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 信托法 第一节信托制度概述 第二节信托关系 第三节信托业务 第四节信托公司
1 第九章 信 托 法 第一节 信托制度概述 第二节 信托关系 第三节 信托业务 第四节 信托公司

第一节信托制度概述 一、 信托概述 (一)信托的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 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 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 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 第一节 信托制度概述 一、信托概述 (一)信托的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 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 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 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一节信托制度概述 (二)信托法的法律地位 信托法是调整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于 2001年4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信托法。 二、信托简史
3 第一节 信托制度概述 (二)信托法的法律地位 信托法是调整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于 2001年4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 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信托法。 二、信托简史

第二节信托关系 信托关系的基本要素 1、信托行为。指当事人在相互信任的基础 上,以设立信托为目的,并用书面形式确定的 法律行为。 2、信托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是委托人 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 一定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
4 第二节 信托关系 一、信托关系的基本要素 1、信托行为。指当事人在相互信任的基础 上,以设立信托为目的,并用书面形式确定的 2、信托的标的物。即信托财产,是委托人 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 一定信托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

第二节信托关系 信托财产包括金钱财产,动产,不动产和金 钱债权等四种。从理论上说,受托人取得了信托 财产的所有权,但并未取得信托财产的绝对权力, 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处置要受信托目的的限制, 这是信托财产在所有权上的特殊性,其特征主要 有: (1)信托财产的物上的代位性,任何信托财产 在信托终了之前,无论其形态如何变换,仍属信 托财产。 5
5 第二节 信托关系 信托财产包括金钱财产,动产,不动产和金 钱债权等四种。从理论上说,受托人取得了信托 财产的所有权,但并未取得信托财产的绝对权力, 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处置要受信托目的的限制, 这是信托财产在所有权上的特殊性,其特征主要 有: (1)信托财产的物上的代位性,任何信托财产 在信托终了之前,无论其形态如何变换,仍属信 托财产

第二节信托关系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主要指与受托人所有 的财产(固有财产)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应混 淆。当受托人发生债务危机或破产时,债权人不 能主张对信托财产采取强制行为。受托人对不同 的信托财产应单独设账,分别管理,防止利益互 侵。此外,信托财产也独立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 财产。 (3)信托财产的约束性,指受托人在信托财产 的运用管理上有一定的限制,如不能违背委托人 的目的等
6 第二节 信托关系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主要指与受托人所有 的财产(固有财产)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应混 淆。当受托人发生债务危机或破产时,债权人不 能主张对信托财产采取强制行为。受托人对不同 的信托财产应单独设账,分别管理,防止利益互 侵。此外,信托财产也独立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 财产。 (3)信托财产的约束性,指受托人在信托财产 的运用管理上有一定的限制,如不能违背委托人 的目的等

第二节信托关系 (三)信托的特点 1、 信任 2、 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 3、 受托人有双重义务 4、 受托人不承担信托合同内的损失风险
7 第二节 信托关系 (三)信托的特点 1 2 3 4

第二节信托关系 (四)信托与代理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处分权不同,代理关系中 代理人一般不取得代理财产的处分权; 第二,两者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代理关 系中一般没有以第三者为代理的受益人; 第三,两者的权限的大小不同,代理一 般属于短期的特别授权行为,而信托则属于长 期甚至是永久的特殊委托行为;
8 第二节 信托关系 (四)信托与代理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处分权不同,代理关系中 代理人一般不取得代理财产的处分权; 第二,两者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代理关 系中一般没有以第三者为代理的受益人; 第三,两者的权限的大小不同,代理一 般属于短期的特别授权行为,而信托则属于长 期甚至是永久的特殊委托行为;

第二节信托关系 第四,两者的稳定性不同,代理人可以随 时撤销委托代理,而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或者 受益人非依法定事由或信托文件规定的事由不 能撤销信托。 (五)信托的职能 1、财务管理职能这是信托的基本职能,即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9 第二节 信托关系 第四,两者的稳定性不同,代理人可以随 时撤销委托代理,而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或者 受益人非依法定事由或信托文件规定的事由不 能撤销信托。 1、财务管理职能 这是信托的基本职能,即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第二节信托关系 2、融通资金的职能 3、沟通与协调经济关系的职能 4、投资职能指金融信托机构运用信托业务 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所产生的职能,包括有价证 券投资业务和信托投资业务。 5、经济咨询职能包括财务咨询、资信咨询、 商情咨询等。 10
10 第二节 信托关系 2、融通资金的职能 3、沟通与协调经济关系的职能 4、投资职能 指金融信托机构运用信托业务 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所产生的职能,包括有价证 券投资业务和信托投资业务。 5、经济咨询职能 包括财务咨询、资信咨询、 商情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