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资源评价导则 A Guide To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 SL/T238-1999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 批准部门:1999年5月15日 施行日期:1999年5月15日 网页制作:中国水利科技信息网 1999-04-09发布 1999-05-15实施 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计划,在总结全国第一次水资源调查评价 以来实践的基础上,编制了《水资源评价导则》。《水资源评价导则》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总则:对标准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技术原则作了说明。 一般规定:对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分区原则、资料收集及评价方法等 作了说明。 水资源数量评价:对水汽输送、降水、蒸发、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总 水资源的评价内容及要求作了说明。 水资源质量评价:对河流泥沙、天然水化学特征、水污染状况的评价内容及 要求作了说明。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影响评价:对现状水资源供用水情况调查分析、存在问题 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水资源综合评价、水资源价值量评价等内容 及要求作了说明。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海河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永基李砚图王焕榜贺伟程王瑚金传良杨景斌石玉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 资 源 评 价 导 则 A Guide To Water Resources Assessment SL/T238-1999 主编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 批准部门: 1999 年 5 月 15 日 施行日期: 1999 年 5 月 15 日 网页制作: 中国水利科技信息网 1999-04-09 发布 1999-05-15 实施 前 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计划,在总结全国第一次水资源调查评价 以来实践的基础上,编制了《水资源评价导则》。《水资源评价导则》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总则:对标准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技术原则作了说明。 一般规定:对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分区原则、资料收集及评价方法等 作了说明。 水资源数量评价:对水汽输送、降水、蒸发、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总 水资源的评价内容及要求作了说明。 水资源质量评价:对河流泥沙、天然水化学特征、水污染状况的评价内容及 要求作了说明。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影响评价:对现状水资源供用水情况调查分析、存在问题、 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水资源综合评价、水资源价值量评价等内容 及要求作了说明。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资源水文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 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海河大学环境水利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永基 李砚阁 王焕榜 贺伟程 王瑚 金传良 杨景斌 石玉波
目录 1总则 一般规定 3水资源数量评价 4水资源质量评价 5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影响评价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査明水资源状况,必须进行水资源评 价。为适应水资源评价工作的需要,统一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质量,特制定本导 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和专项工作中的水资源评价。 1.0.3水资源评价内容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 价及综合评价。 1.0.4水资源评价工作要求客观、科学、系统、实用,并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 2水量水质并重 3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4全面评价与重点区域评价相结合。 1.0.5在水资源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他专业时,还应符合相 应规范的要求。 2一般规定 2.0.1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应满足国家及相应区域社会经济宏 观决策的需要;为专项工作开展的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应满足专项工作的需 要 2.0.2水资源评价应分区进行。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 用现状及其影响评价均应使用统一分区。各单项评价工作在统一分区的基础上, 可根据该项评价的特点与具体要求,再划分计算区或评价单元
