裢肖华经将昌去是 民法总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2—2003学年第二学期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课序号:LAW201-1 学号: 姓名: 班级: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你所选择的答案的代码填入题目中的 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甲住在乙的楼上。甲经常在深夜以很大的声音放音乐,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要求 甲关掉录音机,甲以“我有权利在我的房子里放音乐”为由,拒绝了乙的要求。甲的行 为违反了民法的()原则。 A.公平 B.自愿 C.等价有偿 D.禁止权利滥用 2、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 A.人的死亡 B.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甲与乙订立合同 D.甲把乙打伤 3、宣告某人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 死亡宣告之日起( A.自行恢复 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 C.不能自行恢复 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 4、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A.失踪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B.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C.代理失踪人进行民事活动 D.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5、以下组织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第1页共4页
民法总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2——2003 学年第二学期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课序号:LAW201-1 学号: 姓名: 班级: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你所选择的答案的代码填入题目中的 括号内。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1、甲住在乙的楼上。甲经常在深夜以很大的声音放音乐,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要求 甲关掉录音机,甲以“我有权利在我的房子里放音乐”为由,拒绝了乙的要求。甲的行 为违反了民法的( )原则。 A.公平 B.自愿 C.等价有偿 D.禁止权利滥用 2、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 )。 A.人的死亡 B.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甲与乙订立合同 D.甲把乙打伤 3、宣告某人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 死亡宣告之日起( )。 A.自行恢复 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 C.不能自行恢复 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 4、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 A.失踪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B.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C.代理失踪人进行民事活动 D.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5、以下组织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 第 1 页 共 4 页
碰男华经海贸多大学 民法总论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C.宋庆龄基金会 D.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6、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 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7、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以下条件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如果你在去年的收入达到了20万元,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B.如果乙电视机厂承担产品责任,甲宾馆就购买乙电视机厂的产品 C.如果你帮我把甲打了,我就把钱借给你 D.如果我今年年底出国,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8、以下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A.代人写信 B.代人传达 C.代人订立合同 D.代书遗嘱 9、以下行为中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的是()。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隐名代理 D.表见代理 10、在我国,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A.消灭起诉权 B.消灭胜诉权 C.消灭实体权利 D.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二、简答题(请简要回答如下问题,每题不得超过300字。每小题20分,共60分) 1、论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特点。 2、简述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区别。 3、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效果。 三、案例分析题(请回答各案例中的问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9岁小学生甲将其父价值15000元的“劳力士”金表卖给成年人乙,得款2000元, 并将其中300元送给同学丙。甲在回家途中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送还给失主丁。丁为 第2页共4页
民法总论 A.中国工商银行 B.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C.宋庆龄基金会 D.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6、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 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7、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以下条件中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A.如果你在去年的收入达到了 20 万元,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B.如果乙电视机厂承担产品责任,甲宾馆就购买乙电视机厂的产品 C.如果你帮我把甲打了,我就把钱借给你 D.如果我今年年底出国,我就把房子卖给你 8、以下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 A.代人写信 B.代人传达 C.代人订立合同 D.代书遗嘱 9、以下行为中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的是( )。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隐名代理 D.表见代理 10、在我国,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 )。 A.消灭起诉权 B.消灭胜诉权 C.消灭实体权利 D.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二、简答题(请简要回答如下问题,每题不得超过 300 字。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 1、论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特点。 2、简述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区别。 3、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效果。 三、案例分析题(请回答各案例中的问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1、9 岁小学生甲将其父价值 15000 元的“劳力士”金表卖给成年人乙,得款 2000 元, 并将其中 300 元送给同学丙。甲在回家途中捡到一台笔记本电脑,送还给失主丁。丁为 第 2 页 共 4 页
