然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中国 的计划生育法律在执行中的阻力和困难,独生子女政策常常被执行为独生男孩政策,这恰恰是由 于它是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生育实践中的非正式、不成文的制度相冲突的。 制度择人与人择制度 这个问题如同劳动与人的关系、生产关系与人一样,解决和理解这一问题也同理解和解决劳

制度经济学讲义 动与人的关系一样,把其作为一个动态的辩证过程来理解。每一代人都面临着前人遗留下来的制 度,这既约束了后人制度创新的空间,也是后人制度创新的出发点,从这一点来说,是制度择人 每一代人也都会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完善和创新制度,这是人择制度。这如同生产关系与人主 观能动性的关系一样。还须指出,前人遗留下来的制度,不仅仅是指正式的、成文的制度,也包 括非正式的、不成文的制度,这些对后人在继承、发展、革新制度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制约作用 制度中包含着个人的行为规则,但只有个人的行为不构成制度,制度总是某一集体中人与人 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因此,制度的选择总是一个集体的问题。任何一个经济都是由具有不同的 特殊利益的行为主体或利益集团构成的,一种制度的选择并不一定对每个人或集团都有好处,因 此制度的选择的决定方式问题和选择主体问题就紧密地联在一起,成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马 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以及现代社会学中、政治学分析的利益集团理论,对分析制度选择与变迁都 有重要的意义。 制度是具有一定程度强制性、限制性的行为规范 制度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和单纯的观念、思想之处,就在于任何制度都有某种程度的强制 性、限制性,都要对人的行为发生一定约束性。另外制度的存在也意味着某种外在的强制,这种 强制可以来自舆论的压力、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权力等,丝毫无外在强制性的制度是不可能存在 的。从人类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来看,要使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有序化,仅靠参与者的自觉是远 远不够的,也是无法保障的,因而维护制度的权威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制度“一方面是一定 的权威,不管它是怎样形成的,另一方面是一定的服从,这二者都是我们所必需的,而不管社会 组织以及生产流通赖以进行的物质条件是怎样的”1。当然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制度的生成是一个 客观的过程,是由于现实的经济关系所致的。然而从具体的制度发生、维持来看,却是不能没有 定程度的强制的。前人遗留下来的制度遗产对后人就是一种不得不接收的强制。所以。制度虽 最终根基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但却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只是经济因素就完全可以说明制度问题, 在制度的发生、维持、变迁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很大的作用。 制度与组织 现实中活动着的个人联合起来,以群体的或集体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社会组织,从事一定的社 会活动,这发源于人类同自然界斗争的需要。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 关系的自然基础,正式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这种关系的系 统化形成即一定的社会组织。制度是不同于社会组织的。社会作为人们之间的关系性存在方式, 也必然以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而言相对固定和凝结下来。一定的社会关系,总是要在一定的社会 组织中得到表现和实现。社会中的每一个体都是多种社会关系的统一体,他们都以一定的身份从 属于一定的社会组织,受其制约和约束,又借助于它们来发挥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具体作用。因 此,认识社会,对于社会活动的个体来说,直接地就是认识和评价自己身边的社会组织,并通过 它们去认识和评价这些组织所赖以形成和表现的社会关系。制度是规则、规范,制度必然寓于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6页,人民出版社,1995

制度经济学讲义 - 9 - 动与人的关系一样,把其作为一个动态的辩证过程来理解。每一代人都面临着前人遗留下来的制 度,这既约束了后人制度创新的空间,也是后人制度创新的出发点,从这一点来说,是制度择人; 每一代人也都会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完善和创新制度,这是人择制度。这如同生产关系与人主 观能动性的关系一样。还须指出,前人遗留下来的制度,不仅仅是指正式的、成文的制度,也包 括非正式的、不成文的制度,这些对后人在继承、发展、革新制度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制约作用。 制度中包含着个人的行为规则,但只有个人的行为不构成制度,制度总是某一集体中人与人 相互关系的一个方面。因此,制度的选择总是一个集体的问题。任何一个经济都是由具有不同的 特殊利益的行为主体或利益集团构成的,一种制度的选择并不一定对每个人或集团都有好处,因 此制度的选择的决定方式问题和选择主体问题就紧密地联在一起,成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马 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以及现代社会学中、政治学分析的利益集团理论,对分析制度选择与变迁都 有重要的意义。 制度是具有一定程度强制性、限制性的行为规范 制度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和单纯的观念、思想之处,就在于任何制度都有某种程度的强制 性、限制性,都要对人的行为发生一定约束性。另外制度的存在也意味着某种外在的强制,这种 强制可以来自舆论的压力、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权力等,丝毫无外在强制性的制度是不可能存在 的。从人类社会的各种实践活动来看,要使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有序化,仅靠参与者的自觉是远 远不够的,也是无法保障的,因而维护制度的权威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制度“一方面是一定 的权威,不管它是怎样形成的,另一方面是一定的服从,这二者都是我们所必需的,而不管社会 组织以及生产流通赖以进行的物质条件是怎样的”1。当然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制度的生成是一个 客观的过程,是由于现实的经济关系所致的。然而从具体的制度发生、维持来看,却是不能没有 一定程度的强制的。前人遗留下来的制度遗产对后人就是一种不得不接收的强制。所以。制度虽 最终根基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但却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只是经济因素就完全可以说明制度问题, 在制度的发生、维持、变迁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很大的作用。 制度与组织 现实中活动着的个人联合起来,以群体的或集体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社会组织,从事一定的社 会活动,这发源于人类同自然界斗争的需要。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 关系的自然基础,正式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这种关系的系 统化形成即一定的社会组织。制度是不同于社会组织的。社会作为人们之间的关系性存在方式, 也必然以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而言相对固定和凝结下来。一定的社会关系,总是要在一定的社会 组织中得到表现和实现。社会中的每一个体都是多种社会关系的统一体,他们都以一定的身份从 属于一定的社会组织,受其制约和约束,又借助于它们来发挥自己作为社会成员的具体作用。因 此,认识社会,对于社会活动的个体来说,直接地就是认识和评价自己身边的社会组织,并通过 它们去认识和评价这些组织所赖以形成和表现的社会关系。制度是规则、规范,制度必然寓于一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226 页,人民出版社,1995

