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教案:伊斯兰法 第八章伊斯兰法 教学日的: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伊斯兰法的相关知识,加深对法律与宗教密切关系的理解,了解人类法制文明的多 样性。 教学重点: 伊斯兰法的渊源、穆斯林的基本义务、伊斯兰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的内容、伊斯兰法的基本特征和历史 地位。 第一节伊斯兰法的产生与演变 、伊斯兰法的概念 它是适用于全体穆斯林(即伊斯兰教徒)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 ,而不是一部由国家立法机关领布的适用于全体居民的法典。 伊斯兰法的 产生于公元?世纪初的阿拉伯半岛,是件随着伊斯兰教的创立和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和逐渐发 展起来的。 三、伊斯兰法的发展(近代改革前的古典伊斯兰法 1.形成时期(公元7世纪初^8世纪中叶) 作为伊斯兰法最高渊源的《古兰经》己经定型:专门记录稳罕默德言行的“圣训”己经开始传述:教法 学也已经出现,并形成了一些早期教法学派。 2.全成时期(公元8世纪中叶10出纪中叶) “圣训”在法律事务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并开始汇编和整理:早期教法学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最终 形成哈 马立克 园的的手发文新兰法面实滴 .盲从时期(10世纪中叶以后) 随着四大教法学派权威的最终确立,逊尼派(即伊斯兰教正统派)认为伊斯兰法已经完美无缺,所有重 大疑难问题已经解决,后世法学家只需遵循前人的结论,无需进一步创制法律,关闭了“伊智提哈 德”之门。伊断兰法的发展停带了。 四、近现代伊斯兰法的改革 简要介绍近现代伊斯兰法改革的背景、进程和后果。 改革是在西方列强的军事压力、西方法律文化的传播和伊斯兰法无法适应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进 一战后土耳其和埃及继续进行全面改革, 二战后蔓延至 整个伊斯兰世界 经过改革,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制状况可以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在刑法、诉讼法以及与经济发展密 切相连的民商法领域,大量采纳西方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已基本世俗化:而与经济发展关系不大、受宗 教道德规范严格控制婚姻、家庭、继承、宗教基金和宗教义务等领域虽也经过一定改革,但仍由传统教 法调整,保留了较多的传统法律形式和内容。 第一节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古兰经》 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伊斯兰法的根本渊源。系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以安拉“启示”的名义陆续颁 布的经文。内容非常 既包括伊斯兰教的 穆斯林的 理规范 说、谚语等, 也包 些纯粹的法律规范。它在伊斯兰法渊源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其他一切法律渊 源都必须以《古兰经》为基础,凡与其原则和精神相冲突的法律规范都是无效的。 二、“圣训
外国法制史教案:伊斯兰法 第八章 伊斯兰法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掌握伊斯兰法的相关知识,加深对法律与宗教密切关系的理解,了解人类法制文明的多 样性。 教学重点: 伊斯兰法的渊源、穆斯林的基本义务、伊斯兰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的内容、伊斯兰法的基本特征和历史 地位。 第一节 伊斯兰法的产生与演变 一、伊斯兰法的概念 它是适用于全体穆斯林(即伊斯兰教徒)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 称”,而不是一部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适用于全体居民的法典。 二、伊斯兰法的产生 产生于公元7 世纪初的阿拉伯半岛,是伴随着伊斯兰教的创立和阿拉伯统一国家的形成而产生和逐渐发 展起来的。 三、伊斯兰法的发展(近代改革前的古典伊斯兰法) 1.形成时期(公元7世纪初~8世纪中叶) 作为伊斯兰法最高渊源的《古兰经》已经定型;专门记录穆罕默德言行的“圣训”已经开始传述;教法 学也已经出现,并形成了一些早期教法学派。 2.全盛时期(公元8世纪中叶~10世纪中叶) “圣训”在法律事务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并开始汇编和整理;早期教法学派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最终 形成了以哈乃斐、马立克、沙斐仪、罕百里为代表的四大教法学派;“公议”、“类比”等教法学家常 用的创制法律手段成为伊斯兰法的重要渊源;政府的行政命令成为对伊斯兰法的重要补充;司法机构不 断得到完善。 3.盲从时期(10世纪中叶以后) 随着四大教法学派权威的最终确立,逊尼派 (即伊斯兰教正统派) 认为伊斯兰法已经完美无缺,所有重 大疑难问题已经解决,后世法学家只需遵循前人的结论,无需进一步创制法律,关闭了“伊智提哈 德”之门,伊斯兰法的发展停滞了。 四、近现代伊斯兰法的改革 简要介绍近现代伊斯兰法改革的背景、进程和后果。 改革是在西方列强的军事压力、西方法律文化的传播和伊斯兰法无法适应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进 行的。 改革以奥斯曼帝国的“坦志麦特”运动为笼头,一战后土耳其和埃及继续进行全面改革,二战后蔓延至 整个伊斯兰世界。 经过改革,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制状况可以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在刑法、诉讼法以及与经济发展密 切相连的民商法领域,大量采纳西方的法律制度和原则,已基本世俗化;而与经济发展关系不大、受宗 教道德规范严格控制婚姻、家庭、继承、宗教基金和宗教义务等领域虽也经过一定改革,但仍由传统教 法调整,保留了较多的传统法律形式和内容。 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一、《古兰经》 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伊斯兰法的根本渊源。系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以安拉“启示”的名义陆续颁 布的经文。内容非常庞杂,既包括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穆斯林的基本义务、伦理规范、社会习惯、传 说、谚语等,也包括一些纯粹的法律规范。它在伊斯兰法渊源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其他一切法律渊 源都必须以《古兰经》为基础,凡与其原则和精神相冲突的法律规范都是无效的。 二、“圣训
