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珠海市统计局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020年4月3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 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 全市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 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 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8474个,比2013年末增加59406个,增 长152.1%;产业活动单位106735个,增加61687个,增长136.9%; 个体经营户90241个,减少8421个,下降8.5% 广东省统计局依据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一核 算修订后的珠海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为3216.78亿元,比快报 增加302.04亿元,增加幅度为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54.10亿元,增加4.0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450.82亿元, 增加1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711.86亿元,增加281.03亿元。 三次产业的比重由快报的1.7:49.2:49.1变动为1.7:45.1:
- 1 -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珠海市统计局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3 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 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 全市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配合,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 等各项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 普查结果显示,2018 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 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98474 个,比 2013 年末增加 59406 个,增 长 152.1%;产业活动单位 106735 个,增加 61687 个,增长 136.9%; 个体经营户 90241 个,减少 8421 个,下降 8.5%。 广东省统计局依据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统一核 算修订后的珠海 2018 年地区生产总值为 3216.78 亿元,比快报 增加 302.04 亿元,增加幅度为 10.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54.10 亿元,增加 4.01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450.82 亿元, 增加 17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1711.86 亿元,增加 281.03 亿元。 三次产业的比重由快报的 1.7:49.2:49.1 变动为 1.7:45.1:
53.2。 、组织领导有力 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24个部门组 成的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珠海市统计局。2018年9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姚奕生出 席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题会议并讲话,与各区政府 (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书》, 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强力推进、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全 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 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区、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 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 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 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 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 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 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近两 千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
- 2 - 53.2。 一、组织领导有力 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 24 个部门组 成的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珠海市统计局。2018 年 9 月 29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姚奕生出 席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题会议并讲话,与各区政府 (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书》, 为确保经济普查工作强力推进、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全 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 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区、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建立普查机构, 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 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 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 准时点是 2018 年 12 月 31 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 2018 年度,普 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 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019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全市近两 千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从事二、三产业的法人 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
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 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 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 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 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珠海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的原则,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普查 方案,并结合珠海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 科学性、规范性。经过市普查综合试点,结合本市实际,先后印 发《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珠海市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关于做好我市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珠海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珠海市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为经 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 方法运用上,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 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 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 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 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 3 - 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 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 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 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 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珠海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的原则,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普查 方案,并结合珠海实际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普查,着力提高普查的 科学性、规范性。经过市普查综合试点,结合本市实际,先后印 发《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珠海市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细则、《关于做好我市第 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珠海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珠海市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等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为经 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 方法运用上,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 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 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 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 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 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 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 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 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清查 底册。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 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 化处理。积极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采用“广东智能普查” 微信公众号,为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 +普查服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普查“两员一督”身份, 增强普查对象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信任度。 