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2019年,生态环境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 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新修订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 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凝聚生态环 境保护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1.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 生态环境部通过部政府网站(以下简称部网站)、生态 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以下简称“两微”)等途径, 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 公报》等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是公开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337个地级及以上城 市空气质量指数信息,公开可吸入颗粒物(PM1o)、细颗粒 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 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每日 发布全国及重点地区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公开46个重点城 市未来72小时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每半月 发布全国及重点区域未来15日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每月发
1 生态环境部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生态环境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 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新修订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 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不断凝聚生态环 境保护社会共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 1. 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力度 生态环境部通过部政府网站(以下简称部网站)、生态 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以下简称“两微”)等途径, 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2018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 公报》等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 一是公开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337 个地级及以上城 市空气质量指数信息,公开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 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 化碳(CO)和臭氧(O3)等 6 项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每日 发布全国及重点地区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公开 46 个重点城 市未来 72 小时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每半月 发布全国及重点区域未来 15 日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每月发
布《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公开主要城市、重点区域空 气质量信息和城市排名情况 二是公开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全 国主要水系重点断面水质类别信息,以及pH值、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4项指标监测数据。发布《全国地表 水水质月报》《2018年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 公开全国地表水质、长江三峡区域水质信息。发布《2018年 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部分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 周报》,公开海洋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主要海水浴场水质 信息 三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 的政策与行动2019年度报告》,公布我国减缓气候变化 适应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等方面工作,通过例 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18年全国碳排放强度信息。 公布我国《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气候变化第二 次两年更新报告》,以信息公开促进气候变化行动和温室气 体排放管理工作 四是公开土壤、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指导 24个省份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共涉 及484个地块。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简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 水源保护、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控等信息。发布《2019年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公开“无废 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确定广东省深圳市等“11+5”个试点
2 布《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报告》,公开主要城市、重点区域空 气质量信息和城市排名情况。 二是公开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全 国主要水系重点断面水质类别信息,以及 pH 值、溶解氧、 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 4 项指标监测数据。发布《全国地表 水水质月报》《2018 年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 公开全国地表水质、长江三峡区域水质信息。发布《2018 年 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部分沿海城市海水浴场水质 周报》,公开海洋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主要海水浴场水质 信息。 三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 的政策与行动 2019 年度报告》,公布我国减缓气候变化、 适应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等方面工作,通过例 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 2018 年全国碳排放强度信息。 公布我国《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气候变化第二 次两年更新报告》,以信息公开促进气候变化行动和温室气 体排放管理工作。 四是公开土壤、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指导 24 个省份公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共涉 及 484 个地块。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土壤污 染防治工作简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 水源保护、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控等信息。发布《2019 年 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公开“无废 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确定广东省深圳市等“11+5”个试点
城市和地区,配套公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 制指南》《“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公开征 集“无废城市”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开设“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专题专栏主动公开试点工作简报等信息。发布《废 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组织21个省份开展铅蓄电 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公开全国铅蓄 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重点企业清单。发布《中国严格 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0年)》等化学品环境管理相关 政策。 五是公开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发布《2018全国辐射环境 质量报告》,公开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推动核安全 信息公开。通过全国空气吸收剂量率发布系统,发布辐射环 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及运行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自动站空 气吸收剂量率实时监测数据。 六是公开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推进各地积极参与国家生 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公布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 范市县,包括北京市密云区等84个县市。推动各地探索“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路径,公布第三批“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等 23个地区。制定并公布《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情况
3 城市和地区,配套公布《“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 制指南》《“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公开征 集“无废城市”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开设“无废城市” 建设试点专题专栏主动公开试点工作简报等信息。发布《废 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组织 21 个省份开展铅蓄电 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公开全国铅蓄 电池生产、原生铅和再生铅重点企业清单。发布《中国严格 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0 年)》等化学品环境管理相关 政策。 五是公开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发布《2018 全国辐射环境 质量报告》,公开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推动核安全 信息公开。通过全国空气吸收剂量率发布系统,发布辐射环 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及运行核电厂监督性监测系统自动站空 气吸收剂量率实时监测数据。 六是公开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推进各地积极参与国家生 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公布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 范市县,包括北京市密云区等 84 个县市。推动各地探索“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路径,公布第三批“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包括北京市门头沟区等 23 个地区。制定并公布《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部署,及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情况
是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进驻、反馈、整改各环节信息公开工作,在第一轮第 二批“回头看”督察反馈期间,公开辽宁等10省反馈意见, 发布《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完成督察反 馈工作》等信息。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进驻期间,于进驻前、 进驻过程中和进驻结束时,连续发布《生态环境部发文严禁 “一刀切”和“滥问责”行为》《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等新闻通稿,方便公众 知晓、参与督察工作。及时组织各地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和整 改落实情况,以公开促进督察整改工作。公开第一轮第四批 例行督察8省(区)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第一批督察“回 头看”10省(区)统一公开整改方案。公布敷衍整改、表面 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典型案例,其中,第一轮第 二批“回头看”督察反馈期间公开典型案例22个,第二轮 第一批督察进驻期间公开典型案例16个,有效发挥了警示 震慑作用。 二是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信息。打赢蓝天保卫战方 面,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 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逐月 公开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 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信息,公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 排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方 面,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公布《中
