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15年版 9102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准确度和精密度验证数据。 六、线性 9102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线性系指在设计的范围内,测定响应值与试样中被测物 浓度呈比例关系的程度 本原则用于指导药品质量标准中化学合成或半合成的有 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同一对照品贮备机原料药及其制剂的杂质分析,并供药品研究、生产、质量 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取对照品,制备一系列对照品标准起草和修订参考 溶液的方法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份不同浓度的对照品溶 任何影响药品纯度的物质均称为杂质。药品质量标准中 液。以测得的响应信号对被测物的浓度作图,观察是否呈线的杂质系指在按照经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 ,再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准的规定工艺和规定原辅料生产的药品中,由其生产工艺或 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或者可采用描述浓度响原辅料带人的杂质,或在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药品质量 关系的非线性模型 标准中的杂质不包括变更生产工艺或变更原辅料而产生的新 数据要求:应列出回归方程、相关系数和线性图(或其的杂质,也不包括掺入或污染的外来物质。药品生产企业变 他数学模型)。 更生产工艺或原辅料,并由此带进新的杂质对原质量标准的 七、范 修订,均应依法向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药品中 范围系指分析方法能达到一定精密度、准确度和线性要不得掺人或污染药品或其组分以外的外来物质。对于假劣药 求时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品,必要时应根据各具体情况,可采用非法定分析方法予以 范围应根据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及其线性、准确度、精检测 密度结果和要求确定。原料药和制剂含量测定,范围一般为 杂质的分 测定浓度的80%~120%;制剂含量均匀度检查,范围一般 按杂质化学类别和特性,杂质可分为:有机杂质、无机 为测定浓度的70%~130%,特殊剂型,如气雾剂和喷雾杂质、有机挥发性杂质。按其来源,杂质可分为:一般杂质 剂,范围可适当放宽;溶出度或释放度中的溶出量测定,范和特殊杂质。一般杂质是指在自然界中分布较广泛,在多种 围一般为限度的士30%,如规定了限度范围,则应为下限的药物的生产和贮藏过程中容易引人的杂质,如铁盐、铵盐 20%至上限的+20%;杂质测定,范围应根据初步实际测等。特殊杂质是指在特定药物的生产和贮藏过程中引入的杂 定数据,拟订为规定限度的±20%。如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质,多指有关物质。按其毒性,杂质又可分为:毒性杂质和 查同时进行,用峰面积归一化法进行计算,则线性范围应为倍号杂质,毒性杂质如重金属、砷盐;信号杂质如氯化物 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 硫酸盐等,一般盐无毒,但其含量的多少可反映药物纯度和 在中药分析中,范围应根据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和线生产工艺或生产过程问题。由于杂质的分类方法甚多,所 性、准确度、精密度结果及要求确定。