四、确保数据质量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 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 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 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 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根据全省事后质量 抽查结果,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0.62%,表明珠海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 4 - 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 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 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 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 收集、整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清查 底册。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 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 化处理。积极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采用“广东智能普查” 微信公众号,为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 +普查服务”。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普查“两员一督”身份, 增强普查对象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信任度。 四、确保数据质量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 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 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 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 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根据全省事后质量 抽查结果,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 0.62%,表明珠海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珠海市统计局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 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 单位98474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 份,下同)增加59406个,增长152.1%;产业活动单位106735 个,增加61687个,增长136.9%;个体经营户90241个,减少 8421个,下降8.5%。(详见表2-1) 表21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法人单位 98474 10000% 企业法人 94499 机关、事业法人 1.2% 社会团体 0.9% 其他法人 1897 1.9% 、产业活动单位 106735 10000% 第二产业 18016 16.9% 第三产业 88627 83.0% 三、个体经营户 90241 10000% 第二产业 4718 第三产业 85513 94.8%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
- 5 -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珠海市统计局 珠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3 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 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 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 单位 98474 个,比 2013 年末(2013 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 份,下同)增加 59406 个,增长 152.1%;产业活动单位 106735 个,增加 61687 个,增长 136.9%;个体经营户 90241 个,减少 8421 个,下降 8.5%。(详见表 2-1)。 表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98474 100.00% 企业法人 94499 96.0% 机关、事业法人 1179 1.2% 社会团体 899 0.9% 其他法人 1897 1.9% 二、产业活动单位 106735 100.00% 第二产业 18016 16.9% 第三产业 88627 83.0% 三、个体经营户 90241 100.00% 第二产业 4718 5.2% 第三产业 85513 94.8% 2018 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
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518个,占24.9%;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16552个,占16.8%;制造业9122个,占9.3%。在个体经 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0531个,占56.0% 住宿和餐饮业16743个,占18.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10450个,占11.6%(详见表2-2) 表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 合计 98474 100.0% 90241 1000% 采矿业 0.0% 制造业 9122 9.3% 321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 0.0% 建筑业 7710 7.8% 批发和零售业 24518 5053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56 1509 住宿和餐饮业 2063 2.1% 167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29 6.7% 0.4% 金融业 6078 6.2% 房地产业 5715 5.8%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52 168% 1753 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5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00 10450 教育 1978 2.0% 1060 卫生和社会工作 612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33 2.4% 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25 2.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 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94499个,比2013年末增加58854个,增长165.1%。其中,内 资企业占9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2%,外商投资企业 6
- 6 - 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24518 个,占 24.9%;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16552 个,占 16.8%;制造业 9122 个,占 9.3%。在个体经 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50531 个,占 56.0%; 住宿和餐饮业 16743 个,占 18.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10450 个,占 11.6%(详见表 2-2)。 表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98474 100.0% 90241 100.0% 采矿业 30 0.0% -- -- 制造业 9122 9.3% 3210 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9 0.1% 1 0.0% 建筑业 7710 7.8% 1507 1.7% 批发和零售业 24518 24.9% 50531 5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56 2.5% 1509 1.7% 住宿和餐饮业 2063 2.1% 16743 1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29 6.7% 386 0.4% 金融业 6078 6.2% -- -- 房地产业 5715 5.8% 506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552 16.8% 1753 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504 7.6% 250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7 0.4% 24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00 2.6% 10450 11.6% 教育 1978 2.0% 1060 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612 0.6% 404 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33 2.4% 1897 2.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25 2.0%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 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94499 个,比 2013 年末增加 58854 个,增长 165.1%。其中,内 资企业占 9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6.2%,外商投资企业
占0.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 私营企业占52.3%(详见表2-3)。 表2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内资企业 87803 国有企业 271 0.3% 集体企业 398 0.4% 股份合作企业 98 0.1% 联营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0.3% 有限责任公司 388% 股份有限公司 670 0.7% 私营企业 49414 其他企业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873 62% 外商投资企业 823 09%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区(功能 区)是:香洲区50349个,占51.1%;横琴新区25699个,占26.1% 斗门区7849个,占8.0%。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2-4)。 表2-4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计 98474 100.00% 106735 100.00% 香洲区 50349 51.10% 56107 5260% 高新区 4834 4.90% 横琴新区 25699 26.10% 25742 24.10% 万山区 905 0.90% 0.90% 保税区 904 0.90% 0.90% 斗门区 7849 8.00% 8910 8.30% 金湾区 5663 5.80% 624 580% 高栏港区 2.30% 2559 2.40%
- 7 - 占 0.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 0.3%, 私营企业占 52.3%(详见表 2-3)。 表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内资企业 87803 92.9% 国有企业 271 0.3% 集体企业 398 0.4% 股份合作企业 98 0.1% 联营企业 27 0.0% 国有独资公司 260 0.3% 有限责任公司 36664 38.8% 股份有限公司 670 0.7% 私营企业 49414 52.3% 其他企业 1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873 6.2% 外商投资企业 823 0.9%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区(功能 区)是:香洲区 50349 个,占 51.1%;横琴新区 25699 个,占 26.1%; 斗门区 7849 个,占 8.0%。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 2-4)。 表 2-4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98474 100.00% 106735 100.00% 香洲区 50349 51.10% 56107 52.60% 高新区 4834 4.90% 5254 4.90% 横琴新区 25699 26.10% 25742 24.10% 万山区 905 0.90% 995 0.90% 保税区 904 0.90% 927 0.90% 斗门区 7849 8.00% 8910 8.30% 金湾区 5663 5.80% 6241 5.80% 高栏港区 2271 2.30% 2559 2.40%