目 录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水资源数量评价 4 水资源质量评价 5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影响评价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查明水资源状况,必须进行水资源评 价。为适应水资源评价工作的需要,统一技术标准,保证成果质量,特制定本导 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和专项工作中的水资源评价。 1.0.3 水资源评价内容包括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评 价及综合评价。 1.0.4 水资源评价工作要求客观、科学、系统、实用,并遵循以下技术原则: 1 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 2 水量水质并重。 3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4 全面评价与重点区域评价相结合。 1.0.5 在水资源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他专业时,还应符合相 应规范的要求。 2 一般规定 2.0.1 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应满足国家及相应区域社会经济宏 观决策的需要;为专项工作开展的水资源评价的内容和精度应满足专项工作的需 要。 2.0.2 水资源评价应分区进行。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和水资源利 用现状及其影响评价均应使用统一分区。各单项评价工作在统一分区的基础上, 可根据该项评价的特点与具体要求,再划分计算区或评价单元
2.0.3水资源评价应按江河水系的地域分布进行流域分区。全国性水资源评价 要求进行一级流域分区和二级流域分区;区域性水资源评价可在二级流域分区的 基础上,进一步分出三级流域分区和四级流域分区。 2.0.4水资源评价还应按行政区划进行行政分区。全国性水资源评价的行政分 区要求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区(市、自治州、盟)两级划分;区域性水资源 评价的行政分区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自治州、盟)和县(市、自 治县、旗、区)三级划分。 2.0.5水资源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为主,辅以必要 的观测和试验工作。分析评价中应注意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资 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之间的资料衔接。 2.0.6水资源评价使用的各项基础资料应具有可靠性、合理性与一致性。 2.0.7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应采用日历年,专项工作中的水资源评价可根据 需要采用水文年。计算时段应根据评价目的和要求选取。 2.0.8水资源评价应根据评价任务要求,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评价 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逐步实现评价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各级 水资源评价信息系统。 2.0.9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环境变化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前次水资源 评价成果进行全面补充修订或再评价 3水资源数量评价 3.1水汽输送 3.1.1水汽输送用水汽通量和水汽通量散度描述 3.1.2全国和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汽输送分析计算,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将评价区概化为经向和纬向直角多边形,采用边界附近探空气象站的风 向、风速和温度资料,计算各边界的水汽输入量或输出量,统计评价区水汽的总 输入量、总输出量和净输入量,并分析其年内、年际变化。 2根据评价区内探空气象站的湿度资料,估算评价区上空大气中的水汽含 量 3.2降水 3.2.1应采用雨量观测站的观测资料进行降水量评价。 3.2.2测站和资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 水资源评价应按江河水系的地域分布进行流域分区。全国性水资源评价 要求进行一级流域分区和二级流域分区;区域性水资源评价可在二级流域分区的 基础上,进一步分出三级流域分区和四级流域分区。 2.0.4 水资源评价还应按行政区划进行行政分区。全国性水资源评价的行政分 区要求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区(市、自治州、盟)两级划分;区域性水资源 评价的行政分区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自治州、盟)和县(市、自 治县、旗、区)三级划分。 2.0.5 水资源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为主,辅以必要 的观测和试验工作。分析评价中应注意水资源数量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资 源利用评价及综合评价之间的资料衔接。 2.0.6 水资源评价使用的各项基础资料应具有可靠性、合理性与一致性。 2.0.7 全国及区域水资源评价应采用日历年,专项工作中的水资源评价可根据 需要采用水文年。计算时段应根据评价目的和要求选取。 