对于有毒的、具特殊以,药品质量标准中检查项下杂质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国家 功效或药理作用的成分,其验证范围应大于被限定含量的药典委员会编写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规 区间。 范。如有机杂质的项目名称可参考下列原则选用 校正因子测定时,范围一般应根据其应用对象的测定范 (1)检查对象明确为某一物质时,就以该杂质的化学名 围确定 作为项目名称,如磷酸可待因中的“吗啡”,氯贝丁酯中的 八、耐用性 对氯酚”,盐酸苯海索中的“哌啶苯丙酮”,盐酸林可霉素 耐用性系指在测定条件有小的变动时,测定结果不受影中的“林可霉素B”以及胰蛋白酶中的“糜蛋白酶”等。如 响的承受程度,为所建立的方法用于日常检验提供依据。开果该杂质的化学名太长,又无通用的简称,可参考螺内酯项 始研究分析方法时,就应考虑其耐用性。如果测定条件要求 下的“巯基化合物”、肾上腺素中的“酮体”、盐酸地芬尼多 苛刻,则应在方法中写明,并注明可以接受变动的范围,可中的“烯化合物”等,选用相宜的项目名称。在质量标准起 以先采用均匀设计确定主要影响因素,再通过单因素分析等草说明中应写明已明确杂质的结构式。 确定变动范围。典型的变动因素有:被测溶液的稳定性、样 (2)检查对象不能明确为某一单一物质而又仅知为某一 品的提取次数、时间等。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典型的变动因素类物质时,则其项目名称可采用“其他甾体”“其他生物碱” 有:流动相的组成和pH值、不同品牌或不同批号的同类型 “其他氨基酸”“还原糖”“脂肪酸”“芳香第一胺”“含氯化 色谱柱、柱温、流速等。气相色谱法变动因素有:不同品牌合物”“残留溶剂”或“有关物质”等。 或批号的色谱柱、固定相、不同类型的担体、载气流速、柱 (3)未知杂质,仅根据检测方法选用项目名称,如“杂 温、进样口和检测器温度等 质吸光度”“易氧化物”“易炭化物”“不挥发物”“挥发性杂 经试验,测定条件小的变动应能满足系统适用性试验 2.质量标准中杂质检查项目的确定 求,以确保方法的可靠性。 新原料药和新制剂中的杂质,应按国家有关新药申报要 377
中 国药典 2 0 1 5 年版 9 1 0 2 药 品 杂质分析 指导原则 准 度和精密度验证数据。 六、线性 线性系 指 在 设 计 的 围内,测定 应值与试样中 测物 度呈比例关系的程度。 应在规定的 围内测定线性关系。 用同一对照品贮 液 经精 密稀释 ,或分别 精 密称取 对照品 ,制备一系列对照品 溶 液 的 方 法进 行测 定 ,至 少 制 5 份 不 同 度 的 对 照 品 溶 液 。以测得的 应 号对 测物的 度作图,观察是 性 ,再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 归。必 要 时, 应 号 数 学转换 ,再 进 行 线 性 归 计 算 。或者 采用描述 度 - 应 关系 的 线性模型。 数据要 求:应 列 出 归方程、相 关 系 数 和 线 性 图 (或其 他数学模型)。 七 、 围 围系指分析方法 达到一定精密度、准 度和线性要 求时的高低限 度或量 的K 间 。 围应根据分析方法的 应用及其线性、准 度 、精 密度结 和要求 定。 药 和 制 剂 量 测 定 , 围一般 测 定 度 的 80%〜1 2 0 % ;制 剂 量 均 匀 度 检 査 , 围一般 为 测 定 度 的 70% 〜 130%,特 殊 剂 型 ,如 气 雾 剂 和 喷 雾 剂 , 围 适 放宽;溶 出 度或释放 度 中 的 溶 出 量 测 定 , 围一般为限度的士30%,如规定了限 度 围,则应 下限的 —20%至 上限的+ 2 0 % ;杂 质 测 定 , 围应根据 步实 测 定 数 据, 规定限度的± 2 0 % 。如 量测定与杂质检 查同时进行,用峰面积归一化法进行计算,则线性 围应 杂质规定限度的一 20%至 量限度(或上限)的+ 20% 。 在 中 药 分 析 中 , 围 应 根 据 分 析 方 法 的 应 用 和 线 性 、准 度 、精密度结 及要 求 定。对于 有 毒 的 、 特殊 效 或 药理 作用 的 成 分 ,其 验 证 围 应 于 限 定 量 的 区间。 因 子 测 定时, 围一般应根据其应用对象的测定 围确定。 八 、耐用性 耐用 性 系 指 在 测 定条件有小的 动时,测定结 不受影 的承受程度,为 所建立的方法用于 常检验提供依据。