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正据的作用 包x放火桑人案 1985年2月13日凌晨1时许,菜县竹行多张安新在踵梦中听得屋后有即步声和手呼的 火的燃烧声,急忙晚醒麦子吴志英和住在隔壁的两个弟弟,一起赶到屋后,只见屋檐正在燃 烧,立即将火扑灭。幸免流灾。张安新夫妇在房屋四周仔细察看,未见有人,却发现了散发 着很表煤油味的纱用和一双白纱手套。是维故火瞬间,吴志英立即怀疑可使是同地网翻险 的以前的恋爱对象包xx放的火。 吴志英于19?6年与包双订婚,因与包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的,包为此一直耿我于杯,至 192年1月。包为澄私顿,利用当时担任民兵剧营长身份,向保管枪支的民兵黄某编取“五 0式”冲峰枪】支,装上他私藏着的两发子弹,企图何机杀害灵。案发后,包因预谋杀人罪 被判处有期徒利3年,1985年1月,包利满释放回家,对吴一直不满,多次扬言要杀人、 放火。张安新夫妇害的遗到报复,一度同往上海亲成处餐避。回家不久。于2月接连发现后 墙被挖一洞,窗条被顾断一根。当时怀展是包立所为。向特派员汇报,得到的目答是没有 拿到证帮不好办,这次房屋又被人收火,夫妇俩商议要这热打铁把包抓住,如果真是他放火, 身上定有煤油味,就可拿到证据。 张安新夫妇及其弟张安明等三人,携梦水相一根。骑上两辆自行车赶往但家,发现包家 大门的门拴插着,张安新夫妇便隐敲在一务等候,张安明去吴娘家报信。不久,张安新夫妇 见有人从他们家方向走来,张持木程尾面至包家门口,责问是谁?话音刚落,就核包x抢起 斧头猛欲头部,秋伤在地。吴见状惊叫起来,也被包用斧头秋伤头部、脸部和手部,斧柄断 断,包雕线用断了柄的养头乱利。吴惨呼救命,包xx的父母、弟弟闻声出米阻栏,包的弟 弟将包抱住欲拉进星。由包xx拉开门栓后进屋。包进屋后还气劳油汹地大嚷:“我所出是 吴志英的声音。就狐斧头追过去政地。不是有人米拉,要武死地:”梭害人伤势严重,张安 新为开放性取伤,部分韩组织坏死,额头粉碎性骨折,左银球外翻。吴志英头、脸和手部城 横斜交叉之伤口达34处,有的深达颅骨、骨棋或皮下组织,有的骨折。经抢数治疗后,均 已脱险。 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杀人现场,将包当场抓获,在现场检获沾有血迹的 断柄浮头一肥及折断的深头柄一根。之后,又得知在杀人案发前,张安新家还被人纵火烧星。 勘察现场发现:棱害人屋后地面上有一个素完全燃烧的火把,中心用一根长30■,直径 3。阳1的铁柱作支撑,襄上稻草,再绕上红,绿、兰,米黄四色化纤纱头,外用直径1■
刑事证据的作用 包 xx 放火杀人案 1985 年 2 月 13 日凌晨 1 时许,某县竹行乡张安新在睡梦中听得屋后有脚步声和呼呼的 火的燃烧声,急忙唤醒妻子吴志英和住在隔壁的两个弟弟,一起赶到屋后,只见屋檐正在燃 烧,立即将火扑灭,幸免遭灾。张安新夫妇在房屋四周仔细察看,未见有人,却发现了散发 着很浓煤油味的纱团和一双白纱手套。是谁放火?瞬间,吴志英立即怀疑可能是同她闹翻脸 的以前的恋爱对象包 xx 放的火。 吴志英于 1976 年与包 xx 订婚,因与包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约,包为此一直耿耿于怀。至 1982 年 1 月,包为泄私愤,利用当时担任民兵副营长身份,向保管枪支的民兵黄某骗取“五 O 式”冲锋枪 1 支,装上他私藏着的两发子弹,企图伺机杀害吴。案发后,包因预谋杀人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1985 年 1 月,包刑满释放回家,对吴一直不满,多次扬言要杀人、 放火。张安新夫妇害怕遭到报复,一度同往上海亲戚处躲避,回家不久,于 2 月接连发现后 墙被挖一洞,窗条被砸断一根。当时怀疑是包 xx 所为,向特派员汇报,得到的回答是没有 拿到证据不好办。这次房屋又被人放火,夫妇俩商议要趁热打铁把包抓住,如果真是他放火, 身上定有煤油味,就可拿到证据。 