穆罕默德的非启示性言论、行为和生活习惯。虽然“圣训”并非安拉的启示,但出自安拉的代言人,故 有极强的权威性,其地位仅次于《古兰经》。在伊斯兰法的发展过程中,“圣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站土学 是研究伊斯兰法的学问。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 的法律规则。 系不断完善,以符合阿拉伯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其他渊源 简要介绍哈里发政府的行政命令、各地习惯、外来法律等辅助渊源。 第三节伊斯兰法的基本内容 、秧斯林的基本义务 介绍和分析念、拜、斋、朝、课五功的内涵及其社会功能:简要介绍圣战等其他宗教义务 简要介绍圣地 米克尔、伊克特等土地占有形式:着重介绍瓦克夫制度 瓦克夫是伊斯兰法中 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是指捐献给真主的财产,既包括士地, 也包括房产、牲畜等 其他形式的财产。瓦克夫可以分为公益瓦克夫和家庭瓦克夫两大类。这种财产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和处 分,捐献者也无权收回其所有权。瓦克夫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因为捐献者仅转移了用益权,仍可 保留占有权。 一、击法 受宗教信仰的影响,特别强调债务必须履行,不得违背约言,同时严禁放贷取利。 四、婚烟、家庄和殊承法 是伊斯兰法的核心内容。这方面的内容不仅在全部教法中所占比重大,而且规定得特别详细具体 结括 命 夫多妻 宗教信仰不同可以成为结婚的陶 动权完全掌握 夫手中 个等平要青后有三个月的 妇女地位:在家庭中, 妇女处于从属地位。 继承:没有确立长子继承制,诸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妇女也享有继承权,但数量仅为男子的一半:非 视斯林无权继承根斯林的遗产:允许遗嘱维承,但所能处分的财产只占全部财产的1/3。 五、犯罪与刑罚制度 犯罪分为三类: 经定刑的犯罪,即《古兰经》规定了周定刑罚的犯罪 侵犯人身的强暴行为,杀人罪、伤害罪,活用同复仇或賠偿金 的定刑的犯罪,即《古兰经》和“圣训”未规定固定刑罚,由法官酌情量刑的犯罪。 真法于哈里发,名督也费管划,法棕分沙里法院和斯诉法院西个系 第四节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一、伊斯兰法的特点 1,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2.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受外来法律影响理甫 4。其有分散性和多样相 一伊断兰法的历中地
穆罕默德的非启示性言论、行为和生活习惯。虽然“圣训”并非安拉的启示,但出自安拉的代言人,故 有极强的权威性,其地位仅次于《古兰经》。在伊斯兰法的发展过程中,“圣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教法学 是研究伊斯兰法的学问。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 解释其基本涵义,从而推倒出新的法律规则。经常被教法学家用来创制法律的方法主要是“公 议”和“类比”。正是“公议”和“类比”等创制法律手段的广泛运用,伊斯兰法的规则不断丰富,体 系不断完善,以符合阿拉伯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其他渊源 简要介绍哈里发政府的行政命令、各地习惯、外来法律等辅助渊源。 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基本内容 一、穆斯林的基本义务 介绍和分析念、拜、斋、朝、课五功的内涵及其社会功能;简要介绍圣战等其他宗教义务。 二、财产制度 简要介绍圣地、米克尔、伊克特等土地占有形式;着重介绍瓦克夫制度。 瓦克夫是伊斯兰法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是指捐献给真主的财产,既包括土地,也包括房产、牲畜等 其他形式的财产。瓦克夫可以分为公益瓦克夫和家庭瓦克夫两大类。这种财产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和处 分,捐献者也无权收回其所有权。瓦克夫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因为捐献者仅转移了用益权,仍可 保留占有权。 三、债法 受宗教信仰的影响,特别强调债务必须履行,不得违背约言,同时严禁放贷取利。 四、婚姻、家庭和继承法 是伊斯兰法的核心内容。这方面的内容不仅在全部教法中所占比重大,而且规定得特别详细具体。 结婚:允许一夫多妻制;宗教信仰不同可以成为结婚的障碍。 离婚: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手中,一般情况下等于休妻。离婚后有三个月的待婚期。 妇女地位:在家庭中,妇女处于从属地位。 继承:没有确立长子继承制,诸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妇女也享有继承权,但数量仅为男子的一半;非 穆斯林无权继承穆斯林的遗产;允许遗嘱继承,但所能处分的财产只占全部财产的1/3。 五、犯罪与刑罚制度 犯罪分为三类: 经定刑的犯罪,即《古兰经》规定了固定刑罚的犯罪; 侵犯人身的强暴行为,如杀人罪、伤害罪,适用同态复仇或赔偿金; 酌定刑的犯罪,即《古兰经》和“圣训”未规定固定刑罚,由法官酌情量刑的犯罪。 六、司法制度 最高审判权属于哈里发,各省总督也兼管审判。法院分沙里阿法院和听诉法院两个系统。 第四节 伊斯兰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一、伊斯兰法的特点 1.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2.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 4.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二、伊斯兰法的历史地位 1.伊斯兰法是伊斯兰法系的灵魂 2.伊斯兰法始终是伊斯兰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