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价发号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 一、口头证据规则 (一)讨论题 1、约翰逊案(《选评》P.71一73) (1)本案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为何相抵触? (2)口头证据规则的合理性是什么?为什么口头的不能与书面的对抗?在 后的口头协议与在前的书面协议哪一个优先? 2、小卢瑟·威廉斯公司案(《选评》P.73一74) (1)第74页、第1段说:“从整个背景看…是可以被接受的”,这句话表 述了什么规则? (2)合同中有一个条款说:“本合同包含了当事人双方的全部协议”。法官 是如何对待这一条款的? (3)关于先决条件的口头协议为什么可以得到采纳? 3、康纳案(《选评》P.75—76) (1)本案法院引用的《统一商法典》第2一202条的正式解释说:“如果在 法院看来,当事人协议的补充条款是这样一种条款:假如当事人曾就 该条款达成协议,它们肯定会被包含在该条款之中,那么,当事人所 称的订立合同的证据就不能被交给事实的裁判者。”结合本案的案情, 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有争议的口头协议是否属于“平行协议”?为什么? (二)练习题 1、约翰逊案(《选评》P.71一73) (1)本案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发生抵触的原因是 A、上诉人是在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 B、“可随时解雇”的口头许诺与合同中的雇佣期相矛盾。 C、该乐队的许诺是无对价的。 (2)下列哪一陈述与口头证据规则的原理无关? A、书面的意思表示通常是郑重作出的。 B、在后的意思表示优于在前的意思表示。 C、“最终的书面协议”表达了合同双方的完整意思,其效力是最高的。 D、承认书面协议的效力有助于防范欺诈。 2、小卢瑟·威廉斯公司案(《选评》P.73一74) 1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 一、口头证据规则 (一)讨论题 1、约翰逊案(《选评》P.71—73) (1)本案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为何相抵触? (2)口头证据规则的合理性是什么?为什么口头的不能与书面的对抗?在 后的口头协议与在前的书面协议哪一个优先? 2、小卢瑟•威廉斯公司案(《选评》P.73——74) (1)第 74 页、第 1 段说:“从整个背景看……是可以被接受的”,这句话表 述了什么规则? (2)合同中有一个条款说:“本合同包含了当事人双方的全部协议”。法官 是如何对待这一条款的? (3)关于先决条件的口头协议为什么可以得到采纳? 3、康纳案(《选评》P. 75——76) (1)本案法院引用的《统一商法典》第 2—202 条的正式解释说:“如果在 法院看来,当事人协议的补充条款是这样一种条款:假如当事人曾就 该条款达成协议,它们肯定会被包含在该条款之中,那么,当事人所 称的订立合同的证据就不能被交给事实的裁判者。”结合本案的案情, 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有争议的口头协议是否属于“平行协议”?为什么? (二)练习题 1、约翰逊案(《选评》P.71——73) (1)本案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发生抵触的原因是 A、上诉人是在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 B、“可随时解雇”的口头许诺与合同中的雇佣期相矛盾。 C、该乐队的许诺是无对价的。 (2)下列哪一陈述与口头证据规则的原理无关? A、书面的意思表示通常是郑重作出的。 B、在后的意思表示优于在前的意思表示。 C、“最终的书面协议”表达了合同双方的完整意思,其效力是最高的。 D、承认书面协议的效力有助于防范欺诈。 2、小卢瑟•威廉斯公司案(《选评》P.73——74) 1
制卧价览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1)在决定本案中的书面协议是否为关于“双方间交易的完整的表述”时, 本案法院考虑了本案的“整个背景情况”,以便决定当事人关于这一问题的 意图。这反映了 A、科尔宾主张的观点。 B、威利斯顿评主张观点。 C、《第一次合同法重述》采纳的观点。 (2)本案的书面协议规定:“本合同包含了当事人双方的全部协议…”。 根据 ,这一规定对本案判决起决定作用。 A、本案判决 B、科尔宾的观点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C、威利斯顿的观点和《第一次合同法重述》 (3)在本案中,当事人关于“先贷款,再装修房屋”的口头约定被法院认 为不应被排除在合同之外,其原因之一是: A、双方都不否认达成过这样的口头协议。 