、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348885人,比2013年末增加237643人,增长21.4%,其中女 性从业人员519546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34878人,减少 16169人,下降2.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14007人,增加 253812人,增长55.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38368人,其中 女性从业人员117541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507693人,占37.6%;批发和零售业120244人,占8.9%;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119804人,占8.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 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2852人,占39.0%;住宿 和餐饮业65628人,占2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950 人,占11.3%(详见表2-5)。 表25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 个体经营户从 人员(人)其中:女性业人员(人)其中:女性 合计 1348885 519546 238368 117541 采矿业 制造业 507693 206387 16362 667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592 建筑业 119211 20346 14163 2044 批发和零售业 120244 47914 92852 5144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994 1400 住宿和餐饮业 3245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7526 19840 617 223 金融业 48248 25432 房地产业 77041 514 18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 4293 14995 662 266
- 8 - 二、从业人员 2018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348885 人,比 2013 年末增加 237643 人,增长 21.4%,其中女 性从业人员 519546 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634878 人,减少 16169 人,下降 2.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 714007 人,增加 253812 人,增长 55.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238368 人,其中 女性从业人员 117541 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507693 人,占 37.6%;批发和零售业 120244 人,占 8.9%;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 119804 人,占 8.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 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92852 人,占 39.0%;住宿 和餐饮业65628人,占27.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950 人,占 11.3%(详见表 2-5)。 表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 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 其中:女性 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348885 519546 238368 117541 采矿业 351 58 -- -- 制造业 507693 206387 16362 667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592 2170 2 0 建筑业 119211 20346 14163 2044 批发和零售业 120244 47914 92852 5144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3994 10138 6645 1400 住宿和餐饮业 42520 20713 65628 3245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7526 19840 617 223 金融业 48248 25432 -- -- 房地产业 77041 29905 514 18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9804 40607 2857 119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2933 14995 662 26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880 5093 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667 14849 教育 31960 28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844 16581 5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299 4926 6457 34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1640 1461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区(功能区)是:香 洲区648770人,占48.1%;斗门区212742人,占15.8%;金湾 区149257人,占11.0%。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详见表2-6)。 表2-6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计 1348885 519546 香洲区 648770 255987 高新区 115281 45195 横琴新区 万山区 27488 7262 保税区 25302 11070 斗门区 212742 81976 金湾区 149257 60675 高栏港区 72745 24785 、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5022.2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8.4%, 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1.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 20743.4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9.9%, 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0.1%
- 9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880 5093 83 4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667 7743 26950 14849 教育 48876 31960 3644 28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844 16581 901 5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299 4926 6457 340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1640 14616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 员。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区(功能区)是:香 洲区 648770 人,占 48.1%;斗门区 212742 人,占 15.8%;金湾 区 149257 人,占 11.0%。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详见表 2-6)。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5022.20 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 28.4%, 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 71.6%。法人单位负债合计 20743.49 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 29.9%, 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 70.1%。 表 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1348885 519546 香洲区 648770 255987 高新区 115281 45195 横琴新区 97300 32596 万山区 27488 7262 保税区 25302 11070 斗门区 212742 81976 金湾区 149257 60675 高栏港区 72745 24785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 收入12654.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5.3%, 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4.7%(详见表2-7)。 表27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计 3502220 20743.49 1265483 采矿业 286.88 57.03 76.10 制造业 6796.53 4160.46 5552.6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3873 389.22 建筑业 2333.97 批发和零售业 2933.00 353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2996 198.10 住宿和餐饮业 348.25 33283 98.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18.43 266.77 257.70 金融业 4376.52 1386.17 14590 房地产业 9123.27 6616.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41.17 1875.59 340.3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60.15 453.2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11.25 45.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7.57 19.50 教育 220.81 11682 12.2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0.8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58 18.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5.12 64.39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 构的法人单位。金融业数据只包括金融系统外普查数据,即金融部门监管以外单位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 活动)。 10
- 10 - 2018 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 收入 12654.83 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 55.3%, 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 44.7%(详见表 2-7)。 表 2-7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5022.20 20743.49 12654.83 采矿业 286.88 57.03 76.10 制造业 6796.53 4160.46 5552.6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38.73 288.92 389.22 建筑业 2333.97 1685.93 985.70 批发和零售业 2933.00 2134.79 3539.8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29.96 496.48 198.10 住宿和餐饮业 348.25 332.83 98.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18.43 266.77 257.70 金融业 4376.52 1386.17 145.90 房地产业 9123.27 6616.12 810.4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041.17 1875.59 340.3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60.15 453.25 155.9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11.25 662.71 45.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8.54 17.57 19.50 教育 220.81 116.82 12.2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0.87 62.84 7.6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58 63.31 18.6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5.12 64.39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 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 构的法人单位。金融业数据只包括金融系统外普查数据,即金融部门监管以外单位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