开 始研究 分析方法时,就应考 虑其耐用 性 D 如 测定条件要求 苛 刻 ,则应在方 法 中 ,并注 以 接受 动 的 围, 以先采用均匀设计 定主要影响因素,再通过单因素分析等 定 动 围。典型 的 动 因 素 有: 测 溶 液 的稳定 性 、样 品的提取 数、时 间 。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典型的 动因素 有 :流 动 相 的 组 成和 p H 值 、不同品牌或不同 号的同类型 色 谱柱、柱 温 、流 速 。气相色 谱 法 动 因 素 有:不同品牌 或 号 的色谱柱、固定相、不同类 型 的 体 、载 气 流 速、柱 温 、 样口和 检 测 温度等。 试 验 ,测定条件小的 动应 系统适用性试验要 求 ,以确保方法的 性。 9 1 0 2 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 本原则用于指导药品质量标准中化学合成或半 成的有 药 及 其 制 剂 的杂质分 析 ,并供药 品 研 究 、生 产 、质量 标 准起草和修 参考。 何影 响药 品纯度的 物 质均称 杂质。药品质量标准中 的杂质系指在按照经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查 准的规定 艺和规定 原辅 料生 产 的 药 品 中 ,由其生产 艺或 辅 料带人 的杂质 ,或在贮 存 过程中 产 生 的杂质。药品质量 标准中的杂质不 括 生产 艺或 辅料而产生的新 的杂质 , 不 括 人或污 染的外 来物 质。药品生产企业 生 产 艺或 辅 料,并由此带 新的杂质对原质量标准的 修 ,均应依法向有关药 品 监督管 理 部 门 报 批准。药品中 不得 入或污染药品或其 组 分以外的外 来物 质。对于假劣药 品 ,必 要时 应根 据各 情 况, 采用 法定分析方法 以 检 测 。 1. 杂质的分类 按杂质 化 学 类别和 特 性 ,杂 质 分 为:有机 杂质 、无 杂 质 、有机 挥发性杂质。按其 源 ,杂质 分 为:一般杂质 和 特殊杂质。一 般杂质是指 在自然界 中 分布较广 泛,在多种 药 物 的 生 产 和 贮 藏 过 程 中 引 入 的 杂 质 ,如 铁 、铵 。特殊杂质是指在特定药物的生产和贮藏过程中引人的杂 质 ,多指 有关物 质。按 其 毒 性 ,杂质又 分 为:毒性杂质和 号 杂 质 ,毒 性杂 质 如 重 金 属 、砷 盐 ; 号 杂 质 如 化 物 、 硫 酸 等 ,一 般 无 毒 ,但其 量的多少 反 药物纯度和 生 产 艺 或 生 产 过 程 问 题 。由 于 杂 质 的 分 类 方 法 甚 多 ,所 以 ,药 品 质 量 标 准 中 检 査项 下 杂质 的项目名 称,应根据国家 药 典 委 员 会 的 国 家药品标准工作手 》的要求进行规 。如有机杂质的项目名 称 参考下 列原 则 用。 (1 )检 查 对 象 明 确 某 一物 质时 ,就以 杂质 的 化 学名 作 项目名 称,如 磷 酸 待 因 中 的 “ 吗 啡” , 贝丁 酯中 的 “ 对 酚” , 酸 苯 海 索 中 的 “ 哌 苯 丙 酮” , 酸林可 霉素 中 的 “ 林 可 霉 素 B” 以 及 胰 蛋 白 酶 中 的 “ 糜蛋白酶” 。如 杂质 的 化 学名 长 ,又无 通 用 的简称, 参考螺内 项 下 的 “ 基 化 合 物” 、肾 上 素 中 的 “ 酮 ” 、 酸地芬 多 中 的 “ 烯化 合 物” 等 , 用相宜的项目名 称。在质量标准起 草说 明中应 明 已 明 确杂质 的结构式。 (2 ) 检 查对象不 明 确 某一 一物 质而又仅 知 某一 类 物 质 时 ,则 其 项 目 名 称 采 用 “ 其他留 体” “ 其他生 物碱” “ 其他 氨基 酸” “ 还 糖” “ 脂 酸” “ 芳香第一胺” “ 含氣化 合 物” “ 残 留 溶 剂” 或 “ 有关物 质” 。 (3 )未 知 杂 质 ,仅 根 据 检 测 方 法 用 项 目 名 称 ,如 “ 杂 质 吸光度” “ 氧化 物” “ 化 物” “ 不挥发物” “ 挥发性杂 质 ” 。 2.质量标准中杂质检查项目的确定 新 原 药 和 新 制 剂 中 的杂质 ,应按国家有关新药 要 • 377 • 歌渝公 l郁蓄ouryao · com