2.0.8 水资源评价应根据评价任务要求,因地制宜地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评价 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逐步实现评价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各级 水资源评价信息系统。 2.0.9 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环境变化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前次水资源 评价成果进行全面补充修订或再评价。 3 水资源数量评价 3.1 水汽输送 3.1.1 水汽输送用水汽通量和水汽通量散度描述。 3.1.2 全国和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汽输送分析计算,其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将评价区概化为经向和纬向直角多边形,采用边界附近探空气象站的风 向、风速和温度资料,计算各边界的水汽输入量或输出量,统计评价区水汽的总 输入量、总输出量和净输入量,并分析其年内、年际变化。 2 根据评价区内探空气象站的湿度资料,估算评价区上空大气中的水汽含 量。 3.2 降 水 3.2.1 应采用雨量观测站的观测资料进行降水量评价。 3.2.2 测站和资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雨量观测站,其资料质量较好、系列较长、面上分布较均匀。在 降水量变化梯度大的地区,选用的站要适当加密,同时应满足分区计算的要求。 2采用的降水资料应为经过整编和审查的成果。 3计算分区降水量和分析其空间分布特征,应采用同步资料系列;而分析 降水的时间变化规律,应采用尽可能长的资料系列 4资料系列长度的选定,既要考虑评价区大多数测站的观测年数,避免过 多地插补延长,又要兼顾系列的代表性和一致性,并做到降水系列与径流系列同 步 5选定的资料系列如有缺测和不足的年、月降水量,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多种方法插补延长,经合理性分析后确定采用值 3.2.3降水分析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计算各分区及全评价区同步期的年降水量系列、统计参数和不同频率的 年降水量。 2以同步期均值和C点据为主,不足时辅之以较短系列的均值和C点据 绘制同步期平均年降水量和C等值线图,分析降水的地区分布特征 3选取各分区月、年资料齐全且系列较长的代表站,分析计算多年平均连 续最大四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百分率及其发生月份,并统计不同频率典型 年的降水月分配 4选择长系列测站,分析年降水量的年际变化,包括丰枯周期、连枯连丰 变差系数、极值比等。 5根据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测站的同步资料,分析各流域或地 区之间的年降水量丰枯遭遇情况,并可用少数长系列测站资料进行补充分析。 3.3蒸发 3.3.1蒸发是影响水资源数量的重要水文要素,评价内容应包括水面蒸发、陆 面蒸发和干旱指数。 3.3.2水面蒸发的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取资料质量较好、面上分布均匀且观测年数较长的蒸发站作为统计分 析的依据,选取的测站应尽量与降水选用站相同,不同型号蒸发器观测的水面蒸 发量,应统一换算为E601型蒸发器的蒸发量。 2计算单站同步期年平均水面蒸发量,绘制等值线图,并分析年内分配 年际变化及地区分布特征
1 选用的雨量观测站,其资料质量较好、系列较长、面上分布较均匀。在 降水量变化梯度大的地区,选用的站要适当加密,同时应满足分区计算的要求。 2 采用的降水资料应为经过整编和审查的成果。 3 计算分区降水量和分析其空间分布特征,应采用同步资料系列;而分析 降水的时间变化规律,应采用尽可能长的资料系列。 4 资料系列长度的选定,既要考虑评价区大多数测站的观测年数,避免过 多地插补延长,又要兼顾系列的代表性和一致性,并做到降水系列与径流系列同 步。 5 选定的资料系列如有缺测和不足的年、月降水量,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多种方法插补延长,经合理性分析后确定采用值。 3.2.3 降水分析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计算各分区及全评价区同步期的年降水量系列、统计参数和不同频率的 年降水量。 2 以同步期均值和 Cv点据为主,不足时辅之以较短系列的均值和 Cv点据, 绘制同步期平均年降水量和 Cv等值线图,分析降水的地区分布特征。 3 选取各分区月、年资料齐全且系列较长的代表站,分析计算多年平均连 续最大四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百分率及其发生月份,并统计不同频率典型 年的降水月分配。 4 选择长系列测站,分析年降水量的年际变化,包括丰枯周期、连枯连丰、 变差系数、极值比等。 5 根据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有代表性测站的同步资料,分析各流域或地 区之间的年降水量丰枯遭遇情况,并可用少数长系列测站资料进行补充分析。 3.3 蒸 发 3.3.1 蒸发是影响水资源数量的重要水文要素,评价内容应包括水面蒸发、陆 面蒸发和干旱指数。 3.3.2 水面蒸发的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取资料质量较好、面上分布均匀且观测年数较长的蒸发站作为统计分 析的依据,选取的测站应尽量与降水选用站相同,不同型号蒸发器观测的水面蒸 发量,应统一换算为 E601 型蒸发器的蒸发量。 2 计算单站同步期年平均水面蒸发量,绘制等值线图,并分析年内分配、 年际变化及地区分布特征
