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政府采购的内涵 02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解读 目录 031政府集中采购方式及组织实施方式 041实务操作中常见问题
01 政府采购的内涵 02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解读 03 政府集中采购方式及组织实施方式 04 实务操作中常见问题 目录
基本概念 02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01政府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 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 采购或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制定的集中采购且录以内或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 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行为 基本概念 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 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釆购代理机构代理 03集采机构采购和 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的行为。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 04财政性资金 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机构采购项目; 2011年1月1日起,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 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 算管理,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 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 资金不论来源,预算拨付+经营收入+其他 的项目,列为部集中采购项目
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 01.政府采购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 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 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行为”。 03.集采机构采购和 部门集中采购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 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 机构采购项目 ; 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 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 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 02.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 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 采购或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 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采购的行为。 04.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 2011 年 1 月 1 日起,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 算管理,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 资金不论来源,预算拨付 +经营收入 +其他
重要特征 1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2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3采购活动的非商业性 4政府采购的政策性 5政府采购的规范性
重要特征 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采购活动的非商业性 政府采购的政策性 政府采购的规范性
发展历程 *1996年开始,我国率先在上海、深圳等部分地区进行政府采购制 度改革试点,探索经验 1999年6月,国管局组织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 革试点。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 2003年1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 *2015年3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
发展历程 * 1996年开始,我国率先在上海、深圳等部分地区进行政府采购制 度改革试点,探索经验。 * 1999年6月,国管局组织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 革试点。 *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 * 2003年1月10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 * 2015年3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
发展历程 按照国办发[2002]53号和[200429号文件规定 2003年,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施; 2004年扩大到京外二级中央预算单位; 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政府采购。 从2005年开始中央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都雯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都要统一交由国采中心组织实施
发展历程 ▪ 按照国办发[2002]53号和[2004]29号文件规定, ▪ 2003年,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施; ▪ 2004年扩大到京外二级中央预算单位; ▪ 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政府采购。 ▪ 从2005年开始中央京内京外各级预算单位都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都要统一交由国采中心组织实施
发展历程 201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17305.34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 11.4%和2.7%。 批量集中釆购金额达到2001.31亿元,占全国集中采购金额11734.5亿元的17.1%, 有效发挥了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节资效果明显。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总采购额为13179.76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 7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6020.84亿乙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金 额的45.7%。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分别为2100.0亿元和1762.4 亿元,占同类产品的81.7%和75.3%,比上年分别增加260.9亿元和327.45亿元
发展历程 ▪ 201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17305.34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 11.4%和2.7%。 ▪ 批量集中采购金额达到2001.31亿元,占全国集中采购金额11734.5亿元的17.1%, 有效发挥了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和价格优势,节资效果明显。 ▪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总采购额为13179.76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 76.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额为6020.84亿元,占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金 额的45.7%。全国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分别为2100.0亿元和1762.4 亿元,占同类产品的81.7%和75.3%,比上年分别增加260.9亿元和327.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