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3号(总第200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二0年三月十三日出版 日录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 6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实施意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市建设平稳运行的意见 13
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出版 第 3 号(总第 200 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目 录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 1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 ············ 6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实施意见 ············ 9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市建设平稳运行的意见 ················· 13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烟政发〔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 三、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门,有关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 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全国 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 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普查机构。市政府确定成 、深刻认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立烟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负责全市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 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 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口普查的组织、协调等。各级要成立相应 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中,各县 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于2020年 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3月底前组建完成,各镇(街道)普査领导 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小组及其办公室应于2020年4月底前组建 经济高质量发展,加速建设制造业强市 完成。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设立 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化国际滨海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 、准确把握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和单位要积极支持普査工作,及时提供普査 普査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 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各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 (三)选调普查人员。各级普査机构 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 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选聘文化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文件 — 1 —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烟政发〔2020〕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 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 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 号), 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 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 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 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 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 经济高质量发展,加速建设制造业强市、 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 化国际滨海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 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 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扎实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 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 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全国 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 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市政府确定成 立烟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负责全市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 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 口普查的组织、协调等。各级要成立相应 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中,各县 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于 2020 年 3 月底前组建完成,各镇(街道)普查领导 小组及其办公室应于 2020 年 4 月底前组建 完成。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设立 人口普查小组,协助做好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 和单位要积极支持普查工作,及时提供普查 所需的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信息,研究制 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选调普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 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 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选聘文化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文件 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的人员为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 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 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 为确保普査工作顺利推进,应及时支付招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要采取电子 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化方式开展普査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 其原有工作岗位。 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 四、坚决落实普查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 人口普査所需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 集处理效能。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切实加强对公民 到位。普查专用设备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 在此基础上合理测算新增设备数量,确需新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购置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国 (四)确保数据质量。要牢固树立质 库集中支付,最大限度节约经费支出,降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普查工 低普査成本,所需普査专用设备经费由省、作全过程,落实到普查工作各环节。各级 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两员”报酬由市 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各县市区不得将负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 担下移,不得拖欠。 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査工 五、严格执行普查的工作要求 作的现象,确保普査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査机构数据真实准确 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 (五)强化工作督导。各级普查机构 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利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通过 用各种信息化资源,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定期督査、实时调度、及时通报、严格问 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充责等措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 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 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烟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 小组成员名单(略 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全国人口普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 2020年2月28日 展普查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 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文件 — 2 — 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 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的人员为普 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应及时支付招 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 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 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坚决落实普查的经费和物资保障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 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 到位。普查专用设备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 在此基础上合理测算新增设备数量,确需新 购置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和国 库集中支付,最大限度节约经费支出,降 低普查成本,所需普查专用设备经费由省、 市、县财政共同负担;“两员”报酬由市、 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各县市区不得将负 担下移,不得拖欠。 五、严格执行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 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 和组织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充分利 用各种信息化资源,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 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充 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 会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引导广大普 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 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 展普查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 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 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 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 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要采取电子 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 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 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 集处理效能。