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2042 座位号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一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制基础 试题 2009年7月 题 号 三 四 五 六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一般从 上使用教育法的概念。 2.宪法是国家 制定的国家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 3.按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性质,可以分为 和 4.由教育行政机关委托的机构实行的行为后果,仍由 来承担, 而不是由 的机构承担。 5.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 名义而实施的行为,具有国家强制 性。 6.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注册以实施 各阶段教育为 主的数育机构。 7.法律数济途径,一般有三种 8.学生有权要求学校在 和 上给予公正评价。并在完 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220
试卷代号:2042 座位号巨二〕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制基础 试题 2009年 7月 题 号 四 五 六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演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一般从 2.宪法是国家 上使用教育法的概念。 制定的国家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 3.按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性质,可以分为 _ ___和 4.由教育行政机关委托的机构实行的行为后果,仍由 来承担, 而不是由 的机构承担。 5.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 名义而实施的行为,具有国家强制 性 6.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注册以实施 各阶段教育为 主的教育机构 。 7.法律救济途径,一般有三种 8。学生有权要求学校在 上给予公正评价。并在完 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220
9.《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 10.民事法律责任是 违反了 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1.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得 分 评卷人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错误的写“错”正确的写“对”) 1.阶级性、国家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我国教育法的重要特征能够之一。 () 2.离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无所谓教师权利的存在。 () 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是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 ( ) 4.企事业组织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由教育部门责任改正,并处以罚款。( ) 5.隐私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属人格权的一种。 ( ) 6.受教育权是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 ( 7.教师对学生的教学权是由学校规定的。 ( ) 8.行政机关可以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 ( ) 9.教育行政部门对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公民,可以对其实施人身强制措施。 ) 10.对教师实行聘任和管理,是学校的一项权利。 ( 得 分 评卷人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把正确选项所对应的字母 放入括号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单行法律 C.教育规章 2.教师资格证书在( )范围内有效。 A.全国 B.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C.所辖区 221
9.《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10.民事法律责任是 违反了 破坏了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1.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得 分 评卷人 二、判断题 (每小题 2分 ,共 20分 ,请将错误的写“错”正确 的写“对”) 1.阶级性、国家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是我国教育法的重要特征能够之一。 ( 2.离开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无所谓教师权利的存在。 ( 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是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 ( 4.企事业组织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由教育部门责任改正,并处以罚款 。( 5.隐私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属人格权 的一种 。 ( 6.受教育权是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 ( 7.教师对学生的教学权是 由学校规定的。 ( 8.行政机关可以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 ( 9.教育行政部门对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公民,可以对其实施人身强制措施。 ( 10.对教师实行聘任和管理,是学校的一项权利。 ( 得 分 评卷人 三、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 2分,共 20分。请把正确选项所对应的字母 放入括号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单行法律 C.教育规章 2.教师资格证书在( )范围内有效。 A.全国 . B.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C.所辖区 221
3.教育法是以教育方面的( )为重要内容并具有普遍、明确性。 A.政府行为 B.权利与义务 C.学校行为 D.学生行为 4.教育法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 )。 A.经济基础 B.上层建筑 C.物质生活条件 D.法律意识 5.教育法律是由( )或专门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 A.最高权力机关 B.国务院 C.法院 D.教育部 6.根据行政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物 的规定不一致时,由( )报请国务院裁决。 A.当事人 B.受理案件的法院 C.审理案件的法官 D.最高人民法院 7.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内部防治行为 D.国防、外交行为 8.学校章程是规范( )而制定的基本制度。 A.学生学籍管理 B.教师聘任 C.学校自身内部正常运行的管理 9.对下列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 B.17周岁以下的 C.18周岁以下的 D.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 10.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 )。 A.行政处分 B.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岗位轮换的决定 D.行政机关作出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决定 222
3.教育法是以教育方面的( )为重要内容并具有普遍、明确性。 A.政府行为 B.权利与义务 C.学校行为 D.学生行为 4.教育法首先和主要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最终决定于( )。 A,经济基础 B.上层建筑 C.物质生活条件 D.法律意识 5.教育法律是由( )或专门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 A.最高权力机关 B.国务院 C.法院 D.教育部 6.根据行政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遇到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物 的规定不一致时,由( )报请国务院裁决。 A.当事人 B.受理案件的法院 C.审理案件的法官 D.最高人民法院 7.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内部防治行为 D.国防、外交行为 8.学校章程是规范( )而制定的基本制度。 A.学生学籍管理 B.教师聘任 C.学校 自身内部正常运行的管理 9.对下列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 A. 16周岁以上不满 18周岁的 B. 17周岁以下的 C. 18周岁以下的 D. 14周岁以上不满 16周岁的 10.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 )。 A.行政处分 B.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岗位轮换的决定 D.行政机关作出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决定 222
得分 评卷人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简述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 2简述《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的义务。 得分 评卷人 五、论述题(10分)】 如何理解学校的法律地位?它有何特点? 得 分 评卷人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1996年5月,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三年级某班主任将学生考试成绩进行了排榜。该 班女生张某原来是班级尖子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是这次期中考试却排在中游。班主任 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了张某。张某因为妈妈住院而 影响学习成绩自觉委屈,老师当面批评使她抬不起头。孩子回家后,神情祖丧、少言寡语,茶不 思饭不想,躲进自己小屋不出来,并告诉父母她不想念书了。请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分析学校、教师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23