3.3.3陆面蒸发量宜采用闭合流域同步期的平均年降水量与年径流量的差值表 示。应绘制同步期平均年陆面蒸发量等值线图,并进行地区分布特征的分析。 3.3.4干旱指数宜采用年水面蒸发量与年降水量的比值表示 3.4地表水资源 3.4.1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站径流资料统计分析。 2主要河流(一般指流域面积大于5000km2的大河)年径流量计算。 3分区地表水资源数量计算 4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分析。 5人海、出境、入境水量计算 6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 7人类活动对河川径流的影响分析。 3.4.2单站径流资料统计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凡资料质量较好、观测系列较长的水文站均可作为选用站,包括国家基 本站、专用站和委托观测站。各河流控制性测站为必须选用站。 2受水利工程、用水消耗、分洪决口影响而改变径流情势的测站,应进行 还原计算,将实测径流系列修正为天然径流系列。 3统计大河控制站、区域代表站历年逐月天然径流量,分别计算长系列和 同步系列年径流量的统计参数;统计其他选用站的同步期天然年径流量系列,并 计算其统计参数。 3.4.3主要河流年径流量计算,选择河流出口控制站的长系列径流量资料,分 别计算长系列和同步系列的平均值及不同频率的年径流量 3.4.4分区地表水资源数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计算分区年径流量系列;当区内河流有水 文站控制时,根据控制站天然年径流量系列,按面积比修正为该地区年径流系列 在没有测站控制的地区,可利用水文模型或自然地理特征相似地区的降雨径流关 系,由降水系列推求径流系列;还可通过逐年绘制年径流深等值线图,从图上量 算分区年径流量系列,经合理性分析后采用
3.3.3 陆面蒸发量宜采用闭合流域同步期的平均年降水量与年径流量的差值表 示。应绘制同步期平均年陆面蒸发量等值线图,并进行地区分布特征的分析。 3.3.4 干旱指数宜采用年水面蒸发量与年降水量的比值表示。 3.4 地表水资源 3.4.1 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单站径流资料统计分析。 2 主要河流(一般指流域面积大于 5000km2的大河)年径流量计算。 3 分区地表水资源数量计算。 4 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分析。 5 人海、出境、入境水量计算。 6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 7 人类活动对河川径流的影响分析。 3.4.2 单站径流资料统计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凡资料质量较好、观测系列较长的水文站均可作为选用站,包括国家基 本站、专用站和委托观测站。各河流控制性测站为必须选用站。 2 受水利工程、用水消耗、分洪决口影响而改变径流情势的测站,应进行 还原计算,将实测径流系列修正为天然径流系列。 3 统计大河控制站、区域代表站历年逐月天然径流量,分别计算长系列和 同步系列年径流量的统计参数;统计其他选用站的同步期天然年径流量系列,并 计算其统计参数。 3.4.3 主要河流年径流量计算,选择河流出口控制站的长系列径流量资料,分 别计算长系列和同步系列的平均值及不同频率的年径流量。 3.4.4 分区地表水资源数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针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计算分区年径流量系列;当区内河流有水 文站控制时,根据控制站天然年径流量系列,按面积比修正为该地区年径流系列; 在没有测站控制的地区,可利用水文模型或自然地理特征相似地区的降雨径流关 系,由降水系列推求径流系列;还可通过逐年绘制年径流深等值线图,从图上量 算分区年径流量系列,经合理性分析后采用
2计算各分区和全评价区同步系列的统计参数和不同频率的年径流量,其 中,同步系列长度的选定原则同3.2.2 3应在求得年径流系列的基础上进行分区地表水资源数量的计算。 3.4.5入海、出境、入境水量计算应选取河流入海口或评价区边界附近的水文 站,根据实测径流资料采用不同方法换算为入海断面或出、入境断面的逐年水量 并分析其年际变化趋势。 3.4.6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集水面积为300~5000km2的水文站(在测站稀少地区可适当放宽要 求),根据还原后的天然年径流系列,绘制同步期平均年径流深等值线图,以此 反映地表水资源的地区分布特征。 2按不同类型自然地理区选取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的代表站,分析天然径 流量的年内分配情况,分析内容同3.2.3。 3选择具有长系列年径流资料的大河控制站和区域代表站,分析天然径流 的多年变化,分析内容同3.2.3。 3.4.7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及满足河道内用水并顾 及下游用水的前提下,通过蓄、引、提等地表水工程措施可能控制利用的河道外 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2某一分区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不应大于当地河川径流量与入境水量 之和再扣除相邻地区分水协议规定的出境水量 3.4.8人类活动对河川径流量的影响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査清水文站以上控制区内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农作物耕作方式 等各项人类活动状况。 2综合分析人类活动对当地河川径流量及其时程分配的影响程度,对当地 实测河川径流量及其时程分配作出修正。 3.5地下水资源 3.5.1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内容应包括补给量、排泄量、可开采量的计算和时 空分布特征分析,以及人类活动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分析。 3.5.2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在获取评价区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1地形地貌、地域地质、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
