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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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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201902版 适用对象:本培养方案适用于上海科技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 学科简介及培养目标 通过“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的培养模式,主要培养“国际水 平的科研型人才”“国际标准的技术性人才”“独立创新的企业型人才” 学院通过夯实学生在各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强调科学、技术、创新和创业 相结合的鲜明特色。强调各学科领域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能力的教育,转变传 统的“工科”培养方式,着重于高技术前沿学科领域的培养和发展。硕士研究生 应掌握所学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信息通信科学 等相关学科的进展、前沿和最新动态;具有从事本领域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 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毕业生能够胜任高等院 校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科技管理等工作,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主要学科方向 包括: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半导体器件与材料,光电技术,微波,计 算机体系结构等硬件技术领域。 学制和学分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制为4年。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35 个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公共课不低于8学分(思政类不低于3学 分,外语类不低于5学分),专业课不低于22学分;培养环节不低于5学分。 学分要求汇总如下: 表一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课程学分汇总 类别 最低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课 公共课 综合英语 综合英语拓展(语言与文化) 专业课 培养环节 总学分要求 在选课中,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可由指导老师批准,向教学委员会提出特殊申 请,获得批准后,可按获批后的培养计划完成选课。 四、课程设置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201902 版] 适用对象:本培养方案适用于上海科技大学 2018 级硕士研究生。 一、 学科简介及培养目标 通过“宽口径”、“厚基础”、“精专业”的培养模式,主要培养“国际水 平的科研型人才”“国际标准的技术性人才”“独立创新的企业型人才”。 学院通过夯实学生在各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强调科学、技术、创新和创业 相结合的鲜明特色。强调各学科领域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能力的教育,转变传 统的“工科”培养方式,着重于高技术前沿学科领域的培养和发展。硕士研究生 应掌握所学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及信息通信科学 等相关学科的进展、前沿和最新动态;具有从事本领域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 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具有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毕业生能够胜任高等院 校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科技管理等工作,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 主要学科方向 包括: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半导体器件与材料,光电技术,微波,计 算机体系结构等硬件技术领域。 三、 学制和学分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学制为 4 年。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 35 个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 30 学分,公共课不低于 8 学分(思政类不低于 3 学 分,外语类不低于 5 学分),专业课不低于 22 学分;培养环节不低于 5 学分。 学分要求汇总如下: 表一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课程学分汇总 类别 最低学分要求 公共课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课 3 综合英语 4 8 综合英语拓展(语言与文化) 1 专业课 22 培养环节 5 总学分要求 35 在选课中,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可由指导老师批准,向教学委员会提出特殊申 请,获得批准后,可按获批后的培养计划完成选课。 四、 课程设置

学校按照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进行课程设置,鼓励研 究生根据需要跨学科修读课程。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板块,其中 公共课板块设置思政类课程、外语类课程、创新创意类课程三个子版块 思政类课程子板块要求至少修满3学分。其中《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必修)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硏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核心课程,内容形式创新,注重立德树人和 诚信道德教育,通过课程讲解、讲座、经典著作阅读、社会实践等模块化教学,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政治立场。外语类课程子板块要求至少修 满5学分。设置《综合英语Ⅰ~ⅣV》(限定选修)和《综合英语拓展(语言与文 化)》(必修)等核心课程,根据入学分级测试成绩确定需修读的《综合英语 I~IV》的课程级别,要求毕业前至少修满4学分的《综合英语I~IV》课程和1 学分的《综合英语拓展(语言与文化)》课程。此外还设置了写作、口语等英语 髙阶选修课程,以及多种第二外语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个人基础进行选 修。创新创意类课程子板块为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提升需要进行 选修。 专业课需完成学分不低于22学分,专业课是指信息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学生应优先选择。 经过导师签字认可,学院原则上同意学生选修与论文课题相关的跨学院或者 外校的专业课程,最多可以选2门。 学生在选课结束前需要提交一份由导师签字的本学期选课登记表。 对于从我校本科毕业继续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本科期间修读过的研究 生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原则如下: 申请课程必须为研究生核心课程(3个学分及以上的研究生课程) 2、申请课程绩点至少为B+; 3、认定课程不得超过2门。 具体课程可参看每学年开课计划(点击查看) 五、培养环节要求 1.学期考核 前五个学期每学期末,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学期总结报告,导师评价为“通过” 后,即可获得1学分,共计5学分。如果学生一次学期考核不过,则延长一个学 期毕业;如果累计两次不过,则延长两个学期毕业:如果累计三次不过,则需退 2.助教 学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完成助教工作至少1次 3.学术报告

