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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微观经济学》课程教学资源(讲义)第十一章 微观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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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反垄断政策 第二节 解决外部性的主要方法 第三节 公共物品的供给 第四节 对非对称信息下市场失灵的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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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微观经济政策 微观经济理论得出的结论是自由放任,即政府管得越少越好。通过第十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 到,市场失灵的事实说明了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政府必须运用经济政策来克服 市场机制自身存在的缺陷,这就是本章所要讨论的问题。 第一节反垄断政策 一、公共管制 政府对垄断厂商的价格和产量实行管制。 二、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 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egislation]一一取缔垄断行径、贸易限制和那些旨在抬高价格或取消竞争 的厂商勾结行为的各种法律。 在美国,于1890年通过谢尔曼(Sherman)反托拉斯法。后来又通过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 三、关于反垄断法的争论 “经济学家通常有这样的想法:政府关于垄断的政策的任务是以这种那种手段去消灭垄断利 润。但是,上述分析表明,通过福利三角形,加上被用于寻租的资源所部分地“吃掉”的有可能被 转移的资财的矩形,以此来计量社会损失的传统方式,非常适用于因政治因素而形成的垄断。由此 得出的结论是(根据通常的经济理由),适当的政府政策应当包括政府对它自身已经创造的某种东 西做出‘纠正’。至少对于头脑简单的人来说,解决这种问题的直接方法应是,政府首先不再授予 法定的垄断特权。” “但是,新的政治的经济学'提出了为什么创造垄断租的立法活动必然存在多数票决议的民 主制度的结构内部。确实,某些作者(布伦南Brennan]和布坎南[Buchanan],1980年)曾论证 说,政府机构本身通常就是一种垄断。在上述论证属实的范围内,我们面临自相矛盾的局面:经济 学教科书上所开列的政府政策实质上是由自身就是垄断的一伸机构去管辖或控制的一般的垄断。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垄断”辞条,埃德温·G·韦斯特(Edwin G.West)著,张晓慧 译,王传纶校。) 第二节解决外部性的主要方法 外部影响的存在导致了完全竞争市场资源配置非优化。因此降低或消除外部影响所带来的效率 损失,成为社会及经济学家所关心的问题

第十一章 微观经济政策 微观经济理论得出的结论是自由放任,即政府管得越少越好。通过第十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 到,市场失灵的事实说明了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政府必须运用经济政策来克服 市场机制自身存在的缺陷,这就是本章所要讨论的问题。 第一节 反垄断政策 一、公共管制 政府对垄断厂商的价格和产量实行管制。 二、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 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egislation]——取缔垄断行径、贸易限制和那些旨在抬高价格或取消竞争 的厂商勾结行为的各种法律。 在美国,于1890年通过谢尔曼(Sherman)反托拉斯法。后来又通过了一系列反托拉斯法。 三、关于反垄断法的争论 “经济学家通常有这样的想法:政府关于垄断的政策的任务是以这种那种手段去消灭垄断利 润。但是,上述分析表明,通过福利三角形,加上被用于寻租的资源所部分地“吃掉”的有可能被 转移的资财的矩形,以此来计量社会损失的传统方式,非常适用于因政治因素而形成的垄断。由此 得出的结论是(根据通常的经济理由),适当的政府政策应当包括政府对它自身已经创造的某种东 西做出‘纠正’。至少对于头脑简单的人来说,解决这种问题的直接方法应是,政府首先不再授予 法定的垄断特权。” “但是,新的‘政治的经济学’提出了为什么创造垄断租的立法活动必然存在多数票决议的民 主制度的结构内部。确实,某些作者(布伦南[Brennan]和布坎南[Buchanan],1980年)曾论证 说,政府机构本身通常就是一种垄断。在上述论证属实的范围内,我们面临自相矛盾的局面:经济 学教科书上所开列的政府政策实质上是由自身就是垄断的一伸机构去管辖或控制的一般的垄断。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垄断”辞条,埃德温·G·韦斯特(Edwin G. West)著,张晓慧 译,王传纶校。) 第二节 解决外部性的主要方法 外部影响的存在导致了完全竞争市场资源配置非优化。因此降低或消除外部影响所带来的效率 损失,成为社会及经济学家所关心的问题