得 分 评卷人 四、简答题 (每小题 5分 ,共 10分 ) 1.简述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 2:简述《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的义务。 得 分 评卷人 五、论述题〔10分) 如何理解学校的法律地位?它有何特点? 得 分 评卷人 六、案例分析题 《20分 ) 1996年 5月 ,某小学进行了期中考试。三年级某班主任将学生考试成绩进行了排榜。该 班女生张某原来是班级尖子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是这次期中考试却排在中游。班主任 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排榜名次时,不问青红皂白,严厉地批评了张某。张某因为妈妈住院而 影响学习成绩自觉委屈,老师当面批评使她抬不起头。孩子回家后,神情沮丧、少言寡语,茶不 思饭不想,躲进自己小屋不出来,并告诉父母她不想念书了。请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 分析学校、教师的这一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23
试卷代号:204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一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制基础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7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广义 2.最高权力机关 3.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4.教育行政机关 受委托 5.国家 6.学制系统内 7,诉讼渠道 行政渠道 其他渠道 8.学业成绩 品行 9.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0.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 11.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错误的写“错”正确的写“对”) 1.对 2.对 3.对 4.错 5.对 6.错 7.错 8.错 9.错 10.对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 3.B 4.C 5.A 6.C 7.A 8.C 9.D 10.D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简述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 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及教育行政机关本 224
试卷代号:204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制基础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 7月 一、填空题(每空 1分。共20分) 1.广义 2.最高权力机关 3.义务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 4.教育行政机关 受委托 5.国家 6,学制系统内 7,诉讼渠道 行政渠道 其他渠道 8.学业成绩 品行 9。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0.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 11.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二、判断题 (每小题 2分 。共 20分 ,请将错误的写.‘错”正确的写“对”) 1.对 6。错 2.对 7.错 3.对 8.错 4。错 9.错 5.对 10.对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分,共 20分) 1. B 6.C 2. A 3. B 4. C 5. A 7.A 8.C 9. D 10. D 四、简答题(每小题 5分,共 10分) 1.简述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 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指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及教育行政机关本 224
身发生的影响。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由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构成。 2.简述《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的义务。 (1)学生有履行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学生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 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3)学生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4)学 生有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规定的义务。 五、论述题(10分)】 如何理解学校的法律地位?它有何特点? 1.学校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其法律人格。主要从其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反 映出来,是其办学自主权的抽象化、形象化。(1分)2.学校法律地位的内容体现其任务、条件 和特点。(1分)3.学校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学校成为法人的实体要求是必须 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2分)4.学 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包括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也包括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 地位。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则由宪法和行政法所规定。(2分) 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共性;(2分)2.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益性: (3)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多重性。(2分)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1.不正确。2.依据《教育法》第29条第4款规定:学校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 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和《教育法》第42条第3款规定受教 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以及《教师法》第8条第4款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 生,尊重学生人格”的规定,侵害了学生的知情权和名誉权。3.学校应责令班主任作出道歉并 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赔偿。 首先,判断给5分,能依据相应的教育法律条文来解释当前的案例,一是运用法律条文正 确给5分,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清楚给5分,解释案例清楚给5分。 225
身发生的影响。教育行政行为的效力由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构成。 2.简述《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的义务。 (1)学生有履行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2)学生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 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3)学生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4)学 生有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规定的义务。 五、论述题 (10分) 如何理解学校 的法律地位?它有何特点? 1.学校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其法律人格。主要从其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反 映出来,是其办学自主权的抽象化、形象化。<1分)2.学校法律地位的内容体现其任务、条件 和特点。(1分)3·学校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学校成为法人的实体要求是必须 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 日起取得法人资格。(2分)4.学 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包括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也包括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 地位。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则由宪法和行政法所规定。(2分) 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1.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共性 ;(2分)2.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益性 ; (3)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多重性。(2分) 六、案例分析题(20分 ) 1.不正确。2.依据《教育法》第 29条第 4款规定:学校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 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和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和《教育法》第 42条第 3款规定受教 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以及《教师法》第 8条第 4款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 生,尊重学生人格’,的规定,侵害了学生的知情权和名誉权。3.学校应责令班主任作出道歉并 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赔偿。 首先,判断给 5分,能依据相应的教育法律条文来解释当前的案例,一是运用法律条文正 确给 5分,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清楚给5分,解释案例清楚给 5分。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