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课次第15次授课时间第十九周教材章节名称第六章第五、六节通过本专题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使学生养成心中有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学目的准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内涵,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妥善处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1.法治思维的内涵和基本内容。2.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教学重点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及其关系。4.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1.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教学难点2.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讨论式教学法、讲授式教学法、专题式教学法和案例式教学教学方法法等课程资源准备教材、多媒体、PPT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学生申导入新课诉制度的相关规定,引发学生思考如何改变现今大学生中“法盲”普遍存在的状况?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课次 第 15 次 授课时间 第十九周 教材章节名称 第六章第五、六节 教学目的 通过本专题内容的学习,学生能够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方式,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使学生养成心中有法、自觉 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使 学生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准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内涵,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 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妥善处 理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矛盾,不断提高自己的法 律素质。 教学重点 1.法治思维的内涵和基本内容。 2.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及其关系。 4.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教学难点 1.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2.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教学方法 讨论式教学法、讲授式教学法、专题式教学法和案例式教学 法等 课程资源准备 教材、多媒体、PPT 导入新课 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学生申 诉制度的相关规定,引发学生思考如何改变现今大学生中“法 盲”普遍存在的状况?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主要教学内容一、法治思维及其内涵(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2、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3、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4、法治思维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案例:电影背后鲜为人知的“陆勇案”“法治”与“人治”的区别第一,“法治”与民主相容,“人治”与专制相合。“法治”是与市场经济、工业文明相适应的一种治国方式。现代民主政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法治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人治”是与自然经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一种治国方式,君主专制是人治国家的主要统治形式。在人治国家中,一切人只服从拥有权力的人及其意志。第二,“法治”强调“权自法出”,“人治”强调“法自权出”。“法治”强调权自法出,即所有的公共权力都应当具有合法性根据,没有合法性基础便不得行使任何权力,即使人们在法律之外行使了相关权力,也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治”强调法律出自君主。正所谓“联即国家”“联即法令”。在人治国家,君主和统治阶层既能创生法律,又能超越法律。他们只是用法律管制和镇压老百姓,维护自己的统治。第三,“法治”强调“法大于权”,“人治”强调“权大于法”。“法治”强调一切公权力都应当服从法律,法律是最高的公共理性,也是公权力的产出之所。没有法律根据的一切权力均为非法。即便是紧急状态下政治权力的运用也要遵循依法行使的原则。“人治”是最高统治者不受法律约束的“权治”。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大于法律。谁拥有国家权力,谁就主宰国家和民众。在人治国家,官本位观念盛行,人们普遍地崇拜权力,漠视法律。第四,“法治”强调法律至上,“人治”强调领袖至上。“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和任何其他规则相比较,法律在治理社会活动中,在规范人们交往行为中具有至上性和首选性:其二是与任何组织和个人相比较,法律是至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服从法律。”因此,法治国家要求执政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普通公民一样遵守法律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主要教学内容 一、法治思维及其内涵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 的思维模式。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平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 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2、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3、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 靠的逻辑思维; 4、法治思维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案例:电影背后鲜为人知的“陆勇案”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第一,“法治”与民主相容,“人治”与专制相合。“法治”是与市场经济、工业文明 相适应的一种治国方式。现代民主政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法治化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 是否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人治”是与自然经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一种治国方式,君主专 制是人治国家的主要统治形式。在人治国家中,一切人只服从拥有权力的人及其意志。 第二,“法治”强调“权自法出”,“人治”强调“法自权出”。“法治”强调权自法 出,即所有的公共权力都应当具有合法性根据,没有合法性基础便不得行使任何权力,即使 人们在法律之外行使了相关权力,也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治”强调法律出自君主。正所谓 “朕即国家”“朕即法令”。在人治国家,君主和统治阶层既能创生法律,又能超越法律。 他们只是用法律管制和镇压老百姓,维护自己的统治。 第三,“法治”强调“法大于权”,“人治”强调“权大于法”。“法治”强调一切公 权力都应当服从法律,法律是最高的公共理性,也是公权力的产出之所。没有法律根据的一 切权力均为非法。即便是紧急状态下政治权力的运用也要遵循依法行使的原则。“人治”是 最高统治者不受法律约束的“权治”。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大于法律。谁拥有国家权力,谁就 主宰国家和民众。在人治国家,官本位观念盛行,人们普遍地崇拜权力,漠视法律。 第四,“法治”强调法律至上,“人治”强调领袖至上。“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包括 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和任何其他规则相比较,法律在治理社会活动中,在规范人们交往 行为中具有至上性和首选性;其二是与任何组织和个人相比较,法律是至上的,任何组织和 个人都要服从法律。”因此,法治国家要求执政党和国家领导人与普通公民一样遵守法律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人治”强调领袖至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领袖的意志高于法律,他可以一言立法,也可以一言废法;其二是掌权国家权力的领袖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他依靠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整个社会并使之得以执行。所以,政治领袖个人权威成为维系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1、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案例:隐疫情,后果很严重2、权力制约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也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我国,一切权力为民所有,一切权力为民所用。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1)权力由法定,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2)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3)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4)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1)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权利主体“不偏祖”、“非歧视”: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2)机会公平是指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3)规则公平是指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人而异。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任何人也不会被法律排除在保护之外。(4)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平等有效的救济4、权利保障权利保障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人治”强调领袖至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领袖的意志高于法律, 他可以一言立法,也可以一言废法;其二是掌权国家权力的领袖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他依 靠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把自己的意志贯彻到整个社会并使之得以执行。