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言或所不 以定生训地 此之而 占代汉语 平 ●主讲教师:朱小健 区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玉 段太尉逸事状 柳宗元 补一 ()此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段太尉逸事状 柳宗元
YA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传状类文体特点,掌握 “以、而”等虚词的用法,了解词类活用现象。 平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传状类文体特点,掌握 “以、而”等虚词的用法,了解词类活用现象
Y题解 段太尉:太尉,官职名。其人叫段秀实。 逸事状:“状”,又称“行状”,一种文 十体,记述某人生平事迹。“逸事状”是“行状” 平的变体。二者的不同在于:“行状”全面介绍 个人的生平事迹,“逸事状”则只记录逸事 (即正史未载之事)。关于“行状”,可参看 带转教材P69传状类”的介绍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题解 段太尉:太尉,官职名。其人叫段秀实。 逸事状:“状”,又称“行状”,一种文 体,记述某人生平事迹。“逸事状”是“行状” 的变体。二者的不同在于:“行状”全面介绍 一个人的生平事迹,“逸事状”则只记录逸事 (即正史未载之事)。关于“行状”,可参看 教材P699“传状类”的介绍
“逸事状”的特点 非只录逸事,力求典型,抓住两三件事写 所写之事应详细、确实,不可道听途说。 行状一般只褒不贬,与史传不同(史传求 十园全面)这与写作目的有关,史传是对二个人 1、使史官录用,希望修史时为死者作传。2、 『向朝廷报告,为死者请求谥号。3、为死者写 碑之文提供素材 逸事状有固定格式:在文末写作者名字及 斗写作目的。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逸事状”的特点 只录逸事,力求典型,抓住两三件事写。 所写之事应详细、确实,不可道听途说。 行状一般只褒不贬,与史传不同(史传求 全面)。这与写作目的有关。史传是对一个人 一生作全面评价。而写逸事状的目的有三个: 1、使史官录用,希望修史时为死者作传。2、 向朝廷报告,为死者请求谥号。3、为死者写 墓碑之文提供素材。 逸事状有固定格式:在文末写作者名字及 写作目的
q课文简介 本文分四个部分,前三部分分叙段太尉一 才件逸事,末段写作者姓名及对这些材料的考察 情况。 平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课文简介 本文分四个部分,前三部分分叙段太尉一 件逸事,末段写作者姓名及对这些材料的考察 情况
作者简介 柳宗元(公元773-819年),唐代著名文 d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和韩愈共同发 图起对我国散文发展影响深远的“古文运动”。 平4具体生平见第二课《柳子厚墓志铭》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作者简介 柳宗元(公元773—819年),唐代著名文 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和韩愈共同发 起对我国散文发展影响深远的“古文运动” 。 具体生平见第二课《柳子厚墓志铭》
第一段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 “.”担任。 刺史”—刺,动词,指检举不法的人 矿平史,指皇帝派造的官。刺史,秦始设,原指皇 F帝派出监督各郡的官。隋以后成为一州的行政 长官。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第一段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 “为”——担任。 “刺史”——刺,动词,指检举不法的人。 史,指皇帝派遣的官。刺史,秦始设,原指皇 帝派出监督各郡的官。隋以后成为一州的行政 长官
以副元帅居蒲】 “以副元帅居蒲”—“以”和“副元帅” 斗组成介宾词组,作状语,修饰动词“居”。表 A示动作凭借的条件 【王子晞为尚书】 平 “王子晞”——汾阳王郭子仪的儿子晞。 王子”和“晞”之间是同位语关系。 领行营节度使】 “领”——兼管。古时兼代官职的称谓。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以副元帅居蒲】 “以副元帅居蒲”——“以”和“副元帅” 组成介宾词组,作状语,修饰动词“居”。表 示动作凭借的条件。 【王子晞为尚书】 “王子晞”——汾阳王郭子仪的儿子晞。 “王子”和“晞”之间是同位语关系。 【领行营节度使】 “领”——兼管。古时兼代官职的称谓
【寓军邠州】 寓”一—临时。“寓”的“临时”义源 于“偶”。木偶作为木头雕刻出的人像有两个 8主要特征:一是成双成对,二是偶然。由“偶 然”引申出“临时、短期”。 平 “寓军”—指临时在自己的管辖区以外 驻军。 【纵士卒无赖】 纵”——放纵 ()此家大浮网络教育学院
【寓军邠州】 “寓”——临时。“寓”的“临时”义源 于“偶”。木偶作为木头雕刻出的人像有两个 主要特征:一是成双成对,二是偶然。由“偶 然”引申出“临时、短期” 。 “寓军”——指临时在自己的管辖区以外 驻军。 【纵士卒无赖】 “纵”——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