主张政府干预的经济学者认为,在存在外部影响的条件下,市场不再是理想机制,政府应予以 干预。而推崇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者则主张,市场机制本身有能力解决一些外部影响所产生的问题, 政府不必干预市场运作,而只要创造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如明确界定财产权。 一、 税收与津贴 外部影响的存在使得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相一致, 通过税收或补贴利于把个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拉平,实现资源有效率的配置。 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国家应该征税,其数额应等于该企业给社会其它成员造成的损失, 使得该企业的私人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如政府向制造污染的企业收税,其税额要等于治理污染 所需要的费用。显然,用税收解决外部不经济的最大弱点在于政府很难确定企业的污染成本,因而 无法设定污染税率。但是只要税率不是太高而超过污染成本,就会使完全竞争企业的产量接近社会 最优产量,从而对改善市场效率是有积极意义的。 对于产生外部经济的经济活动,政府可以给予补贴,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以鼓励其 生产者和消费者。教育便是一例。受教育者从教育中得到私人利益:能得到较理想的工作,较丰厚 的报酬,能较好享受文化生活等。此外教育还产生许多积极的社会影响:良好社会风气与社会秩 序,民主氛围,经济技术进步等等。教育不能单靠市场机制,政府有必要对教育进行不同程度、不 同方式的干预,采取各种补贴措施降低求学者与办学者的边际成本,有助于将教育水平提高到社会 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二、制定污染标准 控制污染的另一项政策是设定污染标准。政府通过调查研究,确定社会所能忍受或承受的环境 污染程度,然后规定各企业所允许的排污量。凡排污量超过规定限度的,则给予经济或法律惩罚。 排污标准制度的好处在于,排污标准一经制定,只要严格执行,人们对该政策下形成的污染程度有 比较确切的估计。虽然设定排污标准能够使排污水平很确定,但排污成本很不确定。因为政府在规 定各企业的排污限量时,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一刀切还是区别对待?由于不同企业降低同样排污量 的成本是不同的,显然对不同企业规定不同的排污量标准比一刀切效率高。社会应该动员最有效率 的技术去消除、降低污染。但是政府要有效率地实行区别对待,就必须知道各企业降低、消除污染 的边际成本,而政府一般并不掌握这一信息。如果实行相同排污标准,那些减污边际成本较高的企 业,不得不忍受较高的成本以达到排放标准。因此,制定排污标准有可能导致排污成本很高。那么 有没有较好的机制呢? 经济学家建议引进市场机制,建立排污许可证市场。每张许可证都规定了许可排放污染物的数 量,超过规定数量将会被处以巨额罚款。许可证的数量事先确定,以使排放总量达到有效水平。许 可证在厂商之间分配,并且允许买卖。如果有足够多的厂商和许可证,就可以形成一个竞争性的许

主张政府干预的经济学者认为,在存在外部影响的条件下,市场不再是理想机制,政府应予以 干预。而推崇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者则主张,市场机制本身有能力解决一些外部影响所产生的问题, 政府不必干预市场运作,而只要创造有利于市场交易的必要条件,如明确界定财产权。 一、 税收与津贴 外部影响的存在使得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相一致, 通过税收或补贴利于把个人成本或利益与社会成本或利益拉平,实现资源有效率的配置。 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国家应该征税,其数额应等于该企业给社会其它成员造成的损失, 使得该企业的私人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如政府向制造污染的企业收税,其税额要等于治理污染 所需要的费用。显然,用税收解决外部不经济的最大弱点在于政府很难确定企业的污染成本,因而 无法设定污染税率。但是只要税率不是太高而超过污染成本,就会使完全竞争企业的产量接近社会 最优产量,从而对改善市场效率是有积极意义的。 对于产生外部经济的经济活动,政府可以给予补贴,使得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以鼓励其 生产者和消费者。教育便是一例。受教育者从教育中得到私人利益:能得到较理想的工作,较丰厚 的报酬,能较好享受文化生活等。此外教育还产生许多积极的社会影响:良好社会风气与社会秩 序,民主氛围,经济技术进步等等。教育不能单靠市场机制,政府有必要对教育进行不同程度、不 同方式的干预,采取各种补贴措施降低求学者与办学者的边际成本,有助于将教育水平提高到社会 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二、制定污染标准 控制污染的另一项政策是设定污染标准。政府通过调查研究,确定社会所能忍受或承受的环境 污染程度,然后规定各企业所允许的排污量。凡排污量超过规定限度的,则给予经济或法律惩罚。 排污标准制度的好处在于,排污标准一经制定,只要严格执行,人们对该政策下形成的污染程度有 比较确切的估计。虽然设定排污标准能够使排污水平很确定,但排污成本很不确定。因为政府在规 定各企业的排污限量时,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一刀切还是区别对待?由于不同企业降低同样排污量 的成本是不同的,显然对不同企业规定不同的排污量标准比一刀切效率高。社会应该动员最有效率 的技术去消除、降低污染。但是政府要有效率地实行区别对待,就必须知道各企业降低、消除污染 的边际成本,而政府一般并不掌握这一信息。如果实行相同排污标准,那些减污边际成本较高的企 业,不得不忍受较高的成本以达到排放标准。因此,制定排污标准有可能导致排污成本很高。那么 有没有较好的机制呢? 经济学家建议引进市场机制,建立排污许可证市场。每张许可证都规定了许可排放污染物的数 量,超过规定数量将会被处以巨额罚款。许可证的数量事先确定,以使排放总量达到有效水平。许 可证在厂商之间分配,并且允许买卖。如果有足够多的厂商和许可证,就可以形成一个竞争性的许

可证市场,那些减污成本较高的厂商会从减污成本较低的厂商那里购买许可证。在均衡水平,所有 厂商减污的边际成本都相等,都等于许可证的价格,这意味着整个行业把污染降至规定的理想数量 时成本最低。这样,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既能够有效控制排放水平,又可以使减污成本尽可 能的低,是一种具有很大吸引力的制度。 三、外部影响内部化—一合并 在有外部影响的条件下,市场经济之所以达不到最优效率配置,是因为市场机制的独立、分散 决策不能把外部影响考虑进去。如果能通过某种方式使市场决策者本身承担或享受外部影响,他们 就会纠正决策,改善配置。例如处于上游的造纸厂给下游的渔场造成外部不经济,导致渔场不应有 的经济损失,如果造纸厂和渔场属于同一公司或业主,那么造纸给养鱼所增加的成本就仍然是该公 司的内部成本。合并使得外部影响内部化,即原来两个厂商各自独立时产生的外部成本和外部收 益,现在都变成了内部成本和内部收益。这时,企业为了最大化总利润,必须考虑已经内部化了的 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协调造纸和养鱼两项业务的决策,这种协调会带来帕累托改善。