2 计算各分区和全评价区同步系列的统计参数和不同频率的年径流量,其 中,同步系列长度的选定原则同 3.2.2。 3 应在求得年径流系列的基础上进行分区地表水资源数量的计算。 3.4.5 入海、出境、入境水量计算应选取河流入海口或评价区边界附近的水文 站,根据实测径流资料采用不同方法换算为入海断面或出、入境断面的逐年水量, 并分析其年际变化趋势。 3.4.6 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集水面积为 300~5000km2的水文站(在测站稀少地区可适当放宽要 求),根据还原后的天然年径流系列,绘制同步期平均年径流深等值线图,以此 反映地表水资源的地区分布特征。 2 按不同类型自然地理区选取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的代表站,分析天然径 流量的年内分配情况,分析内容同 3.2.3。 3 选择具有长系列年径流资料的大河控制站和区域代表站,分析天然径流 的多年变化,分析内容同 3.2.3。 3.4.7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及满足河道内用水并顾 及下游用水的前提下,通过蓄、引、提等地表水工程措施可能控制利用的河道外 一次性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的重复利用)。 2 某一分区的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不应大于当地河川径流量与入境水量 之和再扣除相邻地区分水协议规定的出境水量。 3.4.8 人类活动对河川径流量的影响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查清水文站以上控制区内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农作物耕作方式 等各项人类活动状况。 2 综合分析人类活动对当地河川径流量及其时程分配的影响程度,对当地 实测河川径流量及其时程分配作出修正。 3.5 地下水资源 3.5.1 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内容应包括补给量、排泄量、可开采量的计算和时 空分布特征分析,以及人类活动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分析。 3.5.2 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在获取评价区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1 地形地貌、地域地质、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
2降水量、蒸发量、河川径流量。 3灌溉引水量、灌溉定额、灌溉面积、开采井数、单井岀水量、地下水实 际开采量、地下水动态、地下水水质 4包气带及含水层的岩性、层位、厚度及水文地质参数,岸溶地下水分布 区还应有岩溶分布范围、岩溶发育程度 3.5.3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既应按本导则2.0.3条和2.0.4条规定进行分区 还必须按下列要求划分类型区: 1根据区域地形、地貌特征,评价区划分为平原区、山丘区,称一级类型 区 2根据次级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及地下水类型,将山丘区划分为一般 基岩山丘区、岩溶山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将平原区划分为山前倾斜平原区、 般平原区、滨海平原区、黄土台塬区、内陆闭合盆地平原区、山间盆地平原区、 山间河谷平原区和沙漠区,称二级类型区。 3根据地下水的矿化度,将各二级类型区划分为淡水区、微咸水区、咸水 区,称二级类型亚区 4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将各二级类型区或二级类型亚区划分为若干水文地质 单元,称计算区。 3.5.4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地下水埋深、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灌溉定额等 资料的综合分析,正确确定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中所必需的水文地质参数,主要 包括:给水度、降水人渗补给系数、潜水蒸发系数、河道渗漏补给系数、渠系渗 漏补给系数、渠潜入渗补给系数、井灌回归系数、渗透系数、导水系数、越流补 给系数。 2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计算系列尽可能与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的计算系 列同步,应进行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3地下水资源数量按水文地质单元进行计算,并要求分别计算、评价流域 分区和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 3.5.5平原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分别进行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计 算,其中 1地下水补给量包括降水人渗补给量、河道渗漏补给量、水库(湖泊、塘坝) 渗漏补给量、渠系渗漏补给量、侧向补给量、渠灌人渗补给量、越流补给量、人 工回灌补给量及井灌回归量,沙漠区还应包括凝结水补给量。各项补给量之和为 总补给量,总补给量扣除井灌回归补量为地下水资源量