学校按照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进行课程设置,鼓励研 究生根据需要跨学科修读课程。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板块,其中 公共课板块设置思政类课程、外语类课程、创新创意类课程三个子版块。 思政类课程子板块要求至少修满 3 学分。其中《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 (必修)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核心课程,内容形式创新,注重立德树人和 诚信道德教育,通过课程讲解、讲座、经典著作阅读、社会实践等模块化教学,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政治立场。外语类课程子板块要求至少修 满 5 学分。设置《综合英语 I~IV》(限定选修)和《综合英语拓展(语言与文 化)》(必修)等核心课程,根据入学分级测试成绩确定需修读的《综合英语 I~IV》的课程级别,要求毕业前至少修满 4 学分的《综合英语 I~IV》课程和 1 学分的《综合英语拓展(语言与文化)》课程。此外还设置了写作、口语等英语 高阶选修课程,以及多种第二外语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个人基础进行选 修。创新创意类课程子板块为选修课,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提升需要进行 选修。 专业课需完成学分不低于 22 学分,专业课是指信息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学生应优先选择。 经过导师签字认可,学院原则上同意学生选修与论文课题相关的跨学院或者 外校的专业课程,最多可以选 2 门。 学生在选课结束前需要提交一份由导师签字的本学期选课登记表。 对于从我校本科毕业继续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学生,本科期间修读过的研究 生课程,可以申请学分认定。原则如下: 1、申请课程必须为研究生核心课程(3 个学分及以上的研究生课程); 2、申请课程绩点至少为 B+; 3、认定课程不得超过 2 门。 具体课程可参看每学年开课计划(点击查看)。 五、 培养环节要求 1. 学期考核 前五个学期每学期末,学生在系统中提交学期总结报告,导师评价为“通过” 后,即可获得 1 学分,共计 5 学分。如果学生一次学期考核不过,则延长一个学 期毕业;如果累计两次不过,则延长两个学期毕业;如果累计三次不过,则需退 学。 2. 助教 学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完成助教工作至少 1 次。 3. 学术报告

学生每学期(暑学期除外)参与学术报告不少于10场。 六、学位论文和答辨要求 硕士研究生能相对独立的完成指导老师授予的一项科研课题。掌握学术研究 的所有基本技能:开题论证,相关文献检索和学习,前沿知识技术的吸收和运用, 实验或编程技能,实验验证或理论论证,结果整理成(毕业)论文的书写。 1.答辫流程图 组织 学位委员会审议 论文委员会 论文委员会 学术不端检测□导师审核论文 答辩&答辩决议 论文委员会 学术不端检测 论文委员会 审核论文 外审论文通过 学院学位委员会 学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答瓣决议 2.成立论文委员会 由导师推荐3人论文委员会(不含导师),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该3人 小组(不含导师),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该3人 小组的组成是:本学院导师2人(推荐为本领域1人,相关领域1人),外单位 人。论文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该3人论文委员会负责该研究生的论文评审和 答辩工作。若导师作为委员会成员,则委员会至少由四人组成,且导师不得担任 委员会主席 3.论文评审 1)由导师审核论文,通过后方可继续论文评审工作; 2)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安排学术不端检测,并安排外审; 3)外审通过后,由论文委员会完成评审论文,给出是否可以答辩的决议。 外审不通过,则修改论文,于外审结束前重修安排外审;如外审时间已 结束,则将延期至下一轮外审 )论文委员会评审论文通过,则进入答辩环节 论文委员会评审论文未通过,则修改论文,于答辩工作结束前重修安排 评审;如答辩工作已结束,则将延期重新参加下一轮外审。 4.答辫 1)论文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后,由导师自行组织论文委员会完成答辩工 作