制度经济学讲义 定的组织中,这种组织可大可小。 组织也是按一定制度组织起来的、完成特定的任务、实现特定的目标的群体。有政治组织、 经济组织(企业)文化组织、教育组织、司法组织等等。制度不是一种实体,而组织则是一种实 体性的存在。组织靠制度维系,但组织本身并不是制度。组织必须有制度,有制度并不一定就是 组织。制度本身是不能独立的,而必须有实际的载体,如市场、学校、企业、军队、政府、国家 等,反过来,组织没有制度也是不能存在的。组织是人与人的合作系统,也是人与物的组合、配 置系统,要合作成功、配置有效,必须靠制度作保障。组织在制度框架内活动,组织的活动实现 着制度的功能:另一方面组织又可能以与当前制度不一致的方向活动,成为改变制度的力量。制 度的变化是由组织所推动的,从制度变迁这个动态的角度讲,制度的变动表现为特定的组织改变 社会行为规则的活动。“因此,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一词将被用于指:第一、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 的变化;第二、这一组织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第三、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 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组织既可成为阻止制度变迁的障碍,也可成为促进制度变迁的力量。 这是组织与制度之间的最大区别,也是区分组织与制度两个概念最重要的意义。 2制度的范围与分类 制度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宏观制度与微观制度。 社会基本制度与社会非基本制度。 经济制度:产权制度、交易制度等。 经济类的各种制度与非经济类的各种制度 政治制度。 教育制度。 法律制度。 宪法制度与非宪法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成文制度与不成文制度。 政府(这里包括立法、行政与司法)制定的制度与非政府制定的制度。 显形制度与隐形制度。 自然发生的制度与非自然发生的制度。 理性制度与非理性制度。这里的理性是指经过人们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经过反复论证,并 经一定选择程序而制定的制度,后者则是一种自然演化出来的制度 名义制度与实际发生作用的制度(即文字规定的制度与实际执行中的制度)。 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还有家规、乡规、村规、族规、校规、军规、校风、民风、企业文化、 [美]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第329页,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制度经济学讲义 - 10 - 定的组织中,这种组织可大可小。 组织也是按一定制度组织起来的、完成特定的任务、实现特定的目标的群体。有政治组织、 经济组织(企业)、文化组织、教育组织、司法组织等等。制度不是一种实体,而组织则是一种实 体性的存在。组织靠制度维系,但组织本身并不是制度。组织必须有制度,有制度并不一定就是 组织。制度本身是不能独立的,而必须有实际的载体,如市场、学校、企业、军队、政府、国家 等,反过来,组织没有制度也是不能存在的。组织是人与人的合作系统,也是人与物的组合、配 置系统,要合作成功、配置有效,必须靠制度作保障。组织在制度框架内活动,组织的活动实现 着制度的功能;另一方面组织又可能以与当前制度不一致的方向活动,成为改变制度的力量。制 度的变化是由组织所推动的,从制度变迁这个动态的角度讲,制度的变动表现为特定的组织改变 社会行为规则的活动。“因此,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一词将被用于指:第一、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 的变化;第二、这一组织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第三、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 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1。组织既可成为阻止制度变迁的障碍,也可成为促进制度变迁的力量。 这是组织与制度之间的最大区别,也是区分组织与制度两个概念最重要的意义。 2.制度的范围与分类 制度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宏观制度与微观制度。 社会基本制度与社会非基本制度。 经济制度:产权制度、交易制度等。 经济类的各种制度与非经济类的各种制度。 政治制度。 教育制度。 法律制度。 宪法制度与非宪法制度。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成文制度与不成文制度。 政府(这里包括立法、行政与司法)制定的制度与非政府制定的制度。 显形制度与隐形制度。 自然发生的制度与非自然发生的制度。 理性制度与非理性制度。这里的理性是指经过人们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经过反复论证,并 经一定选择程序而制定的制度,后者则是一种自然演化出来的制度。 名义制度与实际发生作用的制度(即文字规定的制度与实际执行中的制度)。 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还有家规、乡规、村规、族规、校规、军规、校风、民风、企业文化、 1[美]R.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第 329 页,上海三联书店,199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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