2 降水量、蒸发量、河川径流量。 3 灌溉引水量、灌溉定额、灌溉面积、开采井数、单井出水量、地下水实 际开采量、地下水动态、地下水水质。 4 包气带及含水层的岩性、层位、厚度及水文地质参数,岸溶地下水分布 区还应有岩溶分布范围、岩溶发育程度。 3.5.3 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既应按本导则 2.O.3 条和 2.0.4 条规定进行分区, 还必须按下列要求划分类型区: 1 根据区域地形、地貌特征,评价区划分为平原区、山丘区,称一级类型 区。 2 根据次级地形地貌特征、地层岩性及地下水类型,将山丘区划分为一般 基岩山丘区、岩溶山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将平原区划分为山前倾斜平原区、一 般平原区、滨海平原区、黄土台塬区、内陆闭合盆地平原区、山间盆地平原区、 山间河谷平原区和沙漠区,称二级类型区。 3 根据地下水的矿化度,将各二级类型区划分为淡水区、微咸水区、咸水 区,称二级类型亚区。 4 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将各二级类型区或二级类型亚区划分为若干水文地质 单元,称计算区。 3.5.4 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水文气象条件、地下水埋深、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灌溉定额等 资料的综合分析,正确确定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中所必需的水文地质参数,主要 包括:给水度、降水人渗补给系数、潜水蒸发系数、河道渗漏补给系数、渠系渗 漏补给系数、渠潜入渗补给系数、井灌回归系数、渗透系数、导水系数、越流补 给系数。 2 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计算系列尽可能与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的计算系 列同步,应进行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3 地下水资源数量按水文地质单元进行计算,并要求分别计算、评价流域 分区和行政分区地下水资源量。 3.5.5 平原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分别进行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计 算,其中: 1 地下水补给量包括降水人渗补给量、河道渗漏补给量、水库(湖泊、塘坝) 渗漏补给量、渠系渗漏补给量、侧向补给量、渠灌人渗补给量、越流补给量、人 工回灌补给量及井灌回归量,沙漠区还应包括凝结水补给量。各项补给量之和为 总补给量,总补给量扣除井灌回归补量为地下水资源量
2地下水排泄量包括潜水蒸发量、河道排泄量、侧向流出量、越流排泄量、 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 3应进行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平衡分析 4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开采地下水而造 成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不对生态环境 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最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应小 于相应地区地下水总补给量。 3.5.6平原区深层承压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一般很差,不具有持续开 发利用意义。需要开发利用深层地下水的地区,应査明开采含水层的岩性、厚度」 层位、单位出水量等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出限定水头下降值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 3.5.7山丘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可只进行排泄量计算。山丘区地下水排泄量 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出流量、山前侧向流岀量、河床潜流量、潜水蒸发量 和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即为地下水资源量 3.5.8应分析人类活动对地下水资源各项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影响 并提出相应的增减水量 3.6总水资源 3.6.1总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主 要内容包括“三水”(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关系分析、总水资源数量计算和水 资源可利用总量估算 3.6.2“三水”转化和平衡关系的分析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析不同类型区“三水”转化机理,建立降水量与地表径流、地下径流 潜水蒸发、地表蒸散发等分量的平衡关系,提出各种类型区的总水资源数量表达 式 2分析相邻类型区(主要指山丘区和平原区)之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转化关 3分析人类活动改变产流、入渗、蒸发等下垫面条件后对“三水”关系的 影响,预测总水资源数量的变化趋势。 3.6.3总水资源量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区总水资源数量的计算途径有两种(可任选其中一种方法计算),一是 在计算地表水资源数量和地下水补给量的基础上,将两者相加再扣除重复水量 二是划分类型区,用区域总水资源数量表达式直接计算