学生每学期(暑学期除外)参与学术报告不少于 10 场。 六、 学位论文和答辩要求 硕士研究生能相对独立的完成指导老师授予的一项科研课题。掌握学术研究 的所有基本技能:开题论证,相关文献检索和学习,前沿知识技术的吸收和运用, 实验或编程技能,实验验证或理论论证,结果整理成(毕业)论文的书写。 1. 答辩流程图 2. 成立论文委员会 由导师推荐 3 人论文委员会(不含导师),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该 3 人 小组(不含导师),应为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该 3 人 小组的组成是:本学院导师 2 人(推荐为本领域 1 人,相关领域 1 人),外单位 1 人。论文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该 3 人论文委员会负责该研究生的论文评审和 答辩工作。若导师作为委员会成员,则委员会至少由四人组成,且导师不得担任 委员会主席。 3. 论文评审 1) 由导师审核论文,通过后方可继续论文评审工作; 2) 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安排学术不端检测,并安排外审; 3) 外审通过后,由论文委员会完成评审论文,给出是否可以答辩的决议。 外审不通过,则修改论文,于外审结束前重修安排外审;如外审时间已 结束,则将延期至下一轮外审。 4) 论文委员会评审论文通过,则进入答辩环节 论文委员会评审论文未通过,则修改论文,于答辩工作结束前重修安排 评审;如答辩工作已结束,则将延期重新参加下一轮外审。 4. 答辩 1) 论文评阅结果为“同意答辩”后,由导师自行组织论文委员会完成答辩工 作; 组织 论文委员会 学位委员会审议 论文委员会 学术不端检测 导师审核论文 外审论文通过 论文委员会 审核论文 答辩&答辩决议 论文委员会 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学位委员会 审议答辩决议 学校学位委员会 审议

2)如答辩通过,则形成答辩决议交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并将最终版论文 提交学院完成学术不端检测 如答辩未通过,则将延期参加下一轮答辩工作。 5.延期 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或论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在相 关工作结束前均有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相关工作已结束,可在半年后至 年内修改论文、并按如上流程重新评审、答辩。 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答 辩申请。 七、科研成果要求 原则上,应满足上科大信息学院2018级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毕业科研成 果要求(参见信息学院《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八、学位申请和授予要求 1.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学位申请人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和平均绩点要求。超出最长学制者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3)达到学位申请中有关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 学位审核和授予要求 学位审核分初审和终审,初审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终审由校学位 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审核一般在每年1月、7月各举行一次。 学位初审和学位终审,须有不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人员出席,以不记名 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对学位申请人 做出暂缓学位申请的决议,并在缓议决议书中详细说明缓议理由。硕士学位最长 缓议期限1年。缓议学生在最长缓议期限内可再次提出学位申请,再次申请学位 仅限1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缓议后再次申请学位者, 须进行逐项重点审核,经不记名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或决议 以上培养方案,如有争议需要提交学位委员会审核

2) 如答辩通过,则形成答辩决议交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并将最终版论文 提交学院完成学术不端检测; 如答辩未通过,则将延期参加下一轮答辩工作。 5. 延期 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或论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在相 关工作结束前均有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相关工作已结束,可在半年后至一 年内修改论文、并按如上流程重新评审、答辩。 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答 辩申请。 七、 科研成果要求 原则上,应满足上科大信息学院 2018 级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毕业科研成 果要求(参见信息学院《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八、 学位申请和授予要求 1. 学位申请的基本条件 学位申请人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培养环节,成绩合格, 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和平均绩点要求。超出最长学制者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3)达到学位申请中有关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 2. 学位审核和授予要求 学位审核分初审和终审,初审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终审由校学位 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审核一般在每年 1 月、7 月各举行一次。 学位初审和学位终审,须有不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人员出席,以不记名 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充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对学位申请人 做出暂缓学位申请的决议,并在缓议决议书中详细说明缓议理由。硕士学位最长 缓议期限 1 年。缓议学生在最长缓议期限内可再次提出学位申请,再次申请学位 仅限 1 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缓议后再次申请学位者, 须进行逐项重点审核,经不记名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或决议。 以上培养方案,如有争议需要提交学位委员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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