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一、 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 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一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 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一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 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 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1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货物和应税 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根据计算增值税时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 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 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 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末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 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2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 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分为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末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应纳税额 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 (三)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应纳税额, 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一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 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 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4 2.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 规定的费用;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 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3.进项税额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 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税额(到税务机关认证)。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 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依据合法的 运费结算单据,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抵扣。 注: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御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 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5 3.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 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税额(到税务机关认证)。 (2)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 购买的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 (4)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依据合法的 运费结算单据,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抵扣。 注: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 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 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 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 税人纳税。 2.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 3%
6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 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 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 税人纳税。 2.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 3%

(六)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 额的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 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3.纳税地点 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 (六)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 额的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 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纳税期限 以l日、3日、5日、l0日或者l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3.纳税地点 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3三种)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凡是在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 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 化妆品、贵重直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 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 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等
8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3三种)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凡是在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 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现行消费税共有14个税目,包括:烟、酒及酒精、 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 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 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等

2.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2种。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销售额=向购买方收取的 全部价款十价外费用 从价定率=销售额X税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9 2.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2种。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2.从量定额征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 税价格)×税率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 将外购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10 2.从量定额征税。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 税价格) ×税率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 将外购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