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 商君书 更法第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 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 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 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 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 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 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 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 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道,便国不必法。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股、夏 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足影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 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 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 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 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 国安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贱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 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 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 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商君书 第 1 页 商君书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 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 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 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 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 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 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 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 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 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 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 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 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 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 国安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贱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 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 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 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商君书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 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 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 则草必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 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农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 诛愚,则草必垦矣。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 则余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 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 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 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 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迁者不 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征不烦。民 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也衣妆商,新疑惰,则草必显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 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钉行不饰。农民不,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 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来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 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 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 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农战第三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 削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 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 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 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 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言。则民朴壹。民朴壹,则官爵不可巧 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生,则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 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 第2页
商君书 第 2 页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 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惰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贾少,农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贾少,则 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 则草必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 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农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 诛愚,则草必垦矣。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概。不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 则余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 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 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 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 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 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征不烦。民 不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 则去来赍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 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来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 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 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 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农战第三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 削。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作壹而得官爵,是故不官无爵。 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 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 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求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 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言。则民朴壹。民朴壹,则官爵不可巧 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生,则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 说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私,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权矣。夫曲
商君书 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然则下官 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 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 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余以食亲;为上忘生而 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 《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 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 民不俭营,则国力抟。国力抟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 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 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 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官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道也。故曰:王道 作外,身作壹而已矣 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壹, 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此,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诗》、《书》、礼、乐、善、修、 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 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国好力者以难攻,以难攻者必兴;好辩者以 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君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也,察要而已矣。 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脐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 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远矣。国有事, 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敌其国易破也。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 螟、酤、北雛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不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为螟、酤、花亦大矣 虽有《诗》、《书》,乡一束,家须,犹无益手治也,非所以反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 故曰: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大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者之农也 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候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削而不振 无及已。 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补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 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 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鲥口也。民 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 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 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脩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 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 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人君不能服强敌、破大国也,则修守备, 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 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强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 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 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 者殆:农者殆,则土地荒。 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 此贫国弱兵之教也。夫国庸民之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强兵辟土也,惟圣人 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第3页
商君书 第 3 页 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然则下官 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 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不冀矣。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 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迁乎?”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余以食亲;为上忘生而 战,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 《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 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 民不俭营,则国力抟。国力抟者强,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 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 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 民之不农战也,上好言而官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王之道也。故曰:王道 作外,身作壹而已矣。 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壹, 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此,则民务焉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诗》、《书》、礼、乐、善、修、 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 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国好力者以难攻,以难攻者必兴;好辩者以 易攻,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君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也,察要而已矣。 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胮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 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不远矣。国有事, 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今夫 螟、酟、苝雛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不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为螟、酟、苝雛亦大矣。 虽有《诗》、《书》,乡一束,家一员,犹无益于治也,非所以反之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 故曰: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者之农也。 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削而不振,则 无及已。 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 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 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餬口也。