张安新夫妇及其弟张安明等三人,携带木棍一根,骑上两辆自行车赶往包家,发现包家 大门的门拴插着,张安新夫妇便隐蔽在一旁等候,张安明去吴娘家报信。不久,张安新夫妇 见有人从他们家方向走来,张持木棍尾随至包家门口,责问是谁?话音刚落,就被包 xx 抡起 斧头猛砍头部,砍伤在地。吴见状惊叫起来,也被包用斧头砍伤头部、脸部和手部,斧柄折 断,包继续用断了柄的斧头乱剁。吴惨呼救命,包 xx 的父母、弟弟闻声出来阻拦,包的弟 弟将包抱住欲拉进屋,由包 xx 拉开门拴后进屋。包进屋后还气势汹汹地大嚷:“我听出是 吴志英的声音,就抓斧头追过去砍她,不是有人来拉,要砍死她!”被害人伤势严重,张安 新为开放性眼伤,部分脑组织坏死,额头粉碎性骨折,左眼球外翻。吴志英头、脸和手部纵 横斜交叉之伤口达 34 处,有的深达颅骨、骨膜或皮下组织,有的骨折。经抢救治疗后,均 已脱险。 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杀人现场,将包 xx 当场抓获,在现场捡获沾有血迹的 断柄斧头一把及折断的斧头柄一根。之后,又得知在杀人案发前,张安新家还被人纵火烧屋。 勘察现场发现:被害人屋后地面上有一个未完全燃烧的火把,中心用一根长 30em、直径 3.6nmi 的铁丝作支撑,裹上稻草,再绕上红、绿、兰、米黄四色化纤纱头,外用直径 imm

细铁丝缠牢,火把爱较浓的煤油味。章童道火肥的墙和屋输上吊着一根折断的广播电线,外层 包皮被烧坏,增和屋槍芦帐上有烟熏的粮连,芦管被烧焦。证明有人用浇过煤油的引火物放 火烧张安新的房屋。 经过衡查,认定是包x政火,主要依据是: 一,故火案发生前一天,即2月11日下午,包曾去代销店购买煤油1斤半,容落是 啡色农药瓶,这有营业员和在场的3人作证。案发后,在包家中只发现存有模油1斤,容器 己换了一只1斤装绿色骏璃瓶。 二,从包家搜出与抓火现场同样的纱头,规地同属睛轮化纤,顾色为粉红,绿、兰、米 黄四色 三、从包家搜出与纵火现场同样的细铁丝,比对结果细、型号均属同一。 四,从包家搜出与纵火现场同样的白纱手套多副。 五、包行凶政人时所穿的一件上衣,两贝袖上都沾有较浓的煤油味。 2月15日,将包xx建辅。经过公安预审,检察院山次审讯。直至开庭审理,包始终 否认杀人,做火的事实。其得解的理由是:(1)吴志英家也有同样的化纤纱头,是载畦路害: (2)12日晚上在家未出门,是张安新他们带了斧头上门来政他,但杀人未遂,他为了脱身而 伤人,是出于自卫:(③)袖子上沾有煤油,是因为停电,在使用煤油灯时,不慎灯芯掉下, 在拾取灯芯时手指沾上煤油,后来又擦在衣服上:()2月10日曾向代销店买过1斤煤油, 仍放在家中,并未动用过, 本案成火与杀人为两个行为,分别发生在两个现场,时间都在2月3日凌晨:放火地 点是在被害人张安新、吴志英家屋外,是第一现场,行凶政人的地点是在被告但双家门口, 为第二现场。公安接到报案后,赶赴第二现场,当时,由于忙于抢教人命,设有及时去第一 现场物察,次日又因下雨,失掉了取证机会。而包x只承认出于自卫而伤了核害人,对放 火一节更是矢口否认。在法避上,律师认为包虽有放火、杀人的思想基础,但放火的事实不 清,证据尚不确南:包家里有城火现场引火的同类物,国有同类物不等于就是作案人:包行 凶欧人是按现行抓获。但养头的来源尚未查清。这样,放火与行四有无联系,是弄清本案的 关健。如果成火与包无关,仅凭包深更半夜在白家门口将被害人敌伤这个情节,登不能认定 是报复杀人。据此,某市中级法院于7月18日上报省法院要求延长审理期限,以便进一步 调查补充证据。 经过反复审查预审取得的证据和复船观场,以及选行狱侦等工作,又从中补充任实了以 下重要证据:
细铁丝缠牢,火把发较浓的煤油味。靠近火把的墙和屋檐上吊着一根折断的广播电线,外层 包皮被烧坏,墙和屋檐芦帐上有烟熏的痕迹,芦苇被烧焦。证明有人用浇过煤油的引火物放 火烧张安新的房屋。 经过侦查,认定是包 xx 放火,主要依据是: 一、放火案发生前一天,即 2 月 11 日下午,包曾去代销店购买煤油 1 斤半,容器是咖 啡色农药瓶,这有营业员和在场的 3 人作证。案发后,在包家中只发现存有煤油 1 斤,容器 已换了一只 1 斤装绿色玻璃瓶。 二、从包家搜出与纵火现场同样的纱头,质地同属腈纶化纤,颜色为粉红、绿、兰、米 黄四色。 三、从包家搜出与纵火现场同样的细铁丝,比对结果细、型号均属同一。 