所以,政治领袖个 人权威成为维系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1、法律至上 法律至上是指在国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中,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 规范。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案例:隐瞒疫情,后果很严重 2、权力制约 权力制约是指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也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 的笼子里。在我国,一切权力为民所有,一切权力为民所用。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 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1)权力由法定,即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 (2)有权必有责,是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3)用权受监督,是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让人民监督 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违法受追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3、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平分 配和占有。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 (1)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权利主体“不偏袒”、 “非歧视”;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2)机会公平是指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反对任 何形式的歧视。 (3)规则公平是指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人而异。任何人不得享有 法律之外的特权,任何人也不会被法律排除在保护之外。 (4)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平等有效的救济。 4、权利保障 权利保障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 保护和司法保障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5、正当程序做事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才能防止主观任性、无序混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正当程序的追求目标。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案例:苏格拉底之死“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一一伯尔曼(美)(一)法律权威的含义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法律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一是法律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二是法律反映客观规律和人类理性:三是法律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遵循:四是法律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人民真诚信仰。(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1、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核心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2、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3、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4、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三)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1、信仰法律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树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观念,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同感。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2、遵守法律要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处理问题、作出决定时,要先问问在法律上“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合法可行。3、服从法律应当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法律的管理承担法律的责任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5、正当程序 做事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才能防止主观任性、无序混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正 当程序的追求目标。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 等方面。 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 案例:苏格拉底之死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伯尔曼(美) (一)法律权威的含义 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 命。法律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一是法律占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二是法律反映客观 规律和人类理性;三是法律在实践中得到严格实施和遵循;四是法律反映人民共同意愿且为 人民真诚信仰。 (二)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核心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 2、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 要; 3、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 4、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 (三)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 1、信仰法律 相信法律、信奉法律,树立崇尚法律、信仰法律的牢固观念,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认 同感。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 民的内心里。 2、遵守法律 要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律实施。处理问题、作出决定时,要先问问在法律 上“是什么”和“为什么”,是否合法可行。 3、服从法律 应当拥护法律的规定,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服从法律的管理承担法律的 责任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4、维护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敢于揭露、勇于抵制,消除袖手旁观、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回避的惧法现象。三、怎样培养法治思维(一)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内容上,学习法律法规条文法律法治基本原理;途径上,可以从书本上获取、收听收看法制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纸杂志、运用网络等。(二)掌握法律方法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精神等。例如,抢劫与抢夺、定金与订金、合同的完全不履行与不完全履行等相近易混概念的理解。。二是正确运用法律的方法。(三)参与法律实践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参与法律实践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一是参与立法讨论: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三是旁听司法审判;四是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四)养成守法习惯缺乏法治思维的具体表现:办事遇事习惯找“关系”、有问题习惯找政府、指望行政化手段干涉等。(五)守住法律底线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触犯法律底线就要受到追究四、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法律权利的含义与特征法律权利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法律权利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4、维护法律 对违法犯罪行为敢于揭露、勇于抵制,消除袖手旁观、畏缩不前的恐惧心理,抵制遇事 回避的惧法现象。 三、怎样培养法治思维 (一)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内容上,学习法律法规条文法律 法治基本原理;途径上,可以从书本上获取、收听收看法制广播、电视节目、阅读法律类报 纸杂志、运用网络等。 (二)掌握法律方法 法治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法律方法主要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确理解法律的方法,包括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精神等。例如, 抢劫与抢夺、定金与订金、合同的完全不履行与不完全履行等相近易混概念的理解。二是 正确运用法律的方法。 (三)参与法律实践 法治思维是在丰富的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 参与法律实践的方式和途径主要有:一是参与立法讨论;二是依法行使监督权;三是旁 听司法审判;四是校园法治文化活动。 (四)养成守法习惯 缺乏法治思维的具体表现:办事遇事习惯找“关系”、有问题习惯找政府、指望行政化 手段干涉等。 (五)守住法律底线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触犯 法律底线就要受到追究。 四、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法律权利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权利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行为自由,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 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 法律权利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和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的行使法律权利。