民 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 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 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脩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 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 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强敌大国也。人君不能服强敌、破大国也,则修守备, 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浮学事 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强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 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 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 者殆;农者殆,则土地荒。 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 此贫国弱兵之教也。夫国庸民之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强兵辟土也,惟圣人 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商君书 去强第四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 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 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 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 曰“志”,日“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朴一人。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 削。常官治者迁官。治大,国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者亡,以弱 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 举荣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 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 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 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 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 赏,民利且爱。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 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 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立,前国刑五赏五。 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 以声以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日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日攻敌之国,必强。故攻 官、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其一强:令用三者,威必王 十里断者,国弱:九里断者强。以目治者玲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 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 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 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 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 按兵而国富者王 说民第五 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徴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 有徵则用,过有母则生,奸有鼠则不止。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 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上有 以使守战,必兴至王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奸也。章善,则过匿; 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 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商君书 第 4 页 去强第四 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 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 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 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 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朴一人。以治法者,强;以治政者, 削。常官治者迁官。治大,国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强攻强者亡,以弱 攻强者王。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 举荣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 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 善民者,必治至强。国用《诗》、《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 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 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国以难攻者,起一得十;国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 赏,民利且爱。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 国无敌者强,强必王。贫者使以刑,则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 力,多力者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威,以一取十, 以声以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必强。故攻 官、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其一,必强;令用三者,威,必王。 十里断者,国弱;九里断者,国强。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刑至事 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 一两生于竟内,粟十二石死于竟外;粟十二石生于竟内,金一两死于竟外。国好生金于竟内,则金 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竟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强国知十三数:竟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以言说取食者 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藁之数。欲强国,不知国十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 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 按兵而国富者王。 说民第五 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 有徵则用,过有母则生,奸有鼠则不止。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 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上有 以使守战,必兴至王。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奸也。章善,则过匿; 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 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
商君书 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民易为 言,难为用。国法作民之所难,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起一得十;国法作民之所易,兵用民之 所难而以言攻者,出十亡百 罚重,爵尊:赏轻,刑威。爵尊,上爱民:刑威,民死上。故兴国行罚,则民利:用赏,则上 重。法详,则刑繁:法繁,则刑省。民治则乱,乱而治之,又乱。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 乱,则乱。民之情也治,其事也乱。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 其治者。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 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 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 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 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 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国强;富者贫,三官无虱。国久强而无虱者必王。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故刑多,则赏重:赏少,则刑重。民之有欲有 恶也,欲有六淫,恶有四难。从六淫,国弱;行四难,兵强。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刑于九,则 六淫止:赏出一,则四难行。六淫止,则国无奸:四难行,则兵无敌。 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作一则力抟,力抟则强。强而用 重强。故能生力,能杀力,曰攻敌之国,必强。塞私道以穷其志,启一门以致其欲,使民必先行其 所要,然后致其所欲,故力多。力多而不用,则志穷:志穷,则有私;有私,则有弱。故能生力 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故曰:王者,国车蓄力,家不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 上藏也 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重轻,刑去。常,则治。省刑,要保,赏不可倍也。有奸 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故王者刑赏断于民 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 治国者费不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条,故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 曰:夜治者强。君断则乱,故曰:宿治者。故有道之母,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算地第六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 地胜其民。民胜其地,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 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故为国任地者:山 林居什一,薮泽居什一,?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故为国分田数:小亩 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 路足以处其民,山林、薮泽、?谷足以供其利,薮泽堤防足以畜。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 作而畜长足。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垦者 与无地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壹赏。私利塞于外, 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奚以知 其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 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 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 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眴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 非性之常也,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
商君书 第 5 页 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民易为 言,难为用。国法作民之所难,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起一得十;国法作民之所易,兵用民之 所难而以言攻者,出十亡百。 罚重,爵尊;赏轻,刑威。爵尊,上爱民;刑威,民死上。故兴国行罚,则民利;用赏,则上 重。法详,则刑繁;法繁,则刑省。民治则乱,乱而治之,又乱。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 乱,则乱。民之情也治,其事也乱。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 其治者。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 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 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杀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 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 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 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国强;富者贫,三官无虱。国久强而无虱者必王。 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故刑多,则赏重;赏少,则刑重。民之有欲有 恶也,欲有六淫,恶有四难。从六淫,国弱;行四难,兵强。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刑于九,则 六淫止;赏出一,则四难行。六淫止,则国无奸;四难行,则兵无敌。 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作一则力抟,力抟则强。强而用, 重强。故能生力,能杀力,曰攻敌之国,必强。塞私道以穷其志,启一门以致其欲,使民必先行其 所要,然后致其所欲,故力多。力多而不用,则志穷;志穷,则有私;有私,则有弱。故能生力, 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故曰:王者,国不蓄力,家不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 上藏也。 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君弱。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保,赏不可倍也。有奸 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故王者刑赏断于民 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 治国者贵不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故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 曰:夜治者强。君断则乱,故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算地第六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 地胜其民。民胜其地,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 民,则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故故为国任地者:山 林居什一,薮泽居什一,?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四,此先王之正律也。故为国分田数:小亩 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 路足以处其民,山林、薮泽、?谷足以供其利,薮泽堤防足以畜。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 作而畜长足。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垦者, 与无地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同。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壹赏。私利塞于外, 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奚以知 其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 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 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法;求 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民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 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眗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 非性之常也,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