2 地下水排泄量包括潜水蒸发量、河道排泄量、侧向流出量、越流排泄量、 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 3 应进行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平衡分析。 4 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开采地下水而造 成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不对生态环境 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最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应小 于相应地区地下水总补给量。 3.5.6 平原区深层承压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一般很差,不具有持续开 发利用意义。需要开发利用深层地下水的地区,应查明开采含水层的岩性、厚度、 层位、单位出水量等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出限定水头下降值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 3.5.7 山丘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可只进行排泄量计算。山丘区地下水排泄量 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出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河床潜流量、潜水蒸发量 和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即为地下水资源量。 3.5.8 应分析人类活动对地下水资源各项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影响, 并提出相应的增减水量。 3.6 总水资源 3.6.1 总水资源数量评价应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主 要内容包括“三水”(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关系分析、总水资源数量计算和水 资源可利用总量估算。 3.6.2 “三水”转化和平衡关系的分析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析不同类型区“三水”转化机理,建立降水量与地表径流、地下径流、 潜水蒸发、地表蒸散发等分量的平衡关系,提出各种类型区的总水资源数量表达 式。 2 分析相邻类型区(主要指山丘区和平原区)之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转化关 系。 3 分析人类活动改变产流、入渗、蒸发等下垫面条件后对“三水”关系的 影响,预测总水资源数量的变化趋势。 3.6.3 总水资源量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分区总水资源数量的计算途径有两种(可任选其中一种方法计算),一是 在计算地表水资源数量和地下水补给量的基础上,将两者相加再扣除重复水量; 二是划分类型区,用区域总水资源数量表达式直接计算
2应计算各分区和全评价区同步期的年总水资源数量系列、统计参数和不 同频率的总水资源量:在资料不足地区,组成总水资源数量的某些分量难以逐年 求得,则只计算多年平均值。 3利用多年均衡情况下的区域水量平衡方程式,分析计算各分区水文要素 的定量关系,揭示产流系数、降水人渗补给系数、蒸散发系数和产水模数的地区 分布情况,并结合降水量和下垫面因素的地带性规律,检査水资源总量计算成果 的合理性 3.6.4分析地表水与地下水利用过程中的水量转化关系,用扣除地下可开采量 本身的重复利用量以及地表水可利用量与地下水可开采量之间的重复利用量的 办法,估算水资源利用总量。 4水资源质量评价 4.1河流泥沙 4.1.1河流泥沙分析计算内容应包括河流输沙量、含沙量及其时程分配和地区 分布。 4.1.2河流泥沙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资料系列较长的河流泥沙站,均可选为河流输沙量与含沙量分析的选用 站,并应采用与径流同步的泥沙资料系列,缺测和不足的资料应予以插补延长。 2选用站以上引出或引人水量和分洪、决口水量中挟带的河流泥沙,以及 选用站以上蓄水工程中淤积的河流泥沙,均应在选用站实测资料中进行修正。 3计算中小集水面积选用站的多年平均年输沙模数,绘制评价区的多年平 均年输沙模数分区图,并用主要河流控制站的多年平均年输沙量实测值与输沙模 数图量算值核对。 对主要站不同典型年的河流输沙量、含沙量的年内分配地区分布特征进 行分析 4.2天然水化学特征 4.2.1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内容应包括天然水化学类型及地区分布,天然水化 学成分的年内、年际变化,河流离子径流量(包括λ海、岀境、入境离子径流量), 河流离子径流模数及地区分布。 4.2.2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参数一般选用pH值、矿化度、总硬度、钾、钠、钙 镁、硫酸盐、硝酸盐、碳酸盐、氯化物等,有条件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水质及水 文地质特征增加必要的参数
2 应计算各分区和全评价区同步期的年总水资源数量系列、统计参数和不 同频率的总水资源量;在资料不足地区,组成总水资源数量的某些分量难以逐年 求得,则只计算多年平均值。 3 利用多年均衡情况下的区域水量平衡方程式,分析计算各分区水文要素 的定量关系,揭示产流系数、降水人渗补给系数、蒸散发系数和产水模数的地区 分布情况,并结合降水量和下垫面因素的地带性规律,检查水资源总量计算成果 的合理性。 3.6.4 分析地表水与地下水利用过程中的水量转化关系,用扣除地下可开采量 本身的重复利用量以及地表水可利用量与地下水可开采量之间的重复利用量的 办法,估算水资源利用总量。 4 水资源质量评价 4.1 河流泥沙 4.1.1 河流泥沙分析计算内容应包括河流输沙量、含沙量及其时程分配和地区 分布。 4.1.2 河流泥沙分析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资料系列较长的河流泥沙站,均可选为河流输沙量与含沙量分析的选用 站,并应采用与径流同步的泥沙资料系列,缺测和不足的资料应予以插补延长。 2 选用站以上引出或引人水量和分洪、决口水量中挟带的河流泥沙,以及 选用站以上蓄水工程中淤积的河流泥沙,均应在选用站实测资料中进行修正。 3 计算中小集水面积选用站的多年平均年输沙模数,绘制评价区的多年平 均年输沙模数分区图,并用主要河流控制站的多年平均年输沙量实测值与输沙模 数图量算值核对。 4 对主要站不同典型年的河流输沙量、含沙量的年内分配地区分布特征进 行分析。 4.2 天然水化学特征 4.2.1 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内容应包括天然水化学类型及地区分布,天然水化 学成分的年内、年际变化,河流离子径流量(包括入海、出境、入境离子径流量), 河流离子径流模数及地区分布。 4.2.2 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参数一般选用 pH 值、矿化度、总硬度、钾、钠、钙、 镁、硫酸盐、硝酸盐、碳酸盐、氯化物等,有条件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的水质及水 文地质特征增加必要的参数
