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公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 2016年12月20日第12号 (总号:223) 目录 〔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贫困乡(镇)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市政府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呈贡信息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何佳等50名同志为第九批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通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修订)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政策的通知 〔大事记〕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大事记
1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 2016 年 12 月 20 日第 12 号 (总号:223) 目 录 〔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贫困乡(镇)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市政府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呈贡信息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何佳等 50 名同志为第九批昆明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通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社会资金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办法(修订)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政策的通知 〔大事记〕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6 年 11 月大事记
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2016年11月25日) 昆发(2016)25号 昆明是云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滇中城市群的核心 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品质 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几年来,随着滇池流域人口、土地和环境矛盾的凸显,城市规 划也存在重形式轻内涵、重编制轻执行,城市建设缺乏统筹谋划、布局不合理、特色不鲜明,城 市管理创新不够、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 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昆明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 念,坚持“五大统筹”,牢牢把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历史使命,坚持量水发展、以水 定城,科学确定发展的布局、结构和规模。全面统筹人口、用地、空间、产业、生态等发展要素, 彰显昆明“滨水、历史、文化”的特色优势,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共同建设经济繁荣、富有活力、人民幸福、环 境优美的宜居宜人新都市。 (二)总体目标。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加快建 设“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支点和枢纽城市。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走出 去”和“引进来”并重,增强对南亚东南亚地区的经贸影响力、金融服务力、创新带动力、人文 亲和力;挖掘潜力,彰显特色,全面提升“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开放门户、国际 旅游城市、中国健康之城”五大城市品牌,増强昆明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调整优 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两核一极两区六廊”的城市发展格局,全面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 基本确立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人文交流中心的地位 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 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更加注重 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更加注重“阳光规划”、公众参与,全面提升昆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质量
2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2016 年 11 月 25 日) 昆发〔2016〕25 号 昆明是云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滇中城市群的核心 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品质 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几年来,随着滇池流域人口、土地和环境矛盾的凸显,城市规 划也存在重形式轻内涵、重编制轻执行,城市建设缺乏统筹谋划、布局不合理、特色不鲜明,城 市管理创新不够、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 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昆明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 念,坚持“五大统筹”,牢牢把握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历史使命,坚持量水发展、以水 定城,科学确定发展的布局、结构和规模。全面统筹人口、用地、空间、产业、生态等发展要素, 彰显昆明“滨水、历史、文化”的特色优势,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共同建设经济繁荣、富有活力、人民幸福、环 境优美的宜居宜人新都市。 (二)总体目标。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加快建 设“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支点和枢纽城市。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举、“走出 去”和“引进来”并重,增强对南亚东南亚地区的经贸影响力、金融服务力、创新带动力、人文 亲和力;挖掘潜力,彰显特色,全面提升“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开放门户、国际 旅游城市、中国健康之城”五大城市品牌,增强昆明的吸引力、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调整优 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两核一极两区六廊”的城市发展格局,全面提高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 基本确立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经济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人文交流中心的地位, 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更加注重 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更加注重集约高效、绿色低碳;更加注重传承文化、延续文脉;更加注重 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更加注重“阳光规划”、公众参与,全面提升昆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质量
和水平 、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顺应城市发展客观 规律,融入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科学制定城市规划。严守法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程序,杜绝以非 法定规划代替或调整法定规划强制性内容。 构建和强化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为核心、专项规划 为重要支撑的法定规划体系。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一张图、一张表、一报告、一公开、一督察” 的规划编制与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管理中的法定地位,昆明中心城区必 须在2016年底前完成已经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入库,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应 加快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特别是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工作 按照创新理念和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研究性规划的编制。强化战略规划的引领作 用,要从谋划50年或以更长远的眼光,深入研究城市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以空间发展战略引领城 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实现途径。落实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要求,在编制重大规划时,与其他 城市规划充分衔接。对新编制或正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须落实“多规合一”总体要求并同步完 成,工作中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充分衔接。强化城市设计在各层次规划中 对城市形体和空间环境的控制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区域可将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体系按程序报批,推进城市设计法定化。加大规划编制市场开放力度,加快引进国内外一流机构 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五)全面实施城乡统筹。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断优 化“中心城市一二级城市一三级城镇(市)一重点镇一一般镇”的五级配置,形成“都市带动 品质优良、城乡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按照决策先行的原则,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19年实现全市所有 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和 内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保护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村庄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按照“一书、两表、九 图”的技术要求强化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加强规划管理,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 成为美丽宜居村寨。充分发掘各具特色的山水、人文资源,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环境优美、产业 发展良好的美丽宜居乡村。进一步优化县域镇村体系、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集镇、中心村集中,服务广大乡村,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规划控制引导,逐步理顺城乡规 划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切实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实现农村建房规划建设许可制度覆盖率到2017年达到40%以上、2018年达到50%以上、2019年达 到65%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六)深入推进产城融合。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含各级开发、度假、产业园区等)规划建设 管理制度。产业园区规划应纳入各级城市、镇的总体规划统一编制,与城市、镇形成有机整体 规划编制应遵循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充分考虑生态和环境等制约因素,合理确定人口 规模和用地规模,按照“集约化、生态化、低碳化”要求科学编制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管理权限 不得下放,已经下放的必须收回,实现统一管理 在产业园区集中区域应完善公共服务和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减轻城市运营负担。合理增