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 国公 中国药典2015年版 求进行研究,也可参考ICH的文件Q3A(新原料药中的杂产物,研制部门在药物质量研究资料和药物质量标准起草说 质)和Q3B(新制剂中的杂质)进行研究,并对杂质和降解产明中应写明理由 物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药研制部门对在合成、纯化和贮存中 在采用现代色谱技术对杂质进行分离分析的情况下,对 实际存在的杂质和潜在的杂质,应采用有效的分离分析方法特定杂质中的已知杂质和毒性杂质,应使用杂质对照品进行 进行检测。对于表观含量在0.1%及其以上的杂质以及表观定位;如无法获得该对照品时,可用相对保留值进行定位; 含量在0.1%以下的具强烈生物作用的杂质或毒性杂质,予特定杂质中的未知杂质可用相对保留值进行定位。杂质含量 以定性或确证其结构。对在稳定性试验中出现的降解产物,可按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和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 也应按上述要求进行研究。新药质量标准中的杂质检查项目0512)测定 应包括经研究和稳定性考察检出的,并在批量生产中出现 对于立体异构体杂质的检测广泛采用手性色谱法和高 的杂质和降解产物,并包括相应的限度。结构已知和未知效毛细管电泳法等。手性高效液相色谱法,包括手性固定 的这类杂质属于特定杂质。除降解产物和毒性杂质外,在相法和手性流动相添加剂法(直接法)、手性试剂衍生化法 原料中已控制的杂质,在制剂中一般不再控制。原料药和(间接法),其中手性固定相法由于其一般不需衍生化、定 制剂中的无机杂质,应根据其生产工艺、起始原料情况确量分析准确性高、操作简便等特点,在手性药物的杂质检 定检查项目,但对于毒性无机杂质,应在质量标准中规定测中应用较多,缺点是每种固定相的适用对象有限制,需 其检查项。 根据药物的结构特征选择合适的手性柱。对于立体异构体 在仿制药品的研制和生产中,如发现其杂质模式与其原杂质检查方法的验证,立体专属性(选择性)和手性转化是 始开发药品不同或与已有法定质量标准规定不同,需增加新实验考察的重点;通常立体异构体杂质的出峰顺序在前 的杂质检查项目的,应按上述方法进行研究,申报新的质量而母体药物在后,有利于两者的分离和提高检测灵敏度。 标准或对原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并报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外,由于手性色谱法不能直接反映手性药物的光学活 审批。 性,需要与旋光度或比旋度测定相互补充,以有效控制手 共存的异构体和抗生素多组分一般不作为杂质检查项性药物的质f 目,作为共存物质,必要时,在质量标准中规定其比例,以 由于色谱法杂质限度检查受色谱参数设置值的影响 保证生产用的原料药与申报注册时的一致性。但当共存物质大,有关操作注意事项应在起草说明中写明,必要时,可在 为毒性杂质时,该物质就不再认为是共存物质。在单一对映质量标准中予以规定 体药物中,可能共存的其他对映体应作为杂质检查,并设比 杂质限度的制订应考虑如下因素:杂质及含一定限量杂 旋度项目;对消旋体药物的质量标准,必要时可以设旋光度质的药品的毒理学研究结果;给药途径;每日剂量;给药人 检查项目 群;杂质药理学可能的研究结果;原料药的来源;治疗周 残留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中所用有机溶剂及其残留情期;在保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药品生产企业对生产高质量 况,确定检查项目。可参考本药典关于残留溶剂的要求,或药品所需成本和消费者对药品价格的承受力 参考ICH文件Q3C(残留溶剂指导原则)。对残留的毒性溶 药品质量标准对毒性杂质和毒性残留有机溶剂应严格规 剂,应规定其检查项目 定限度。残留有机溶剂的限度制订可参考本药典和ICH的 3.杂质检查分析方法和杂质的限度 有关文本。 杂质检查分析方法应专属、灵敏。杂质检查应尽量采用 现代分离分析手段,主成分与杂质和降解产物均能分开,其 9103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 检测限应满足限度检查的要求,对于需作定量检查的杂质, 方法的定量限应满足相应的要求。 