商君书 要也。故万乘失数而不危、臣主失术而不乱者,未之有也。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审数,臣欲尽其 事而不立术,故国有不服之民,主有不令之臣。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 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计也。故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入使民尽力,则草不荒; 出使民致死,则胜敌。胜故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 今则不然。世主之所以加务者,皆非国之急也。身有尧、舜之行,而功不及汤、武之略者,此 执柄之罪也。臣请语其过。夫治国舍势而任说说,则身脩而功寡。故事《诗》、《书》谈说之士, 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 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 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 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圣人 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 臣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 侯,服其力也。今世巧而民淫,方效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故千乘惑乱,此其所 加务者过也。 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国之所 以求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 任力以穷诈。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故圣人之为 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资藏于地姆杜,托危于外则惑 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民之农魅则资重,战戢则邻危。资重则不可负而逃, 邻危则不归。于无资、归危外托,狂夫之所不为也。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 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面民乱,事刷而功寡。此臣之所谓过也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 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世此亡国之兆也。形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徽倖 于民、上:徽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不,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君子 不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 田荒,则民诈生;国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 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 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 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 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开塞第七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 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 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 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 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 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 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 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 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 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
商君书 第 6 页 要也。故万乘失数而不危、臣主失术而不乱者,未之有也。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审数,臣欲尽其 事而不立术,故国有不服之民,主有不令之臣。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 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行其所危者,计也。故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 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入使民尽力,则草不荒; 出使民致死,则胜敌。胜故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 今则不然。世主之所以加务者,皆非国之急也。身有尧、舜之行,而功不及汤、武之略者,此 执柄之罪也。臣请语其过。夫治国舍势而任说说,则身脩而功寡。故事《诗》、《书》谈说之士, 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 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 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 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圣人 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 臣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 侯,服其力也。今世巧而民淫,方效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故千乘惑乱,此其所 加务者过也。 民之生: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者,则国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国之所 以求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入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 任力以穷诈。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故圣人之为 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托危于外。资藏于地则朴,托危于外则惑。 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民之农勉则资重,战戢则邻危。资重则不可负而逃, 邻危则不归。于无资、归危外托,狂夫之所不为也。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 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此臣之所谓过也。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 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此亡国之兆也。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徼倖 于民、上;徼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故刑烦。君子 不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 田荒,则民诈生;国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 刑人有列,则君子下其位;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 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 法术之患也。故君子操权一正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荣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 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开塞第七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 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 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 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 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故立 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 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 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 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 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则学,力尽则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
商君书 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脩今。法古则后于时,脩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 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 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 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 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 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 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 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 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 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 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 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 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鈇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 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 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疒壬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 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求善,藉刑以去刑 壹言第八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 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 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变世。天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 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 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 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 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 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 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奸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 以攻敌也。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 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 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也;秉权而立,垂 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 举。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 修令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 赏匮而奸益多。故民之于上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 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 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商君书 第 7 页 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 圣人不法古,不脩今。法古则后于时,脩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 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 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脩汤、武。汤、武塞,故万乘莫不战,千 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废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 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 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 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 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利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 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 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 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 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强。一国行之, 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杀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釱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 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 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 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壹言第八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 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 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变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 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 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 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 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 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 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奸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 以攻敌也。治国者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 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 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也;秉权而立,垂 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 举。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 修令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 赏匮而奸益多。故民之于上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 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 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商君书 错法第九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 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 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 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 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 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乱治 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 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 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 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 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 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 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 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 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成沙如此,则巨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 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 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加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战法第十 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 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 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 者,必强至王。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 其过失,无敌深入,偕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其道也。故将使民者乘良马者,不 可不齐也。 立本第十一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 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 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 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 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
