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世界贸易组织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世界贸易组织法》期末考试试卷(一)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判断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对2对3.错4.错5.对6.错7.对8.对9.错10.错 二、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1.B 2.D3.ABC 4.C 5.AC 6.ABCD 7.ACD 8.ABCD 9.ACD 10.ABCD 三、名词解释(共4题,每题5分,共计20分) l.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是指对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 持有人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所享有的 待遇。(3分)在WTO各项协议中,国民待遇主要规定于GATT第3条、GATS第17条和 TPS协定第3条。在货物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国民待遇属于一般义务,而在服务贸 易领域,国民待遇原则不是普遍义务,仅在成员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适用国民待遇。(2分) 2.地理标识:根据TPS协定第22条第1款,地理标识是指表示一种商品的产地在某一 成员领土内,或者在该领土内的某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而某种商品的特定品质、名声或者 其特色主要是与其地理来源有关。(3分)由于地理标识与特定商品的品质、名声或特色有 内在本质的联系,因此对地理标识的滥用或者足以使人产生误解的利用不仅可能导致消费者 的误认误购,而且还可能产生与合法持有人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因此,有必要将地理标识作 为知识产权客体加以保护。TPS协定首次涉及保护地理标识的规定(2分)。3.黄箱措施: 黄箱措施是WTO《农业协议》中的国内支持措施的一种,即除绿箱和蓝箱措施之外的国内 支持措施,并受制于减让承诺。(3分)成员在各自的减让表中载明“年度和最终约束水平”, 当成员在任一年份对农业的“当前综合支持总量”不超过年度和最终约束水平时,该成员就没 有违反所承担的削减义务。年度和最终约束水平是谈判的结果。要判断一成员是否违反了削 减义务,必须计算其当前综合支持总量。(2分)4.和平条款:为了防止或避免动辄单方面 地采取报复或反报复措施而形成贸易战,WTO《农业协议》第13条规定了“必要的限制”条 款,或称“和平条款”,该条款规定其他WTO协议对农产品补贴的适用。(3分)该条规定, “绿箱”国内支持措施不能成为反倾销措施或反补贴措施的对象,也不能对之提起“非违反之 诉”。其他补贴措施,包括“黄箱补贴”和出口补贴,即使与成员的减让承诺义务相一致,也 可被诉诸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和措施。但是,成员承诺在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前,或发 起争端解决前,保持适当克制。而且只要对某一农产品的补贴水平没有超过议定的1992年 的水平,成员就不可对该农产品的进口采取措施。(1分)从《建立WTO协定》生效之日起, 和平条款在9年内保持有效,也就是说,该条款已失效。(1分) 四、简答(共1题,每题10分,共计15分) 第1页共2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世界贸易组织法 第 1 页 共 2 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世界贸易组织法》期末考试试卷(一)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判断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 1.对 2 对 3. 错 4. 错 5. 对 6. 错 7. 对 8. 对 9. 错 10. 错 二、选择题(共 10 题,每题 1 分,共 10 分) 1. B 2.D 3.ABC 4.C 5.AC 6.ABCD 7.ACD 8.ABCD 9.ACD 10. ABCD 三、名词解释(共 4 题,每题 5 分,共计 20 分) 1.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是指对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 持有人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所享有的 待遇。(3 分)在 WTO 各项协议中,国民待遇主要规定于 GATT 第 3 条、GATS 第 17 条和 TRIPS 协定第 3 条。在货物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国民待遇属于一般义务,而在服务贸 易领域,国民待遇原则不是普遍义务,仅在成员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适用国民待遇。(2 分) 2.地理标识:根据 TRIPS 协定第 22 条第 1 款,地理标识是指表示一种商品的产地在某一 成员领土内,或者在该领土内的某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而某种商品的特定品质、名声或者 其特色主要是与其地理来源有关。(3 分)由于地理标识与特定商品的品质、名声或特色有 内在本质的联系,因此对地理标识的滥用或者足以使人产生误解的利用不仅可能导致消费者 的误认误购,而且还可能产生与合法持有人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因此,有必要将地理标识作 为知识产权客体加以保护。TRIPS 协定首次涉及保护地理标识的规定(2 分)。3.黄箱措施: 黄箱措施是 WTO《农业协议》中的国内支持措施的一种,即除绿箱和蓝箱措施之外的国内 支持措施,并受制于减让承诺。