药物的引湿性是指在一定温度及湿度条件下该物质吸收 杂质检查分析方法的建立可按本药典的要求作方法验水分能力或程度的特性。供试品为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固体 证。在研究时,应采用几种不同的分离分析方法或不同测试原料药,试验结果可作为选择适宜的药品包装和贮存条件的 条件以便比对结果,选择较佳的方法作为质量标准的检查方参考。 法。杂质检查分析方法的建立,应考虑普遍适用性,所用的 具体试验方法如下: 仪器和试验材料应容易获得。对于特殊试验材料,应在质量 1.取干燥的具塞玻璃称量瓶(外径为50mm,高为 标准中写明。在杂质分析的研究阶段,可用可能存在的杂15mm),于试验前一天置于适宜的25℃±1℃恒温干燥器 质、强制降解产物,分别或加入主成分中,配制供试溶液进(下部放置氯化铵或硫酸铵饱和溶液)或人工气候箱(设定温 行色谱分析,调整色谱条件,建立适用性要求,保证方法专度为25℃±1℃,相对湿度为80%±2%)内,精密称定重量 属、灵敏。 杂质研究中,应进行杂质的分离纯化制备或合成制备, 2.取供试品适量,平铺于上述称量瓶中,供试品厚度 以供进行安全性和质量研究。对确实无法获得的杂质和降解 般约为1mm,精密称定重量(m2)。 378·
9 1 0 3 药 物 引 湿 性 试 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 2 0 1 5 年版 求 研 究 , 参 考 IC H 的 文 件 Q 3A( 新 原 药中.的杂 质 )和 Q3B(新 制 剂 中 的杂质 )进 行 研 究 ,并对杂质 和降解产 物进 行安 全性 评 价。新 药 研 制部 门 对在 合成、纯化和贮存中 实 存在 的杂质 和潜在 的杂质 ,应采用有效的分离分析方法 进 行检 测。对 于 观 量 在 0 .1 %及 其以上的杂质以及 观 量 在 0 .1 % 以 下的具 强 烈生 物作用 的杂质或毒 性杂质 , 以定 性或 证 其结构。对 在 稳 定 性 试 验 中 出 现 的 降 解 产 物 , 应按 上 述要 求进 行研 究。新药质量标准中的杂质检查项目 应 括 经 研 究 和 稳 定 性 考 察 检 出 的 ,并 在 量 生 产 中 出 现 的 杂质 和 降 解 产 物 ,并 括 相 应 的 限 度 。结 构已 知 和未 知 的 这 类 杂 质 于 特 定 杂 质 。除 降 解 产 物 和 毒 性 杂 质 外 ,在 中 已 控 制 的 杂 质 ,在 制 剂 中 一 般 不 再 控 制 。 药 和 制 剂 中 的 无 机 杂 质 ,应 根 据 其 生 产 艺 、起 始 情 况 定 检 査 项 目 ,但 对 于 毒 性 无 机 杂 质 ,应 在 质 量 标 准 中 规 定 其 检 查 项 。 在 制 药 品 的 研 制 和 生 产 中 ,如发现其杂质模式与其原 始 开发药品不同或与已有 法 定 质 量 标 准规定不同,需增加新 的杂质 检 査项目 的 ,应按 上 述方 法进 行研 究 , 新的质量 标 准或对原 质 量 标 准进 行修 ,并 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审 批 。 存 的 构 体 和 抗 生 素 多 组 分 一 般 不 作 杂 质 检 查 项 目,作 存物 质 ,必 要 时 ,在质 量 标 准 中规定 其比例,以 证生 产 用 的 原 药 与 注 时的一致性。但当 存物质 为 毒 性杂质时, 物 质就不再 是 存物 质。在单一对 体 药 物 中 ,可 能 共存的其他对 应作 杂质检 査 ,并设比 旋度项目;对消旋体 药 物 的 质 量 标 准 ,必要时 以设旋光度 检査项目。 残 留 溶 剂 ,应根据生产 艺中所用有 溶剂及其残留情 况 , 定 检 查项目。 参考本 药典关于 残 留 溶 剂 的 要 求 ,或 参 考 IC H 文 件 Q3C( 残 留 溶 剂 指 导 原 则 )。对残 留 的 毒 性 溶 剂 ,应 规定 其 检 查项目。 3. 杂质检査分析方法和杂质的限度 杂质 检 查 分 析 方 法应 、灵 敏 。杂质检查应尽量采用 现代分 离 分 析手 ,主 成分 与杂质 和降解产 物均 分开,其 检 测 限应 限 度 检 查 的 要 求 ,对 于 需 作 定 量 检 查 的 杂 质 , 方 法 的 定 量 限应 相应的要 求。 杂 质 检 查 分 析 方 法 的 建 立 按 本 药 典 的 要 求 作 方 法 验 证 。