4 一是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进驻、反馈、整改各环节信息公开工作,在第一轮第 二批“回头看”督察反馈期间,公开辽宁等 10 省反馈意见, 发布《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完成督察反 馈工作》等信息。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进驻期间,于进驻前、 进驻过程中和进驻结束时,连续发布《生态环境部发文严禁 “一刀切”和“滥问责”行为》《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 境保护督察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等新闻通稿,方便公众 知晓、参与督察工作。及时组织各地公开督察整改方案和整 改落实情况,以公开促进督察整改工作。公开第一轮第四批 例行督察 8 省(区)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第一批督察“回 头看”10 省(区)统一公开整改方案。公布敷衍整改、表面 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典型案例,其中,第一轮第 二批“回头看”督察反馈期间公开典型案例 22 个,第二轮 第一批督察进驻期间公开典型案例 16 个,有效发挥了警示 震慑作用。 二是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信息。打赢蓝天保卫战方 面,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逐月 公开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 11 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信息,公布《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 排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方 面,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公布《中
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逐月公开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 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方面,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在“全国城市黑 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公开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等信 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方面,及时公开《渤海综合治理攻 坚战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方 式公开渤海综合治理进展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渤海入海排 污口排查、渤海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等信息,公开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相关情况。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方面,公布《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公开长江保 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议,2019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和前 三季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内容。水 源地保护攻坚战方面,公开水源地环境整治未达到序时进度 省份、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市、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 况等信息,公开截至2019年12月尚未完成整治信息。农业 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面,公开发布《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 三是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布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信 息。通过部网站公开强化监督情况、挂牌督办名单。曝光打 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40类突出典型 问题,对已达到整改标准的111个问题解除挂牌督办并向社 会公开。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定期公布严重超标排放企业名 单,涉及企业336家次,并对其中屡查屡犯企业的挂牌督办
5 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逐月公开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 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方面,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在“全国城市黑 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公开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等信 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方面,及时公开《渤海综合治理攻 坚战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等方 式公开渤海综合治理进展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渤海入海排 污口排查、渤海入海河流劣 V 类国控断面整治等信息,公开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相关情况。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方面,公布《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公开长江保 护修复攻坚战推进视频会议,2019 年第一季度、上半年和前 三季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内容。水 源地保护攻坚战方面,公开水源地环境整治未达到序时进度 省份、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市、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 况等信息,公开截至 2019 年 12 月尚未完成整治信息。农业 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面,公开发布《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 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 三是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布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信 息。通过部网站公开强化监督情况、挂牌督办名单。曝光打 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的 40 类突出典型 问题,对已达到整改标准的 111 个问题解除挂牌督办并向社 会公开。公开环境执法信息。定期公布严重超标排放企业名 单,涉及企业 336 家次,并对其中屡查屡犯企业的挂牌督办
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先后3次公开通报各地行政处罚和《环 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执法典型案例。公布排污许 可管理信息。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 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加强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监 督力度,截至2019年12月,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 台(公开端)”向社会公开157万张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信息,涉及53万家企业的68亿条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核与 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介绍我 国核安全事业发展历程,阐述中国核安全基本原则、政策主 张、监管理念和实践情况,阐明中国推进全球核安全治理进 程的决心和行动。定期发布国家核安全局年报,公布年度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加强核电厂、研究堆核安全监管 信息公开。通过“核电厂安全性能指标信息公开系统”定期 公开核电厂总体安全状况。 四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和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公开重特 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2019年3月21日,江苏省盐 城市响水县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 环境部第一时间发布事件处置信息和阶段性进展信息,通过 “两微”发布信息7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每月公开全国 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总结全国生态环境污染举 报形势,以及举报涉及的污染和行业类型、投诉办理情况等 内容。2019年共公布13期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 被人民网、新华网等主要媒体转载报道
6 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先后 3 次公开通报各地行政处罚和《环 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执法典型案例。公布排污许 可管理信息。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 导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加强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的监 督力度,截至 2019 年 12 月,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 台(公开端)”向社会公开 15.7 万张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 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信息,涉及 5.3 万家企业的 6.8 亿条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核与 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介绍我 国核安全事业发展历程,阐述中国核安全基本原则、政策主 张、监管理念和实践情况,阐明中国推进全球核安全治理进 程的决心和行动。定期发布国家核安全局年报,公布年度核 与辐射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加强核电厂、研究堆核安全监管 信息公开。通过“核电厂安全性能指标信息公开系统”定期 公开核电厂总体安全状况。 四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和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公开重特 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2019 年 3 月 21 日,江苏省盐 城市响水县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生态 环境部第一时间发布事件处置信息和阶段性进展信息,通过 “两微”发布信息 7 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每月公开全国 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总结全国生态环境污染举 报形势,以及举报涉及的污染和行业类型、投诉办理情况等 内容。2019 年共公布 13 期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 被人民网、新华网等主要媒体转载报道
