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P GB/T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layout drawings 2001一11-01发布 200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1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layout drawings 2001—11—01 发布 2002—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第 1 页 共 33 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layout drawings GB/T501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中国建筑资讯网 2002北京 第2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layout drawings GB/T 501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 年 3 月 1 日 中国建筑资讯网 2002 北 京 第 2 页 共 33 页 @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 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 准》GB/T50001一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一2001、《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一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一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 准》GB/T50106一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一2001为国家标准,自 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1一86、《总图制图标准》 GB)103一87、《建筑制图标准》GBJ104一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105一87、 《给水挂水制图标准》GBU106一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114一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 富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3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 统一标准》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 准》GB/T 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 GB/T 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 准》GB/T 50106—2001 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01 为国家标准,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总图制图标准》 GBJ 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J 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 105—87、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 106—87 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 114—88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 3 页 共 33 页 @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103 一87)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 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 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一,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第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ISOT C10 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二、充分考思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副 除或增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木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婴 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郎编 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 木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婴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编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班掉陈景来 第4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准》(GBJ 103 —87)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 1990 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 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 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一、与 1990 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准(包括 ISOT C/10 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 二、充分考虑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删 除或增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 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 19 号,邮编 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编单位 :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班 焯 陈景来 第 4 页 共 33 页 @

目次 1总则. .6 2一般规定aa 2.1图线 .7 22比例- .8 2.3计量单位41i44 2.4坐标注法 9 2.5标高注法 10 2.6名称和编号 11 3图例 12 本标准用词说明. 33 第5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目 次 1 总 则..................................................................................................................... 6 2 一般规定................................................................................................................... 7 2.1 图 线 ........................................................................................................... 7 2.2 比 例 ........................................................................................................... 8 2.3 计量单位.......................................................................................................... 9 2.4 坐标注法.......................................................................................................... 9 2.5 标高注法........................................................................................................ 10 2.6 名称和编号.................................................................................................... 11 3 图 例................................................................................................................... 12 本标准用词说明 ........................................................................................................... 33 第 5 页 共 33 页 @

1总则 1.0.1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请麻、简 明,符合设计、随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I手工制图: 2计算机制图。 1.0.3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 2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1.0.4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一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6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 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 2 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 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1.0.4 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 6 页 共 33 页 @

2一般规定 2.1图线 21.】图线的宽度,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一2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1.2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2.12规定的线型选用。 表2.1.2图线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途 和 1.新建建筑物±0.00高度的可见轮廓线 b 2.新建的钱路、管线 1新建构筑物,道路,桥涵,边被,围墙 露天堆场、运输设南、挡土墙的可见轮*线 中 2场地、区域分界线,用地红线,建筑红 05b 线、尺寸起止符号、河道蓝线 3.新建建筑物士0.00高度以外的可见轮扇 实 线 线 1新建道路路肩、人行道、排水沟、树丛, 草地、花坛的可见轮席线 2原有(包括保图和拟拆豫的)建筑物、构筑 细 0.25b 物、铁路、道路、桥涵、围培的可见轮廓线 3坐标网线、图例线、尺寸线、 尺寸界线、引出线、索引荐号等 虚 线 6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可见轮烧线 第7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2 一般规定 2.1 图 线 2.1.1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2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1.2 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 2.1.2 规定的线型选用。 表 2.1.2 图 线 名 称 线 型 线 宽 用 途 粗 b 1.新建建筑物±0.00 高度的可见轮廓线 2.新建的铁路、管线 中 0.5b 1.新建构筑物、道路、桥涵、边坡、围墙、 露天堆场、运输设施、挡土墙的可见轮廓线 2.场地、区域分界线、用地红线、建筑红 线、尺寸起止符号、河道蓝线 3.新建建筑物±0.00 高度以外的可见轮廓 实 线 线 细 0.25b 1.新建道路路肩、人行道、排水沟、树丛、 草地、花坛的可见轮廓线 2.原有(包括保留和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 物、铁路、道路、桥涵、围墙的可见轮廓线 3.坐标网线、图例线、尺寸线、 尺寸界线、引出线、索引符号等 虚 线 粗 b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可见轮廓线 第 7 页 共 33 页 @