四、从包家搜出与纵火现场同样的白纱手套多副。 五、包行凶砍人时所穿的一件上衣,两只袖上都沾有较浓的煤油味。 2 月 15 日,将包 xx 逮捕。经过公安预审,检察院 11 次审讯,直至开庭审理,包始终 否认杀人、放火的事实。其辩解的理由是:(1)吴志英家也有同样的化纤纱头,是栽赃陷害; (2)12 日晚上在家未出门,是张安新他们带了斧头上门来砍他,但杀人未遂,他为了脱身而 伤人,是出于自卫;(3)袖子上沾有煤油,是因为停电,在使用煤油灯时,不慎灯芯掉下, 在拾取灯芯时手指沾上煤油,后来又擦在衣服上;(4)2 月 10 日曾向代销店买过 1 斤煤油, 仍放在家中,并未动用过。 本案放火与杀人为两个行为,分别发生在两个现场,时间都在 2 月 13 日凌晨;放火地 点是在被害人张安新、吴志英家屋外,是第一现场,行凶砍人的地点是在被告包 xx 家门口, 为第二现场。公安接到报案后,赶赴第二现场,当时,由于忙于抢救人命,没有及时去第一 现场勘察,次日又因下雨,失掉了取证机会。而包 xx 只承认出于自卫而伤了被害人,对放 火一节更是矢口否认。在法庭上,律师认为包虽有放火、杀人的思想基础,但放火的事实不 清,证据尚不确凿;包家里有纵火现场引火的同类物,但有同类物不等于就是作案人;包行 凶砍人是被现行抓获,但斧头的来源尚未查清。这样,放火与行凶有无联系,是弄清本案的 关键。如果放火与包无关,仅凭包深更半夜在自家门口将被害人砍伤这个情节,就不能认定 是报复杀人。据此,某市中级法院于 7 月 18 日上报省法院要求延长审理期限,以便进一步 调查补充证据。 经过反复审查预审取得的证据和复勘现场,以及进行狱侦等工作,又从中补充证实了以 下重要证据:

一,在包家室内地面上发现的一个立体印痕,比对结果。与现场发现己折断的斧柄尾部 特征完全一致。养柄与断柄斧头的断瘾正相吻合,正明是包装斧柄时在地面上留下的痕迹。 查明了行凶欣人用的斧头是包的而并非是敲害人带来的。 二,在放火现场发现的睛论化纤纱头,查明是由新开多纺纱厂加工生产,生产时间在 192年以前,包所在的竹行多里。只有包已离婚的妻子蔡某一人在这家工厂工作,蔡证明 当时曾将梦头带回家洗晚和擦白行车,181年与包离婚时,纱头留在包家表带走。排除了 吴志英也有这种纱头的可陵性。 三、在包家门搭上发现有血指印。虽然因指印模物已无法比对,但检验血型与被害人的 直型相同。包x的弟弟证明,包行四欲人时手上沾满被害人的直凌。包弟拉他进屋时,因 由包拉开门栓故将手上血连面在了门控上。 四、包向关押在一起的在押纪吐露:他为了报复漫愤而放火。第一次骑车去张家时,见 张母坐在屋里。油灯亮着,没有动手。第二次再去时,裤带一把斧头插在身后。以作防身, 在故火烧着房展后选跑,只见后面有两辆白行车遍上来…并说,斧头买回家没让别人看 到。在押纪月包怎么办?包答,就说是被害人带米的。 包x器虽然始锋否认放火桑人的犯罪事实,但从几次侦查取得的以上9个证据看,包具 有报复杀人、成火的主观动机:包家里有与观场同样型号、提降、色泽和质地的纱头、细铁 住、物手套等物:按现行抓获时穿着的上农以及火物沙头,纱头套上均沾有煤油,而发案 前一天包确增买过煤油,案发后不仅媒油少了,容器也更换了:行凶砍人前,被害人骑两辆 白行车到包家门口,见包家大门上门拴插着,后又见包从额火现场方向走目家,这与包弟反 映是包xx拉开门拴进屋,在门拴上留下血指印,以及包向同号在押犯叶露,成火违跑时见 两辆白行车在后追赶。均相互印证。以上证据,证明了包既有作案的时间,又有具备使用契 罪工具的条件:既有实施犯罪时遗留的痕迹,又有符合先后在两个犯罪现场作案的条件和行 动方位。客观地联系成为完整的乳罪全过程。 包xx犯做火、杀人攀。己证据确凿,某市中级法院于9月3日判处其死刑,测夺政治 权利终身。宜判后,包xx想要保命,供认了放火的犯罪事实:2月10日从其所在工作单位 弹簧厂拿一根粗铁丝带回家中。扎上稻草,再裹上沙头,11日下午买同煤油1斤。全部倒 在稻草和纱头上,12日早上又从运河旁另一家商店买回煤油1斤。至深夜12时左右,拿了 引火物、火茶和斧头去素家放火,见张安新开门出来,即穿小路逃回家。但又否认故意杀人, 以在搏斗中将张安新,吴志英武伤为理由,要求从宽处理,提出了上诉,省法院取目上诉, 维持原判决。9月3日。对包xx验明正身时,包还想面金,又交代在劳改释放回家后曾去
