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新闻评论中的论证 本章学习的重点在于:学会在一篇新闻 评论中辨识前提与结论,分析前提能否 支持结论,并理解前提是如何支持结论 的
第四章 新闻评论中的论证 ◼ 本章学习的重点在于:学会在一篇新闻 评论中辨识前提与结论,分析前提能否 支持结论,并理解前提是如何支持结论 的
第四章新闻评论中的论证 ■一、什么是论证 ◆ 二、论证的作用 三、形式逻辑的论证规则与方法 (一)演绎推理 (二) 归纳推理 (三) 类比推理 (四)归谬法 ■四、非形式逻辑的论证方法
第四章 新闻评论中的论证 ◼ 一、什么是论证 ◼ 二、论证的作用 ◼ 三、形式逻辑的论证规则与方法 ◼ (一)演绎推理 ◼ (二)归纳推理 ◼ (三)类比推理 ◼ (四)归谬法 ◼ 四、非形式逻辑的论证方法
于二、什么是论证 不管新闻评论有什么特殊性,作为一种议论文 体,它的论证过程,也就是逻辑推理过程。一 一范荣康《新闻评论学》 。在新闻评论的三个基本要素中,如果把论据、 论点分别看作是静态的起点和终点的话,那么 论证就是一个由起点走向终点的动态的过程, 即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其中,论据是前 提,论点是结论
一、什么是论证 ⚫ 不管新闻评论有什么特殊性,作为一种议论文 体,它的论证过程,也就是逻辑推理过程。— —范荣康《新闻评论学》 ⚫ 在新闻评论的三个基本要素中,如果把论据、 论点分别看作是静态的起点和终点的话,那么 论证就是一个由起点走向终点的动态的过程, 即用论据来证明论点的过程。其中,论据是前 提,论点是结论
一、什么是论证 “论证就是增加一个命题(论点)的可接受程 度。” (周祯祥 胡泽洪主编: 《逻辑导论: 理性思维的模式、方法及其评价》) ◆"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判断确定另 一判断真实性的思维过程。"(《普通逻辑》
一、什么是论证 ◆ “论证就是增加一个命题(论点)的可接受程 度。” (周祯祥 胡泽洪主编:《逻辑导论: 理性思维的模式、方法及其评价》 ) ◆ "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判断确定另 一判断真实性的思维过程。"(《普通逻辑》 )
干什么是论证 无论采取哪种具体的逻辑方法,论证都 是前提到结论,也就是从已知到未知, 从人们已经接受了的判断(或事实), 到希望人们接受的判断
一、什么是论证 ◆ 无论采取哪种具体的逻辑方法,论证都 是前提到结论,也就是从已知到未知, 从人们已经接受了的判断(或事实), 到希望人们接受的判断
1一、什么是论证 那么,如何看待有没有论证呢? 从关系看:有没有前提与结论的逻 辑关系(包括支持、解释、并列、递进、 演绎、因果、归纳、总分等)。 从作用看:是否增强了话语的可接 受程度
一、什么是论证 ◼ 那么,如何看待有没有论证呢? 从关系看:有没有前提与结论的逻 辑关系(包括支持、解释、并列、递进、 演绎、因果、归纳、总分等)。 从作用看:是否增强了话语的可接 受程度
一、什么是论证 比如,《批评性论辩: 论辩的语用辩证法》一书中有一 会安使斧甜棉转丽發馨食子这有油贪温故指 "伯特兰们得出去吃午餐了。他们无论如何再也 多旱不出二 线奏来支持他们的指接。我可以 这么说是因为我女未在这家公司经工 王年了。公司从来就没有号得迂他。觅我文天 的公司多年高价勒索公众,真证我恶心!” 她有没有论证呢?她的前提与结论有关 系吗?
一、什么是论证 比如,《批评性论辩:论辩的语用辩证法》一书中有一 个例子:一位妇女对伯特兰委员会关于石油公司被指 控非法唆使操纵石油价格的报告说了这样一段话: "伯特兰们得出去吃午餐了。他们无论如何再也 多拿不出一条线索来支持他们的指控。我可以 这么说是因为我丈夫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三 十年了。公司从来就没有亏待过他。说我丈夫 的公司多年高价勒索公众,真让我恶心!" ――她有没有论证呢?她的前提与结论有关 系吗?
一、什么是论证 其实,论点没有论证的情况,不仅会出于 这样一位脑子不清楚的妇女。而且会出 于睿智的法官。 英国上诉法官著名法官丹宁爵士在 《法律的未来》一书中最后写道:
一、什么是论证 其实,论点没有论证的情况,不仅会出于 这样一位脑子不清楚的妇女。而且会出 于睿智的法官。 英国上诉法官著名法官丹宁爵士在 《法律的未来》一书中最后写道:
“这里还有个最棘手的问题。法官本身是香有时也 滥痈他们的救方?实施和运消国家法律是他们 。 如果他改警盛偏离之活í 而且是故意这 做的 就犯了误崩力罪。茵此详 朱安诺宗提虹的问题 谁来篮督这些蓝督: 狼 尼子” 这个问题是1935年在罗斯福新政时期的 酸平老的鲜空差希套我黑 公提。 等法由女军找恒泰卫 相首高这 住灸一而首相则征天法直的意丸:度设将来二 月萸暮有极端敢 那玄是香会成为 ?对 不会 每个在职法官都要放 过自相 你们还用担心 浴脂型人暖 将来永远是 有我们 官吧。 前提与结论各是什么?他论证了吗?
“这里还有个最棘手的问题。法官本身是否有时也 误用或滥用他们的权力?实施和运用国家法律是他们 的职责。如果他们改变或偏离了法律,而且是故意这 样做的,那么他们本身就犯了误用权力罪。因此我们 遇到了朱安诺尔提出的问题:”谁来监督这些监督别 人的人呢?“这个问题是1935年在罗斯福新政时期的 美国提出来的,也许不久以后会在我们这里再次提出。 从理论上说,高等法官由女王任命,但实际上是由首 相任命,而首相则征求大法官的意见。假设将来一位 首相企图把他自己的具有极端政治色彩的法官安插到 高等法院,那么他们是否会成为他手中的工具呢?对 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会“。每个在职法官都要放 弃所有的政治观点和偏见。你们不用担心。英国法官 过去一直是--将来永远是--警惕地保卫着我们的 自由,如果我们必须相信某些人的话,那么就让我们 相信法官吧。” ――前提与结论各是什么?他论证了吗?
二、论证的作用 论证的作用 用来寻找、 用来说服别 检验和确证 人接受这个 认识的结果 认识结果 (即论点)
论证的作用 用来寻找、 检验和确证 认识的结果 (即论点) 用来说服别 人接受这个 认识结果 二、论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