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执行程序 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论 第二节执行的开始与热行措施 第三节执行阻却和执行回转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论 第二节 执行的开始与执行措施 第三节 执行阻却和执行回转
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论 执行及执行制度 (一)执行的概念 概念: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据申 请人提交的或申判组织移送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或调解书,以及其他机构制作的、具有民事执 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行使司法执行权,按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实现上述法 律文书内容的活动。 特点:一是执行主体的特定性;二是执行依据的有 效性;三是执行手段的强制性;四是执行过程的法 定性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论 一、执行及执行制度 (一)执行的概念 ◼ 概念: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据申 请人提交的或审判组织移送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或调解书,以及其他机构制作的、具有民事执 行效力的法律文书,行使司法执行权,按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实现上述法 律文书内容的活动。 ◼ 特点:一是执行主体的特定性;二是执行依据的有 效性;三是执行手段的强制性;四是执行过程的法 定性
(二)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关系 联系:它们都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有机组成部 分。对于民事诉讼而言,审判程序是执行程 序的前提和基础,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 续和保障。 区别:1、程序设立的基础不同;2、功能 和目的不同;3、诉讼阶段不同。 (三)执行程序设立的意义 维护人民法院的裁判和法律的尊严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彻底地解 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制宣传和一般预防的作用
(二)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关系 ◼ 联系:它们都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有机组成部 分。对于民事诉讼而言,审判程序是执行程 序的前提和基础,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 续和保障。 ◼ 区别:1、程序设立的基础不同;2、功能 和目的不同;3、诉讼阶段不同。 (三)执行程序设立的意义 1. 维护人民法院的裁判和法律的尊严。 2.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彻底地解 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 法制宣传和一般预防的作用
二、执行的原则 (-)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二)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五)人民法院执行和协助执行相结合原则
二、执行的原则 (一)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二)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五)人民法院执行和协助执行相结合原则
第二节执行的开始与执行措施 执行的主体和客体 (-)执行主体 1、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及组成人员 2、执行当事人 3、执行参与人 (二)执行客体 执行客体又称为执行对象。包括被申请执行人 的财物和行为,不包括义务人的人身
第二节 执行的开始与执行措施 一 、执行的主体和客体 (一)执行主体 ◼ 1、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及组成人员 ◼ 2、执行当事人 ◼ 3、执行参与人 (二)执行客体 ◼ 执行客体又称为执行对象。包括被申请执行人 的财物和行为,不包括义务人的人身
执行的开始 (一)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 2众看影在望待铸臻傳荊 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 法院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执行。 3.仲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以 及公证 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的住 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电请财产保全,经使裁机构提 人民法院 在地的 白证 据天的在 幽法+情睡套 经使机提交人民法院的由 接近重檬馕 的财产所在地 至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并执行
二、执行的开始 (一)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 1. 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以及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 法院执行。 2. 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执行。 3. 仲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以 及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的住 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 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 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 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 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在涉外仲裁过程中,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 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并执行;申请证据保全的,由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并执行
(二)执行开始方式 1、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 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 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移送执行 3、委托执行
(二)执行开始方式 1、申请执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 权利承受人; 3. 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 行人明确; 5.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移送执行 3、委托执行
(三)不予执行的情况 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2、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情形 3、不子执行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情形
(三)不予执行的情况 1、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 2、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情形 3、不予执行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情形
执行措施 (一)执行措施的概念 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法采 取的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的手段和方法
一 、执行措施 (一)执行措施的概念 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法采 取的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的手段和方法
(二)执行措施的种类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办理有关证照转移手续 8、对行为的执行 9、责令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10、继续执行
(二)执行措施的种类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5、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办理有关证照转移手续 8、对行为的执行 9、责令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10、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