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期末考试复习纲要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法学专业适用) 开卷考试,可携带教科书、宪法典与课堂笔记。 考试题型、比分和要求 1.辨析题(每题2分,共20分)。 判断正确与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无须具体展开,只须提出错误所在,或表达正确的 答案 例: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错误;宪法是近代的产物。 2.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16分) 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按题示条件,选择正确的答案的字母,填入括号内。多选 或少选都无分。 3.简答题(每题8分,共32分) 简明、扼要地回答基本要点 4.论述题(每题16分,共32分) 根据具体题目的论述和分析要求,解释相关概念,阐明基本要点并作适当的展开分析, 根据所论述的主题,联系宪法与宪政的实践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复习方法 以教学大纲为基本框架,以宪法教学课件和实时辅导课为基础,结合宪法教科书和宪法、 选举法、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注意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知识、基本制度 客观性试题内容的复习,注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复习时,注意结 合宪法和相关法律(如选举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的规定)。 主观性试题内容的复习,注意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掌握,适当注意宪法理论与宪政实 践中的热点问题 二、复习提纲 在全面掌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可着重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复习 宪法与普通法律异同;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宪政;宪法规范的主要特 点:宪法创制;宪法监督。 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旧中国的制宪运动和宪法:1954年宪法 现行宪法及其三个修正案 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制度 第四章:
1 宪法期末考试复习纲要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法学专业适用) 开卷考试,可携带教科书、宪法典与课堂笔记。 一、考试题型、比分和要求 1.辨析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 判断正确与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无须具体展开,只须提出错误所在,或表达正确的 答案。 例: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错误;宪法是近代的产物。 2.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每题 1 分,共 16 分) 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按题示条件,选择正确的答案的字母,填入括号内。多选 或少选都无分。 3.简答题(每题 8 分,共 32 分) 简明、扼要地回答基本要点。 4.论述题(每题 16 分,共 32 分) 根据具体题目的论述和分析要求,解释相关概念,阐明基本要点并作适当的展开分析, 根据所论述的主题,联系宪法与宪政的实践进行简要的分析。 二、复习方法 以教学大纲为基本框架,以宪法教学课件和实时辅导课为基础,结合宪法教科书和宪法、 选举法、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注意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知识、基本制度。 客观性试题内容的复习,注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掌握。复习时,注意结 合宪法和相关法律(如选举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的规定)。 主观性试题内容的复习,注意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掌握,适当注意宪法理论与宪政实 践中的热点问题。 二、复习提纲 在全面掌握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可着重围绕以下方面进行复习: 第一章: 宪法与普通法律异同;宪法的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宪政;宪法规范的主要特 点;宪法创制;宪法监督。 第二章: 近代宪法的产生条件;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旧中国的制宪运动和宪法;1954 年宪法; 现行宪法及其三个修正案。 第三章: 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制度。 第四章: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单一制和联邦制的特征: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等。 第五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基本权利的性质、保障和界限:公民的平等权:公 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公民的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等 第六章: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主要程序:差额选举 第七章: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的主要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职权和会议制 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任期、职权和会议制度;国家主席的地位和特征: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权利;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总理负责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领导体制:居民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说明:以上内容只是为同学们更好地复习提供一个基本的线索,并不意味已涵盖考试的 全部内容 2003年6月
2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单一制和联邦制的特征;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等。 第五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基本权利的性质、保障和界限;公民的平等权;公 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公民的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等。 第六章: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主要程序;差额选举。 第七章: 我国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的主要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任期、职权和会议制 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任期、职权和会议制度;国家主席的地位和特征;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权利;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总理负责制;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领导体制;居民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说明:以上内容只是为同学们更好地复习提供一个基本的线索,并不意味已涵盖考试的 全部内容。 2003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