B、在法官看来,这种合同中包含一个这类条款是合理和自然的。 C、根据被告的经济状况,得不到贷款不可能进行装修。 (4)关于先决条件的口头协议可以得到采纳的原因是: A、它是先于书面协议而订立的。 B、双方当事人承认达成过这样的协议。 C、它决定了合同是否存在 3、康纳诉梅(《选评》P.75一76) (1)依照《统一商法典》第2一202条,如果某个口头的“补充条款已经 确定无疑地被包括在那个文件之中”,法院不应轻易地排除该口头证据。其 含义是: A、将该条款放在书面协议之中是合理的、自然的或与当事人交易的 习惯相吻合的。 B、如果陪审团认定,当事人曾经将该条款视为书面协议的一部分, 就不应排除该条款。 C、A和B都是正确的。 (2)依“平行合同理论”,两个协议是平行的,是指 A、它们在订立的时间上没有先后顺序。 B、它们之间是不相互抵触的。 C、它们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二、合同的解释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1)在决定本案中的书面协议是否为关于“双方间交易的完整的表述”时, 本案法院考虑了本案的“整个背景情况”,以便决定当事人关于这一问题的 意图。这反映了 A、科尔宾主张的观点。 B、威利斯顿评主张观点。 C、《第一次合同法重述》采纳的观点。 (2)本案的书面协议规定:“本合同包含了当事人双方的全部协议……”。 根据 ,这一规定对本案判决起决定作用。 A、本案判决 B、科尔宾的观点和《第二次合同法重述》 C、威利斯顿的观点和《第一次合同法重述》 (3)在本案中,当事人关于“先贷款,再装修房屋”的口头约定被法院认 为不应被排除在合同之外,其原因之一是: A、双方都不否认达成过这样的口头协议。 B、在法官看来,这种合同中包含一个这类条款是合理和自然的。 C、根据被告的经济状况,得不到贷款不可能进行装修。 (4)关于先决条件的口头协议可以得到采纳的原因是: A、它是先于书面协议而订立的。 B、双方当事人承认达成过这样的协议。 C、它决定了合同是否存在。 3、康纳诉梅(《选评》P.75——76) (1)依照《统一商法典》第 2——202 条,如果某个口头的“补充条款已经 确定无疑地被包括在那个文件之中”,法院不应轻易地排除该口头证据。其 含义是: A、将该条款放在书面协议之中是合理的、自然的或与当事人交易的 习惯相吻合的。 B、如果陪审团认定,当事人曾经将该条款视为书面协议的一部分, 就不应排除该条款。 C、A 和 B 都是正确的。 (2)依“平行合同理论”,两个协议是平行的,是指 A、它们在订立的时间上没有先后顺序。 B、它们之间是不相互抵触的。 C、它们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 二、合同的解释 2
制卧价蜀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一)讨论题 1、弗拉塞斯案(《选评》P147一149) (1)原告主张了哪些诉因?控告被告“疏忽”(negligence)意味着什么?你 估计有关疏忽的主张为何被撤销了? (2)这种传染病的不可预防和治愈为什么不能使被告免责?请参看《美国 合同法》P.299一309,结合“履行不能”的理论进一步思考以下问题: A、如果被告没有默示担保的义务,他能否免责?B、默示担保在本案 中的内容是什么?C、被告的这种担保义务为什么会导致被告不能被免 责的后果? (3)作出本案判决的政策上的考虑是什么? 2、元利源商业设备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案(《案例精选》P10) (1)关于原告发出的“选型方案”构成要约,涉及《合同法》的哪一个条 款?如果该选型方案不构成要约,被告依《合同法》的什么条款可以 使自己受到保护?为什么? (2)涉及本案事实,如何理解第158条第3款与第6条的关系? (3)本案法院适用《合同法》第67条的推理是什么? 3、托马斯案(《选评》P.170一172) (1)被告是原告的孩子童年时的朋友。这一事实有什么重要意义? (2)原告考虑了一两天之后决定成交,有何重要性?类似的有利于被告的 事实都有哪些?类似的有利于原告的事实有哪些? (3)在本案中,如果认定信义关系成立,对判决结果会发生什么影响?理 由是什么?多数法官为什么认为不存在这样的关系?认定信义关系成 立的标准是什么? 4、布利—安德鲁斯公司案(《选评》卫180—181) (1)法院在处理水泥杆的争议和水泥板条的争议时采用了什么不同的原 理? (2)为什么采用不同的原理? 5、北京真格文具有限公司案(《案例精选》P.11) (1)“交易习惯”包括哪几类?在本案中,法院依《合同法》第61条确认的 “交易习惯”属于哪一类? (2)在本案中,交易习惯起了什么作用? (3)本案判决中所说的“后履行抗辩权”源于《合同法》的哪一个条款? (二)练习题 1、弗拉塞斯案(《选评》P.147一149) (1)在本案中,原告曾提起侵权之诉。