(二)法律义务的含义与特征法律义务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保障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作为,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案例:常回家看看”入法易入心难二是不作为,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法律义务的特点: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2、法律义务源手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因素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的影响。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设定。4、法律义务可能会发生变化。在履行法律义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形的出现而发生转化、派生和免除。(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1、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旅行为条件,同样,法律义务的设定和履行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依据,不存在没有权利根据的法律义务。2、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3、复合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五、依法行使法律权利(一)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政议政、行使民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2、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3、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和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4、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的行使法律权利。 (二)法律义务的含义与特征 法律义务是指反映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社会责任,是保障法律所规定的 义务人应该按照权利人要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作为,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 案例:常回家看看”入法易入心难 二是不作为,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 法律义务的特点: 1、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的内容和履行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 进步而不断调整和变化的。 2、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等因素, 对法律义务的设定发生重要的影响。 3、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必须由具有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程序设 定。 4、法律义务可能会发生变化。在履行法律义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形的 出现而发生转化、派生和免除。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1、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旅行为条件,同样,法律 义务的设定和履行必须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为依据,不存在没有权利根据的法律义务。 2、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离开 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 3、复合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五、依法行使法律权利 (一)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它的行使主 要表现为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政议政、行使民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主权利的资格与法律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一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是表达权:三是民主管理权:四是监督权。2、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一是生命健康权:二是人身自由权:三是人格尊严权:四是住宅安全权;五是通信自由权。案例:防疫隔离中的“人身自由”3、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财产权主要包括:一是私有财产权,二是继承权。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幸福和自由,保障公民过上幸福而又尊严的生活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权,二是休息权,三是社会保障权,四是物质帮助权。5、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自由和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教育权等。思考:冒名顶替上大学,触犯哪些罪名?(二)行使法律权利的界限1、权利行使的目的。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形式上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要符合立法意图和精神,保障权利的正当。2、权利行使的限度。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绝地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限度来行使权利,行使时不得危害国家、社会与他人的利益。3、权力行使的方式。方式分为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和行为方式,有时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可以兼用。还可以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4、权利行使的程序。由于一个人行使权利的过程可能就是另一个人履行义务的过程,所以程序正当原则同样适用于权利行使,六、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一)公民应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整个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整个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主权利的资格与法律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一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是表达权; 三是民主管理权;四是监督权。 2、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 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一是生命健康权;二是人身自由权;三是人格 尊严权;四是住宅安全权;五是通信自由权。 案例:防疫隔离中的“人身自由” 3、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劳动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 产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的权利。财产权主要包括:一是私有财产权,二是继承权。 4、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 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幸福和自由,保障 公民过上幸福而又尊严的生活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权,二是休息权,三是社会保障 权,四是物质帮助权。 5、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宗教信仰活动和文化生活相关联的自 由和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教育权等。 思考:冒名顶替上大学,触犯哪些罪名? (二)行使法律权利的界限 1、权利行使的目的。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形式上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要符合立法意 图和精神,保障权利的正当。 2、权利行使的限度。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绝地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限度来行使 权利,行使时不得危害国家、社会与他人的利益。 3、权力行使的方式。方式分为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和行为方式,有时口头方式和书面 方式可以兼用。还可以分为直接方式和间接方式。 4、权利行使的程序。由于一个人行使权利的过程可能就是另一个人履行义务的过程, 所以程序正当原则同样适用于权利行使。 六、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一)公民应履行的基本法律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统一是整个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以宪法为核心的整个法律制 度存在的基础。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 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专题十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还规定了若干义务,包括:一是保守国家秘密二是爱护公共财产三是遵守劳动纪律四是遵守公共秩序五是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祖国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犯,国家政权不受威胁。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5、依法纳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二)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课堂小结课后记改革与创新
专题十四 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还规定了若干义务,包括:一是保守国家 秘密二是爱护公共财产三是遵守劳动纪律四是遵守公共秩序五是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祖国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不受侵犯,国家政权不受威胁。 4、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5、依法纳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 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 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 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课堂小结 课后记 改革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