3.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 加大重要生态环境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力度,按照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报送、同步组织、同步公开原则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途径,釆用新闻通稿、答记 者问、“一张图”读懂、专题片、短视频等形式,做好政策 解读工作。 强化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 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后,通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李 干杰部长署名文章《依法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 发展》,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进行政 策解读。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12场,回应热点问题135个,同时指 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各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创新开发新媒体产品, 通过“两微”发布“美丽中国”系列专题片及短视频22个, 摄制“我的环保故事”8期。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协调沟 通,组织经常性伴随式采访,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主题 采访活动、“生态文明示范市县”专题采访活动并同步公开, 不断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共 识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 2019年,生态环境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5件, 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295
7 3.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 加大重要生态环境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力度,按照 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报送、同步组织、同步公开原则, 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途径,采用新闻通稿、答记 者问、“一张图”读懂、专题片、短视频等形式,做好政策 解读工作。 强化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 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后,通过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李 干杰部长署名文章《依法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 发展》,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等途径进行政 策解读。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 12 场,回应热点问题 135 个,同时指 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各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创新开发新媒体产品, 通过“两微”发布“美丽中国”系列专题片及短视频 22 个, 摄制“我的环保故事”8 期。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协调沟 通,组织经常性伴随式采访,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主题 采访活动、“生态文明示范市县”专题采访活动并同步公开, 不断通过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共 识。 (二)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 2019 年,生态环境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65 件, 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从申请形式看,信函申请 295
件,占比38.56%;网络申请448件,占比58.56%;其他形 式申请22件,占比2889%;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建设项 目环评、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 境监管执法等内容。生态环境部认真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 息公开,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认真落实《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制定《生态环境部落实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三定” 规定及其细化方案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 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18类119项政府信息 内容、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印发《生态环境 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布《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 制定《生态环境部会议解读管理办法(试行)》,推进部务 会议、部常务会议解读和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印 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基层生态 环境部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升级改版部政府网站,对政府 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完善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生态环境 保护中心工作发布政府信息。2019年,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 信息总量7299条,其中包括政策解读信息134条,回应公 众关切信息612条,页面浏览量达62亿次。同时,根据《关
8 件,占比 38.56%;网络申请 448 件,占比 58.56%;其他形 式申请 22 件,占比 2.88%;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涉及建设项 目环评、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 境监管执法等内容。生态环境部认真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 息公开,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认真落实《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制定《生态环境部落实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三定” 规定及其细化方案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 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 18 类 119 项政府信息 内容、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作出明确规定。印发《生态环境 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布《生态环境部政府信息公 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 制定《生态环境部会议解读管理办法(试行)》,推进部务 会议、部常务会议解读和政策解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印 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基层生态 环境部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升级改版部政府网站,对政府 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完善。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生态环境 保护中心工作发布政府信息。2019 年,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 信息总量 7299 条,其中包括政策解读信息 134 条,回应公 众关切信息 612 条,页面浏览量达 6.2 亿次。同时,根据《关
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政府网 站发展指引》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加强新版部网站 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用。 通过“两微”平台发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 治攻坚行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排污许可管理等信息,其 中,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234条,关注量达1964万人次,总 阅读量超过4亿余次,微信公众号发稿3070篇,关注量达 到51.5万人次,总阅读量20066万次。设置“督察整改看 成效”“推动绿色发展”“环保清风”等发布主题,获评人 民网“国务院机构政务新媒体传播力二十强”第二名。加强 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不断扩大生态 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 究解决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指导生态环境系统公开工 作 优化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 定,及时制修订内部相关制度文件,明确机关各部门公开职 责、不断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公开水平。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举办 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生态环境系 统信息公开能力,全国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以及28 个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开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9 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政府网 站发展指引》关于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加强新版部网站 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用。 通过“两微”平台发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污染防 治攻坚行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排污许可管理等信息,其 中,官方微博发布信息 4234 条,关注量达 196.4 万人次,总 阅读量超过 4 亿余次,微信公众号发稿 3070 篇,关注量达 到 51.5 万人次,总阅读量 2006.6 万次。设置“督察整改看 成效”“推动绿色发展”“环保清风”等发布主题,获评人 民网“国务院机构政务新媒体传播力二十强”第二名。加强 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不断扩大生态 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 究解决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指导生态环境系统公开工 作。 优化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 定,及时制修订内部相关制度文件,明确机关各部门公开职 责、不断优化公开流程,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公开水平。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举办 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提升生态环境系 统信息公开能力,全国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以及 28 个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开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7 7 规范性文件 5 3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匚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947 其他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注:按照要求,我部正在整理执法事项清单,待确定后另行公开发布)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 8896.4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 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自然/商科社会法律 项加第四项之和) 人公益服多/共/总 业研 业构组织机构/他计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数量 73712014 1765
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7 7 92 规范性文件 35 35 3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0 17947 其他对外管理服 务事项 1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 5 行政强制 —— —— 0 (注:按照要求,我部正在整理执法事项清单,待确定后另行公开发布)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5 8896.42 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 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数量 737 12 0 14 1 1 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