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1058 座位号■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一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商法 试题 2009年1月 题 号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判断题(正确的画√,错误的画X。每题1分,共10分】 1.我国合伙企业实际上就是无限责任公司。() 2.共享利润和共担风险是合伙关系的基本准则。() 3.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前者为准。() 4.由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民法院也会予以保护。() 5.非票据关系是相对于票据关系而言的一种法律关系,它也是基于票据本身而发生的。() 6.票据伪造人若没有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贵任。() 7.依据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又称为资合公司。() 8.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9.美国商法一直以来都以商事习惯法和判例为主要渊源。() 10.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都承担有限责任。() 427
试卷代号:1058 座位号口口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商法 试题 2009年 1月 题 号 四 五 六 七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判断题(正确的画侧,错误的画只。每题 1分.共 10分) .我国合伙 企业实际上就是无限责任公司。 共享利润和共担风险是合伙关系的基本准则 。 .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地不一致时,应 当以前者为准。 .由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民法院也会予以保护。 .非票据关系是相对于票据关系而言的一种法律关系,它也是基于票据本身而发生的。 票据伪造人若没有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依据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又称为资合公司。 8.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美国商法一直以来都以商事习惯法和判例为主要渊源。 10.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都承担有限责任 427
得 分 评卷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 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甲向某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价款1万元,该企业的合伙人乙欠甲1万元,甲的 这付款义务,不可消灭的原因是( )。 A.甲向该企业文付!方元 B.甲以对该企业的】万元债务与乙的债权相抵销 C.乙向该企业支付1万元,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 ).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销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权任免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的是()。 A.证券业协会 B.证监会 C,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证券交易所理事会 3.某合伙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了以下文件,其中不是《合伙企业法》 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是( A.合伙申请书 B.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的财产状况证明 4.破产费用不包括()。 A.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债权人交通费 5.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6.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A,付款人处有出票人可支配的资金。这种资金关系在支票中最为常见 B.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所有信用合同,付款人允诺出票人垫付资金 C.付款人对出票人欠有债务 ).汇票的誉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428
得 分 评卷人 二、单项选择题 (每题 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多选或 少选 、错 选均不得 分。每小题 1分 。共 10分 ) 1.甲向某合伙企业购买货物一批,应付价款 1万元,该企业的合伙人乙欠甲 1万元,甲的 这付款义 务,不可消灭的原囚是( )。 A.甲向该企业支付 1万元 }3.甲以对该企业的 1万元债务与乙的债权相抵销 C.乙向该企业支付 1万元,同时了结乙对甲的债务 I7.甲以对乙的债权与该付款义务相抵销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有权任免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的是( )。 A.证券业协会 B.证监会 C.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 U.证券交易所理事会 3.某合伙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了以下文件,其中不是《合伙企业法》 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是( )。 A.合伙申请书 1i.合伙协议书 C.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I).合伙人的财产状况证明 4.破产 费用不包括( )。 A.破产财产的管理 、变价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B.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C.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I).债权人交通费 5.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破产债权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破产债权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D.破产债权,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6.民法上的非票据的资金关系不包括( )。 A.付款人处有出票人可支配的资金。这种资金关系在支票中最为常见 B.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所有信用合同,付款人允诺 出票人垫付资金 C.付款人对出票人欠有债务 U.汇票的誉本持有人请求汇票原本接受人返还原本的关系 飞?}
7.破产管理人的职贵不包括()。 A.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B.拟定破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C.对外签订合同 D.接受债权申报 8.保险欺诈不包括()。 A.投保人故意虚报损失,骗取保险金 B.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C.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D.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 9.清算人在清算期间,不应执行以下事务()。 A.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C.缔结新的合同 D.清缴所欠税款 10.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不包括( )。 A.企业经营不善 B.严重亏损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得分 评卷人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 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1.关于商人和商行为的定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看法。世界上对前述概念主要存在以 下观点( )。 A.主观说,代表国家是法国 B.客观说,代表国家是德国 C.主观说,代表国家是德国 D.客观说,代表国家是法国 E.拆衷说,代表国家是日本 429
7.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不包括( )。 A.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B.拟定破产变价和分配方案 C.对外签订合同 D.接受债权申报 8.保险欺诈不包括( )。 A。投保人故意虚报损失,骗取保险金 B.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C.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D.没有履行通知的义务 9.清算人在清算期间,不应执行以下事务( )。 A.清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C.缔结新的合同 D.清缴所欠税款 10.国有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不包括( )。 A.企业经营不善 B.严重亏损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得 分 评卷人 三、多项选择题 (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多选或少选、错选 均不得分。每小题 2分 .共 10分 ) 1.关于商人和商行为的定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看法 。世界上对前述概念主要存在以 下观点( )。 A.主观说 ,代表国家是法 国 B.客观说 ,代表国家是德国 C.主观说 ,代表 国家是德国 D.客观说 ,代表国家是法国 E.拆衷说 ,代表国家是 !1本 429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A.无民事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3年 C.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可、企业的董事或者)长、经埋,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3年 D.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E.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为同一概念 B.有限责任合伙中,合伙人都无一例外地承担有限责任 C.一个或数个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 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D.我国合伙企业法将有限责任合伙称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因此,该种合伙人也与普通 合伙人一样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 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扭无限连带责任 4.