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进 计划、统让法律制度
第十八讲 计 划 、 统计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我国计划的性质、 地位、作用及其基本类型;掌握我国计划制定 与 实施的程序及其法律类别;了解我国统计的 性质、作用及其基本类型;熟悉我国统计的基 本过程及其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1)我国计划制定和实施的法 律程序及其法律责任;(2)我国统计的基本程 序及其法律责任
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我国计划的性质、 地位、作用及其基本类型;掌握我国计划制定 与实施的程序及其法律类别;了解我国统计的 性质、作用及其基本类型;熟悉我国统计的基 本过程及其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1) 我国计划制定和实施的法 律程序及其法律责任;(2) 我国统计的基本程 序及其法律责任
、计划法律制度 1.计划与计划法 (1)计划。 国家计划通常是指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 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 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要的相 互协调的政策措施
一、计划法律制度 1. 计划与计划法。 国家计划通常是指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 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 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要的相 互协调的政策措施。 (1) 计划
计划具有以下职能: 预测引导 政策协调 宏观调控
计划具有以下职能: 预测引导 政策协调 宏观调控
(2)计划的内容。 经济增长率 货币供应量 通货膨胀率 目标体系国民收入 就业率 国际收支平衡 计划 人口增长 总量平衡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财政政策 政策体系分配政策 货币政策 可持续发展政策投资政策 对外政策 价格政策 具体政策 国际收支政策 人口政策
(2) 计划的内容。 计划 目标体系 政策体系 经济增长率 货币供应量 通货膨胀率 国民收入 就业率 国际收支平衡 人口增长 总量平衡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分配政策 可持续发展政策 对外政策 具体政策 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投资政策 价格政策 国际收支政策 人口政策
(3)计划的类型 综合性计划 适用范围行业性计划 专项计划 计划{空间效力∫全国性计划 1地方性计划 长期计划 年限不同中期计划 短期计划
(3) 计划的类型。 计划 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 年限不同 综合性计划 行业性计划 专项计划 全国性计划 地方性计划 长期计划 中期计划 短期计划
(4)计划法。 计划法是调整在制定和实施国家计划的 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计划法的立法形式有: 分散方法 《计划法》 集中方法《稳定法》 《宏观经济协调法》
(4) 计划法。 计划法是调整在制定和实施国家计划的 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计划法的立法形式有: 集中方法 《计划法》 《稳定法》 《宏观经济协调法》 分散方法
2我国计划法律制度。 (1)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计划法》中的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稳定法》中的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2)计划程序法律制度。 计划的编制主体 国家计划的编制 国家计划的审批 国家计划的实施或执行 国家计划执行中的监督
2. 我国计划法律制度。 (1) 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计划法》中的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稳定法》中的计划实体法律制度 (2) 计划程序法律制度。 计划的编制主体 国家计划的编制 国家计划的审批 国家计划的实施或执行 国家计划执行中的监督
二、统计法律制度 1.统计及统计法。 (1)统计。 定义:统计,通常是指对与某个事物 有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 等活动的总称
二、统计法律制度 1. 统计及统计法。 (1) 统计。 定义:统计,通常是指对与某个事物 有关的数据进行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 等活动的总称
统计的基本功能有: 信息功能 服务功能 监督功能
统计的基本功能有: 信息功能 服务功能 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