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切实加强对公民 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 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四)确保数据质量。要牢固树立质 量第一的意识,把质量意识贯穿于普查工 作全过程,落实到普查工作各环节。各级 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 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 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 数据真实准确。 (五)强化工作督导。各级普查机构 要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通过 定期督查、实时调度、及时通报、严格问 责等措施,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 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普查 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烟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略)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2 月 28 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烟政发〔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每人120元、20人至50人的按每人150元、 门,有关单位 50人以上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有关疫情防控和稳介绍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 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村(社区)招聘专员介绍劳动者到我市企 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业就业的,可参照劳务经纪人政策,通过 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服务,按照职业介 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和《中绍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执行。上述资金从就 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意见》(鲁发电〔2020012号)等文件精神, 2.落实支持企业用工政策。疫情防控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1月24日至 、加强就业保障,帮助企业解决用2月9日)开工生产的,给予每人每天200 工困难 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建立企业用工保障制度。组织公共50万元。1月24日至3月10日复工的企 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加大网上招聘力度,动业,在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新吸纳 态发布岗位信息,大力开展“就业服务不就业的,每新吸纳1人(签订1年及以上 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 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企业、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动机制,协同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 解决用工需求。设立用工服务人社专员,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 协助企业做好外地人员返岗、招工等工作。 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记录。上述补 设立镇(街)、村(社区)招聘服务专员,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 挖掘本地用工资源,推送企业招聘信息,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 通供求精准对接渠道,鼓励就地就近就业。 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0年2月1 3.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针对重 日至6月30日介绍劳动者到本市企业就业点企业外地员工返岗难问题,组织“点对 (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点”定制化运输服务,开通“返岗直通车”, 工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20人以下的按采取包车、包厢、包机等方式,帮助市外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文件 — 3 —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烟政发〔2020〕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 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有关疫情防控和稳 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做好稳就业 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 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 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 号)和《中 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 意见》(鲁发电〔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就业保障,帮助企业解决用 工困难 1. 建立企业用工保障制度。组织公共 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加大网上招聘力度,动 态发布岗位信息,大力开展 “就业服务不 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 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企业、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动机制,协同 解决用工需求。设立用工服务人社专员, 协助企业做好外地人员返岗、招工等工作。 设立镇(街)、村(社区)招聘服务专员, 挖掘本地用工资源,推送企业招聘信息,畅 通供求精准对接渠道,鼓励就地就近就业。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介绍劳动者到本市企业就业 (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 工社会保险)的,一次引进 20 人以下的按 每人 120 元、20 人至 50 人的按每人 150 元、 50 人以上的按每人 300 元的标准给予职业 介绍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 村(社区)招聘专员介绍劳动者到我市企 业就业的,可参照劳务经纪人政策,通过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服务,按照职业介 绍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执行。上述资金从就 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2. 落实支持企业用工政策。疫情防控 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1 月 24 日至 2 月 9 日)开工生产的,给予每人每天 200 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1 月 24 日至 3 月 10 日复工的企 业,在 2 月 10 日至 3 月 10 日期间新吸纳 就业的,每新吸纳 1 人(签订 1 年及以上 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 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 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 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记录。上述补 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组织劳动者安全有序返岗。针对重 点企业外地员工返岗难问题,组织“点对 点”定制化运输服务,开通“返岗直通车”, 采取包车、包厢、包机等方式,帮助市外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文件 非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安全便捷返岗,保障 6.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校毕业 企业复产用工。落实属地责任,指导复工生专项招聘服务,简化就业手续,推行电子 企业做好防疫管理等工作,落实防疫措施报到证,为毕业生来烟留烟就业提供便利。 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积极实施选拔录用选调生、事业单位公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务西部计划、“青鸟”计划、青年见习计划 管委) 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 、加强援企纾困,支持企业渡难关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 稳岗位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4.落实阶段性减免和降低社会保险费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高校毕业 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 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用人单位可 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阶段性降低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 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阶段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向医药生市医保局、团市委 产和流通企业提前预付医药货款,解决企 7.保障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公益 业资金周转困难。落实划转国有股权资本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点对零就业家庭 收益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即 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时就业援助。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 区政府、管委) 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 5.推动稳岗返还政策应享尽享。对不裁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 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阶段 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从2020年1月性延长就业援助政策,对从事公益性岗位 1日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以及就业 政策再延长1年,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上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年末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 数确定。将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延长1年。稳定已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到5.5%,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对劳务合作社、劳务 率放宽到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全面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 实行网上办理,点对点推送政策及稳岗返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 还资金,实现参保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果。稳妥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及地炼、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过程 三、加强政策扶持,统筹保障重点群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退役军人职业 体就业 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健全面向退役军人的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文件 — 4 — 非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安全便捷返岗,保障 企业复产用工。落实属地责任,指导复工 企业做好防疫管理等工作,落实防疫措施 要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 二、加强援企纾困,支持企业渡难关 稳岗位 4. 落实阶段性减免和降低社会保险费 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阶段性降低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阶段 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2020 年 4 月 30 日到期后再延长 1 年。向医药生 产和流通企业提前预付医药货款,解决企 业资金周转困难。落实划转国有股权资本 收益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 区政府、管委) 5. 推动稳岗返还政策应享尽享。对不裁 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 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政策再延长 1 年,返还标准按 6 个月的上 年末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 数确定。