这一表述是: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一)讨论题 1、弗拉塞斯案(《选评》P.147——149) (1)原告主张了哪些诉因?控告被告“疏忽”(negligence)意味着什么?你 估计有关疏忽的主张为何被撤销了? (2)这种传染病的不可预防和治愈为什么不能使被告免责?请参看《美国 合同法》P.299—309,结合“履行不能”的理论进一步思考以下问题: A、如果被告没有默示担保的义务,他能否免责?B、默示担保在本案 中的内容是什么?C、被告的这种担保义务为什么会导致被告不能被免 责的后果? (3)作出本案判决的政策上的考虑是什么? 2、元利源商业设备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案(《案例精选》P.10) (1)关于原告发出的“选型方案”构成要约,涉及《合同法》的哪一个条 款?如果该选型方案不构成要约,被告依《合同法》的什么条款可以 使自己受到保护?为什么? (2)涉及本案事实,如何理解第 158 条第 3 款与第 6 条的关系? (3)本案法院适用《合同法》第 67 条的推理是什么? 3、托马斯案(《选评》P.170——172) (1)被告是原告的孩子童年时的朋友。这一事实有什么重要意义? (2)原告考虑了一两天之后决定成交,有何重要性?类似的有利于被告的 事实都有哪些?类似的有利于原告的事实有哪些? (3)在本案中,如果认定信义关系成立,对判决结果会发生什么影响?理 由是什么?多数法官为什么认为不存在这样的关系?认定信义关系成 立的标准是什么? 4、布利——安德鲁斯公司案(《选评》P.180——181) (1)法院在处理水泥杆的争议和水泥板条的争议时采用了什么不同的原 理? (2)为什么采用不同的原理? 5、北京真格文具有限公司案(《案例精选》P.11) (1)“交易习惯”包括哪几类?在本案中,法院依《合同法》第 61 条确认的 “交易习惯”属于哪一类? (2)在本案中,交易习惯起了什么作用? (3)本案判决中所说的“后履行抗辩权”源于《合同法》的哪一个条款? (二)练习题 1、弗拉塞斯案(《选评》P.147—149) (1)在本案中,原告曾提起侵权之诉。这一表述是: 3
制卧价贸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A、正确的。 B、错误的。 C、从本书看不出来。 (2)被告负有的默示担保义务的内容是:这些鸡 A、比一般的鸡更为健康。 B、能抵御各种疾病。 C、是适合于饲养的,包括能够存活。 (3)如果卖方不负默示的担保义务,他 依履行不能(见《美国 合同法》P.299—309)免责。 A、也不可能。 B、可以。 C、A和B都不正确。 (4)作出本案判决的政策上的考虑之一是: A、让更容易避免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 B、彻底放弃“买者自慎”的原则。 C、让卖方对品质问题负绝对的责任。 2、费尔德案(《选评》P.162—164) (1)本案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为一年。这对于 获得胜诉是有利的。 A、买方。 B、卖方。 C、A和B都不正确。 (2)本案协议提到的“面包屑并不是加工面包时产生的副产品…”。这意 味着 A、卖方承担合同义务是不附条件的 B、卖方需要添置专门的设备 C、卖方可以主张“对价的互惠” (3)本案合同属于“产量合同”,依传统理论只有 可以主张“对价 的互惠”。 A、买方。 B、卖方。 C、A和B都不正确。 (4)如果本案中卖方继续供货有利可图,买方要想依对价的互惠理论解除 收货义务,依现代的理论,他必须证明 A、卖方扩大供货量违背了善意(诚信)原则。 B、买方不需要那么多的货。 C、买方继续接货会蒙受亏损。 4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A、正确的。 B、错误的。 C、从本书看不出来。 (2)被告负有的默示担保义务的内容是:这些鸡 A、比一般的鸡更为健康。 B、能抵御各种疾病。 C、是适合于饲养的,包括能够存活。 (3)如果卖方不负默示的担保义务,他 依履行不能(见《美国 合同法》P.299——309)免责。 A、也不可能。 B、可以。 C、A 和 B 都不正确。 (4)作出本案判决的政策上的考虑之一是: A、让更容易避免风险的一方承担风险。 B、彻底放弃“买者自慎”的原则。 C、让卖方对品质问题负绝对的责任。 2、费尔德案(《选评》P.162——164) (1)本案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为一年。这对于 获得胜诉是有利的。 A、买方。 B、卖方。 C、A 和 B 都不正确。 (2)本案协议提到的“面包屑并不是加工面包时产生的副产品……”。这意 味着 。 A、卖方承担合同义务是不附条件的 B、卖方需要添置专门的设备 C、卖方可以主张“对价的互惠” (3)本案合同属于“产量合同”,依传统理论只有 可以主张“对价 的互惠”。 A、买方。 B、卖方。 C、A 和 B 都不正确。 (4)如果本案中卖方继续供货有利可图,买方要想依对价的互惠理论解除 收货义务,依现代的理论,他必须证明 A、卖方扩大供货量违背了善意(诚信)原则。 B、买方不需要那么多的货。 C、买方继续接货会蒙受亏损。 4