在 研 究 时,应采用 种不同的分离分析方法或不同测试 条件以便比对结 ,选择较佳的方法作为质量标准的检查方 法 。杂质检 查 分 析 方 法 的建 立,应考 虑普遍适用 性 ,所用的 和试验材 应 易 获 得 。对于 特殊试验 材 ,应在质量 标 准 中 。在 杂 质 分 析 的 研 究 阶 , 用 可 能 存 在 的 杂 质 、强制降解产 物 ,分别或加 人主 成分 中 ,配制供试溶液 色 谱 分 析 ,调整色 谱 条 件 ,建 立适用 性 要 求 , 证方法 、灵敏: 杂 质 究 中 ,应 进 行 杂 质 的 分 离 纯 化 制 或 成 制 , 以供进行安全性和质量研究。对 实无法获得的杂质和降解 • 378 • 产 物 ,研制部门在药物质量研究资 和药物质量标准起草说 中应 理由。 在采用现代色谱技术对杂质进行分离分析的情况下,对 特 定杂质 中 的已知杂质 和 毒 性杂质 ,应 用杂质对照品进行 定 位 ;如 无 法获 得 对照品时, 用 相 对 留 值 进 行 定 位 ; 特 定杂质 中 的未知杂质 用相对 留值进行定位。杂质 量 按 照 薄 层 色 谱 法 (通 则 0502)和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通则 0512)测 定 。 对 于 立 构 杂质 的 检 测广 泛采 用手 性 色 谱 法 和高 效 毛 细 管 泳 法 等 。手 性 高 效 液 相 色 谱 法 , 括手性固定 相 法 和 手 性 流 动 相 加 剂 法 (直 接 法 )、手性试剂 衍 生 化 法 ( 间 接法 ),其 中 手 性 固 定 相 法 由 于 其 一 般 不 需 衍 生 化 、定 量 分 析 准 性 高 、 作 简 等 特 点 ,在手性 药 物 的杂质 检 测 中 应 用 较 多 , 点 是 每 种 固 定 相 的 适 用 对 象 有 限 制 ,需 根 据 药 物 的 结 构 特 征 选 择 适 的 手 性 柱 D 对于立 构 杂质 检 查 方 法 的 验 证 ,立 性 (选 择 性 )和手性转化是 实 验 考 察 的 重 点 ;通 常 立 构 杂 质 的 出 峰 顺 序 在 , 而 母 体 药 物 在 后 ,有 利 于 者 的 分 离 和 提 高 检 测 灵 敏 度 。 另 外 ,由 于 手 性 色 谱 法 不 直 接 反 手 性 药 物 的 光 学 活 性 ,需 要 与 旋 光 度 或 比 旋 度 测 定 相 互 补 ,以有 效控 制手 性 药 物 的 质 量 。 由于 色 谱 法杂质 限 度 检 查 受色 谱参 数 设 置值 的影 响 较 ,有关 作注意事项 应在起草说 明中 ,必 要 时, 在 质 量 标 准 中 以 规定。 杂质 限 度 的 制 应考 虑如下因 素:杂质及 一定限量杂 质 的 药 品 的 毒理学 研 究结 ;给药 径;每 剂 量;给药人 群 ;杂 质 药 理 学 可 能 的 研 究 结 ; 药 的 源 ;治疗周 期 ;在 证安 全有 效 的 提 下,药品生产企业对生产髙质量 药 品 所需成本和消费者对药品价格的承受力。 药品质量标准对毒性杂质和毒性残留有 溶剂应严格规 定 限 度。残 留 有 溶 剂 的 限 度 制 参 考 本 药 典 和 IC H 的 有关文本。 9 1 0 3 药物引湿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的引湿性是指在一定温度及湿度条件下 物质吸收 水分 力或程度 的 特 性。供试品为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固 药 ,试验结 作 选择适宜的药品 装和贮存条件的 参 考 。 . 试验 方 法 如下 : 1 .取 干 的 具 塞 玻 璃 称 量 外 径 为 50mm,髙 1 5 m m ),于 试 验 一 天 置 于 适 宜 的 25DC ± 1 °C 恒 温干 (下部放置氯化铵或硫 酸铵 和 溶 液 )或 人 气 候 箱 (设定温 度 为 25°C±1°C,相 对 湿 度 为 80%士2 % )内,精密称定重量 {m i )。 2 . 取 供 试品适量 ,平 铺 于 上 述 称 量 中 ,供 试品 度 一 般 约 lm m ,精 密称定 重 量 (m2) 。 歌渝公 l郁蓄ouryao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