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计征办法 (1)从价定率征税: 应纳消费税三销颤X税率 (2)从量定额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昏数量×单位税额(单位换算P76) (3)复合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鲁数量X单位税额十销春额X税率
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计征办法 (1)从价定率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单位换算P76) (3)复合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

1、为了防止纳税人侵蚀税基,逃避消费税,自 2001年9月1日起,卷烟税率调整为复合税率,即: 应纳税额=销鲁数量×定额税率十销鲁额×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比例税率:每标准泰(200支)调找价(P77)在 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税率为30%;每标准亲 (200支)调拨价在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白包 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或委托加工的无同牌号、 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卷 烟,税率为45%
1、为了防止纳税人侵蚀税基,逃避消费税,自 2001年9月1日起,卷烟税率调整为复合税率,即: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比例税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P77)在 5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税率为30%;每标准条 (200支)调拨价在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白包 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或委托加工的无同牌号、 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卷 烟,税率为45%

某牌号烟卷如无调拨价格,按照核 定价格计算消费税: 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
某牌号烟卷如无调拨价格,按照核 定价格计算消费税: 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

某烟卷生产厂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 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 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 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 消费税 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36000×45%+18000×0.015 =16200+270=16470(万元)
某烟卷生产厂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每箱 50000支,每条200支,每条调拨价在50元以 上)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000箱,取得不 含税销售额36000万元。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 消费税 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36000×45%+18000×0.015 =16200+270=16470(万元)

2、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布 《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将粮食 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比例税率,调整为定 额税率加比例税率: (1)定额税率:每斤(⑤00克)或每500毫升0.5元 (2)比例税率:20% 应纳税额=销昏数量X定额税率十销鲁额X比例税率 3、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增值税) 在3000元(含)以上的,娱乐业、饮度业自制的啤 酒,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 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 /吨
2、2001年5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 《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将粮食 白酒、薯类白酒消费税税率由比例税率,调整为定 额税率加比例税率: (1)定额税率:每斤(500克)或每500毫升0.5元 (2)比例税率:20%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3、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增值税) 在3000元(含)以上的,娱乐业、饮食业自制的啤 酒,单位税额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 包装物及押金)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 /吨

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2800元 8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1)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2)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00×220=88000元
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2800元 8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1)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 (2)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400×220=8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