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证据概说 、证据的概念(证据理论中的基础性难题) 事实说”、“事实材料(内容)与证明手段(形式) 统一说”“广义说与狭义说 (一)传统概念或立法概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 事实,都是证据。 (二)赞同概念: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的根据 (从法律角度界定)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从一般角度) (三)比较与评价 两者的关键区别是“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 1、从司法实践看,证据必须真实的观点不成立。(当事 人提供的证据、司法机关收集的证据、质证、采信的证据) 2、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证据必须真实的观点不成立 (四)如何理解证据概念 1、证据不论真假(或半真半假) 2、证据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也可用于证明案件 事实不存在 3、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时间段)证据的范围不同。其 变化过程为 源证据(案件事实、事件产生的信息)→>可利用的证 据(信息依附于一定的载体如人或物)→>已收集的证据→
1 第二讲 证据概说 一、证据的概念(证据理论中的基础性难题) “事实说”、“事实材料(内容)与证明手段(形式) 统一说”、“广义说与狭义说”。 (一)传统概念或立法概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 事实,都是证据。 (二)赞同概念: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的根据。 (从法律角度界定)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从一般角度) (三)比较与评价: 两者的关键区别是“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 1、从司法实践看,证据必须真实的观点不成立。(当事 人提供的证据、司法机关收集的证据、质证、采信的证据) 2、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证据必须真实的观点不成立。 (四)如何理解证据概念 1、证据不论真假(或半真半假) 2、证据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存在,也可用于证明案件 事实不存在 3、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时间段)证据的范围不同。其 变化过程为: 源证据(案件事实、事件产生的信息)→>可利用的证 据(信息依附于一定的载体如人或物)→>已收集的证据→>
接受审査的证据→>被采信的证据(定案根据) 诉讼中、法律上实际能运用的证据是后三种情况,规定 了取证(调査收集证据)、查证(举证质证)、认证三种程序 和规则。 证据的采用标准 采用不等于采信,采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采信是静态 的结果。釆用的证据不一定是采信的证据,但采信证据一定 是采用证据。在英美陪审团审判中,采用证据由法官决定, 采信证据由陪审团决定。 (一)我国证据理论认为的证据采用标准: 1、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内容客观、存在形式客观 客观性不能完全否定主观性。 2、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 3、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 (1)证据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2)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3)证据的收集程序合法 两性说与三性说之争。实质是混淆了“什么是证据”和 “什么证据可以被采用”两个问题,混淆了证据概念和证据 釆用标准两个问题。“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可以叫证据,但 不能被采用
2 接受审查的证据→>被采信的证据(定案根据) 诉讼中、法律上实际能运用的证据是后三种情况,规定 了取证(调查收集证据)、查证(举证质证)、认证三种程序 和规则。 二、证据的采用标准 采用不等于采信,采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采信是静态 的结果。采用的证据不一定是采信的证据,但采信证据一定 是采用证据。在英美陪审团审判中,采用证据由法官决定, 采信证据由陪审团决定。 (一)我国证据理论认为的证据采用标准: 1、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内容客观、存在形式客观、 客观性不能完全否定主观性。 2、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 3、证据必须具有合法性。 (1)证据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2)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3)证据的收集程序合法。 两性说与三性说之争。实质是混淆了“什么是证据”和 “什么证据可以被采用”两个问题,混淆了证据概念和证据 采用标准两个问题。“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可以叫证据,但 不能被采用
(二)国外证据理论认为的证据采用标准(主要是英美 法系国家) 具有“可采性”,又被称为“证据能力”、“证据资格”、 “证据的适格性”。包括两个方面(相当于我国的关联性和 合法性) 、证据具有关联性(关联性规则、相关性规则 relevancy (1)含义: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规定“相关证据”是指 证据具有某种倾向,使决定某项在诉讼中待确认的争议事实 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亦即,相关 性是指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有一定的联系,从而能够证明案 件事实存在或不存在 关联性不涉及证据的真假和证明力的大小,只涉及证据 与证明对象的形式性关系:与证明对象具有实质性与证明性 (2)内容:包括实质性与证明性。 实质性:指证据将要证明的问题属于依法需要运用证据 加以证明的待证事实,即证据指向本案的争点问题 证明性:指证据具有使实质性问题更为真实或不真实的 能力。 (3)特定证据的关联性。判例或法律对经常出现的某 些证据的关联性作出了规定: A、品格证据。否定“一次作贼,永远是贼
3 (二)国外证据理论认为的证据采用标准(主要是英美 法系国家): 具有“可采性”,又被称为“证据能力”、“证据资格”、 “证据的适格性”。包括两个方面(相当于我国的关联性和 合法性): 1、证据具有关联性(关联性规则、相关性规则, relevancy) (1)含义:美国联邦证据规则规定“相关证据”是指 证据具有某种倾向,使决定某项在诉讼中待确认的争议事实 的存在比没有该项证据时更有可能或更无可能。亦即,相关 性是指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有一定的联系,从而能够证明案 件事实存在或不存在。 关联性不涉及证据的真假和证明力的大小,只涉及证据 与证明对象的形式性关系:与证明对象具有实质性与证明性 (2)内容:包括实质性与证明性。 实质性:指证据将要证明的问题属于依法需要运用证据 加以证明的待证事实,即证据指向本案的争点问题。 证明性:指证据具有使实质性问题更为真实或不真实的 能力。 (3)特定证据的关联性。判例或法律对经常出现的某 些证据的关联性作出了规定: A、品格证据。否定“一次作贼,永远是贼
B、被害人过去的行为(品格)。“强奸盾牌条款”,否 定“一次同意,永远同意” C、特定的事实行为。 (4)确定证据关联性的意义。 A、节约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 B、避免误导陪审员(英美国家)。 2、证据具有有效性。(类似于我国的合法性)证据没有 被法律规定加以排除。 3、关联性和有效性的关系。有关联性不一定有有效性, 但有效性以关联性为前提。两者同时具备证据才具有可采 性。 、证据的证明力 、含义: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以及证明 作用的大小。 2、意义 (1)与证据制度的划分密切相关。 (2)与证据规则的联系不大
4 B、被害人过去的行为(品格)。 “强奸盾牌条款”,否 定“一次同意,永远同意” C、特定的事实行为。 (4)确定证据关联性的意义。 A、节约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 B、避免误导陪审员(英美国家)。 2、证据具有有效性。(类似于我国的合法性)证据没有 被法律规定加以排除。 3、关联性和有效性的关系。有关联性不一定有有效性, 但有效性以关联性为前提。两者同时具备证据才具有可采 性。 三、证据的证明力 1、含义: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以及证明 作用的大小。 2、意义: (1)与证据制度的划分密切相关。 (2)与证据规则的联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