商君书 第 8 页 错法第九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 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 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 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 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 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乱治 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 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 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 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 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 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 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 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 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如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 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 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力。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战法第十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 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 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怨者,知所失也。 若兵敌强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 者,必强至王。若民服而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 其过失,无敌深入,偕险绝塞,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其道也。故将使民者乘良马者,不 可不齐也。 立本第十一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法,错法而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 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 恃誉目者谓之诈。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 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 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强可立也。是以强者必治,治者必
商君书 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 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兵守第十二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 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 守战。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拔者,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 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 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 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 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 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洽而趁之,使 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 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 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 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靳令第十三 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 多言。行治曲断,以五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强,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故法 立而不革,则显,民变诛,计变诛止贵齐殊使,百都之尊爵摩禄以自伐。国无奸民,则都无奸市 物多末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粮,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四寸之 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予爵、出禄不功,是无当也 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国以功授官 予爵,此谓以盛知谋,以盛勇战。以盛知谋,以盛勇战,其国必无敌。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 寡,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治致治、以言致言。则君 务于说言,官乱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功者日退,此谓失。守十者乱,守壹者治。汉已定矣,而 好用六虱者亡。民泽毕农,则国富。六虱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竟内之民争以为荣, 莫以为辱。其次,为赏劝罚沮。其下,民恶之,忧之,羞之:修容而以言,耻食以上交,以避农战: 外交以备,国之危也。有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 六虱:日礼、乐;日《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 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 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十二者成朴,必削。是故兴国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能犯也 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 官爵,虽有辩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国好 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 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 是故兴国罚行则民亲,赏行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一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 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必之续也,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 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
商君书 第 9 页 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 故曰:治强之道三,论其本也。 兵守第十二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 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在 守战。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拔者,死人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 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 谓以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足,将之过也。 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以客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 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 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耕格阱;发梁撤屋,给从从之,不洽而赺之,使 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木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 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 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 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靳令第十三 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 多言。行治曲断,以五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强,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故法 立而不革,则显,民变诛,计变诛止。贵齐殊使,百都之尊爵厚禄以自伐。国无奸民,则都无奸市。 物多末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四寸之 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 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国以功授官 予爵,此谓以盛知谋,以盛勇战。以盛知谋,以盛勇战,其国必无敌。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 寡,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治致治、以言致言。则君 务于说言,官乱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功者日退,此谓失。守十者乱,守壹者治。汉已定矣,而 好用六虱者亡。民泽毕农,则国富。六虱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竟内之民争以为荣, 莫以为辱。其次,为赏劝罚沮。其下,民恶之,忧之,羞之;修容而以言,耻食以上交,以避农战; 外交以备,国之危也。有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 六虱:日礼、乐;日《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 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 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十二者成朴,必削。是故兴国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能犯也。 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 官爵,虽有辩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国好 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 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 是故兴国罚行则民亲,赏行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 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必之续也,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 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
商君书 修权第十四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 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 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 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 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 ,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 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 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 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议,故民不 争。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 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 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 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 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 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 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前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 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侧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 此民之“蠹”也。故有“隙”、“鄱”而不已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 “蠹”矣。 徕民第十五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 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 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 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地。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众, 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寡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 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 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 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复也,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秦之所以 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以强,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 爱复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敌弱而 兵强。”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 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 也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竟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 年征。者于律也,足以造作夫百万。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 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 第10页
商君书 第 10 页 修权第十四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 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 制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 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 文武者,法之约也。故明主任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 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 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 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是故先 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议,故民不 争。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 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 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 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 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 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 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 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 此民之“蠹”也。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 “蠹”矣。 徕民第十五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 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 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 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地。秦之所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众, 其宅参居而并处;其寡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 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 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 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复也,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秦之所以 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以强,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 爱复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夫所以为苦民而强兵者,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敌弱而 兵强。”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以来,野战不胜, 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 也。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四竟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 年征。者于律也,足以造作夫百万。曩者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 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