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环境保护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概述 2017年,环境保护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 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国办发〔2017〕24号)和《环境保护部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 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7〕635号)要求,以公众关心 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 “五公开”,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强化 平合建设管理,努力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环境知情杈、参与杈、监 督权和表达权需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 极进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五公开” 以落实“五公开”为抓手,进一步拓展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全面、系统、科学编制 发布《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共计18类109项 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内部规程。加强和规 范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内容审核,确保信息 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全面、准确、杈威
— 2 — 附件 环境保护部 2017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7 年,环境保护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 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国办发〔2017〕24 号)和《环境保护部落实 2017 年政务公开工 作要点实施方案》(环办厅函〔2017〕635 号)要求,以公众关心 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 “五公开”,深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强化 平台建设管理,努力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 督权和表达权需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 极进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五公开” 以落实“五公开”为抓手,进一步拓展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全面、系统、科学编制 发布《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共计 18 类 109 项 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内部规程。加强和规 范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内容审核,确保信息 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全面、准确、权威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 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 有机衔接,实现信息发布“时、度、效”统一。对涉及面广、社会 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 表文章等多种方式,传递权威信息,部领导多次解读重要政策。印 发《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实施办法》,针对“环境质量监测及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推动绿色 带一路’建设”等主题,举办12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和14次答记者 问,发布新闻通稿300余篇。及时回应“舍弗勒”“煤改气”等舆 论热点和关切,解疑释惑。拓展公众交流方式,通过部长信箱渠道, 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复公众有关来信 三)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化平台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不断优化完善环境保护 部政府网站,加强网站大数据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力求内容 更丰富、信息更全面、查找更快捷、界面更友好。充分发挥“环保 部发布”微博、微信(以下简称两微)平台作用,及时快捷发布信 息,形成政府网站及其手机客户端、两微、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 部公报等多平合联动、互为补充的信息公开格局。积极推进“互联 网+政务服务”,更新完善《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 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整合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系统,实现信息 互联共享和一站式办理,做到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有机融合,使网
— 3 —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大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政 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 有机衔接,实现信息发布“时、度、效”统一。对涉及面广、社会 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 表文章等多种方式,传递权威信息,部领导多次解读重要政策。印 发《环境保护部例行新闻发布实施办法》,针对“环境质量监测及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环境影响评价改革”“京津冀 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展”“推动绿色‘一 带一路’建设”等主题,举办 12 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和 14 次答记者 问,发布新闻通稿 300 余篇。及时回应“舍弗勒”“煤改气”等舆 论热点和关切,解疑释惑。拓展公众交流方式,通过部长信箱渠道, 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复公众有关来信。 (三)服务“放管服”改革,强化平台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不断优化完善环境保护 部政府网站,加强网站大数据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力求内容 更丰富、信息更全面、查找更快捷、界面更友好。充分发挥“环保 部发布”微博、微信(以下简称两微)平台作用,及时快捷发布信 息,形成政府网站及其手机客户端、两微、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 部公报等多平台联动、互为补充的信息公开格局。积极推进“互联 网+政务服务”,更新完善《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 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整合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系统,实现信息 互联共享和一站式办理,做到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有机融合,使网
上能办的事项不必到现场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强重点 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合建设,在各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加快推进京津冀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控 数据公开工作。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 曝光合”专栏,促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大力推进 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2017年组织开展了2批次15个省(区、市)的中央环保督察, 围绕督察进驻、督察反馈、督察整改,邀请媒体参加采访报道,主动 公开政务信息59条,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在进驻阶段,督促 被督察地区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有关责任追究等信 息,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政府网站 和省级环保部门网站公开。在反馈阶段,主动公开督察报告的主要内 容。在整改阶段,各省(区、市)整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被 督察地区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省(区、市)移交案件 问责情况与地方同步公开。在中央电视合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 情况的同时,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 合,“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政府网站)宣传报道和公 开督察整改情况,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二)环境质量信息
— 4 — 上能办的事项不必到现场办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加强重点 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各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加快推进京津冀高架源企业自动监控 数据公开工作。省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在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 曝光台”专栏,促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大力推进 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2017 年组织开展了 2 批次 15 个省(区、市)的中央环保督察, 围绕督察进驻、督察反馈、督察整改,邀请媒体参加采访报道,主动 公开政务信息 59 条,同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在进驻阶段,督促 被督察地区将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有关责任追究等信 息,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要求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政府网站 和省级环保部门网站公开。在反馈阶段,主动公开督察报告的主要内 容。在整改阶段,各省(区、市)整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被 督察地区统一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省(区、市)移交案件 问责情况与地方同步公开。在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有关 情况的同时,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 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政府网站)宣传报道和公 开督察整改情况,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二)环境质量信息