3 和水平。 二、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顺应城市发展客观 规律,融入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科学制定城市规划。严守法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程序,杜绝以非 法定规划代替或调整法定规划强制性内容。 构建和强化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为核心、专项规划 为重要支撑的法定规划体系。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一张图、一张表、一报告、一公开、一督察” 的规划编制与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管理中的法定地位,昆明中心城区必 须在 2016 年底前完成已经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入库,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应 加快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特别是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工作。 按照创新理念和推进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研究性规划的编制。强化战略规划的引领作 用,要从谋划 50 年或以更长远的眼光,深入研究城市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以空间发展战略引领城 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实现途径。落实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要求,在编制重大规划时,与其他 城市规划充分衔接。对新编制或正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须落实“多规合一”总体要求并同步完 成,工作中要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充分衔接。强化城市设计在各层次规划中 对城市形体和空间环境的控制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区域可将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 体系按程序报批,推进城市设计法定化。加大规划编制市场开放力度,加快引进国内外一流机构 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五)全面实施城乡统筹。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断优 化“中心城市—二级城市—三级城镇(市)—重点镇—一般镇”的五级配置,形成“都市带动、 品质优良、城乡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按照决策先行的原则,推进“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 2019 年实现全市所有 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全覆盖。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和 内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及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保护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村庄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要按照“一书、两表、九 图”的技术要求强化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加强规划管理,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 成为美丽宜居村寨。充分发掘各具特色的山水、人文资源,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环境优美、产业 发展良好的美丽宜居乡村。进一步优化县域镇村体系、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向集镇、中心村集中,服务广大乡村,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规划控制引导,逐步理顺城乡规 划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切实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实现农村建房规划建设许可制度覆盖率到 2017 年达到 40%以上、2018 年达到 50%以上、2019 年达 到 65%以上、2020 年达到 80%以上。 (六)深入推进产城融合。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含各级开发、度假、产业园区等)规划建设 管理制度。产业园区规划应纳入各级城市、镇的总体规划统一编制,与城市、镇形成有机整体。 规划编制应遵循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充分考虑生态和环境等制约因素,合理确定人口 规模和用地规模,按照“集约化、生态化、低碳化”要求科学编制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管理权限 不得下放,已经下放的必须收回,实现统一管理。 在产业园区集中区域应完善公共服务和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减轻城市运营负担。合理增
加居住及生活服务功能,打造不同类型、功能复合的新型产业功能区。在大型居住社区,适当在 周边增加产业用地,以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环境品质,促进大型居住社区和 周边城镇融合发展, (七)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积极完成相应的“一 张图”“一个平台”和“一套协调机制”等工作 全面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 划,融合“多规”所涉及的生态保护空间、建设用地边界等信息,实现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 设用地规模等发展指标的统一,在“一张图”上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和城乡增长边界控制线等,形成完整的空间规划控制线体系。依托市政服务网络和服务总线,将 各项规划涉及的空间信息叠加入库,统筹管理,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立市政府统筹、 多部门参与的“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流程,制订控制线管理规定,构建“多 规合一”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机制,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在滇池流域地区率先完成“多规合一”工作,总结经验,在其他县区全面组织开展“多规合 工作,规划成果统一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八)优化城市空间结枃。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及未来发展潜力,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功能完备、高 效联通、生态宜居的“两核一极两区六廊”城市格局。两核包括老城区和呈贡新区。老城区要有 序推进人口转移、功能疏解,加快工业企业搬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突出政治中心、文化交融 功能,增强科技硏发、金融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国际交流等服务功能,打造历史文化名 城:呈贡新区要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优化生产生活布局,发展新型城市社区, 提升科教研发、交通枢纽、信息服务等核心功能,强化四个托管区现代产业聚集功能,有序承接 主城四区人口和功能转移,建设全省信息产业发展高地、信息产业核心区,打造现代化科教创新 新城。一极为滇中新区,要提升新区产业综合承载能力,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 影响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成为支撑昆明、带动全省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打造国际化高新 产业新城。城市功能拓展区要加快产业园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 供新动力的重要承载区;城市生态涵养区要强化生态保障和水源涵养功能,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 力,维护生态平衡。六条经济走廊要明确开发重点,强化功能定位,构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特色鲜明的全市协调发展格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批复的《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0平方公里 以内。强化昆明一滇中新区融合发展,实现以产聚人、以产促城、产城融合、一体发展。加快推 进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巫家坝、草海、滇池会展中心、东风广场等重点片区规划开发建设 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九)提升规划科技水平。创新规划设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以新思想和新理念提升规划设 计水平,增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借助智能传感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 规范城市数据生产标准,拓展城市时空数据,通过手机信令、互联网等新媒体数据,获取人口数 据和居民行为实时动态数据,构建“人、地、动态、静态”为核心的四要素时空信息大数据,为 城市模型硏究提供精细、实时、全面的数据来源,拓宽城市模型硏宄的时空尺度,充分研究经济 发展、人口预测、用地分析、土地交通发展、规划发展、空间发展、城市低碳等城市发展模型 构建智能化的城市信息化大数据中心和城市空间发展模型仓库,为城市发展提供智能决策支撑 “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以城市规划管理全过程业务为着力点 加强信息技术辅助支撑规划业务。规范数据生产和入库标准,建立规划知识管理、规划审批管理 规划一张图、电子报批管理、规划批后监督、规划移动办公、规划管控、规划监测与预警、规划