续表2.1.2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逸 1计划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横留地、铁 路、道路,桥涌、围墙、运输设能、管线的 中 0.5b 虚 轮廓线 线 2洪水淹没线 细 0.25b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桥, 围墙的不可见轮廓线 粗 b 露天矿开采边界线 单点 长画 中 0.5b 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拔 细 0.25b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粗双点 b 长面线 陆下开采区指落界找 折斯线 0.5b 断开界线 被浪线 0.5b 注:应根据图样中所表示的不同重点,确定不同的粗细线型。例如,绘制总平面图时,新建建 筑物采用粗实线。其他部分采用中线和阐线:绘制管线综合图或铁路图时,管线,铁路采用粗实 2.2比 例 2.2.1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比例 图名 比例 地理、交通位置图 1:25000-1:200000 1:2000、1:5000.1:10000、1:25000. 总体规划、总体布置、区域位置图 1:50000 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土方 图、排水阁、铁路、道路平面图、绿化平面 1:500.1:1000.1:2000 图 线路、道路纵断面图 垂直:1:100、1:200.1:500 水平:1:1000,1:2000,1:3000 铁路、道路横断面图 1:50、1:100、1:200 场地断面图 1:100、1:200、1:500、1:1000 详图 1:1、1:2.1:5、1:10.1:20、1:50、 1:100.1:200 2.2.2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 第8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续表 2.1.2 名 称 线 型 线 宽 用 途 中 0.5b 1.计划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预留地、铁 路、道路、桥涵、围墙、运输设施、管线的 轮廓线 2.洪水淹没线 虚 线 细 0.25b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桥涵、 围墙的不可见轮廓线 粗 b 露天矿开采边界线 中 0.5b 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单点 长画 线 细 0.25b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粗双点 长画线 b 地下开采区塌落界线 折断线 0.5b 波浪线 0.5b 断开界线 注:应根据图样中所表示的不同重点,确定不同的粗细线型。例如,绘制总平面图时,新建建 筑物采用粗实线,其他部分采用中线和细线;绘制管线综合图或铁路图时,管线、铁路采用粗实 线。 2.2 比 例 2.2.1 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 2.2.1 的规定。 表 2.2.1 比 例 图 名 比 例 地理、交通位置图 1∶25000~1∶200000 总体规划、总体布置、区域位置图 1∶2000、1∶5000、1∶10000、1∶25000、 1∶50000 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土方 图、排水图、铁路、道路平面图、绿化平面 图 1∶500、1∶1000、1∶2000 铁路、道路纵断面图 垂直:1∶100、1∶200、1∶500 水平:1∶1000、1∶2000、1∶5000 铁路、道路横断面图 1∶50、1∶100、1∶200 场地断面图 1∶100、1∶200、1∶500、1∶1000 详图 1∶1、1∶2、1∶5、1∶10、1∶20、1∶50、 1∶100、1∶200 2.2.2 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 第 8 页 共 33 页 @

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3计量单位 2.3.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 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如不以毫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2.3.2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 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23,3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觎坡度宜 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4坐标注法 2,4,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 宜超过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政瑰图(图2.4.1)。 A: X沿0十 AHD X100-+ A10 X120 8 图2.4,1坐标网格 连:图中X为南式方向轴线,X的增量在X轴域上,Y为东西方向轴城,Y的增量在Y 轴线上。A轴相当于测量坐标网中的X帕B轴附当于测量坐际网中的Y轴。 2.4.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 Y”表示:建筑坐标4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图2.4.1).坐 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省略, 2.4.3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 换算公式, 2.4.4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 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2,45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 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第9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3 计量单位 2.3.1 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 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如不以毫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2.3.2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 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2.3.3 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 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4 坐标注法 2.4.1 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 宜超过 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 2.4.1)。 2.4.2 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 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图 2.4.1)。坐 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省略。 2.4.3 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 换算公式。 2.4.4 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 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2.4.5 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 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第 9 页 共 33 页 @

2.4.6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1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 2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3皮带走窜的中线或其交点: 4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 5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其交点: 6挡土墙墙顶外边缘线或转折点。 2.4.7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足够位置,也可列表标注。 2.4.8在一张图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面相同的位数省略,其省略 位数应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2.5标高注法 2,5.1应以含有±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图平面。 2,5,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 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2.5.3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1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士000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 标注其标高(图2.5.2a). 2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 3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图2.5.2b): 0 v单 雨送 b 图25.2标高注法 4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5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 6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提、边坡标注城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 沟顶和沟底标高: 7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2.5.4标高符号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一2001)中“标高”一 节的有关规定标注。 第10页共33页
@ www.sinoaec.com 《总图制图标准》 资料编号: GB/T 50103--2001 2.4.6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1 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 2 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3 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4 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 5 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其交点; 6 挡土墙墙顶外边缘线或转折点。 2.4.7 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足够位置,也可列表标注。 2.4.8 在一张图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面相同的位数省略,其省略 位数应在附注中加以说明。 2.5 标高注法 2.5.1 应以含有±0.00 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图平面。 2.5.2 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 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2.5.3 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1 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0.00 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 标注其标高(图 2.5.2a)。 2 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 3 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图 2.5.2b); 4 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5 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 6 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 沟顶和沟底标高; 7 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2.5.4 标高符号应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中“标高”一 节的有关规定标注。 第 10 页 共 3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