(3 分)成员在各自的减让表中载明“年度和最终约束水平”, 当成员在任一年份对农业的“当前综合支持总量”不超过年度和最终约束水平时,该成员就没 有违反所承担的削减义务。年度和最终约束水平是谈判的结果。要判断一成员是否违反了削 减义务,必须计算其当前综合支持总量。(2 分)4.和平条款:为了防止或避免动辄单方面 地采取报复或反报复措施而形成贸易战,WTO《农业协议》第 13 条规定了“必要的限制”条 款,或称“和平条款”,该条款规定其他 WTO 协议对农产品补贴的适用。(3 分)该条规定, “绿箱”国内支持措施不能成为反倾销措施或反补贴措施的对象,也不能对之提起“非违反之 诉”。其他补贴措施,包括“黄箱补贴”和出口补贴,即使与成员的减让承诺义务相一致,也 可被诉诸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和措施。但是,成员承诺在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前,或发 起争端解决前,保持适当克制。而且只要对某一农产品的补贴水平没有超过议定的 1992 年 的水平,成员就不可对该农产品的进口采取措施。(1 分)从《建立 WTO 协定》生效之日起, 和平条款在 9 年内保持有效,也就是说,该条款已失效。(1 分) 四、简答(共 1 题,每题 10 分,共计 15 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世界贸易组织法 1.简述《保障措施协议》下的保障措施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下的“特别保 障措施”的区别。 答:《保障措施协议》下的保障措施的概念和相关条款,《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 下的“特别保障措施”的概念和条文。(4分)两者实体要件的不同:如市场扰乱和重大贸 易转移的特定含义、严重损害与实质损害的不同、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不同等。(3分)两 者程序要件的不同:如补偿、报复、实施期限等方面的不同。(3分)两者适用要求的不同: 如前者的非歧视适用和后者专门针对中国适用的不同等。(3分)总结和评论:《加入议定书》 第16条是基于对中国非市场经济的传统成见和中国对外出口能力的担忧,而在中国入世谈 判中对中国设置的额外义务。(2分) 五、翻译并评述(共1题,翻译30分,评述15分,共计45分) 翻译部分评分标准:翻译完整,通顺加10分:翻译正确,特别是关键词如“部长大会”、 “多哈发展议程”等翻译正确加10分:翻译流畅、卷面整洁等其他因素加5分。 参考译文: 2005年12月在香港召开的WTO第六次部长大会圆满结束。其实际成果却非常有限。香 港部长大会只在多哈谈判中取得了少数的突破,而这些进展的实际意义还要在举行更加实质 化的谈判和做出决议后才能明朗。两个主要的实质性突破是欧共体同意在2013年取消农业出 口补贴,而且发达国家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扩大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以及增加发展中国家的 产品的市场准入机会。然而,欧共体对出口补贴的承诺是有条件的,且市场准入承诺的准确 范围(或者,更准确地,市场准入承诺的例外)就其效果而言仍不清楚。目前,WTO所面 临的最大的挑战是使这些谈判一被正式称为多哈发展议程一获得圆满的和实质性的成 果。 WTO近期将面临其他两个重大挑战:(1)需要保持争端解决机制的良好运行;(2) 不论多哈谈判最终产生什么样的实质性结果,需要有可行的实施的程序手段。 评述部分评分标准:评述可围绕下列问题展开:香港部长大会的突破及其局限性:多哈 回合的谈判的重点及其难点: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等。 第2页共2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世界贸易组织法 第 2 页 共 2 页 l.简述《保障措施协议》下的保障措施和《中国加入 WTO 议定书》第 16 条下的“特别保 障措施”的区别。 答:《保障措施协议》下的保障措施的概念和相关条款,《中国加入 WTO 议定书》第 16 条 下的“特别保障措施”的概念和条文。(4 分)两者实体要件的不同:如市场扰乱和重大贸 易转移的特定含义、严重损害与实质损害的不同、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不同等。(3 分)两 者程序要件的不同:如补偿、报复、实施期限等方面的不同。(3 分)两者适用要求的不同: 如前者的非歧视适用和后者专门针对中国适用的不同等。(3 分)总结和评论:《加入议定书》 第 16 条是基于对中国非市场经济的传统成见和中国对外出口能力的担忧,而在中国入世谈 判中对中国设置的额外义务。(2 分) 五、翻译并评述(共 1 题,翻译 30 分,评述 15 分,共计 45 分) 翻译部分评分标准:翻译完整,通顺加 10 分;翻译正确,特别是关键词如“部长大会”、 “多哈发展议程”等翻译正确加 10 分;翻译流畅、卷面整洁等其他因素加 5 分。 参考译文: 2005年12月在香港召开的WTO第六次部长大会圆满结束。其实际成果却非常有限。香 港部长大会只在多哈谈判中取得了少数的突破,而这些进展的实际意义还要在举行更加实质 化的谈判和做出决议后才能明朗。两个主要的实质性突破是欧共体同意在2013年取消农业出 口补贴,而且发达国家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扩大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援助以及增加发展中国家的 产品的市场准入机会。然而,欧共体对出口补贴的承诺是有条件的,且市场准入承诺的准确 范围(或者,更准确地,市场准入承诺的例外)就其效果而言仍不清楚。目前,WTO所面 临的最大的挑战是使这些谈判——被正式称为多哈发展议程——获得圆满的和实质性的成 果。 WTO近期将面临其他两个重大挑战:(1)需要保持争端解决机制的良好运行;(2) 不论多哈谈判最终产生什么样的实质性结果,需要有可行的实施的程序手段。 评述部分评分标准:评述可围绕下列问题展开:香港部长大会的突破及其局限性;多哈 回合的谈判的重点及其难点;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