事实上,现存 的许多企业已经内部化了外部影响,比如,种植场往往又养蜂,渔场同时也种水生植物。 四、规定财产权 以上所述形式不同的政府管制并不是惟一对付外部影响的方法,更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行或 最佳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由外部影响所涉及的各方通过私下讨价还价,或通过法律诉讼来消除 外部影响带来的无效率,成本可能更低,效果可能更好。私人的经济行为通常以产权为基础。产权 是一种界定财产的所有者,以及他们可以利用这些财产的法律规则。清晰的产权是私人讨价还价的 前提,如果外部影响涉及的相关者很少,财产权是完全确定的并得到充分保障,并且产权界定成本 较低时,则有些外部影响就可能不会发生,或者可以用最小成本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也就是说,此 时可以在没有政府的干预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例如,如果给予下游用水者以使用一定水质资源 的财产权,则上游的污染者将因把下游水质降到特定质量之下而受罚。在这种情况下,上游污染者 便会同下游用水者协商,将这种权利买过来,然后再让河流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同时遭到损害的 下游用水者也会使用他出售污染权而得到的收入来治理河水。实际上外部影响之所以导致资源配置 失当,正是由于财产权不明确。科斯定理说明的就是这一点。 第三节公共物品的供给 一、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必要性 公共物品的特殊性质给由市场机制调节其最优生产量带来了麻烦,原因是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 是虚假的。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第一,单个消费者通常并不清楚自己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价格, 更不用说去准确地陈述他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价格的关系:第二,即使单个消费者了解自己对公共

可证市场,那些减污成本较高的厂商会从减污成本较低的厂商那里购买许可证。在均衡水平,所有 厂商减污的边际成本都相等,都等于许可证的价格,这意味着整个行业把污染降至规定的理想数量 时成本最低。这样,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既能够有效控制排放水平,又可以使减污成本尽可 能的低,是一种具有很大吸引力的制度。 三、 外部影响内部化——合并 在有外部影响的条件下,市场经济之所以达不到最优效率配置,是因为市场机制的独立、分散 决策不能把外部影响考虑进去。如果能通过某种方式使市场决策者本身承担或享受外部影响,他们 就会纠正决策,改善配置。例如处于上游的造纸厂给下游的渔场造成外部不经济,导致渔场不应有 的经济损失,如果造纸厂和渔场属于同一公司或业主,那么造纸给养鱼所增加的成本就仍然是该公 司的内部成本。合并使得外部影响内部化,即原来两个厂商各自独立时产生的外部成本和外部收 益,现在都变成了内部成本和内部收益。这时,企业为了最大化总利润,必须考虑已经内部化了的 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协调造纸和养鱼两项业务的决策,这种协调会带来帕累托改善。事实上,现存 的许多企业已经内部化了外部影响,比如,种植场往往又养蜂,渔场同时也种水生植物。 四、规定财产权 以上所述形式不同的政府管制并不是惟一对付外部影响的方法,更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行或 最佳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由外部影响所涉及的各方通过私下讨价还价,或通过法律诉讼来消除 外部影响带来的无效率,成本可能更低,效果可能更好。私人的经济行为通常以产权为基础。产权 是一种界定财产的所有者,以及他们可以利用这些财产的法律规则。清晰的产权是私人讨价还价的 前提,如果外部影响涉及的相关者很少,财产权是完全确定的并得到充分保障,并且产权界定成本 较低时,则有些外部影响就可能不会发生,或者可以用最小成本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也就是说,此 时可以在没有政府的干预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例如,如果给予下游用水者以使用一定水质资源 的财产权,则上游的污染者将因把下游水质降到特定质量之下而受罚。在这种情况下,上游污染者 便会同下游用水者协商,将这种权利买过来,然后再让河流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同时遭到损害的 下游用水者也会使用他出售污染权而得到的收入来治理河水。实际上外部影响之所以导致资源配置 失当,正是由于财产权不明确。科斯定理说明的就是这一点。 第三节 公共物品的供给 一、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必要性 公共物品的特殊性质给由市场机制调节其最优生产量带来了麻烦,原因是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 是虚假的。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第一,单个消费者通常并不清楚自己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价格, 更不用说去准确地陈述他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价格的关系;第二,即使单个消费者了解自己对公共

