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律基础》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冶联凤)
一、法的涵义 :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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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第一次课) 法学基础理论 制作、主讲人:冶联凤
法律基础 (第一次课) 法学基础理论 制作、主讲人:冶联凤
△法的涵义、特征 知识结构 ○法的形成与发展 △法的本质、作用
知 识 结 构 △ 法的涵义、特征 ○法的形成与发展 △法的本质、作用
第一章法律基础理论 法的涵义 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总称 法的特征 ①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②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3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④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第一章 法律基础理论 一、法的涵义 :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 力保证实施的,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总称。 二、法的特征 具在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三、法的形成、发展 1、形成 (社会三次大分工)法产生的根源 ○经济根源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私有制的出现 ○阶级根源—阶级、国家的出现、暴力工具的 使用 2、发展 本质性发展—(历史类型的更替—4) 非本质性发展
1、形成 (社会三次大分工) 法产生的根源—— ○ 经济根源——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私有制的出现 ○ 阶级根源——阶级、国家的出现、暴力工具的 使用 三、法的形成、发展 2、发展 本质性发展——(历史类型的更替——4) 非本质性发展——
四、法的本质、作用 1、法的本质 ①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是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化的体现; ③法律内容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社会作用保障和促进“三个文明”的建设与 发展
四、法的本质、作用 1、法的本质 ①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是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化的体现; ③法律内容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的作用 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社会作用——保障和促进“三个文明”的建设与 发展
谢谢,再见 作业:预习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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