4 加居住及生活服务功能,打造不同类型、功能复合的新型产业功能区。在大型居住社区,适当在 周边增加产业用地,以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完善公共服务、提升环境品质,促进大型居住社区和 周边城镇融合发展。 (七)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工作,积极完成相应的“一 张图”“一个平台”和“一套协调机制”等工作。 全面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 划,融合“多规”所涉及的生态保护空间、建设用地边界等信息,实现发展目标、人口规模、建 设用地规模等发展指标的统一,在“一张图”上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和城乡增长边界控制线等,形成完整的空间规划控制线体系。依托市政服务网络和服务总线,将 各项规划涉及的空间信息叠加入库,统筹管理,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立市政府统筹、 多部门参与的“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流程,制订控制线管理规定,构建“多 规合一”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维护工作机制,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在滇池流域地区率先完成“多规合一”工作,总结经验,在其他县区全面组织开展“多规合 一”工作,规划成果统一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八)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及未来发展潜力,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功能完备、高 效联通、生态宜居的“两核一极两区六廊”城市格局。两核包括老城区和呈贡新区。老城区要有 序推进人口转移、功能疏解,加快工业企业搬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突出政治中心、文化交融 功能,增强科技研发、金融商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国际交流等服务功能,打造历史文化名 城;呈贡新区要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优化生产生活布局,发展新型城市社区, 提升科教研发、交通枢纽、信息服务等核心功能,强化四个托管区现代产业聚集功能,有序承接 主城四区人口和功能转移,建设全省信息产业发展高地、信息产业核心区,打造现代化科教创新 新城。一极为滇中新区,要提升新区产业综合承载能力,构建特色鲜明、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 影响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成为支撑昆明、带动全省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打造国际化高新 产业新城。城市功能拓展区要加快产业园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 供新动力的重要承载区;城市生态涵养区要强化生态保障和水源涵养功能,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 力,维护生态平衡。六条经济走廊要明确开发重点,强化功能定位,构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特色鲜明的全市协调发展格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批复的《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20 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 430 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430 平方公里 以内。强化昆明—滇中新区融合发展,实现以产聚人、以产促城、产城融合、一体发展。加快推 进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巫家坝、草海、滇池会展中心、东风广场等重点片区规划开发建设, 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九)提升规划科技水平。创新规划设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以新思想和新理念提升规划设 计水平,增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借助智能传感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 规范城市数据生产标准,拓展城市时空数据,通过手机信令、互联网等新媒体数据,获取人口数 据和居民行为实时动态数据,构建“人、地、动态、静态”为核心的四要素时空信息大数据,为 城市模型研究提供精细、实时、全面的数据来源,拓宽城市模型研究的时空尺度,充分研究经济 发展、人口预测、用地分析、土地交通发展、规划发展、空间发展、城市低碳等城市发展模型, 构建智能化的城市信息化大数据中心和城市空间发展模型仓库,为城市发展提供智能决策支撑。 “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以城市规划管理全过程业务为着力点, 加强信息技术辅助支撑规划业务。规范数据生产和入库标准,建立规划知识管理、规划审批管理、 规划一张图、电子报批管理、规划批后监督、规划移动办公、规划管控、规划监测与预警、规划
决策管理云等平台,提升城市规划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2020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 园区全面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信息数据库系统,提升城市规划业务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 (十)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定期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 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未编制和未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区域,不得审批项目。定期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和维护工作。 落实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的公开公示制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做到程序到位、实 体合法,拓宽申诉渠道,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保障规划编制和实施透明。在“十三五”期 间,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启动城乡规划展览馆(室)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也可采用多种方式保障规划成果展示需求。要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规划 管理机构,建立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并覆盖所有建制村,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 委(社区)、专管员联动管理机制 各地应将城建档案馆库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十三五”期间,完成昆明 市城建档案馆新馆库的选址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各县(市)区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工作 科学整合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形式多样编研成果,建成城建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十三五” 期间,力争全市城建档案实现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初步完成城建档案数据库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综合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 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利用卫星图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对违反规划进 行审批或未经审批的临违建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三、全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十一)塑造城市整体风貌。尊重昆明山水环境特征,保护历史文化特色,更好地塑造昆明 城市特点,形成符合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特征的城市景观风貌。塑造从城市中心向山边水边、环滇 池地区由北向南逐渐跌落的整体城市形态,保证山体景观的20%可见,控制城市的建设高度,不 超过高度控制图中给出的限高要求,增强城市韵律,强化中心景观层次性, 中心城区和呈贡新区塑造“远山大城”的景观风貌特色,构建城市的CBD现代都市景观,强 化与山体相协调的天际线轮廓;晋城塑造“前丘远城”的景观风貌特色,依托地形山包塑造古典 小镇景观:昆阳塑造“大山小城”景观风貌特色,依托自然山水,塑造生态小城景观,适当构筑 标志性建筑;海口塑造“近山小镇”的景观风貌特色,打造蔓延式山地小城:滇池西岸塑造“大 山大绿”的景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限制城市开发,打造原生态景观。 充分保留并利用城市各片区之间的绿化走廊,打造城市生态走廊和绿肺,防止城市的无序蔓 延。加强城市色彩、滨水地区、夜景照明、雕塑等特色风貌要素和空间的规划编制及硏究工作, 逐步构建协调统一的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城市文脉、城市风格和色彩体系,从整体上塑造城 市特色形象 (十二)提高堿市设计水平。城市设计是落实城乡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和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的有效手段,要分层级开展城市设计。在城市整体层面,要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确定城市总 体空间格局、整体景观体系、公共空间体系。在重点控制区域,要确定重点控制区和范围,研究 划定昆明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做好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工作,明确城市设计区域的空间结构、风貌 特色、景观系统、公共空间形态和布局、建筑设计指引等。适时编制《昆明市城市设计导则》,指 导全市城市设计工作。中心城区外各县(市)区可单独或在总体规划开展整体城市设计工作,确 定城市发展重点地区。中心城区应依托“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充分利用三维模型及基础地 理数据,与三维辅助审批无缝对接,全面提高城市设计水平 (十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落实《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20)》,执行《昆 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行动计划》,强化对历史文化、文物和遗产的保护,特别是翠湖、讲
5 决策管理云等平台,提升城市规划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2020 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 园区全面建立城市规划管理信息数据库系统,提升城市规划业务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 (十)强化规划实施管理。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定期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 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未编制和未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区域,不得审批项目。定期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和维护工作。 落实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的公开公示制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做到程序到位、实 体合法,拓宽申诉渠道,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保障规划编制和实施透明。在“十三五”期 间,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启动城乡规划展览馆(室)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也可采用多种方式保障规划成果展示需求。要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层规划 管理机构,建立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并覆盖所有建制村,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 委(社区)、专管员联动管理机制。 各地应将城建档案馆库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管理,“十三五”期间,完成昆明 市城建档案馆新馆库的选址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各县(市)区各级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工作。 科学整合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形式多样编研成果,建成城建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十三五” 期间,力争全市城建档案实现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初步完成城建档案数据库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综合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 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利用卫星图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对违反规划进 行审批或未经审批的临违建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三、全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十一)塑造城市整体风貌。