制卧价贸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3、托马斯案(《选评》P.170一172) (1)被告是原告的孩子童年的朋友。这一事实的意义在于 A、这可能成为被告对原告负有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的理由之一。 B、原被告之间具有信义关系已成定论。 C、A和B都不正确。 (2)信义关系是一种信任与被信任的关系。这一表述是 A、正确的。 B、错误的。 C、很难说。 (3)法院认定信义关系的依据是 A、依个案的情况进行裁量。 B、依法定的原则确定。 C、A和B都是依据。 (4)下列事实中哪些是不利于原告的事实? A、原告拥有大量的古董,而且知道其价值。 B、原告是在考虑了一两天之后才签约的。 C、另一个古董商也曾出同样的价。 D、原告给了被告一定的报酬。 (5)在本案中,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信义关系,买方就有 A、披露义务。 B、保证交易公平的义务。 C、A和B都是其义务。 4、布利一安德鲁斯公司案 (1)本案法院在处理水泥杆的争议时采用了 A、交易过程理论。 B、履约过程理论。 C、A和B都不对。 (2)履约过程,交易过程和行业惯例在适用上的先后顺序是: A、履约过程、交易过程、行业惯例。 B、交易过程、履约过程、行业惯例。 C、行业惯例、交易过程、履约过程。 (3)本案法院在处理水泥板条的争议时采用了 A、交易过程理论。 B、履约过程理论。 C、以行为要约和以行为承诺理论。 (4)有关水泥杆的争议,属于 的争议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3、托马斯案(《选评》P.170——172) (1)被告是原告的孩子童年的朋友。这一事实的意义在于 A、这可能成为被告对原告负有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的理由之一。 B、原被告之间具有信义关系已成定论。 C、A 和 B 都不正确。 (2)信义关系是一种信任与被信任的关系。这一表述是 A、正确的。 B、错误的。 C、很难说。 (3)法院认定信义关系的依据是 A、依个案的情况进行裁量。 B、依法定的原则确定。 C、A 和 B 都是依据。 (4)下列事实中哪些是不利于原告的事实? A、原告拥有大量的古董,而且知道其价值。 B、原告是在考虑了一两天之后才签约的。 C、另一个古董商也曾出同样的价。 D、原告给了被告一定的报酬。 (5)在本案中,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信义关系,买方就有 A、披露义务。 B、保证交易公平的义务。 C、A 和 B 都是其义务。 4、布利——安德鲁斯公司案 (1)本案法院在处理水泥杆的争议时采用了 A、交易过程理论。 B、履约过程理论。 C、A 和 B 都不对。 (2)履约过程,交易过程和行业惯例在适用上的先后顺序是: A、履约过程、交易过程、行业惯例。 B、交易过程、履约过程、行业惯例。 C、行业惯例、交易过程、履约过程。 (3)本案法院在处理水泥板条的争议时采用了 A、交易过程理论。 B、履约过程理论。 C、以行为要约和以行为承诺理论。 (4)有关水泥杆的争议,属于 的争议。 5
制卧价蜀易大考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A、合同的补缺。 B、合同的效力。 C、合同的解释。 (5)有关水泥板条的争议,属于 的争议。 A、合同的补缺。 B、合同的解释。 C、合同一方的弃权。 5、北京真格文具有限公司案(“中国案例精选”p.5) (1)该案中的“交易习惯”属于 证明的当事人的意思。 A、履约过程 B、交易过程 C、行业惯例 (2)在解释合同或对合同补缺方面,“履约过程”优于“交易过程”,因 为 A、前者是近期发生的 B、前者表明的意思更明确 C、在后的意思优于在前的意思 (3)在解释合同或对合同补缺方面,交易过程优于行业惯例,因为。 A、特殊优于一般 B、前者等于默示协议 C、后者等于默示协议 6
《比较合同法》 作业习题 A、合同的补缺。 B、合同的效力。 C、合同的解释。 (5)有关水泥板条的争议,属于 的争议。 A、合同的补缺。 B、合同的解释。 C、合同一方的弃权。 5、北京真格文具有限公司案(“中国案例精选”p.5) (1)该案中的“交易习惯”属于 证明的当事人的意思。 A、履约过程 B、交易过程 C、行业惯例 (2)在解释合同或对合同补缺方面,“履约过程”优于“交易过程”,因 为 。 A、前者是近期发生的 B、前者表明的意思更明确 C、在后的意思优于在前的意思 (3)在解释合同或对合同补缺方面,交易过程优于行业惯例,因为 。 A、特殊优于一般 B、前者等于默示协议 C、后者等于默示协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