六五环境日前,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 站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长江三 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2017年全囯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年报》《017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等,出版《2017 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全面公开我国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并加强空 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方面的信息公开 1.环境空气质量。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网站通过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实时发布全国338个地级 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45)、细颗粒物(PM0)、 二氧化硫(S0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0)和臭氧(03) 等6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每月在环境保 护部政府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 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报告》,公布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 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空气质量相对较 差和较好的城市名单。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全国31个省(区、市) 32个重点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主要 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 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 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大气重污染成因,对重污染过程解读 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建议措施等。推进区域预测预报平台建设, 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基础 上,建立东北、西北、西南等三个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不
— 5 — 六五环境日前,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 站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长江三 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2017 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年报》《2017 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等,出版《2017 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全面公开我国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并加强空 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方面的信息公开。 1.环境空气质量。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网站通过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实时发布全国 338 个地级 以上城市共 1436 个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PM10)、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 等 6 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每月在环境保 护部政府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 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报告》,公布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 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 74 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空气质量相对较 差和较好的城市名单。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网站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全国 31 个省(区、市)、 32 个重点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主要 包括:重点区域未来 5 天形势,省(区、市)未来 3 天形势,重点 城市未来 24 小时、48 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 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大气重污染成因,对重污染过程解读 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建议措施等。推进区域预测预报平台建设, 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基础 上,建立东北、西北、西南等三个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不
断提高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信息公开方案,在环 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两微、中国环境报等设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强化督查”专题栏目,对外发布238期“曝光合”、270期新闻通稿, 公开14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函 2.水环境质量。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公开方案,组织地级及以上城市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 质监测信息。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发布工作。在环境保护部政府 网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实时发布全国主要水系131个重点断 面水质自动监测站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4项指标监 测数据。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发布《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 自动监测周报》《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海水浴场水质周报》。 及时向社会通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防治工作进展,全文公开各地自查上报的全国近2400家省级及以上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联合住 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合”,开设“城市水 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公众 监督及回复情况周报。 3.土壤、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实施工作公开有关信息,解读《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 法(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回应公众关 切。及时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印发《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进
— 6 — 断提高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信息公开方案,在环 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两微、中国环境报等设立“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强化督查”专题栏目,对外发布 238 期“曝光台”、270 期新闻通稿, 公开 14 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的督办函。 2.水环境质量。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公开方案,组织地级及以上城市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 质监测信息。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 规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和信息发布工作。在环境保护部政府 网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实时发布全国主要水系 131 个重点断 面水质自动监测站 pH 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4 项指标监 测数据。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发布《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 自动监测周报》《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海水浴场水质周报》。 及时向社会通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防治工作进展,全文公开各地自查上报的全国近 2400 家省级及以上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联合住 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开设“城市水 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公众 监督及回复情况周报。 3.土壤、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实施工作公开有关信息,解读《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 法(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回应公众关 切。及时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印发《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进