将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 到 5.5%,参保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 率放宽到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 20%。全面 实行网上办理,点对点推送政策及稳岗返 还资金,实现参保企业全覆盖。(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政策扶持,统筹保障重点群 体就业 6.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校毕业 生专项招聘服务,简化就业手续,推行电子 报到证,为毕业生来烟留烟就业提供便利。 积极实施选拔录用选调生、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 务西部计划、“青鸟”计划、青年见习计划, 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 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0%。高校毕业 生参加就业见习满 3 个月后,用人单位可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 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医保局、团市委) 7. 保障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公益 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点对零就业家庭 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即 时就业援助。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 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2 月 4 日后到期的, 可阶段性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阶段 性延长就业援助政策,对从事公益性岗位 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以及就业 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 延长 1 年。稳定已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业。 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对劳务合作社、劳务 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 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 果。稳妥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及地炼、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过程 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退役军人职业 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健全面向退役军人的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文件 就业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 批市级技师工作站,鼓励和支持技能人才培 支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全面保障妇女就业养突出的企业、单位建设省级以上技能人 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才载体平台。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企业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市扶贫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退役军认定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职业晋升 人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妇联) 挂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市财政局) 能力 五、加强创业引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8.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就 10.落实创业孵化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 业重点群体、全市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落实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补贴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动态差异化奖 劳动者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统筹就业创业补政策。对在2020年2月至疫情结束期间 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金蓝领”等各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市级创 类培训项目,开展“鲁菜师傅”、养老家政、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和省级及以上人 制造业强市等特色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 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各类企业和职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 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扶 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符合条件的纳持资金中列支。既是省级又是市级创业孵化 入政府补贴类培训范围。鼓励职业院校(技基地、园区的,不重复给予补贴。(责任单位 工院校)、培训机构利用师资和实训资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 11.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 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2020年2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 6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承担任务的线上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 培训平台,根据培训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符合条件的 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20%向线上平台支付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培训补贴;对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2020 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按照5元/学时标准,年1月1日起,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 阶段性给予生活费补贴。(责任单位:市件中的“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放宽为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常经营6个月以上。将2020年1月1日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创业人员的一 9.实施技能兴烟行动计划。在全市开次性创业补贴金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展“万名技工竞赛”活动,对列入市级一类、取消对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中领取营业执照 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给予一定办赛补贴,的“首次”限制。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 对在市级二类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补贴实施范围扩大到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异成绩的选手给予一定奖励。遴选建设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文件 — 5 — 就业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 支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全面保障妇女就业 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市扶贫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退役军 人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妇联) 四、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 能力 8.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聚焦就 业重点群体、全市特色产业、市场急需工种,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 劳动者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统筹就业创业 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金蓝领”等各 类培训项目,开展“鲁菜师傅”、养老家政、 制造业强市等特色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 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各类企业和职 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企业大学和继续教育基地,符合条件的纳 入政府补贴类培训范围。鼓励职业院校(技 工院校)、培训机构利用师资和实训资源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 开展“互联网 + 职业培训”,2020 年 2 月 6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对承担任务的线上 培训平台,根据培训合格的重点群体人数, 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 20% 向线上平台支付 培训补贴;对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 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按照 5 元 / 学时标准, 阶段性给予生活费补贴。(责任单位: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9. 实施技能兴烟行动计划。在全市开 展“万名技工竞赛”活动,对列入市级一类、 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给予一定办赛补贴, 对在市级二类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 异成绩的选手给予一定奖励。遴选建设一 批市级技师工作站,鼓励和支持技能人才培 养突出的企业、单位建设省级以上技能人 才载体平台。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企业技 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认定结果与人才使用、薪酬待遇、职业晋升 挂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五、加强创业引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10. 落实创业孵化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 落实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孵化 补贴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动态差异化奖 补政策。对在 2020 年 2 月至疫情结束期间 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市级创 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和省级及以上人 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给予最长 3 个月的运 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 30%, 最高 50 万元,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扶 持资金中列支。既是省级又是市级创业孵化 基地、园区的,不重复给予补贴。(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1.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 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 20%,职工 超过 100 人的比例下调为 10%。符合条件的 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可申请最高 45 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 件中的“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放宽为正 常经营 6 个月以上。将 2020 年 1 月 1 日后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创业人员的一 次性创业补贴金额由 2 万元提高到 3 万元。 取消对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中领取营业执照 的“首次”限制。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 补贴实施范围扩大到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攴行、烟台银保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工违法行为。