物品的偏好程度,但为了少支付或不支付价格,他们也不会如实说出来,而是在享用公共物品时都 想当“免费乘车者”。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一旦有人购买了公共物品,其他人即使不付费,也可以照样不误 地享用同一公共物品。假若有人在公寓的楼梯上安装了一盏灯,其他上上下下的人都可以从中得到 好处,并不会因不付钱而丝毫减少。如果每个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期待他人购买公共物品,结果 便没有公共物品。显然,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在这里不起作用了。在上一章里,我们已经看到,在 存在外部影响的环境里,市场机制无法达到资源的效率配置。在这里,我们碰到了一个极端的例 子:由于公共物品具有极强的外部影响,市场不仅失去效率,而且根本不存在。 通过市场机制供应公共物品还有一个问题。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公共物品一旦供应了,所 有的人都能够而且必须享用同一数量,多一人享用该物品丝毫不影响其他人的享用,即多一人享用 的边际成本为零。既然消费者从公共物品中得到一定的效用,而其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那么,从 社会效率的角度看,应该让所有的人都免费享用公共物品,以任何方式阻拦一部分人享用公共物品 都会造成效率损失。比如,高速公路已经建成,每辆车通过高速公路的边际维修费用假设为零。如 果公路管理局每辆车收过路费10元,则那些从使用高速公路中得到的收益低于10元的车辆便不会进 入这段高速公路。例如某人没有急事要办而绕道行驶,须多花半小时,且多花2元汽油费,与10元 相比,此人绕道而行是理性的选择,但对整个社会来说,白白浪费了半小时人力和2元的汽油,因 此是一种效率的损失。 这里,市场供应公共物品遇到了难题:从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共物品应该免费供应,但是如果 消费者一分钱也不付,那又如何来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呢?显然,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对公共 物品的配置无能为力。于是政府决策取而代之。事实上,许多公共物品的供应都是由公共部门来决 定的。国防由中央政府提供,其成本则通过税收筹集。街灯、地方治安由地方政府安排,其费用也 是靠税收来支付。当然也有一些居民大楼的路灯、楼梯灯等由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管理机构统一安装 维护,费用由各家各户分摊。 市场在公共物品上的失灵为政府介入提供了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应该生产全部公共物 品,更不等于政府可以完全取代公共物品,特别是准公共物品的市场。因为:其一,政府部门缺乏 足够的利润动机,所以由政府来生产往往会造成投入一产出效率低下;其次,政府生产、经营具 有垄断性,这将导致政府经营的企业缺乏提高效率的压力;再次,根据有关研究,政府部门有追求 各自预算最大化倾向,如果政府来生产公共物品,在预算最大化激励下,有可能导致公共物品的过 度供给。现实中可以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来协调政府与市场的两难选择。例如,政府通过招标采 购,由私人来生产以解决生产的效率问题。这意味着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未必一定要由政府直接生 产,也可以采用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发挥二者的优势,达到有效的结果。一般来说对于准公 共物品,政府通常安排给私人生产,采取的方式主要有:授权经营一通常将现有的公共设施委托 给私人公司经营;政府通过优惠贷款、无偿赠款、减免税收、财政补助等,对从事某些经营的私人

物品的偏好程度,但为了少支付或不支付价格,他们也不会如实说出来,而是在享用公共物品时都 想当“免费乘车者”。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一旦有人购买了公共物品,其他人即使不付费,也可以照样不误 地享用同一公共物品。假若有人在公寓的楼梯上安装了一盏灯,其他上上下下的人都可以从中得到 好处,并不会因不付钱而丝毫减少。如果每个人都想搭别人的便车,期待他人购买公共物品,结果 便没有公共物品。显然,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在这里不起作用了。在上一章里,我们已经看到,在 存在外部影响的环境里,市场机制无法达到资源的效率配置。在这里,我们碰到了一个极端的例 子:由于公共物品具有极强的外部影响,市场不仅失去效率,而且根本不存在。 通过市场机制供应公共物品还有一个问题。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公共物品一旦供应了,所 有的人都能够而且必须享用同一数量,多一人享用该物品丝毫不影响其他人的享用,即多一人享用 的边际成本为零。既然消费者从公共物品中得到一定的效用,而其消费的边际成本为零,那么,从 社会效率的角度看,应该让所有的人都免费享用公共物品,以任何方式阻拦一部分人享用公共物品 都会造成效率损失。比如,高速公路已经建成,每辆车通过高速公路的边际维修费用假设为零。如 果公路管理局每辆车收过路费10元,则那些从使用高速公路中得到的收益低于10元的车辆便不会进 入这段高速公路。例如某人没有急事要办而绕道行驶,须多花半小时,且多花2元汽油费,与10元 相比,此人绕道而行是理性的选择,但对整个社会来说,白白浪费了半小时人力和2元的汽油,因 此是一种效率的损失。 这里,市场供应公共物品遇到了难题:从效率的角度出发,公共物品应该免费供应,但是如果 消费者一分钱也不付,那又如何来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呢?显然,分散决策的市场机制对公共 物品的配置无能为力。于是政府决策取而代之。事实上,许多公共物品的供应都是由公共部门来决 定的。国防由中央政府提供,其成本则通过税收筹集。街灯、地方治安由地方政府安排,其费用也 是靠税收来支付。当然也有一些居民大楼的路灯、楼梯灯等由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管理机构统一安装 维护,费用由各家各户分摊。 市场在公共物品上的失灵为政府介入提供了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应该生产全部公共物 品,更不等于政府可以完全取代公共物品,特别是准公共物品的市场。因为:其一,政府部门缺乏 足够的利润动机,所以由政府来生产往往会造成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其次,政府生产、经营具 有垄断性,这将导致政府经营的企业缺乏提高效率的压力;再次,根据有关研究,政府部门有追求 各自预算最大化倾向,如果政府来生产公共物品,在预算最大化激励下,有可能导致公共物品的过 度供给。现实中可以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来协调政府与市场的两难选择。例如,政府通过招标采 购,由私人来生产以解决生产的效率问题。这意味着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未必一定要由政府直接生 产,也可以采用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发挥二者的优势,达到有效的结果。一般来说对于准公 共物品,政府通常安排给私人生产,采取的方式主要有:授权经营——通常将现有的公共设施委托 给私人公司经营;政府通过优惠贷款、无偿赠款、减免税收、财政补助等,对从事某些经营的私人

