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 和反诉制度 第一节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第二节民事诉讼中的诉 第三节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诉 和反诉制度 ◼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 ◼ 第三节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
第一节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诉权概说 (-)诉权的定义和实质 诉权的主体为当事人; 诉权主体行使诉权的目的就自己的民事权益请 求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的方式是作出有利于诉权主体的判决 实质:司法保护请求权
第一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权 ◼ 一、诉权概说 ◼ (一)诉权的定义和实质 ◼ 诉权的主体为当事人; ◼ 诉权主体行使诉权的目的就自己的民事权益请 求司法保护; ◼ 司法保护的方式是作出有利于诉权主体的判决 ◼ 实质:司法保护请求权
二)诉权的基本特征 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 据 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 的权利。 (三)诉权的双重涵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两者的区别
◼ (二)诉权的基本特征 ◼ 1、它的行使须以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为依 据 ◼ 它为纠纷当事人平等享有。 ◼ 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 它的内容包括进行诉讼的权利和满足诉讼请求 的权利。 ◼ (三)诉权的双重涵义 ◼ 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 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两者的区别
二、关于诉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一)传统的诉权理论 私法”诉权说 ■抽象诉权说 具体诉权说 (二)诉权学说发展的新趋势 ■诉权的宪法化 诉讼规定和保障的国际化 诉权否定说 (三)我国诉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二元诉权说与一元诉权说 新诉权理论
◼ 二、关于诉权学说的历史发展 ◼ (一)传统的诉权理论 ◼ “私法”诉权说 ◼ 抽象诉权说 ◼ 具体诉权说 ◼ (二)诉权学说发展的新趋势 ◼ 诉权的宪法化 ◼ 诉讼规定和保障的国际化 ◼ 诉权否定说 ◼ (三)我国诉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 二元诉权说与一元诉权说 ◼ 新诉权理论
三、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享有的主体 不同;3、产生的时间不同;4、行使的阶 段不同 联系:1、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 决定诉讼权利;2、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 以诉权为中心,是诉权是各个不同诉讼阶 段的不同表现形态
◼ 三、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 ◼ 区别:1、法律依据不同;2、享有的主体 不同;3、产生的时间不同;4、行使的阶 段不同 ◼ 联系:1、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诉权 决定诉讼权利;2、诉讼权利由诉权派生, 以诉权为中心,是诉权是各个不同诉讼阶 段的不同表现形态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之一:主体不同 其他诉讼参与人 (包括诉讼代理人 诉权主体 证人、鉴定人、翻 (当事人) 译人员、勘验人员 和协助执行人) 诉讼权利主体 即民事诉讼法律 关系主体
其他诉讼参与人 (包括诉讼代理人、 证人、鉴定人、翻 译人员、勘验人员 和协助执行人) 诉权主体 (当事人)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区别之一:主体不同 诉讼权利主体, 即民事诉讼法律 关系主体
四、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五、诉权的取得和丧失 诉权取得的条件 诉权丧失的原因 六、诉权的行使、限制和保护
◼ 四、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 五、诉权的取得和丧失 ◼ 诉权取得的条件 ◼ 诉权丧失的原因 ◼ 六、诉权的行使、限制和保护
第二节民事诉讼中的诉 诉的概说 诉的定义和特征 诉的双重含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启动诉讼程序程序意义上的诉 请求法院 保护民事权益实体意义上的诉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 ◼ 一、诉的概说 ◼ 诉的定义和特征 ◼ 诉的双重含义: 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 请求 启动诉讼程序 程序意义上的诉 保护民事权益 实体意义上的诉 法院
诉与起诉、诉讼、诉讼请求的界限 诉与诉权的关系 二、诉的要素 二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 三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四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之基本含义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是诉讼上的 种请求权,即原告向被告所为之权利主张。 它表明了原告在诉讼中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 是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 诉与起诉、诉讼、诉讼请求的界限 ◼ 诉与诉权的关系 ◼ 二、诉的要素 ◼ 二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 ◼ 三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 四要素说:诉的标的、诉的理由、诉的主体、 诉讼请求 ◼ 三、诉讼标的 ◼ (一)诉讼标的之基本含义 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是诉讼上的 一种请求权,即原告向被告所为之权利主张。 它表明了原告在诉讼中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 是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对象
(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确定和识别诉讼标的的 学说 “电车事件”:某甲在乘坐电车时,因电车突然 刹车而受到损害。 1.关于旧实体法说 实体法上的请求权=诉讼标的 ■2.关于诉讼法说 二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原告陈述 的事实理由 一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 ■3.关于新实体法说 诉讼标的=事实关系
◼ (二)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确定和识别诉讼标的的 学说 ◼ “电车事件”:某甲在乘坐电车时,因电车突然 刹车而受到损害。 ◼ 1.关于旧实体法说 ◼实体法上的请求权=诉讼标的 ◼ 2.关于诉讼法说 ◼二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原告陈述 的事实理由 ◼一分肢说:诉讼标的=诉的声明 ◼ 3.关于新实体法说 ◼诉讼标的=事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