加大 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 六、加强监测预警,防范规模性失业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确保 风险 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20年2月起 12.加强就业用工监测。密切跟踪疫情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 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加强对重点用准的90%。对2019年12月及以后领取失业 工企业和中美经贸摩擦企业用工监测,及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时发布失业预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分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 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就业岗定退休年龄。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 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对生 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设立就业风险储备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及时按规定 金,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责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员加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 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障力度,确保不因病致贫返贫。(责任单位: 13.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 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位,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因疫情防控 导致特殊困难的职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 烟台市人民政府 协商安排居家办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 2020年3月4日 休息休假。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畅通举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 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 烟政办发〔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积极应 部门,有关单位 对疫情影响,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保经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渡难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 以下政策意见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财政支持政策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6 — 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 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加强监测预警,防范规模性失业 风险 12. 加强就业用工监测。密切跟踪疫情 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影响,加强对重点用 工企业和中美经贸摩擦企业用工监测,及 时发布失业预警。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分 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就业岗 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设立就业风险储备 金,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责 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 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13.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通 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 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 位,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因疫情防控 导致特殊困难的职工,有条件的企业可以 协商安排居家办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 休息休假。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畅通举报 投诉渠道,依法查处用工违法行为。加大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 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确保 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20 年 2 月起, 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 90%。对 2019 年 12 月及以后领取失业 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 1 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 定退休年龄。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 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对生 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及时按规定 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和特困人 员加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 障力度,确保不因病致贫返贫。(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3 月 4 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舟共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 渡难关稳发展的政策意见 烟政办发〔2020〕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 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 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积极应 对疫情影响,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保经营、 渡难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以下政策意见。 一、财政支持政策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1.支持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产能 控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市级 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市确定的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 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国家、省贷款贴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 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 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创业 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积极鼓励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既是省级又是 重点保障企业抓紧实施技改扩能、尽早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不重复给予 效。对在2020年1月10日至2月15日新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市级以上科技企业 投入设备(含二手设备)增加防疫应急物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 资产能的企业,按设备投入的80%给予补贴 业减免租金的,按每家企业2000元/月标 在2月16日至2月29日完成技改投入的,准给予孵化器和园区房租补贴,所需资金 按照设备投入的50%给予补贴;3月1日至从市级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责 本政策终止日完成技改投入的,按照设备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投入的30%给予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局) 租赁设备进行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的重点保 4.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用好市级外经 障企业,按照设备租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兑付2020年第一季 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无菌化度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投保出口信用 改造的,按照无菌化改造投入(不含土地 保险市级补贴资金。对已缴纳展位费用、 厂房)的50%给予补贴。上述补贴最高限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 额1000万元,所需资金从制造业强市专项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 资金中列支,对同一企业国家、省、市不贴。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向境外 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客户交付产品的,市贸促会积极争取国家 市财政局) 省贸促会的帮助支持,及时出具不可抗力 2.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攻关。国家科技事实性合法证明,以降低企业损失。对造 型中小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复工、经营困难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及时提供涉 造成“科信贷”贷款逾期的,在金融机构外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允许延期还贷情况下,可继续按照贷款本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金的1%享受信贷补贴。对在烟台市境内注 二、金融支持政策 册,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 5.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机构要 控制、治疗技术、疫情监测设备、防护用品、积极争取信贷资源,持续加大对企业的信 检测试剂及相关药物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贷支持,继续推进首贷培植、“百行进万企” 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攻关等融资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金 专项,符合立项条件的,给予立项支持。(责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 任单位: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 烟台银保监分局) 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 3.支持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在疫情防企业,特别是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7 — 1. 支持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产能。 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市确定的疫 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国家、省贷款贴 息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30 万元、 20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积极鼓励 重点保障企业抓紧实施技改扩能、尽早见 效。对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 月 15 日新 投入设备(含二手设备)增加防疫应急物 资产能的企业,按设备投入的80%给予补贴; 在 2 月 16 日至 2 月 29 日完成技改投入的, 按照设备投入的 50% 给予补贴;3 月 1 日至 本政策终止日完成技改投入的,按照设备 投入的 30% 给予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 租赁设备进行防疫应急物资生产的重点保 障企业,按照设备租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 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无菌化 改造的,按照无菌化改造投入(不含土地、 厂房)的 50% 给予补贴。上述补贴最高限 额 1000 万元,所需资金从制造业强市专项 资金中列支,对同一企业国家、省、市不 重复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 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攻关。国家科技 型中小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复工、经营困难 造成“科信贷”贷款逾期的,在金融机构 允许延期还贷情况下 , 可继续按照贷款本 金的 1% 享受信贷补贴。