一、在包家室内地面上发现的一个立体印痕,比对结果,与现场发现已折断的斧柄尾部 特征完全一致,斧柄与断柄斧头的断痕正相吻合。证明是包装斧柄时在地面上留下的痕迹。 查明了行凶砍人用的斧头是包 xx 的而并非是被害人带来的。 二、在放火现场发现的腈纶化纤纱头,查明是由新开乡纺纱厂加工生产,生产时间在 1982 年以前。包所在的竹行乡里,只有包已离婚的妻子蔡某一人在这家工厂工作,蔡证明 当时曾将纱头带回家洗碗和擦自行车,1981 年与包离婚时,纱头留在包家未带走。排除了 吴志英也有这种纱头的可能性。 三、在包家门搭上发现有血指印,虽然因指印模糊已无法比对,但检验血型与被害人的 血型相同。包 xx 的弟弟证明,包行凶砍人时手上沾满被害人的血迹,包弟拉他进屋时,因 由包拉开门拴故将手上血迹留在了门拴上。 四、包向关押在一起的在押犯吐露:他为了报复泄愤而放火。第一次骑车去张家时,见 张母坐在屋里,油灯亮着,没有动手。第二次再去时,携带一把斧头插在身后,以作防身, 在放火烧着房屋后就逃跑,只见后面有两辆自行车追上来……并说,斧头买回家没让别人看 到。在押犯问包怎么办?包答,就说是被害人带来的。 包 xx 虽然始终否认放火杀人的犯罪事实,但从几次侦查取得的以上 9 个证据看,包具 有报复杀人、放火的主观动机;包家里有与现场同样型号、规格、色泽和质地的纱头、细铁 丝、纱手套等物;被现行抓获时穿着的上衣以及引火物纱头、纱头套上均沾有煤油,而发案 前一天包确曾买过煤油,案发后不仅煤油少了,容器也更换了;行凶砍人前,被害人骑两辆 自行车到包家门口,见包家大门上门拴插着,后又见包从纵火现场方向走回家,这与包弟反 映是包 xx 拉开门拴进屋,在门拴上留下血指印,以及包向同号在押犯吐露,放火逃跑时见 两辆自行车在后追赶,均相互印证。以上证据,证明了包既有作案的时间,又有具备使用犯 罪工具的条件;既有实施犯罪时遗留的痕迹,又有符合先后在两个犯罪现场作案的条件和行 动方位,客观地联系成为完整的犯罪全过程。 包 xx 犯放火、杀人罪,已证据确凿,某市中级法院于 9 月 13 日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宣判后,包 xx 想要保命,供认了放火的犯罪事实:2 月 10 日从其所在工作单位 弹簧厂拿一根粗铁丝带回家中,扎上稻草,再裹上纱头,11 日下午买回煤油 1 斤,全部倒 在稻草和纱头上,12 日早上又从运河旁另一家商店买回煤油 1 斤。至深夜 12 时左右,拿了 引火物、火柴和斧头去张家放火,见张安新开门出来,即穿小路逃回家。但又否认故意杀人, 以在搏斗中将张安新、吴志英砍伤为理由,要求从宽处理,提出了上诉。省法院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决。9 月 3 日,对包 xx 验明正身时,包还想留命,又交代在劳改释放回家后曾去

被害人吴志英家中察看,并用砖头驱斯窗条,直至鼓执行死利筒,包才完全认罪服法。给其 父母面下遗言,自称是自食其果,藕家里不要伤心,应从中接受教训。 [评析】 包xx放火,杀人案是在被告人不承认犯里的情况下限苦细政的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一 系列证据后定案的。这些证据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充分证实包xx实能了做火行为:
被害人吴志英家中察看,并用砖头砸断窗条。直至被执行死刑前,包才完全认罪服法,给其 父母留下遗言,自称是自食其果,嘱家里不要伤心,应从中接受教训。 [评析] 包 xx 放火、杀人案是在被告人不承认犯罪的情况下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一 系列证据后定案的。这些证据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充分证实包 xx 实施了放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