关于我国破产的相关说法,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有( )。 A.我国《企业破产法》仅适用于企业法人 B.在我国,无论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其破产都可适用我国的《企业破产法》 C.从立法准则的角度上来看,我国的企业破产法采用的是商人破产主义 D.我国的企业破产法采用了商人破产主义立法准则,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都具有商人这种主体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破产也适用企业破产法 E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不能破产 5.票据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 A.出票人 B.背书人 C.保证人 D.付款人 E.收款人 430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A.无民事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B.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3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3年 C.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长、经理,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 3年 n.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年 E.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下列各选项 中说法正确的有( )。 A.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为同一概念 B.有限责任合伙中,合伙人都无一例外地承担有限责任 C.一个或数个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 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n.我国合伙企业法将有限责任合伙称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因此,该种合伙人也与普通 合伙人一样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 以 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关于我国破产的相关说法 ,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有( )。 A.我国《企业破产法》仅适用于企业法人 B.在我 国,无论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其破产都可适用我 国的《企业破产法》 C.从立法准则的角度上来看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采用的是商人破产主义 n.我国的企业破产法采用了商人破产主义立法准则,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都具有商人这种主体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破产也适用企业破产法 E.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不能破产 5.票据的基本 当事人包括( )。 A.出票人 B.背书人 C.保证人 n.付款人 E.收款人 430
得分评卷人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一人公司 2.共益债务 3.累积投票制度 4.重整 5.最大诚信原则 得 分 评卷人 五、简答题(第1小题7分,第2小题9分,共16分) 1,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2.简述股票的上市条件。 得分 评卷人 六、论述题(14分)】 试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431
得 分 评卷人 四、名词解释 (每小题 4分,共 20分 ) 一人公 司 2.共益债务 累积投票制度 4,重 整 最大诚信原则 得 分 评卷人 五、简答题(第 1小题 7分,第 2小题 9分 ,共 16分) .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简述股票的上市条件。 得 分 评卷人 六、论述题 (14分) 试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431
得分 评卷人 七、案例分析(20分) 胡光、董军和黄朋于1998年2月分别出资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设立普通合伙企 业春光美食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1998年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 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了分配。2002年后,董军因为要出国,抽走了自己的10000元出 资,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声明退伙。胡光、黄朋经清查账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 损3000元,饭店继续经营,到了2002年10月亏损达到5000元。此时胡、黄二人经协商,宣告 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4000元和2000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 理。企业的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军索取5000元 欠款,董声称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食品公司又找到胡光,胡光说 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企业的1/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 司只好找到黄朋,要求黄朋对偾务进行清偿:黄认为,还债应该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的商品 进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 请问: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本案中,董军的退伙行为是否合法?理由是什 么? 2.胡光和黄朋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董军以自己已经退伙而不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想法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4.胡光,黄朋关于偿还食品公司的欠债的想法正确吗?理由是什么? 432
得 分 评卷人 七、案例分析(20分) 胡光、董军和黄朋于 1998年 2月分别出资500。元、1000。元和 1500。元设立普通合伙企 业春光美食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1998年 12月,饭店经营利润为 9000元,由三人按比例进行 了分配0 2002年后 ,董军 因为要 出国,抽走 了 自己的 10000元 出 资 ,在未得到其他两人同意的情况下,声 明退伙。胡光 、黄朋经清查账 目,发现饭店此时已经亏 损 3000元,饭店继续经营,到了2002年 10月亏损达到 5000元。此时胡、黄二人经协商,宣告 该合伙企业解散:两人分别得到了 4000元和 2000元的商品,但二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未做处 理。企业的债权人望月食品有限公司得知合伙企业已经解散的消息,便找到董军索取 5000元 欠款,董声称 自己已经退出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 。食品公 司又找到胡光 ,胡光说 三人按比例分摊债务,自己的投资占企业的 1/6,所以只能负责赔偿公司的部分债务。食品公 司只好找到黄朋,要求黄朋对债务进行清偿:黄认为,还债应该是三个人的事,三个人都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其他两人都不还,自己也不还,即使要还,也只能用合伙企业分得的商品 进行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 ,食品公司只好向法院起诉。 请问: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本案中,董军的退伙行为是否合法?理由是什 么 ? 2.胡光和黄朋解散 Fl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丫为什么? 3.董军以自己已经退伙而不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想法正确吗?理 由是什么? 4.胡光 、黄朋关于偿还食品公司的欠债的想法正确吗?理 由是什么? 432
试卷代号:105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一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商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1月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X 2.V 3.X 4.X 5.× 6.X 7.√ 8.√ 9.X 10.×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A 2.B 3.D 4.D 5.A 6.D 7.C 8.D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CDE 2.ADE 3.CE 4.AD 5.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 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 3.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的表决票数由自有的 表决股份数乘以候选的董事、监事人数组成,股东可以将表决票数平均投给每一候选人,也可 以将所有的票数都集中投给中意的部分或一个候选人。 4.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营业,实现 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使之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整理制度。 5.最大诚信原则,当事人在主张自己权力的同时承认对方的权利,当自己表述错误、有重 大遗漏或者有隐瞒误导情节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简答题(第1小题7分,第2小题9分,共16分) 1.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1)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 力:(2分) 433