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修订《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 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汞的 水俣公约生效公告》《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 要求的公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 查指南》。及时公示新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行 政审批情况信息,2017年共计发布61条公示信息 .生态保护。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 面积、范围信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联合国家发 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督促各有关地方按程序 适时公开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时发布专项行动进展。公开《中国生物多样 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 录信息。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囯环境报公开通报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情况 三)环境监管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公开指南(试行)》,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 评资质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 批复文件。2017年累计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30批,受理项目50 个;审查公示15批,涉及项目56个;审查公告17批,涉及项目50 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公示12批,受理项目24个; 审查公示6批,涉及项目27个;审查公告17批,涉及项目38个 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受理公示48批,受理360个;审查公示17批
— 7 — 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修订《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 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汞的 水俣公约生效公告》《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 要求的公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 查指南》。及时公示新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行 政审批情况信息,2017 年共计发布 61 条公示信息。 4.生态保护。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 面积、范围信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联合国家发 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督促各有关地方按程序 适时公开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绿盾 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时发布专项行动进展。公开《中国生物多样 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 年)》、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 录信息。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公开通报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情况。 (三)环境监管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公开指南(试行)》,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 评资质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 批复文件。2017 年累计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30 批,受理项目 50 个;审查公示 15 批,涉及项目 56 个;审查公告 17 批,涉及项目 50 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公示 12 批,受理项目 24 个; 审查公示 6 批,涉及项目 27 个;审查公告 17 批,涉及项目 38 个。 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受理公示 48 批,受理 360 个;审查公示 17 批
审查公告15批。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16批,受理项目 31个;批复公示12批,涉及项目31个;批复公告15批,涉及项目 29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公示1批,涉及项目 18个;批复公示10批,涉及项目18个;验收项目公告10批,涉及 项目23个。加强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体系建设,公开500 余条诚信记录,涉及147家环评机构和248名环评工程师,形成较 强的社会震慑效应 2.污染源监测。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污染源 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组织网络抽查和信息公开结果核定,通报企业 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印发实施《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管理规定(试行)》,将约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各地重点排 污单位名录,并在省级环境保护厅(局)政府网站公开重点监控企 业污染源自动监测信息 3.环境监管执法。定期调度、分析并向社会公开《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典型案件和执法力度较弱的 地市,督促被通报城市采取整改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开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工作进 展,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等信息,推动沿江11个省(市)319个饮用水水 源地排查出的490个问题全部如期完成清理整治。对6起环境违法行 为实施公开挂牌督办,督促地方依法处理处罚并整改到位。指导全国 市、县级环保部门釆用“双随机”方式开展环境监督执法检查,公开 随机抽查信息约18.76万家次,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 8 — 审查公告 15 批。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 16 批,受理项目 31 个;批复公示 12 批,涉及项目 31 个;批复公告 15 批,涉及项目 29 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公示 12 批,涉及项目 18 个;批复公示 10 批,涉及项目 18 个;验收项目公告 10 批,涉及 项目 23 个。加强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诚信体系建设,公开 500 余条诚信记录,涉及 147 家环评机构和 248 名环评工程师,形成较 强的社会震慑效应。 2.污染源监测。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污染源 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组织网络抽查和信息公开结果核定,通报企业 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印发实施《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管理规定(试行)》,将约 3 万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各地重点排 污单位名录,并在省级环境保护厅(局)政府网站公开重点监控企 业污染源自动监测信息。 3.环境监管执法。定期调度、分析并向社会公开《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通报典型案件和执法力度较弱的 地市,督促被通报城市采取整改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公开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工作进 展,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等信息,推动沿江 11 个省(市)319 个饮用水水 源地排查出的 490 个问题全部如期完成清理整治。对 6 起环境违法行 为实施公开挂牌督办,督促地方依法处理处罚并整改到位。指导全国 市、县级环保部门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环境监督执法检查,公开 随机抽查信息约 18.76 万家次,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4.排污许可管理。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 国所有企业在同一平合上申请排污许可证,所有核发部门在同一平 合系统审核排污许可证,并专门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子系 统,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的申请信息、环保部门已核发的排污 许可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5.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核安全法颁布后的宣贯解读工作 通过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 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各运营商和铁塔公 司签署《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强化责任落实,由铁塔 公司按站址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核 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发布国家核安全局2016年报,督促涉核企业 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发布民用核安全设备行政审批、境外民用和安 全设备注册登记信息108项,公开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信息9 批次1548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信息3批次594人,民用核安全设 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证书信息10批次2424人,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证书信息9批次2097人。公开核电厂和研究堆许可证条件变更申请 批复文件、监督检查报告等监管文件137份。全面公开辐射环境监 测信息,公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数据,发布2016年全国辐射 环境质量报告。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实时发 布朝鲜第六次核试验期间东北边境地区辐射环境监测数据 6.突发环境事件和投诉举报处理。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 件应对及调查结果信息。通过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向