尊重昆明山水环境特征,保护历史文化特色,更好地塑造昆明 城市特点,形成符合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特征的城市景观风貌。塑造从城市中心向山边水边、环滇 池地区由北向南逐渐跌落的整体城市形态,保证山体景观的 20%可见,控制城市的建设高度,不 超过高度控制图中给出的限高要求,增强城市韵律,强化中心景观层次性。 中心城区和呈贡新区塑造“远山大城”的景观风貌特色,构建城市的 CBD 现代都市景观,强 化与山体相协调的天际线轮廓;晋城塑造“前丘远城”的景观风貌特色,依托地形山包塑造古典 小镇景观;昆阳塑造“大山小城”景观风貌特色,依托自然山水,塑造生态小城景观,适当构筑 标志性建筑;海口塑造“近山小镇”的景观风貌特色,打造蔓延式山地小城;滇池西岸塑造“大 山大绿”的景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限制城市开发,打造原生态景观。 充分保留并利用城市各片区之间的绿化走廊,打造城市生态走廊和绿肺,防止城市的无序蔓 延。加强城市色彩、滨水地区、夜景照明、雕塑等特色风貌要素和空间的规划编制及研究工作, 逐步构建协调统一的城市轴线、城市天际线、城市文脉、城市风格和色彩体系,从整体上塑造城 市特色形象。 (十二)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城市设计是落实城乡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和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的有效手段,要分层级开展城市设计。在城市整体层面,要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确定城市总 体空间格局、整体景观体系、公共空间体系。在重点控制区域,要确定重点控制区和范围,研究 划定昆明城市设计重点片区,做好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工作,明确城市设计区域的空间结构、风貌 特色、景观系统、公共空间形态和布局、建筑设计指引等。适时编制《昆明市城市设计导则》,指 导全市城市设计工作。中心城区外各县(市)区可单独或在总体规划开展整体城市设计工作,确 定城市发展重点地区。中心城区应依托“数字昆明”地理空间框架,充分利用三维模型及基础地 理数据,与三维辅助审批无缝对接,全面提高城市设计水平。 (十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落实《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20)》,执行《昆 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行动计划》,强化对历史文化、文物和遗产的保护,特别是翠湖、讲
武堂等片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注重成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整体保护,传承城市文 脉: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镇和传统村落保护,体现昆明历史文化风貌和地方特色 加强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拓展历史名城保护内容,普查历史文化资源,加快推进 市域范围内的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历史村镇、地段、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全 面普査工作。推进保护对象的法定化,抢救性保护一批村镇、街区和建筑,3年内完成一批历史 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第三批历史建筑的确定工作。 有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更新和历史建筑维修工作,提升城市品质和使用功能。 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切实提升保护规划编制水平;加大历史文化 名城的保护管理力度,推广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地理信息系统运用,补充完善市、县两级历史文化 资源数字化采集,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动态监管系统,完善监管体系。 按照《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 遗产保护日常管理机构,实现保护规划与日常管理机制的有效衔接。各级政府应设立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专项资金,将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年度将保护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 算。研究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对遗产保护的投入,制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的政策措施 (十四)突显地方建筑特色。尊重地形地貌,依山就势、顺风顺水布局各类建筑,做到节地 节材,体现山地建筑特点:明确昆明“高原生态水乡、历史文化名城、多元地域文化、现代时尚 开放”的建筑特色定位,传承干栏建筑、一颗印(合院)等地方建筑风格,充分利用地方建筑符 号,从建筑布局、材料、色彩等方面对各控制片区内的新建和改建建筑进行控制引导。建筑体量 应考虑城市规划对通风、视线、景观的要求,尽量降低建筑对城市环境的压迫感;建筑界面应完 整统一,尊重城市规划对城市界面的要求,建筑第五立面应结合地方建筑特色,体现空间层次感 提倡使用土黄、棕黄、赭红等主色调,体现昆明地方传统文化和地景。将建筑特色导引体系运用 于指导城市更新和新区建设的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中,突显昆明地方建 筑特色,全面提升城市魅力。全面开放建筑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建筑师,实现地方建筑特 色与新理念新工艺相结合,全面突显地方建筑特色 四、有序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十五)强化建筑设计管理。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回归建筑基本属性,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和 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公共建筑和髙层建筑设计管理 优化提升建筑设计标准,强化设计责任追究,严把建筑设计审批关,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 审査管理。加强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规范决策行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 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继续推动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健 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到2016年底,昆 明市全面实行数字化在线施工图审査并进行推广培训,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利用,使用“互 联网十”的模式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检査,采取勘察设计文件在线备案,全程监督,随机抽查方式, 全面掌握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和项目质量情况,加强对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管,加强问题整改情 况跟踪 (十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制,以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资质动态 监管,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培育出有市场实力、竞争力的企业,发 挥市场监管作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托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争取至2020 年实现昆明市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十七)加强建筑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市
6 武堂等片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注重成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整体保护,传承城市文 脉;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镇和传统村落保护,体现昆明历史文化风貌和地方特色, 加强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拓展历史名城保护内容,普查历史文化资源,加快推进 市域范围内的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历史村镇、地段、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的全 面普查工作。推进保护对象的法定化,抢救性保护一批村镇、街区和建筑,3 年内完成一批历史 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村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第三批历史建筑的确定工作。 有序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更新和历史建筑维修工作,提升城市品质和使用功能。 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切实提升保护规划编制水平;加大历史文化 名城的保护管理力度,推广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地理信息系统运用,补充完善市、县两级历史文化 资源数字化采集,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动态监管系统,完善监管体系。 按照《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 遗产保护日常管理机构,实现保护规划与日常管理机制的有效衔接。各级政府应设立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专项资金,将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年度将保护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 算。研究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对遗产保护的投入,制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的政策措施。 (十四)突显地方建筑特色。尊重地形地貌,依山就势、顺风顺水布局各类建筑,做到节地 节材,体现山地建筑特点;明确昆明“高原生态水乡、历史文化名城、多元地域文化、现代时尚 开放”的建筑特色定位,传承干栏建筑、一颗印(合院)等地方建筑风格,充分利用地方建筑符 号,从建筑布局、材料、色彩等方面对各控制片区内的新建和改建建筑进行控制引导。建筑体量 应考虑城市规划对通风、视线、景观的要求,尽量降低建筑对城市环境的压迫感;建筑界面应完 整统一,尊重城市规划对城市界面的要求,建筑第五立面应结合地方建筑特色,体现空间层次感; 提倡使用土黄、棕黄、赭红等主色调,体现昆明地方传统文化和地景。将建筑特色导引体系运用 于指导城市更新和新区建设的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工作中,突显昆明地方建 筑特色,全面提升城市魅力。全面开放建筑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建筑师,实现地方建筑特 色与新理念新工艺相结合,全面突显地方建筑特色。 四、有序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十五)强化建筑设计管理。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回归建筑基本属性,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和 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强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设计管理, 优化提升建筑设计标准,强化设计责任追究,严把建筑设计审批关,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 审查管理。加强建筑设计招投标管理,规范决策行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 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继续推动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健 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利用信息化手段,到 2016 年底,昆 明市全面实行数字化在线施工图审查并进行推广培训,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利用,使用“互 联网+”的模式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采取勘察设计文件在线备案,全程监督,随机抽查方式, 全面掌握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和项目质量情况,加强对勘察、设计过程的监管,加强问题整改情 况跟踪。 (十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 制,以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资质动态 监管,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培育出有市场实力、竞争力的企业,发 挥市场监管作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依托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争取至 2020 年实现昆明市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十七)加强建筑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建立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的长效机制,落实参建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通过工程质量的提升促进建筑产品的安全使用 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动态排名及差别化管理,并建 立长效机制,通过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确保参建人员的健康、安全。建 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创建机制及与企业的市场准入联动等差别化管理制度, 营造创优争先的工作氛围,推动我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昆 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的推广使用及功能完善,对在建项目实时监控,努 力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管水平。 (十八)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推广绿色施 工模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 年,在全市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房屋、市政工程等建设中积 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探索建筑设计标准化、 构件部品生产工厂化、建造施工装配化和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鼓励建筑企业实施装配式施工 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筑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至2020年,全市预拌混凝 土产能力争达到国家绿色生产标准,实现全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支持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 地,加快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和现代组合式建筑。加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 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完善本地化技术、研发、应用体系。“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建公共建 筑选用钢结构建筑达15%以上。加大对高烈度地区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财政支持,制定符合我市实 际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加大政策支持和调控力度 强化新型建筑材料在装配式建造中的应用 五、深入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十九)高效利用地下空间。建立地下空间资源的普查制度和汇交制度,“十三五”期间完成 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空间普査工作;继续推进地下管线动态更新,逐步实现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 全覆盖。逐步建立和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地下空间审批的技术要求,科学编制城市地下 空间规划;协调地下空间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深化完善城市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内容:鼓励重点地区开展地上地下一体化城市设计,并将主要控制指标要求 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协调,以地下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城市轨道交通建 设为纽带,推进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互联互通开发,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综合效益显著的地下空间系统,全面提升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结合《昆明 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制定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好各类管线在地下 综合管廊的空间位置。以金马路、春雨路等区域为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昆明地下综合管 廊建设: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中 心城区地下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运营:制定鼓励地下空间互连互通的相关政策,鼓励开发商提 供地下商业空间和地下公共交通设施、出入口等,有效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质量和水平。 健全昆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制度价格体系,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市场化运作。到2020年,我市建 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达100公里以上 建立健全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有关制度,推进落实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实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地下空间 规划管理水平。 二十)推进海綿堿市建设。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以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为核心,按照海绵 城市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要求,结合昆明城市雨水综合利用现状和基础,通
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建立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的长效机制,落实参建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通过工程质量的提升促进建筑产品的安全使用。 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动态排名及差别化管理,并建 立长效机制,通过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确保参建人员的健康、安全。建 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创建机制及与企业的市场准入联动等差别化管理制度, 营造创优争先的工作氛围,推动我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昆 明市建筑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的推广使用及功能完善,对在建项目实时监控,努 力实现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切实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管水平。 (十八)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推广绿色施 工模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到 2020 年,在全市基本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在房屋、市政工程等建设中积 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力争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探索建筑设计标准化、 构件部品生产工厂化、建造施工装配化和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鼓励建筑企业实施装配式施工, 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筑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至 2020 年,全市预拌混凝 土产能力争达到国家绿色生产标准,实现全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支持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 地,加快发展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和现代组合式建筑。加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 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完善本地化技术、研发、应用体系。“十三五”期间,力争新建公共建 筑选用钢结构建筑达 15%以上。加大对高烈度地区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财政支持,制定符合我市实 际的装配式建筑设计导则,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加大政策支持和调控力度, 强化新型建筑材料在装配式建造中的应用。 五、深入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十九)高效利用地下空间。建立地下空间资源的普查制度和汇交制度,“十三五”期间完成 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空间普查工作;继续推进地下管线动态更新,逐步实现我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 全覆盖。逐步建立和完善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地下空间审批的技术要求,科学编制城市地下 空间规划;协调地下空间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深化完善城市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内容;鼓励重点地区开展地上地下一体化城市设计,并将主要控制指标要求 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协调,以地下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城市轨道交通建 设为纽带,推进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互联互通开发,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综合效益显著的地下空间系统,全面提升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结合《昆明 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制定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好各类管线在地下 综合管廊的空间位置。以金马路、春雨路等区域为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昆明地下综合管 廊建设;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合理确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中 心城区地下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运营;制定鼓励地下空间互连互通的相关政策,鼓励开发商提 供地下商业空间和地下公共交通设施、出入口等,有效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质量和水平。 健全昆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制度价格体系,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市场化运作。到 2020 年,我市建 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达 100 公里以上。 建立健全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有关制度,推进落实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实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地下空间 规划管理水平。 (二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以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为核心,按照海绵 城市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要求,结合昆明城市雨水综合利用现状和基础,通