对在烟台市境内注 册 ,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 控制、治疗技术、疫情监测设备、防护用品、 检测试剂及相关药物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攻关 专项,符合立项条件的,给予立项支持。(责 任单位: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烟台银保监分局) 3. 支持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在疫情防 控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市级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 3 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 额的 30%,最高 50 万元,所需资金从创业 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既是省级又是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不重复给予 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市级以上科技企业 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 业减免租金的 , 按每家企业 2000 元 / 月标 准给予孵化器和园区房租补贴 , 所需资金 从市级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责 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4.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用好市级外经 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兑付 2020 年第一季 度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投保出口信用 保险市级补贴资金。对已缴纳展位费用、 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 按照实际参加展会的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补 贴。因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向境外 客户交付产品的,市贸促会积极争取国家、 省贸促会的帮助支持,及时出具不可抗力 事实性合法证明,以降低企业损失。对造 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及时提供涉 外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市贸促会) 二、金融支持政策 5.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机构要 积极争取信贷资源 , 持续加大对企业的信 贷支持,继续推进首贷培植、“百行进万企” 等融资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金 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 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 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 企业,特别是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小微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 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 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无还本续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 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的,在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 抽贷、断贷、压贷。发挥好金融顾问团作用,30%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市级风险补偿资金 及时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资金需求再给予贷款本金的10%补偿。对无还本续 情况,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高效精准服务。 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银行机构给予奖励。 落实好企业中长期贷款政策,推动制造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企业中长期贷款稳步增加。(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税收支持政策 烟台银保监分局) 9.强化政策落实。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 6.加大融资增信力度。对于产品有市场、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 生产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 的企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提房产税困难减免,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 供及时高效的融资增信服务,应取消或降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从事 低反担保要求,并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市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 再担保公司对合作担保机构疫情防控期间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 备案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项目减按50%收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 取再担保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购买的用于新型冠状 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积极与合作金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药品、试剂 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支持。鼓励各保险机疫苗,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 构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积极开展“政银退税。对企业因疫情影响享受的财政补贴 保”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收入,按照规定减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 提供增信分险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得税等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10.优化纳税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 烟台银保监分局,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专项税收服务, 7.加大应急纾困力度。设立中小企业应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和“智慧税务”在 对疫情稳定基金1亿元,为资金困难的中小线服务。疫情防控期间,除企业涉嫌偷逃 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符合骗抗及虚开发票外,非紧急需要不检查 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市级应急纾困基金的,坚持“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先提醒”的 可视情适当延长资金使用期限,资金使用原则,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指导, 费率标准由银行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责 降为3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任单位:市税务局 金融监管局) 四、社保支持政策 8.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在疫情防控 11.减轻社保缴费压力。对受疫情影响, 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3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8 — 小微企业,银行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 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无还本续 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 抽贷、断贷、压贷。发挥好金融顾问团作用, 及时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资金需求 情况,为企业提供专业化、高效精准服务。 落实好企业中长期贷款政策,推动制造业 企业中长期贷款稳步增加。(责任单位: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烟台银保监分局) 6.加大融资增信力度。对于产品有市场、 生产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 的企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提 供及时高效的融资增信服务,应取消或降 低反担保要求,并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市 再担保公司对合作担保机构疫情防控期间 备案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项目减按 50% 收 取再担保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 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积极与合作金 融机构协商给予续保支持。鼓励各保险机 构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积极开展“政银 保”业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 提供增信分险服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 烟台银保监分局,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7. 加大应急纾困力度。设立中小企业应 对疫情稳定基金 1 亿元,为资金困难的中小 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符合 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市级应急纾困基金的, 可视情适当延长资金使用期限,资金使用 费率标准由银行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0% 降为 3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 金融监管局) 8. 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在疫情防控 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 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 余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 的,在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 30% 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市级风险补偿资金 再给予贷款本金的 10% 补偿。对无还本续 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银行机构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三、税收支持政策 9. 强化政策落实。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 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 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困难减免,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 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从事 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 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 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对 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购买的用于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药品、试剂、 疫苗,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 退税。对企业因疫情影响享受的财政补贴 收入,按照规定减免征收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等相关税费。(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 优化纳税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 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专项税收服务, 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和“智慧税务”在 线服务。疫情防控期间,除企业涉嫌偷逃 骗抗及虚开发票外,非紧急需要不检查。 坚持“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先提醒”的 原则,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指导, 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责 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社保支持政策 11. 减轻社保缴费压力。对受疫情影响,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