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多数当事人诉讼 第一节共同诉讼 第二节第三人诉讼 第三节代表人诉讼
第六章 多数当事人诉讼 第一节 共同诉讼 第二节 第三人诉讼 第三节 代表人诉讼
界定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三个基本点 因民事权利和利益发生纠纷诉诸法院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受法院裁判拘束
◼ 界定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三个基本点 ◼ 因民事权利和利益发生纠纷诉诸法院 ◼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 受法院裁判拘束
一诉讼之二 红光化工厂 丙丁诉化工厂 诉讼之一: 甲乙诉化工厂 丁的稻田 甲、乙块 有的鱼塘 肉的稻田 合合
甲、乙共 有的鱼塘 丙的稻田 丁的稻田 诉讼之一: 甲乙诉化工厂 诉讼之二: 红光化工厂 丙丁诉化工厂
第一节共同诉讼 本芳要点 共同诉讼概述 必要共同诉 普通共同诉讼
第一节 共同诉讼 本节要点 ◼ 共同诉讼概述 ◼ 必要共同诉讼 ◼ 普通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概述 概念: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 讼 ■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猪者同一种类。 法律上的分类: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 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意义 1、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 2、可以避免法院对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件的 处理作出互相矛盾的判决
一、共同诉讼概述 ◼ 概念: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 讼。 ◼ 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 ◼ 法律上的分类: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 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 ◼ 意义: 1、可以简化诉讼程序,节省时间和费用; 2、可以避免法院对同一案件或者同类案件的 处理作出互相矛盾的判决
二、必要共同诉讼 (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 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 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 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二、必要共同诉讼 (一) 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 概念: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 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 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 讼。 ◼ 特征: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具有同一性; 3.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二)必要共同诉讼的成因 在司法实务中,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因主要有 1.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 2.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3.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 赔偿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规定能引起必要共 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 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 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 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 诉讼人。 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 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二) 必要共同诉讼的成因 在司法实务中,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因主要有: 1.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共同关系。 2. 各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 3. 数人共同致他人损害,他人向数个加害人要求损害 赔偿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诉适用意见》规定能引起必要共 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 ◼ 1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 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 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 诉讼人。 ◼ 2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 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 人 1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 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 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 同诉讼人。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 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 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 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 诉讼人
◼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 人。 ◼ 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 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 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 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 同诉讼人。 ◼ 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 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 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 原告。 ◼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 诉讼人
8.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 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9.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 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 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 8.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 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 9.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 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 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 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 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 (四)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 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 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三)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 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 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 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 (四)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 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 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