过工程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城市雨水径流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能力,通过源头削减 过程蓄滞和末端治理进行径流控制,减少城市面源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减轻城市洪涝灾害和排水 压力,改善和修复滇池流域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和重建自然水循环系统。编制《昆明市海绵城 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昆明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昆明海绵城市建设 和试点工作。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力争纳入国家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以盘龙江西路、西北绕城高速、 穿金路、北二环为界的北部片区以及以碧鸡路、南二环、滇池路、滇池草海高速下穿为界的草海 片区作为试点区域,启动试点区域建设的同时,其他县区要启动各自的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到 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城市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控制 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城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十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推广以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 等民用建筑为重点,开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示范建设工作,探索适宜昆明市的技术路线,在 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认真执行绿色建筑推广政策 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初步设计和建筑施工图审査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监督 管理。到202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100%。 (二十二)实施城市节能工程。鼓励节能技术及节能减排材料的应用,抓妤新建建筑节能管 理工作,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管力度,建立建筑节能 专项设计审査、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节能信息 公示等制度体系,实现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到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机 制,切实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 六、切实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二十三)大力推进“五网”建设。“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将全面推进路网、航空网、能源 网、水网、互联网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一是配合推进全省“八出省、五出境”的铁路网中昆 明境内段的建设,构筑以“铁路干线十城际铁路+都市快线”为主,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铁路 交通网络,全面建成轨道交通1-6号线,启动7、8、9号线及安宁线、嵩明线工程建设,主城区 轨道交通网络结构基本形成:;加快构建“198556”高速公路主骨架网和干线公路网,继续完善昆 明连接内地的大通道,重点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昆明境内未建路段的绕城、过境公路、互通立交 系统,实现与周边城市群和省际间快速高效的互联互通:加快城市拥堵路段改造提升,强化城市 道路系统内外部路网衔接,重点建设快速出城通道、高架联络线、互通立交等具有疏导作用的项 目:加快客货运站场的建设和智能交通平台搭建,完善各种交通方式的融合和衔接,打造快速 便捷、高效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二是加快长水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航空网络布局, 启动通用机场建设,将昆明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国际航空集散中心。三是合理发展和提高火电 和水电项目供电保障能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开发和利用;逐步优化改造现有高压配电 网,加强电网智能化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依托中缅油气管道,逐步完善成品油管网,多渠 道培育天然气利用市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的使用,合理布局充电站和加气站, 构建智能、高效、可靠、绿色覆盖城乡的能源保障体系。四是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及配套工程、重 点水源和灌区工程建设,缓解用水需求矛盾,统筹规划和改造城区排水管网,加快抗旱救灾应急 水源建设,提高防范旱涝灾害的能力:完善城乡供水水源和管网建设,确保城乡用水安全;以滇 池流域为主,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面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和珠江流域昆明境内 段水污染防治,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符合昆明实际的安全高效 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五是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整合,提高互联网协同发展和有效应用水
8 过工程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对城市雨水径流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能力,通过源头削减、 过程蓄滞和末端治理进行径流控制,减少城市面源入湖污染负荷,有效减轻城市洪涝灾害和排水 压力,改善和修复滇池流域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和重建自然水循环系统。编制《昆明市海绵城 市建设专项规划》和《昆明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昆明海绵城市建设 和试点工作。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 70%以上 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力争纳入国家 2017 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以盘龙江西路、西北绕城高速、 穿金路、北二环为界的北部片区以及以碧鸡路、南二环、滇池路、滇池草海高速下穿为界的草海 片区作为试点区域,启动试点区域建设的同时,其他县区要启动各自的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到 2020 年,城市建成区 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城市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控制; 到 2030 年,城市建成区 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城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十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推广以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 等民用建筑为重点,开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示范建设工作,探索适宜昆明市的技术路线,在 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认真执行绿色建筑推广政策, 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初步设计和建筑施工图审查等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监督 管理。到 2020 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 100%。 (二十二)实施城市节能工程。鼓励节能技术及节能减排材料的应用,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管 理工作,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管力度,建立建筑节能 专项设计审查、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节能信息 公示等制度体系,实现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到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机 制,切实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 六、切实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二十三)大力推进“五网”建设。“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将全面推进路网、航空网、能源 网、水网、互联网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一是配合推进全省“八出省、五出境”的铁路网中昆 明境内段的建设,构筑以“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都市快线”为主,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铁路 交通网络,全面建成轨道交通 1—6 号线,启动 7、8、9 号线及安宁线、嵩明线工程建设,主城区 轨道交通网络结构基本形成;加快构建“198556”高速公路主骨架网和干线公路网,继续完善昆 明连接内地的大通道,重点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昆明境内未建路段的绕城、过境公路、互通立交 系统,实现与周边城市群和省际间快速高效的互联互通;加快城市拥堵路段改造提升,强化城市 道路系统内外部路网衔接,重点建设快速出城通道、高架联络线、互通立交等具有疏导作用的项 目;加快客货运站场的建设和智能交通平台搭建,完善各种交通方式的融合和衔接,打造快速、 便捷、高效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二是加快长水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航空网络布局, 启动通用机场建设,将昆明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国际航空集散中心。三是合理发展和提高火电 和水电项目供电保障能力,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开发和利用;逐步优化改造现有高压配电 网,加强电网智能化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依托中缅油气管道,逐步完善成品油管网,多渠 道培育天然气利用市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的使用,合理布局充电站和加气站, 构建智能、高效、可靠、绿色覆盖城乡的能源保障体系。四是加快推进滇中引水及配套工程、重 点水源和灌区工程建设,缓解用水需求矛盾,统筹规划和改造城区排水管网,加快抗旱救灾应急 水源建设,提高防范旱涝灾害的能力;完善城乡供水水源和管网建设,确保城乡用水安全;以滇 池流域为主,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面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和珠江流域昆明境内 段水污染防治,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符合昆明实际的安全高效 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五是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整合,提高互联网协同发展和有效应用水