给予一定资助;在一些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上政府通过股权收购、国有企业经营权转让、公共参与基 金等形式进行参股、政府与企业签定合同提供公共物品、允许个人和社会团体在一些公共领域自愿 提供服务等等。 二、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从形式上看,公共物品的生产并没有什么特殊性,修筑公路和建造房屋没有什么不同,而路灯 的装置与家用照明的装置也是相同的产品和技术,正因为如此,在政府供应公共物品的情况下,这 些产品仍可以由私人生产。例如,在私有制市场经济里,政府向私营企业签约订购相关产品。但这 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公共物品生产多少是有效的? (一)公共物品与供求均衡分析。 我们用局部均衡的方法来分析。为简便起见,假定社会上只有两个消费者A和B,各自的需求曲 线分别为DA和DB,商品市场的供给曲线为S,如图11一1所示,如果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该物品为 私人物品,那么,通常市场的总需求量是在同一价格下所有消费者的需求量的总和,即由单个消费 者的个人需求曲线水平相加构成该私人物品的市场总需求曲线D。市场需求曲线D与市场供给曲线S 的交点决定了该私人物品的均衡供求量Q0和均衡价格P0。这个均衡数量显然是私人物品的最优数 量,因为在这个数量上,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恰好等于商品的边际成本。我们知道,供给曲线代 表了每个产量(供给量)水平上的边际成本,而需求曲线代表了每个产量(需求量)水平上的边际 利益,所以当二者均衡时,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均等于边际成本。 P P D D.Da T Po DA N Q Q 0 QA QB Qo 0 R (a)私人物品 (b)公共物品 图11一1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再看公共物品最优数量的决定。由于公共物品在消费上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市场需求函数的特殊性。 在公共物品的情况下,因非竞争特点使得每个消费者消费的是同一商品数量,尽管他们从这同一数

给予一定资助;在一些大型公共设施建设上政府通过股权收购、国有企业经营权转让、公共参与基 金等形式进行参股、政府与企业签定合同提供公共物品、允许个人和社会团体在一些公共领域自愿 提供服务等等。 二、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 从形式上看,公共物品的生产并没有什么特殊性,修筑公路和建造房屋没有什么不同,而路灯 的装置与家用照明的装置也是相同的产品和技术,正因为如此,在政府供应公共物品的情况下,这 些产品仍可以由私人生产。例如,在私有制市场经济里,政府向私营企业签约订购相关产品。但这 里存在的问题在于,公共物品生产多少是有效的? (一)公共物品与供求均衡分析。 我们用局部均衡的方法来分析。为简便起见,假定社会上只有两个消费者A和B,各自的需求曲 线分别为DA和DB,商品市场的供给曲线为S ,如图11—1所示,如果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该物品为 私人物品,那么,通常市场的总需求量是在同一价格下所有消费者的需求量的总和,即由单个消费 者的个人需求曲线水平相加构成该私人物品的市场总需求曲线D。市场需求曲线D与市场供给曲线S 的交点决定了该私人物品的均衡供求量Q0和均衡价格P0。这个均衡数量显然是私人物品的最优数 量,因为在这个数量上,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恰好等于商品的边际成本。我们知道,供给曲线代 表了每个产量(供给量)水平上的边际成本,而需求曲线代表了每个产量(需求量)水平上的边际 利益,所以当二者均衡时,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均等于边际成本。 再看公共物品最优数量的决定。由于公共物品在消费上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市场需求函数的特殊性。 在公共物品的情况下,因非竞争特点使得每个消费者消费的是同一商品数量,尽管他们从这同一数

量的公共物品消费中得到的边际效用各不相同,即他们为公共物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一样。既然 所有消费者享用同一公共物品,那么,对一定量的公用品,消费者集体所愿支付的价格应该是所有 消费者所愿支付的价格总和。于是,公共物品的总需求曲线由所有消费者的个人需求曲线纵向相加 形成。如图(b)中,消费者共同消费的公共物品数量为R,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按各自的需求 曲线分别为L和N。因此,在公共物品消费量R时,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总价格为L+N=T。市场需求曲 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了公共物品的均衡供求量和均衡价格。理论分析看,这个均衡量R也代表着 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很容易解释这一点。当公共物品为R时,根据供给曲线,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 为T,而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消费者A和B的边际收益分别为L和N,从而总的社会的边际收益为 L+N=T。