试卷代号:105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商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9年 1月 一、判断题(每题 1分,共 10分) 1.X 6.X 2.了 7.丫 3.X 8. \./ 4.X 9.X 5.X lo.X 二、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 1分,共 10分 ) 1. A 2. B 3. D 4. D 5. A 6. D 7. C 8. D 9. C 10. D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分,共 10分) 1. CDE 2.ADE 3. CE 4. AD 5. ADE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 4分,共20分) 1.一人公 司,是指只有一个 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共益债务,又称财团债务 ,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 的共同利益而管理 、变价和分 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 ,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 。 3.累积投票制度,是指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一种表决方式 ,股东的表决票数 由 自有 的 表决股份数乘 以候选的董事、监事人数组成 ,股东可以将表决票数平均投 给每一候选人 ,也可 以将所有的票数都集中投给中意的部分或一个候选人。 4.重整 ,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 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 护企业继续营业 ,实现 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 ,使之摆脱困境 ,走 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整理制度。 5.最大诚信原则 ,当事人在主张自己权力的同时承认对方的权利 ,当自己表述错误 、有重 大遗漏或者有隐瞒误导情节时 ,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简答题(第 1小题 7分,第 2小题 9分,共 16分) 1.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1)从性质上讲,商法和经济法相对于民法而言,都是特别法,在适用上都具有优先的效 力 ;(2分) 433
(2)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 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2分) (3)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 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2分) (4)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事法律的规定中吸收经 济法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立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1分) 2.简述股票的上市条件。 (1)其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分) (2)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2分) (3)社会公众股不少于总股本的25%,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不少 于10%;(2分) (4)公司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1分) (5)须聘请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作保荐人:(1分) (6)其他条件。(1分) 六、论述题(14分】 试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1.谎称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 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 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分) 2.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 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惟一例外的是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 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分) 3.虚报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 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假的部分不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分) 4.超额投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发生 保险事故,保险人对超出部分不予赔偿。(3分) 434
(2)从功能上讲,经济法体现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商事关系的干预,因而相对于商法来 说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2分) (3)从形式上讲,除了商法在少数国家部分地实行法典化外,商法和经济法都是针对特定 领域、特定问题的单行法,具有显著的特殊性、技术性和灵活性;(2分) (4)从内容上讲,商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相互包容的现象,即商事法律的规定中吸收经 济法政策或经济法规范,经济立法的规定中运用商法制度或商法手段。(1分) 2.简述股票的上市条件。 (1)其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分) (2)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元;(2分) (3)社会公众股不少于总股本的25%,公司总股本超过 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不少 于 10%;(2分) (4)公司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最近 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1分) (5)须聘请具有保荐资质的证券公司作保荐人;(1分) (6)其他条件。(1分) 六、论述题 【14分) 试述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1.谎称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 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且不退还保险 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分) 2.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 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惟一例外的是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 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分) 3.虚报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 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假的部分不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分) 4.超额投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如果发生 保险事故,保险人对超出部分不予赔偿。(3分) 434
七、案例分析(20分) 参考答案: 1.董军的退伙行为不合法。(2分)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 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 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本案中,董军未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退伙行为是不合 法的。(3分) 2.胡光与黄朋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合法的。(2分)因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全 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胡与黄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是在董军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之 后,董军“退伙”之后不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因此,胡与黄的行为是合法的。(3分) 3.董军以自己已退伙为由而不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想法是错误的。(2分)按照法律规 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董军违 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擅自退伙时,企业已经有3000元的债务,对此3000元债务其应与胡和 黄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分) 4.胡黄二人关于食品公司债务清偿的想法是错误的。(2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普通 合伙企业中,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 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食品公司的清偿请求,胡黄二人不得拒绝。 (3分) 435
七、案例分析(20分) 参考答案 : 1.董军的退伙行为不合法。(2分)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 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 当提前 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本案中,董军未提前 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退伙行为是不合 法的。(3分) 2.胡光与黄朋解散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合法的。(2分)因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全 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胡与黄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是在董军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之 后,董军“退伙”之后不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因此,胡与黄的行为是合法的。(3分) 3.董军以自己已退伙为由而不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的想法是错误的。(2分)按照法律规 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董军违 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擅自退伙时,企业已经有 3000元的债务,对此 3000元债务其应与胡和 黄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分) 4.胡黄二人关于食品公 司债务清偿的想法是错误的。(2分)按照我 国法律的规定 ,普通 合伙企业中,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 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食品公司的清偿请求,胡黄二人不得拒绝。 (3分) 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