平,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质量,构建集约共享、网络智能、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新昆明。到 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五大基础设施网络 (二十四)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按“窄马路、密路网”的布局要求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中心 城区及高强度开发区域路网密度不应低于5.0公里/平方公里。新建地区推行街区制,对居住、 商业办公用地严格控制街区尺度,提高交通承载力并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间尺度;已建地区因地制 宜逐步推进路网加密改造。统筹协调主城、新区的道路建设,突出主城与呈贡、滇中核心区等组 团之间的快速通道衔接,强化干路网络向外拓展。强化路权管理,充分保障公交、自行车和步行 绿色交通方式的路权: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品质,创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完整街道。结合江 河湖山资源,围绕公园、绿地、林荫道路和旅游景点,构建昆明绿道网,近期加快环滇池和盘龙 江等绿道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管理,针对实际定期评估并开展交通整治与交通组织调整。 合理配置停车资源,优化和引导小汽车停车需求。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停车设施 鼓励应用立体停车技术:新建项目严格落实配建指标,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深入挖潜,引导具备条 件的单位开展错时停车和资源共享,采用限时停车等灵活的管理措施,缓解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 问题;采取与轨道站点上盖物业统一建设的模式,设置P+R(停车换乘)停车场;继续深化价格 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指导为补充的停车价格机制 (二十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城市布局模式,面向都市圈 发展,通过“强轴、加密”调整轨道网络规划,开展轨道建设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协调站点周边用地开发,全方位、多层次地培育轨道客流: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试点 示范城市为契机,以骨干客流走廊和组团联系通道为重点,加快公交专用道的网络化建设;提升 公交专用道建设标准,改善公交运行环境;加快公交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丰富定制公交、专线 公交、城乡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高标准实现长水机场、昆明南站等枢纽与轨道交通、公共交 通的零换乘,继续完善城市公交换乘枢纽和接驳站的规划建设工作,全面促进各种交通方式的 体化衔接;积极推进大数据交通信息决策平台,利用大数据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以客流需求为导 向,轨道网络为基础,全面优化整合地面公交线路,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多种方式网 络的融合衔接,提升公交换乘便利性;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 以上 (二十六)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将城市更新改造与加快棚户区 改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按照疏密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城市中心 区的开发强度。二环内城中村改造项目,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主要以微改造为主,原则上不 再新批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系统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开展老旧社区改造,打造宜居 宜业宜行宜游都市。合理划定城市更新改造单元,科学确定改造类型。按照统筹安排、积极推进、 确保成功的原则,辖区政府应当编制辖区城市更新改造“十三五”行动计划。对现状条件好、可 通过综合整治达到改造效果的城中村、旧城区,通过健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环 境整治、挖掘文化内涵等,采取微改造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对城郊与生态保护区内的旧村以保 护整治、生态文明村建设、泥砖房改造为主:旧厂区改造要以利用老厂房发展文化现代服务业为 主,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主城区工业企业,在完成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工作后, 按照《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办法的要求,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稳妥实施 更新改造。 采取以购代建等方式筹措房源,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缩短回迁安置周期,降低商品房库存 压力,降低空置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化安置,力争货币化 安置比例达到50%。已启动拆迁、未实现安置的城中村项目,2019年完成安置。纳入改造计划的 城中村,要因地制宜、结合项目实际,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多种模式,到2020
9 平,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和质量,构建集约共享、网络智能、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新昆明。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五大基础设施网络。 (二十四)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按“窄马路、密路网”的布局要求优化城市路网结构,中心 城区及高强度开发区域路网密度不应低于 5.0 公里/平方公里。新建地区推行街区制,对居住、 商业办公用地严格控制街区尺度,提高交通承载力并形成良好的城市空间尺度;已建地区因地制 宜逐步推进路网加密改造。统筹协调主城、新区的道路建设,突出主城与呈贡、滇中核心区等组 团之间的快速通道衔接,强化干路网络向外拓展。强化路权管理,充分保障公交、自行车和步行 绿色交通方式的路权;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品质,创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完整街道。结合江 河湖山资源,围绕公园、绿地、林荫道路和旅游景点,构建昆明绿道网,近期加快环滇池和盘龙 江等绿道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管理,针对实际定期评估并开展交通整治与交通组织调整。 合理配置停车资源,优化和引导小汽车停车需求。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停车设施, 鼓励应用立体停车技术;新建项目严格落实配建指标,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深入挖潜,引导具备条 件的单位开展错时停车和资源共享,采用限时停车等灵活的管理措施,缓解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 问题;采取与轨道站点上盖物业统一建设的模式,设置 P+R(停车换乘)停车场;继续深化价格 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导向为主、政府指导为补充的停车价格机制。 (二十五)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的城市布局模式,面向都市圈 发展,通过“强轴、加密”调整轨道网络规划,开展轨道建设规划修编工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协调站点周边用地开发,全方位、多层次地培育轨道客流;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试点 示范城市为契机,以骨干客流走廊和组团联系通道为重点,加快公交专用道的网络化建设;提升 公交专用道建设标准,改善公交运行环境;加快公交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丰富定制公交、专线 公交、城乡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高标准实现长水机场、昆明南站等枢纽与轨道交通、公共交 通的零换乘,继续完善城市公交换乘枢纽和接驳站的规划建设工作,全面促进各种交通方式的一 体化衔接;积极推进大数据交通信息决策平台,利用大数据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以客流需求为导 向,轨道网络为基础,全面优化整合地面公交线路,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多种方式网 络的融合衔接,提升公交换乘便利性;到 2020 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 60% 以上。 (二十六)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将城市更新改造与加快棚户区 改造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按照疏密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城市中心 区的开发强度。二环内城中村改造项目,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主要以微改造为主,原则上不 再新批准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系统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开展老旧社区改造,打造宜居 宜业宜行宜游都市。合理划定城市更新改造单元,科学确定改造类型。按照统筹安排、积极推进、 确保成功的原则,辖区政府应当编制辖区城市更新改造“十三五”行动计划。对现状条件好、可 通过综合整治达到改造效果的城中村、旧城区,通过健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强环 境整治、挖掘文化内涵等,采取微改造的方式进行更新改造;对城郊与生态保护区内的旧村以保 护整治、生态文明村建设、泥砖房改造为主;旧厂区改造要以利用老厂房发展文化现代服务业为 主,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主城区工业企业,在完成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工作后, 按照《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办法的要求,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稳妥实施 更新改造。 采取以购代建等方式筹措房源,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缩短回迁安置周期,降低商品房库存 压力,降低空置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化安置,力争货币化 安置比例达到 50%。已启动拆迁、未实现安置的城中村项目,2019 年完成安置。纳入改造计划的 城中村,要因地制宜、结合项目实际,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多种模式,到 2020