于是边际的社会利益等于边际成本,公共物品数量达到最优。这里须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 最优标准与私人物品的最优标准不同,在私人物品场合,最优标准是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与边际 成本相等;而在公共物品场合,则是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之和与边际成本相等。 上述分析的公共物品最优量的决定,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或者说,现实中是找不到 公共物品最优量的均衡点的。因为,如果消费者认为他们的支出取决于他们所显示的偏好,他们在 公共物品的消费上就会隐瞒自己的真实偏好,以图“搭便车”,这样,上述的需求曲线D不会自动 显示出来,也就是说,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是虚假的。那么,政府如何来确定某公共物品是否值得 生产以及应该生产多少呢? (二)公共物品与成本一收益分析。 西方经济学家经常提到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成本—收益分析。成本一—收益分析是用来评估经 济项目或非经济项目的。运用此方法时,首先估计一个项目所需花费的成本以及它所可能带来的收 益,然后把二者加以比较,最后根据比较的结果决定该项目是否值得。运用成本一一收益分析来评 估公共物品的生产,可以确定的是,如果评估结果是该公共物品的收益大于或至少等于其成本,则 它就值得生产,否则便不应生产。这里进行成本估计时,不仅要考虑私人成本,而且要考虑社会成 本、外部成本;同样收益估计中,不仅要考虑私人利益,也要考虑社会利益、外部利益。例如,原 来人们过河需要买船票乘渡船,现在政府决定建一座桥,需要每人如实报告这座桥对各人的价值, 包括所有通过桥梁的车辆、人员使用渡船的费用,也包括其它如桥梁昼夜发挥作用、通过能力比渡 船大,而且更加安全、迅速等。当然对建桥的成本分析,不仅考虑建桥成本,也要考虑如在河中建 造桥墩可能影响河道航运等其它外部性情况。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评估一件公共物品的经济价值和成本要受到人们不同偏好的重要影 响,因而是十分困难的。如果生产公共物品的成本将根据人们表示的利益评价程度按比例分摊一部 分或全部,则这一分析方案的结局是不难预料的:为了避免多付钱,大家都会有意低估建桥对自己 的价值,最终无法修建这座桥了。如果平均分摊建桥成本,结果还是无法得到对建桥的真实需求。 第四节对非对称信息下市场失灵的校正

量的公共物品消费中得到的边际效用各不相同,即他们为公共物品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一样。既然 所有消费者享用同一公共物品,那么,对一定量的公用品,消费者集体所愿支付的价格应该是所有 消费者所愿支付的价格总和。于是,公共物品的总需求曲线由所有消费者的个人需求曲线纵向相加 形成。如图(b)中,消费者共同消费的公共物品数量为R,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按各自的需求 曲线分别为L和N。因此,在公共物品消费量R时,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总价格为L+N=T。市场需求曲 线与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了公共物品的均衡供求量和均衡价格。理论分析看,这个均衡量R也代表着 公共物品的最优数量。很容易解释这一点。当公共物品为R时,根据供给曲线,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 为T,而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消费者A和B的边际收益分别为L和N,从而总的社会的边际收益为 L+N=T。于是边际的社会利益等于边际成本,公共物品数量达到最优。这里须指出的是,公共物品的 最优标准与私人物品的最优标准不同,在私人物品场合,最优标准是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与边际 成本相等;而在公共物品场合,则是每个消费者的边际利益之和与边际成本相等。 上述分析的公共物品最优量的决定,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或者说,现实中是找不到 公共物品最优量的均衡点的。因为,如果消费者认为他们的支出取决于他们所显示的偏好,他们在 公共物品的消费上就会隐瞒自己的真实偏好,以图“搭便车”,这样,上述的需求曲线D不会自动 显示出来,也就是说,公共物品的需求曲线是虚假的。那么,政府如何来确定某公共物品是否值得 生产以及应该生产多少呢? (二)公共物品与成本——收益分析。 西方经济学家经常提到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收益分析是用来评估经 济项目或非经济项目的。运用此方法时,首先估计一个项目所需花费的成本以及它所可能带来的收 益,然后把二者加以比较,最后根据比较的结果决定该项目是否值得。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来评 估公共物品的生产,可以确定的是,如果评估结果是该公共物品的收益大于或至少等于其成本,则 它就值得生产,否则便不应生产。这里进行成本估计时,不仅要考虑私人成本,而且要考虑社会成 本、外部成本;同样收益估计中,不仅要考虑私人利益,也要考虑社会利益、外部利益。例如,原 来人们过河需要买船票乘渡船,现在政府决定建一座桥,需要每人如实报告这座桥对各人的价值, 包括所有通过桥梁的车辆、人员使用渡船的费用,也包括其它如桥梁昼夜发挥作用、通过能力比渡 船大,而且更加安全、迅速等。当然对建桥的成本分析,不仅考虑建桥成本,也要考虑如在河中建 造桥墩可能影响河道航运等其它外部性情况。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评估一件公共物品的经济价值和成本要受到人们不同偏好的重要影 响,因而是十分困难的。如果生产公共物品的成本将根据人们表示的利益评价程度按比例分摊一部 分或全部,则这一分析方案的结局是不难预料的:为了避免多付钱,大家都会有意低估建桥对自己 的价值,最终无法修建这座桥了。如果平均分摊建桥成本,结果还是无法得到对建桥的真实需求。 第四节 对非对称信息下市场失灵的校正

