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Economic Law 课程代码: 教学单位:法学院 法学院教务室电话:66270367 教务处督导科电话:66279099 一、授课对象 法学院法学专业2009级实验班本科学生。 二、授课时间及地点: 第1周-第16周。 4-306教室。 三、主讲教师 姓名:刘云亮教授 移动电话:1306085533 电子邮箱:yunliang303@sina.com 四、课程简介及教学目标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1、课程性质 经济法学是国家教有部规定的法律本科学生16门核心课程之一。是重要的实体法,也 是我院《学分制管理规定》的必修课程。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 的本科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所必须讲授的课程。 2、课程任务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现象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法与社会法、以及与法的 其他部门等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内容及其实现等问愿的一门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主要围绕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地位、价值、原则、调整方 法及贵任、体系、经济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法的子部门法等诸多内容一一展开 (二)课程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1、课程内容 主要包括: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法律贵任、法律价值 等:②宏观调控法:③市场规制法:④民生保障法。 2、基本要求 本课程因其理论性、专业性较强和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在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基础上
《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Economic Law 课程代码: 教学单位:法学院 法学院教务室电话:66270367 教务处督导科电话:66279099 一、授课对象 法学院法学专业 2009 级实验班本科学生。 二、授课时间及地点: 第 1 周-第 16 周。 4-306 教室。 三、主讲教师 姓 名:刘云亮教授 移动电话:1306085533 电子邮箱:yunliang303@sina.com 四、课程简介及教学目标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1、课程性质 经济法学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律本科学生 16 门核心课程之一。是重要的实体法,也 是我院《学分制管理规定》的必修课程。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 的本科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所必须讲授的课程。 2、课程任务 《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现象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法与社会法、以及与法的 其他部门等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内容及其实现等问题的一门法学学科。 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主要围绕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地位、价值、原则、调整方 法及责任、体系、经济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法的子部门法等诸多内容一一展开。 (二)课程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1、课程内容 主要包括:①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法律责任、法律价值 等;②宏观调控法;③市场规制法;④民生保障法。 2、基本要求 本课程因其理论性、专业性较强和不断发展变化的特点,在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基础上
还是较为注重理论教学,要求学生通过此门课的教学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有较为扎实的掌 握,对经济法的前沿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在经济法的子部门法尤其是市场规制法(反 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中则要将案例教学与理论讲述很好的结合起来。 学习的过程中,要根据大纲的教学要求,按照三个层次,即“了解”、“领会”、“掌握”, 分清轻重,把捏重点,以求学全学精。 (三)教学目的 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经济法律、 法规,为今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奠定较为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基础:增强经济法制观念,能 够熟练运用所学经济法学知识解决社会实践中的经济法问题。 五、学时、学分安排 本课程总学时为48学时,3个学分,其中讲授45学时,课外实践3学时。 六、指定教材或必读书目 漆多俊:《经济法学》 高等教有出版社2007年11月版。 七、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1、潘静城、刘文华:《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史际春主编:《经济法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版 3、杨紫煊:《经济法概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版 4、刘瑞复:《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5、史际春:《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6、孔祥俊:《反垄断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6月版 7.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查出版社2002年11月版 8.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1月版 八、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经济法学是一门实用极强的应用型法学,因此,本课程的教学采取多媒体教学手段,以 比较分析、历史考察的理论方法结合实践案例的实证方法讲授,本课程应注重启发式教学而 不是一味的灌输,针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方法。学生在此门课程的学习中一定要有主动 性,并要能与社会热点问题更好的联系起来,通过国家的一些实施政策来了解我国相关经济
还是较为注重理论教学,要求学生通过此门课的教学对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有较为扎实的掌 握,对经济法的前沿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在经济法的子部门法尤其是市场规制法(反 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中则要将案例教学与理论讲述很好的结合起来。 学习的过程中,要根据大纲的教学要求,按照三个层次,即“了解”、“领会”、“掌握”, 分清轻重,把握重点,以求学全学精。 (三)教学目的 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经济法律、 法规,为今后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奠定较为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基础;增强经济法制观念,能 够熟练运用所学经济法学知识解决社会实践中的经济法问题。 五、学时、学分安排 本课程总学时为 48 学时,3 个学分,其中讲授 45 学时,课外实践 3 学时。 六、指定教材或必读书目 漆多俊:《经济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 11 月版。 七、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 1、潘静城、刘文华:《经济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2、史际春主编:《经济法教学参考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版 3、杨紫煊:《经济法概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 2 月版 4、刘瑞复:《经济法原理》 社会科学文艺出版社 2005 年版 5、史际春:《经济法总论》 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6、.孔祥俊:《反垄断法原理》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年 6 月版 7.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 中国检查出版社 2002 年 11 月版 8.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 年 1 月版 八、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经济法学是一门实用极强的应用型法学,因此,本课程的教学采取多媒体教学手段,以 比较分析、历史考察的理论方法结合实践案例的实证方法讲授,本课程应注重启发式教学而 不是一味的灌输,针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方法。学生在此门课程的学习中一定要有主动 性,并要能与社会热点问题更好的联系起来,通过国家的一些实施政策来了解我国相关经济
法立法的背景和意义,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九、考试(查)方法和评分标准 《经济法学》属考试课程,期末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课程总成绩 或最后评定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卷面 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含作业、提问、课堂表现和出勤率等)。 十、教学进度安排 周序 日期 讲授的主要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 备注 1 2月21日 第一编经济法总论 2月23日 2 2月28日 第一编经济法总论 3月2日 3 3月7日 第二编经济法主体法 3月9日 4 3月14日 第二编经济法主体法 3月16日 3月21日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3月23日 6 3月28日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3月30日 7 4月6日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8 4月11日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4月13日 9 4月18日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4月20日 10 4月25日 第三编宏观调控法 4月27日 11 12 5月9日 第四编市场规制法
法立法的背景和意义,从而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九、考试(查)方法和评分标准 《经济法学》属考试课程,期末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本课程总成绩 或最后评定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卷面 成绩占 80%,平时成绩占 20%(含作业、提问、课堂表现和出勤率等)。 十、教学进度安排 周序 日期 讲授的主要内容 实践教学内容 备注 1 2 月 21 日 2 月 23 日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2 2 月 28 日 3 月 2 日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3 3 月 7 日 3 月 9 日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法 4 3 月 14 日 3 月 16 日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法 5 3 月 21 日 3 月 23 日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6 3 月 28 日 3 月 30 日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7 4 月 6 日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8 4 月 11 日 4 月 13 日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9 4 月 18 日 4 月 20 日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10 4 月 25 日 4 月 27 日 第三编 宏观调控法 11 12 5 月 9 日 第四编 市场规制法
13 5月16日 第四编市场规制法 14 5月23日 第四编市场规制法 15 5月30日 第四编市场规制法 16 6月6日 第五编民生保障法
13 5 月 16 日 第四编 市场规制法 14 5 月 23 日 第四编 市场规制法 15 5 月 30 日 第四编 市场规制法 16 6 月 6 日 第五编 民生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