年基本完成改造 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以购代建”“货币化安置”等支撑制度文 件,推动棚户区改造对象多样化安置,减轻政府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压力,衔接棚户区 改造与房地产市场,推动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同步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注重实 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期间改造城市棚户区7万余套,至2020年,住房保障率达到29.2% 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 (二十七)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 划建设,加快呈贡新区和滇中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主城核心区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向 外围布局,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十三五”期间建设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 的体育、文化等公共设施。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强化妇幼、 儿科等专科医院建设。构建与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由目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 生机构床位8.27张提升至2020年8.5张,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使全体城乡居民逐步享 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设施改扩建和新建力度,至2020年实现 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形成覆盖城乡、布 局合理的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格局。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推进老年人住所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适 老性设计、建设与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把老龄事业推向全面发展 的新阶段。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置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需求,促进 社会和谐发展。继续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在免费向全社会开 放的基础上实现服务质量提档升级,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充分发挥昆明在云南省 文化建设中排头兵的作用。各地应将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完善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十八)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生命线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的 防灾设置。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建立区域供水调度系统,保证供水安全。加强排水管网及防 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快燃气管网及设施建设,保障城市供气用气安全 继续加大电网投资建设力度,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保障率。拓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 划、抗震设防参数等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 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 交通、应对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城市防灾避 难场所建设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强化综合演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 能力。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城市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建设安全生产全民教 育体验中心,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七、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十九)持续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区域统筹 巩固完善、提升增效、创新机制”为方针,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高效治污、高标准治污 原则,不断提速滇池保护治理步伐,把滇池保护治理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纳入到城市建 设及管理中、纳入到全民参与中,以目标、问题、可行性作为导向,以滇池治理倒逼社会管理工 作方式,努力实现滇池保护治理和全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坚持以水定 城、量水发展,优化空间布局,调控流域内产业规模和开发强度,贯彻落实《云南省滇池保护条 例》,施行《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严格执行对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各项保护控制 要求;完善污染物控制体系,削减污染负荷存量与增量:理顺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 效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恢复流域生态功能:完善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监管 能力:加强科技攻关与成果应用,为滇池保护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滇池 10
10 年基本完成改造。 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以购代建”“货币化安置”等支撑制度文 件,推动棚户区改造对象多样化安置,减轻政府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压力,衔接棚户区 改造与房地产市场,推动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同步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注重实 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期间改造城市棚户区 7 万余套,至 2020 年,住房保障率达到 29.2%, 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 (二十七)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 划建设,加快呈贡新区和滇中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动主城核心区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向 外围布局,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十三五”期间建设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 的体育、文化等公共设施。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强化妇幼、 儿科等专科医院建设。构建与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由目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 生机构床位 8.27 张提升至 2020 年 8.5 张,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使全体城乡居民逐步享 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设施改扩建和新建力度,至 2020 年实现 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 8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 99%以上,形成覆盖城乡、布 局合理的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格局。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推进老年人住所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适 老性设计、建设与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改善老年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把老龄事业推向全面发展 的新阶段。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布置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需求,促进 社会和谐发展。继续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在免费向全社会开 放的基础上实现服务质量提档升级,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充分发挥昆明在云南省 文化建设中排头兵的作用。各地应将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完善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十八)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生命线系统、市政公用设施的 防灾设置。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建立区域供水调度系统,保证供水安全。加强排水管网及防 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快燃气管网及设施建设,保障城市供气用气安全。 继续加大电网投资建设力度,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保障率。拓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 划、抗震设防参数等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 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 交通、应对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城市防灾避 难场所建设和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强化综合演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 能力。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城市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建设安全生产全民教 育体验中心,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七、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十九)持续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治理。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区域统筹、 巩固完善、提升增效、创新机制”为方针,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高效治污、高标准治污” 原则,不断提速滇池保护治理步伐,把滇池保护治理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纳入到城市建 设及管理中、纳入到全民参与中,以目标、问题、可行性作为导向,以滇池治理倒逼社会管理工 作方式,努力实现滇池保护治理和全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坚持以水定 城、量水发展,优化空间布局,调控流域内产业规模和开发强度,贯彻落实《云南省滇池保护条 例》,施行《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严格执行对滇池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各项保护控制 要求;完善污染物控制体系,削减污染负荷存量与增量;理顺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 效率;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恢复流域生态功能;完善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监管 能力;加强科技攻关与成果应用,为滇池保护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滇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