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篇建筑空间构成及组合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第2篇 建筑空间构成及组合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学习目标 1.熟悉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2.熟悉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3.熟悉建筑物与基地高程的关系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学习目标 1. 熟悉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2. 熟悉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3. 熟悉建筑物与基地高程的关系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1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 基地红线:工程项目立项时,规划部门在下 发的基地蓝图上所圈定的建筑用地范围。 如果基地与城市道路接壤,其相邻处的红线 应该即为城市道路红线,而其余部分的红线 即为基地与相邻的其它基地的分界线。 在规划部门下发的基地蓝图上,基地红线往 往在转折处的拐点上用坐标标明位置。注意 该坐标系统是以南北方向为X轴,以东西方向 为Y轴的,数值向北、向东递进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1 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基地红线:工程项目立项时,规划部门在下 发的基地蓝图上所圈定的建筑用地范围。 如果基地与城市道路接壤,其相邻处的红线 应该即为城市道路红线,而其余部分的红线 即为基地与相邻的其它基地的分界线。 在规划部门下发的基地蓝图上,基地红线往 往在转折处的拐点上用坐标标明位置。注意 该坐标系统是以南北方向为X轴,以东西方向 为Y轴的,数值向北、向东递进
第4章建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1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建筑物应该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将其基底 范围,包括基础和除去与城市管线相连接的 部分以外的埋地管线,都控制在红线的范围 之内。如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物退界 距离还有其他要求,也应一并遵守。 二.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在边界红线范围 以内留出防火通道或空地。除非建筑物前后 都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时,才能与相邻基地的建筑毗邻建造。 三 建筑物的高度不应影响相邻基地邻近的建筑 物的最低日照要求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1 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一. 建筑物应该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将其基底 范围,包括基础和除去与城市管线相连接的 部分以外的埋地管线,都控制在红线的范围 之内。如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物退界 距离还有其他要求,也应一并遵守。 二.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在边界红线范围 以内留出防火通道或空地。除非建筑物前后 都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时,才能与相邻基地的建筑毗邻建造。 三. 建筑物的高度不应影响相邻基地邻近的建筑 物的最低日照要求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1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四. 建筑物的台阶、平台不得突出于城市道路红 线之外。其上部的突出物也应在规范规定的 高度以上和范围之内,才准许突出于城市道 路红线之外。 五. 紧接基地红线的建筑物,除非相邻地界为城 市规划规定的永久性空地,否则不得朝向邻 地开设门窗洞口,不得设阳台、挑檐,不得 向邻地排泄雨水或废气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1 建筑物与基地红线的关系 四. 建筑物的台阶、平台不得突出于城市道路红 线之外。其上部的突出物也应在规范规定的 高度以上和范围之内,才准许突出于城市道 路红线之外。 五. 紧接基地红线的建筑物,除非相邻地界为城 市规划规定的永久性空地,否则不得朝向邻 地开设门窗洞口,不得设阳台、挑檐,不得 向邻地排泄雨水或废气
第4章建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建筑物与周边物质环境的关系: 表现在室外空间的组织是否舒适合理; 建筑物的排列是否井然有序; 有关的基本的安全性能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等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 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建筑物与周边物质环境的关系: 表现在室外空间的组织是否舒适合理; 建筑物的排列是否井然有序; 有关的基本的安全性能是否能够得到保障等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建筑物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关系: 光环境: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建筑获得日照的状况 和有效的日照时间。 风环境: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整个基地上建筑物的 布置都应该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气流,并且不 要对周边的固有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绿化条件:除了在建筑总平面的安排中,应按要求 留出足够的绿化面积外,还要为绿色植物的 生长提供有利的环境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 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建筑物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关系: 光环境: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建筑获得日照的状况 和有效的日照时间。 风环境:最基本的衡量标准是整个基地上建筑物的 布置都应该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气流,并且不 要对周边的固有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绿化条件:除了在建筑总平面的安排中,应按要求 留出足够的绿化面积外,还要为绿色植物的 生长提供有利的环境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大一一 (a)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 (6)建筑物的日覆间距 日照和建筑物的间距 ∠a一高度角:∠B-方位角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为: L=H X ctgaX cosB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 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为: L=H × ctgα× cosβ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 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其它民用建筑 高层 建筑类别 裙房 耐火等级 建筑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建筑 13 9 9 11 14 裙房 9 6 6 7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 从其突出的部分外缘算起。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m)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耐火等级 二级 6 9 三 8 级 9 10 12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 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4章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I、Ⅱ、Ⅲ、M气候区 N气候区 V、I 建筑气候区划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气候区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当地真太阳时)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第4章 建筑在总平面中的布置 4.2 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