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A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对2019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定,未发现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召开方式 会议审议决议事项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届十|2019年4月 现场表决6、《公司2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次23日 7、《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四届+|209年4月现场表决|1、(209年第一报告全文》及正文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监事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 2019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定,未发现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2019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审议决议事项 1 四届十 次 2019 年 4 月 23 日 现场表决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四 届 十 一次 2019 年 4 月 29 日 现场表决 1、《2019 年第一报告全文》及正文
ERA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四届十2019年6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现场表决 二次|25日 7、《关于制定的 议案》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 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的议案》 四届十2019年8月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场表决 三次12日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届十2019年 现场表/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四次月24日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3 四届十 二次 2019 年 6 月 25 日 现场表决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7、《关于制定的 议案》;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 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的议案》。 4 四届十 三次 2019 年 8 月 12 日 现场表决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四届十 四次 2019 年 10 月 24 日 现场表决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
ERA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 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査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公司会计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法规执行审批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 上述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已有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 案登记,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综上,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 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 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 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公司会计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法规执行审批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 上述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已有规定执行,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 案登记,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综上,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 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 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ERA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水平。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O二O年四月二十五日 chin乡 www.cninfocom.cn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水平。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