2凡具有长系列观测资料的地表天然水化学监测站和基本地下水化学监测 井,可作为选用站,缺测和不足的资料应予以补测 3天然水化学类型的分类方法、水化学特征值计算、分区图的绘制方法参 见有关规范。 地表水、地下水应分别进行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 4.3水资源污染状况 连.3.1水资源污染状况评价内容应包括污染源调査与评价,地表水资源质量现 状评价,地表水污染负荷总量控制分析,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水资源质量 变化趋势分析及预测,水资源污染危害及经济损失分析,不同质量的可供水量估 算及适用性分析。 4.3.2污染源调査和评价主要应査明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浓度、数量、排放 地点、排放方式、排放规律,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固体废弃物堆放和处置情况, 污水库及污水灌溉状况。在此基础上,根据污染物的危害性、排放量及对水体污 染的影响程度,评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4.3.3水资源质量的评价,应根据评价目的、水体用途、水质特性,选用相关 参数和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水质标准进行评价。 4.3.4水资源质量评价应分区进行,其分区应与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的分区一致。 4.3.5地表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评价区内,应根据河道地理特征、污染源分布、水质监测站网,划分 成不同河段(湖、库区)作为评价单元。 2在评价大江、大河水资源质量时,应划分成中泓水域与岸边水域,分别 进行评价。 3应描述地表水资源质量的时空变化及地区分布特征 连.3.6在人口稠密、工业集中、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水域,应进行水体污染负荷 总量控制分析。 连.3.7本导则中的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对象主要是浅层地下水,其次是已 开发利用的深层地下水,评价内容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途径和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 分析 4.3.8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监测井(孔)应具有代表性
2 凡具有长系列观测资料的地表天然水化学监测站和基本地下水化学监测 井,可作为选用站,缺测和不足的资料应予以补测。 3 天然水化学类型的分类方法、水化学特征值计算、分区图的绘制方法参 见有关规范。 4 地表水、地下水应分别进行天然水化学特征分析。 4.3 水资源污染状况 4.3.1 水资源污染状况评价内容应包括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地表水资源质量现 状评价,地表水污染负荷总量控制分析,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水资源质量 变化趋势分析及预测,水资源污染危害及经济损失分析,不同质量的可供水量估 算及适用性分析。 4.3.2 污染源调查和评价主要应查明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浓度、数量、排放 地点、排放方式、排放规律,化肥、农药使用情况,固体废弃物堆放和处置情况, 污水库及污水灌溉状况。在此基础上,根据污染物的危害性、排放量及对水体污 染的影响程度,评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4.3.3 水资源质量的评价,应根据评价目的、水体用途、水质特性,选用相关 参数和相应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水质标准进行评价。 4.3.4 水资源质量评价应分区进行,其分区应与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 的分区一致。 4.3.5 地表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评价区内,应根据河道地理特征、污染源分布、水质监测站网,划分 成不同河段(湖、库区)作为评价单元。 2 在评价大江、大河水资源质量时,应划分成中泓水域与岸边水域,分别 进行评价。 3 应描述地表水资源质量的时空变化及地区分布特征。 4.3.6 在人口稠密、工业集中、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水域,应进行水体污染负荷 总量控制分析。 4.3.7 本导则中的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对象主要是浅层地下水,其次是已 开发利用的深层地下水,评价内容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途径和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 分析。 4.3.8 地下水资源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用的监测井(孔)应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