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olters Kluwer China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16.12.03 生效日期 2016,1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财会[2016〕22号 编辑提示 官方解读·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号 囯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増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増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貫彻落 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増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 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交増值税”、“待抵扣进 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颕”、“待转销项税頷”、“増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 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増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颕”、“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 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欯”、“岀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颕”、“销项税颕”、“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 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 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颕而减少的销项税颕;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増值税”和“转出多交増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5.“减免税欯”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増值税制庋规定准予减免的増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16.12.03 生效日期: 2016.1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文号: 财会〔2016〕22号 编辑提示: *官方解读*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 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 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 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 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 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 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 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page 1 of 4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増值税額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増值税額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 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颔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颔 二)“未交増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増值税”或“预交増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 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増值税額 三)“预交増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賃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 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増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颕”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増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杋关认证,按照现行増值税制 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額。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 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額中抵扣的进项税 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又稽核比对的増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颕。 (五)“待认证进项税颕”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杋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増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額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 认证的进项税颕;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穊額, 六)“待转销项税颕”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 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増值税纳税义务而霱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額的増值税颕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増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 营改増试点之日前的増值棁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彧不动产的销项税颕中 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増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増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増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 代缴的增值税, 丶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眀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 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账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 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増值税颕,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額,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待认证进项税”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 金额,貸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欯”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増值税专用发票已儆认证,应根 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増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亼消费等,其进项税額按照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待认证进项税 额”科目,貸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 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颕,借记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増值税額,借记“应交税费—一待抵扣进项税 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 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増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 到増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欯的,应在月末按货物凊单或相关合冋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増值税的进项税额 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増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 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按应付金颕,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 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 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 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 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 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 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 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纳入 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 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 代缴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 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二、账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 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项税额)”科目,按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 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 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3.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 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 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4.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等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尚未收 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 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 page 2 of 4
5.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上 主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6.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按照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 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 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一进项税颕”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貸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一一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实际缴纳代扣代 缴増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増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一代扣代交増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仝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 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颔(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算的应纳増值税额),貸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颕)”或“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 税人应貸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増值税专用发票儆相反 的会计分录 按照囯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増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 税额计入“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颕”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 额)”或“应交税费一一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増值税制度确认増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囯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λ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増值 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或“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囯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増值税销项税額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増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 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科目(小 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科目)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増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増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査业营业税改征増值税前已确τ 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増馇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増值税销项 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増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 营业税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一一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 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増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 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額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 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増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 的税颕,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額抵减)”或“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科目(小規模纳税人应借 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 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貸记“应交税费一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増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 结转下月抵扣税颕,借记“应交税费一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増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 时,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则借记“授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岀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岀口货物按规定向 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囯的増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岀口货物应退回的増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 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颔。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岀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 税款”科目,貸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岀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 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颕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増值税专用发彯上的増值税颕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貸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进项税转出)”科目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 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颔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貸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 进项税颕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岀口货物的进项棁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額,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 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颔)”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岀口遽税)”科目.在规定期限 page 3 of 4
5.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6.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 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 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进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实际缴纳代扣代 缴增值税时,按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 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 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 的会计分录。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 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 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 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 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此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 收入,但因未产生营业税纳税义务而未计提营业税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企业应在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 税额的同时冲减当期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 入”科目,并根据调整后的收入计算确定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金额,同时冲减收入。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 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 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 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 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 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 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 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 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 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 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 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 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在规定期限 page 3 of 4
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 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颕,但按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 不得从销项税颕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颕转岀)”、“应交税费—一待抵扣进项税颕”或“应交税费一一待认证进项税 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颕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 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額)”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颔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 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増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 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转出未交増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増值 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増值税”科目,貸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转出 多交增值税)”科目。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仝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増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已交税金)”科 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増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増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仝业预缴増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一一预交増值税”科目,貸记“银行存款”科目,月 末,企业应将“预交増值税”明细科目余颔转入“未交増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増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一一预交増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 费一—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一一未交増值税”科目 4.减免増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増值税,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増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貸记 损益类相关科目。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額中抵扣的増值税 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増值税留抵税”科目,貸记“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額转岀)”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額)”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増值税颕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増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増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全颕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増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増值税(减免税欯)”科目(小规模纳 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増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十)关于小徽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規定计算应交増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 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増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額”、“待认证进项税额” 值税留 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 示;“应交税费—一待转销项税額”等科目期末貸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偾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偾”或“其他 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増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増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 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偾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増值税试点有关企 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増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 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应在实际收到退税 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 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额”科目;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 的,应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上述调整后,应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剩余尚可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应 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 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 多交增值税)”科目。 (七)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 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 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 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 损益类相关科目。 (八)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 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 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十)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 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 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 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 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至本 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 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 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page 4 of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