一、政府介入 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或者至少不能有效解决非对称信息导致的市场失灵,这为政府在市场发挥 作用提供了依据,如在保险市场,政府为一定年龄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保险,就有助于消除逆向选择 的问题。政府也通过相关的规定与措施尽可能保证消费者和生产者能够得到充分和正确的市场信 息,即增加市场的“透明度”。 (一)担保 通过提供可信的担保或保证,高质量商品的销售者向消费者可信地传递了他们商品是高质量的 信号。通过提供信息给消费者,企业能够收取反应高质量的高价格,如我们常见的产品质量“三 包”。但是这要求担保要具有可信性,不可信的担保不会产生任何效果。 (二)产品质量责任法 国家出台的产品质量责任法,要求制造商对有缺陷的商品负责,甚至对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损 害进行赔偿。如果消费者知道产品质量责任法,那么制造商就没有必要在保证书上列出所有的责 任。但是这一途径的有效性受到司法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法律诉讼交易成本的影响,如果法律体系不 健全或诉讼成本过高,其有效性就会受到削弱。 (三)声誉 避免不完全信息披露给消费者带来伤害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利用声誉。因为当消费者对商品的质 量缺乏了解时,只能根据厂商以往的行为来间接作出判断。因此拥有良好声誉的厂商就会拥有更多 的顾客,并由此获得更多的回报,而声誉不好的厂商则会丧失顾客,并由此遭受损失。这说明,良 好的声誉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会给厂商带来收益,而“不诚信”则要付出代价。由此可见,利 用“声誉”机制,强化市场交易中的“诚信”意识,有利于降低不完全信息披露给消费者带来的伤 害。 (四)标准化和证明书 政府机构、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产品质量提供标准或出具证明书,典型的 如ISO标准、GB标准等。标准是国家评价某一特定产品质量的度量和等级,有许多标准是国家强制 执行的。证明书是某一特定产品符合或超过某一标准的给定水平的报告。 此外,对于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虚假财务信息等极端行为,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进行禁 止和惩处。上述这些政策建议在信息经济学中叫做“信号发射”(Singnal Sendding),对矫正市 场失灵,尤其是对"经验物品”(Expierence Goods)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政府介入 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或者至少不能有效解决非对称信息导致的市场失灵,这为政府在市场发挥 作用提供了依据,如在保险市场,政府为一定年龄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保险,就有助于消除逆向选择 的问题。政府也通过相关的规定与措施尽可能保证消费者和生产者能够得到充分和正确的市场信 息,即增加市场的“透明度”。 (一)担保 通过提供可信的担保或保证,高质量商品的销售者向消费者可信地传递了他们商品是高质量的 信号。通过提供信息给消费者,企业能够收取反应高质量的高价格,如我们常见的产品质量“三 包”。但是这要求担保要具有可信性,不可信的担保不会产生任何效果。 (二)产品质量责任法 国家出台的产品质量责任法,要求制造商对有缺陷的商品负责,甚至对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损 害进行赔偿。如果消费者知道产品质量责任法,那么制造商就没有必要在保证书上列出所有的责 任。但是这一途径的有效性受到司法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法律诉讼交易成本的影响,如果法律体系不 健全或诉讼成本过高,其有效性就会受到削弱。 (三) 声誉 避免不完全信息披露给消费者带来伤害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利用声誉。因为当消费者对商品的质 量缺乏了解时,只能根据厂商以往的行为来间接作出判断。因此拥有良好声誉的厂商就会拥有更多 的顾客,并由此获得更多的回报,而声誉不好的厂商则会丧失顾客,并由此遭受损失。这说明,良 好的声誉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会给厂商带来收益,而“不诚信”则要付出代价。由此可见,利 用“声誉”机制,强化市场交易中的“诚信”意识,有利于降低不完全信息披露给消费者带来的伤 害。 (四)标准化和证明书 政府机构、消费者组织、行业组织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产品质量提供标准或出具证明书,典型的 如ISO标准、GB标准等。标准是国家评价某一特定产品质量的度量和等级,有许多标准是国家强制 执行的。证明书是某一特定产品符合或超过某一标准的给定水平的报告。 此外,对于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虚假财务信息等极端行为,国家还可以通过立法进行禁 止和惩处。上述这些政策建议在信息经济学中叫做“信号发射”(Singnal Sendding),对矫正市 场失灵,尤其是对“经验物品”(Expierence Goods)具有积极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政策建议主要是针对商品市场的。在劳动力市场、金融保险市场、委托 代理关系中也大量存在信息失真问题。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阅读信息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信息经 济学正是通过抛弃完全信息的假设而超越新古典传统的。这一基本假设的改变导致了经济学理论的 重大发展,催发了契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的产生,为企业理论、拍卖理论、公司金融学、公共经 济学、规制经济学、产业组织学、比较经济学等学科领域提供了崭新的分析框架也极大地丰富了微 观经济政策的内容。 二、其它机制 政府介入并不是消除非对称信息问题的惟一途径,声誉、标准化、市场信号机制等也有助于解 决这类问题。