— 9 — 4.排污许可管理。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 国所有企业在同一平台上申请排污许可证,所有核发部门在同一平 台系统审核排污许可证,并专门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子系 统,及时向社会公开排污单位的申请信息、环保部门已核发的排污 许可证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5.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核安全法颁布后的宣贯解读工作, 通过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 划及 2025 年远景目标》,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各运营商和铁塔公 司签署《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强化责任落实,由铁塔 公司按站址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核 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发布国家核安全局 2016 年报,督促涉核企业 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发布民用核安全设备行政审批、境外民用和安 全设备注册登记信息 108 项,公开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信息 9 批次 1548 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信息 3 批次 594 人,民用核安全设 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证书信息 10 批次 2424 人,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证书信息 9 批次 2097 人。公开核电厂和研究堆许可证条件变更申请 批复文件、监督检查报告等监管文件 137 份。全面公开辐射环境监 测信息,公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数据,发布 2016 年全国辐射 环境质量报告。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实时发 布朝鲜第六次核试验期间东北边境地区辐射环境监测数据。 6.突发环境事件和投诉举报处理。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 件应对及调查结果信息。通过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向
社会公开2016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3起重大突发环境事 件案例,公开通报嘉陵江(广元段)铊污染事件处置情况。督促指 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督导县级以 上环保部门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 法,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公开群众投诉举 报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定期通过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囯环 境报通报“12369”电话和网上举报受理事项及典型案例。2017年累 计公布8批次重点举报案件信息,推动了公众举报环境问题的综合 整治,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广泛转载,社会反响良好 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 环境保护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部政 府网站、手机客户端、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 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2017年,环境保护部在部政府网站、两微、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 护部公报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环境质量、科技标准、环评 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监察执法、国际交流、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并拓展深化主动公 开范围。一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7年,环境保护部承办 议案36件、建议538件、提案314件,共888件,其中,主办件(含 独办件、分办件)319件,会办件418件,参阅及转信151件。按照“应 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公开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复文268件,公开率 达84%。二是推动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2017年,环境保护部、证监会 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合作,完善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加快 10一
— 10 — 社会公开 2016 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 3 起重大突发环境事 件案例,公开通报嘉陵江(广元段)铊污染事件处置情况。督促指 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督导县级以 上环保部门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 法,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应急预案备案信息。公开群众投诉举 报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定期通过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 境报通报“12369”电话和网上举报受理事项及典型案例。2017 年累 计公布 8 批次重点举报案件信息,推动了公众举报环境问题的综合 整治,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广泛转载,社会反响良好。 三、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 环境保护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部政 府网站、手机客户端、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方 式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2017 年,环境保护部在部政府网站、两微、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 护部公报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环境质量、科技标准、环评 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中央环境保护 督察、监察执法、国际交流、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并拓展深化主动公 开范围。一是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7 年,环境保护部承办 议案 36 件、建议 538 件、提案 314 件,共 888 件,其中,主办件(含 独办件、分办件)319 件,会办件 418 件,参阅及转信 151 件。按照“应 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公开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复文 268 件,公开率 达 84%。二是推动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2017 年,环境保护部、证监会 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合作,完善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加快
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三是公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对1983年以来的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发布《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年第57号), 废止21件规范性文件。 (一)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公文2146件 发布各类政府环境信息6710篇(见图1)。总访问页面浏览量达7.4 亿次,总访问人次达1.1亿次,月均页面浏览量近6167万次,月均 访问人次近917万次。围绕热点和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及时发声, 开设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朝鲜核试验应急 监测等专题栏目(见图2),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英文 版同步公开重要会议活动、环境要闻、新闻发布等信息,全年累计 翻译发布信息909篇(见图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开定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申请公开 年度报告报表 内客查询 部[物,西 一1 当前位置:主题分央 环需里状兄信息41 1环保护部召开直国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五大舌动”措进舍 一环愤保护产业信息(42) 3专家分析月914日聿及魔边地区重考染天气应投来明星,但大气防治仍2018年03月15 山环境助管理信息(129 4聿及斑边地区空气历量明日变最开始改薯 5关于网意兴国兴氟化工有公等家金业调整2018年腐含氨氟氟经(HCFC)生产201年0月1日大气018号 ⊙开悍护御达京聿黄及魔边地区大气防治化督宣想星(2018年5月日3刘0用旧 H年03月13日 关于文2017年国生欢工业示范园区课设译们告的通 如用1日 染过程 环保护部人事任免交件11环提保书 洲川比化机核设备制益有公司民用模安全设备制造你可证的通知2018年0月0日国安发1201864号 13美于公布20年第一批主册核安全工程师金子主和 2013年03月0日国楼安 国家棱安全文件150 机关纪念“三八”田际妇女节先理离擊大会在召开 1环墳保护部达京聿班及周边地区大气污历白强化查每周一星(2018年2月2日3.2018年0月0日 3年03月0日环办培训201113号 17专家解卖3月4日聿沙尘天影 性工业污染物排放标症《征求息见稿》为等 护标意2018年0月0日环办标任2018]10号 19环墳保护部召开部究传达学习习近中总书记在党的十九三中全上的重要、2018年03月01日 20关于批密续东方电 03月01日国索发口01]60 图1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
— 11 — 推进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三是公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对 1983 年以来的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发布《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 年第 57 号), 废止 21 件规范性文件。 (一)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2017 年主动公开政府公文 2146 件, 发布各类政府环境信息 6710 篇(见图 1)。总访问页面浏览量达 7.4 亿次,总访问人次达 1.1 亿次,月均页面浏览量近 6167 万次,月均 访问人次近 917 万次。围绕热点和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及时发声, 开设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朝鲜核试验应急 监测等专题栏目(见图 2),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英文 版同步公开重要会议活动、环境要闻、新闻发布等信息,全年累计 翻译发布信息 909 篇(见图 3)。 图 1 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