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篇合同的商订与履行国际商务谈判交易商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
第三篇 合同的商订与履行 国际商务谈判 交易磋商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履行

第十章买卖合同的商订第一节?交易商口交易商程序: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第十章 买卖合同的商订 交易磋商程序: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第一节 交易磋商

询盘inquiry又称邀请发盘或邀请要约,无法律约束力。询盘的作用二了解供求情况,寻求交易机会,试探市场行情口询盘的形式与约束力形式一头、书面,无固定格式,如价目表、拍卖公二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询盘inquiry 又称邀请发盘或邀请要约,无法律约束力。 询盘的作用 了解供求情况,寻求交易机会,试探市场行情 询盘的形式与约束力 形式-口头、书面,无固定格式,如价目表、拍卖公 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发盘offer口又称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specificperson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若其内容十分确定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日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口发盘的关系人发盘人与受盘人
发盘offer 又称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 定人specific person提出的订立合同 的建议,若其内容十分确定且表明发盘 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 的意思,即构成发盘”(《联合国国际 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 发盘的关系人 ◼ 发盘人与受盘人

还盘counter-offer又称反要约、新的发盘《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成为新的发盘还盘的法律意义口原发盘人的发盘已失效,其不受约束有效的还盘是新的发盘,对还盘人/新的发盘人具约束力
还盘counter-offer 又称反要约、新的发盘 《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 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 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 争端的办法等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 性变更发盘条件,成为新的发盘 还盘的法律意义 ◼ 原发盘人的发盘已失效,其不受约束 ◼ 有效的还盘是新的发盘,对还盘人/新的发盘人 具约束力

接受ACCFPTANCF口接受一即承诺,受盘人接到发盘后,同意发盘的全部内容/基本内容,向发盘人发出通知表示同意,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发盘,则构成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接受 ACCEPTANCE 接受-即承诺,受盘人接到发盘后,同意 发盘的全部内容/基本内容,向发盘人发出 通知表示同意,或采取行动执行该发盘, 则构成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步骤:发盘十接受口一、发盘口二、接受
合同成立的法律步骤:发盘+接受 一、发盘 二、接受

发盘的分类实盘一对发盘人有约束力的发盘,口虚盘一对发盘人和受盘人都无约束力的发盘,虚盘的特点在发盘中保留条件发盘的内容模糊,不作肯定表示缺少主要交易条件
发盘的分类 实盘-对发盘人有约束力的发盘, 虚盘-对发盘人和受盘人都无约束力的 发盘, 虚盘的特点 ◼ 在发盘中保留条件 ◼ 发盘的内容模糊,不作肯定表示 ◼ 缺少主要交易条件

发盘有效成立的要件有特定的受盘人内容十分确定sufficientlydefinite(货物、数量、价格)各项交易条件要明确、肯定,没有保留的条件。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发盘人应明确表示愿按发盘的内容订立合同。发盘一经受盘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无需再经发盘人同意。口发盘须在到达受盘人时才生效
发盘有效成立的要件 有特定的受盘人 内容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 (货物、数 量、价格)各项交易条件要明确、肯定,没有保 留的条件。 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发盘人应明确表示愿按发盘 的内容订立合同。发盘一经受盘人接受,合同即 告成立,无需再经发盘人同意。 发盘须在到达受盘人时才生效

(二)发盘的有效期何时生效?大有效期有多长?何时失效?
(二)发盘的有效期 何时生效? 有效期有多长? 何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