碰男华经海父墨大学 民法总论 表感谢,送给酬金500元。丁后又反悔,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甲返还酬金。 请问: (1)甲属于何种类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甲将“劳力士”金表卖给乙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3)甲将300元钱送给丙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4)丁能否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返还酬金? 2、甲今年40周岁,乙今年15周岁,二人系叔侄关系。甲因多年经商,积累了一笔财产。 2000年3月,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价值2万 的电脑。在当年的中考中,乙如愿考上一重点高中。甲按照先前的约定送给乙一台电脑, 后又听律师说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超出其年龄、智力发育程度的民事活动, 因此乙无权接受这台电脑。于是甲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乙返还电脑,乙 的父母表示拒绝,双方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 (1)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电脑。这一民事法律 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 (2)如果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有何特点?如果是附期限 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有何特点? (3)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否因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受到影响? (4)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电脑? 《民法总论》试题标准答案与评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 1、D2、A3、A4、B5、A6、C7、D8、C9、D10、B 二、简答题 1、论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特点。 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地、完全不发生法 律效力的民事行为。(4分) 特点:第一,此所谓无效,指民事行为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4分)第二,此所谓无效, 指民事行为自始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4分)第三,此所谓无效,指民事行为当然地完 全不发生法律效力:(4分)第四,此所谓无效,指民事行为确定地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 (4分) 2、简述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区别。 第一,发生中止的原因属于与当事人无关的客观情况,而发生中断的原因系当事人的行 为,亦即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6分)第二,在时效期间中止中,中止以前已经进行的 时效期间为有效,应与中止原因消灭后继续计算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在时效期间中断 中,中断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为无效,中断原因消灭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间:(8分) 第三,在时效期间中止中,中止原因应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才能发生中止 的效力;中断原因无论发生在时效期间的哪一段,均应发生中断的效力。(6分) 3、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效果。 第3页共4页
民法总论 表感谢,送给酬金 500 元。丁后又反悔,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甲返还酬金。 请问: (1)甲属于何种类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甲将“劳力士”金表卖给乙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3)甲将 300 元钱送给丙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4)丁能否以甲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返还酬金? 2、甲今年 40 周岁,乙今年 15 周岁,二人系叔侄关系。甲因多年经商,积累了一笔财产。 2000年3月,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价值 2 万 的电脑。在当年的中考中,乙如愿考上一重点高中。甲按照先前的约定送给乙一台电脑, 后又听律师说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超出其年龄、智力发育程度的民事活动, 因此乙无权接受这台电脑。于是甲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乙返还电脑,乙 的父母表示拒绝,双方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 (1)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电脑。这一民事法律 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还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什么? (2)如果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有何特点?如果是附期限 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有何特点? (3)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否因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受到影响? (4)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电脑? 《民法总论》试题标准答案与评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 1、D 2、A 3、A 4、B 5、A 6、C 7、D 8、C 9、D 10、B 二、简答题 1、论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和特点。 无效民事行为指因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地、完全不发生法 律效力的民事行为。(4 分) 特点:第一,此所谓无效,指民事行为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4 分)第二,此所谓无效, 指民事行为自始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4 分)第三,此所谓无效,指民事行为当然地完 全不发生法律效力;(4 分)第四,此所谓无效,指民事行为确定地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 (4 分) 2、简述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区别。 第一,发生中止的原因属于与当事人无关的客观情况,而发生中断的原因系当事人的行 为,亦即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6 分)第二,在时效期间中止中,中止以前已经进行的 时效期间为有效,应与中止原因消灭后继续计算的时效期间合并计算;在时效期间中断 中,中断以前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为无效,中断原因消灭后重新计算时效期间;(8 分) 第三,在时效期间中止中,中止原因应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才能发生中止 的效力;中断原因无论发生在时效期间的哪一段,均应发生中断的效力。(6 分) 3、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效果。 第 3 页 共 4 页
链男4橙怜餐多产学 民法总论 紧急避险指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急迫危险,所为躲避危险 的行为。此种行为,虽致他人损害,不负赔偿责任。(4分) 构成要件:第一,须有急迫危险:(4分)第二,须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 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的急迫危险而为避险行为:(4分)第三,须避险行为不超过必 要限度。(4分) 效果:避险人对于所加于他人的损害,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4分) 三、案例分析题(请回答各案例中的问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1)甲属于无行为能力人(3分) (2)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为甲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5分) (3)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为甲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5分) (4)不能。(2分) 2、(1)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该行为以未来不确定的事件作为约束行为生效的 附款(6分) (2)是肯定的延缓条件(5分) (3)不受影响(2分) (4)无权要求乙返还电脑。(2分) 第4页共4页
民法总论 紧急避险指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自由、财产之急迫危险,所为躲避危险 的行为。此种行为,虽致他人损害,不负赔偿责任。(4 分) 构成要件:第一,须有急迫危险;(4 分)第二,须为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体、 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的急迫危险而为避险行为;(4 分)第三,须避险行为不超过必 要限度。(4 分) 效果:避险人对于所加于他人的损害,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4 分) 三、案例分析题(请回答各案例中的问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1、(1)甲属于无行为能力人(3 分) (2)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为甲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5 分) (3)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为甲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5 分) (4)不能。(2 分) 2、(1)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该行为以未来不确定的事件作为约束行为生效的 附款(6 分) (2)是肯定的延缓条件(5 分) (3)不受影响(2 分) (4)无权要求乙返还电脑。(2 分)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