高质量产品的销售者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声誉来向购买者传达有关其产品的信息, 并以适当激励让购买者相信他们的产品是高质量的。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常常根据企业的声 誉来作出决策。但是,当一项生意很难建立或根本没有机会作出声誉时,“标准化”一一生产一种 标准化产品,以连锁经营方式或其他方式提供给顾客,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问 题,例如麦当劳、肯德基等,不管在什么地方,它提供的产品都是一样的,无论在哪购买,无须为 它的质量和价格担忧。价格信号是能够缓解逆向选择问题的另一个机制,是指产品卖方通过信号向 买方传达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如在劳动市场,待雇者(卖方)把受教育程度作为一个高生产率信 号,向厂商传递关于自己生产率的信息,以利于获得与自己生产率相匹配的工资。在产品市场,那 些想卖出较高价格的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厂商,可以通过签订内容广泛的保证书来向消费者传递质量 信号,因为签订这样的保证书给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厂商带来的成本较低,而对于生产低质量产品的 厂商,签订这样的合同成本很高,它们不愿意签订这样的合同。因此,保证书就成为一个显示质量 的信号。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不仅在交易合同签订之前,会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质产品驱逐 优质产品的逆向选择问题,在交易合同签订之后,还会存在另一类信息不对称,交易的一方具有另 一方难以监督的行为或难以获得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具有私人行为或私人信息的一方,在签订 合同后,有可能采取有悖于合同规定的行为,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同时损害另一交易方的利益, 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典型领域就是保险市场,对于投保人来说,随着预防不测事件费用的 增加,不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会降低:同时随着保险赔偿额的增加,投保人用于预防不测事件的费 用反而会下降。或者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果保险费用既定,投保人倾向于减少用于防止 不测事件发生的费用支出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政策建议主要是针对商品市场的。在劳动力市场、金融保险市场、委托 ——代理关系中也大量存在信息失真问题。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阅读信息经济学的相关文献。信息经 济学正是通过抛弃完全信息的假设而超越新古典传统的。这一基本假设的改变导致了经济学理论的 重大发展,催发了契约理论、机制设计理论的产生,为企业理论、拍卖理论、公司金融学、公共经 济学、规制经济学、产业组织学、比较经济学等学科领域提供了崭新的分析框架,也极大地丰富了微 观经济政策的内容。 二、其它机制 政府介入并不是消除非对称信息问题的惟一途径,声誉、标准化、市场信号机制等也有助于解 决这类问题。高质量产品的销售者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声誉来向购买者传达有关其产品的信息, 并以适当激励让购买者相信他们的产品是高质量的。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常常根据企业的声 誉来作出决策。但是,当一项生意很难建立或根本没有机会作出声誉时,“标准化”——生产一种 标准化产品,以连锁经营方式或其他方式提供给顾客,将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问 题,例如麦当劳、肯德基等,不管在什么地方,它提供的产品都是一样的,无论在哪购买,无须为 它的质量和价格担忧。价格信号是能够缓解逆向选择问题的另一个机制,是指产品卖方通过信号向 买方传达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如在劳动市场,待雇者(卖方)把受教育程度作为一个高生产率信 号,向厂商传递关于自己生产率的信息,以利于获得与自己生产率相匹配的工资。在产品市场,那 些想卖出较高价格的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厂商,可以通过签订内容广泛的保证书来向消费者传递质量 信号,因为签订这样的保证书给生产高质量产品的厂商带来的成本较低,而对于生产低质量产品的 厂商,签订这样的合同成本很高,它们不愿意签订这样的合同。因此,保证书就成为一个显示质量 的信号。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不仅在交易合同签订之前,会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质产品驱逐 优质产品的逆向选择问题,在交易合同签订之后,还会存在另一类信息不对称,交易的一方具有另 一方难以监督的行为或难以获得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具有私人行为或私人信息的一方,在签订 合同后,有可能采取有悖于合同规定的行为,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同时损害另一交易方的利益, 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典型领域就是保险市场,对于投保人来说,随着预防不测事件费用的 增加,不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会降低;同时随着保险赔偿额的增加,投保人用于预防不测事件的费 用反而会下降。或者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果保险费用既定,投保人倾向于减少用于防止 不测事件发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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