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医疗机构管理 法律制度
第十一讲 医疗机构管理 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 医疗机构的概念 。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 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法定程序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登 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一节 概述 •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 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 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 法定程序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登 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按照功能、任务、规模不同 1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 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门诊 部等; 6、诊所; 7、村卫生室 8、急救中心;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医院防治院; 11、护理院; 12、其他
• 二、医疗机构的类别 • (一)按照功能、任务、规模不同 1、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 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门诊 部等; 6、诊所; 7、村卫生室; 8、急救中心;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医院防治院; 11、护理院; 12、其他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 成立于1974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 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 医院开放床位800张。现有职工826人,其中 副高级以上职称256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77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 干、重点科技人才3人。设有43个临床科室、14 个医技科室。老年病科、影像医学、癫痫诊疗中心 为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胸 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运动医学、影像医学是泰 安市医学重点学科,烧伤科为泰安市医学特色专科, 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 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 学等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 成立于1974 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 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 • 医院开放床位800 张。现有职工826 人,其中 副高级以上职称256 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77 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 干、重点科技人才3 人。设有43 个临床科室、14 个医技科室。老年病科、影像医学、癫痫诊疗中心 为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胸 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运动医学、影像医学是泰 安市医学重点学科,烧伤科为泰安市医学特色专科, 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 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 学等15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按照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营利性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 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三)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有外国籍 1.内资医疗机构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医疗机构
• (二)按照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 2.营利性医疗机构 •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 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 (三)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有外国籍 • 1.内资医疗机构 •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医疗机构
第二节医疗机构的设置 一、 医疗机构规划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 本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 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地区医疗机 构的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发布实施。 县级(规划重点为100张床位以下) 分三级 市级(省、县级规划以此为基础) 省级(规划重点为500张床位以上〉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设置 • 一、医疗机构规划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 本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 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地区医疗机 构的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发布实施。 分三级 县级(规划重点为100张床位以下) 市级(省、县级规划以此为基础) 省级(规划重点为500张床位以上)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设置 。二、医疗机构审批 。1. 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 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 理其他手续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设置 • 二、医疗机构审批 • 1. 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 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 理其他手续
第二节医疗机构的设置 具体: 。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 规定申请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设置 • 具体: •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 •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 规定申请
第二节医疗机构的设置 不予批准: (1) 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 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3) 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4) 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5) 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6) 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7)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其他情形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设置 • 不予批准: • (1) 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2) 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 (3) 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 (4) 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 (5) 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 (6) 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 (7)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其他情形
第三节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 登记 医疗机构开业必须登记,领 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批 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登记的内容:1)名称、地址、 主要负责人;2)所有制形式;3) 诊疗科目、床位:4)注册资金
第三节 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 • 一、登记 • 医疗机构开业必须登记,领 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批 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 登记的内容:1)名称、地址、 主要负责人;2)所有制形式;3) 诊疗科目、床位;4)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