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损 JIANG SHAN SHI REN MIN ZHENG FU GONG BAO 2019 第10期(总第25期)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总第25期) 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2019年11月18日出版 日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1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 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3号)· ,,,,中, …(3) 2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2019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零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4号)… (7) 3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201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 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6号)……………………… (13) 4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治计划 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7号)… 5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新一轮 (2019—2024)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9号)…… 6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2019年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实施 细则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11号)………………………………………(27)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32 — 目 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1.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 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3 号)……………………………………( 3) 2.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 2019 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零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4 号)………………………………( 7) 3.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 2019 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 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6 号) …………………………………………(13) 4.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2019 年度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治计划 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7 号)………………………………………………(16) 5.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新一轮 (2019—2024)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09 号)………………(23) 6.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 2019 年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实施 细则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111 号)…………………………………………(27) 2019 年第 10 期 (总第 25 期) 江山市人民政府主办 2019 年 11 月 18 日出版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 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政办发〔2019]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江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形式 对各考核单位进行积分制考评,采用加扣分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3 —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山市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 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政办发〔2019〕10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江山市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形式 对各考核单位进行积分制考评,采用加扣分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时间 201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四、考核内容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包括市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江 山站和浙江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江山站)是我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各单位要严 格按照《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要求,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方位“应 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格式规范、可读性强。 (1)保密审査。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査”制度,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凡发生泄密的,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考 核“一票否决” (2)月度更新。按照“部门每月至少10条、乡镇(街道)每月至少5条”更新要求,逾 期未更新的,每少1条扣1分 (3)季度检査。按照“工作动态类栏目每半月、法规文件类栏目每半年”最低更新要 求,每季度对各单位责任栏目更新、规范发布等情况进行检査,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 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2分。 (4)其他。因更新保障不力,出现应公开未公开、公开时限超期、信息不准确、要素不 全面、格式不规范等情况,被上级通报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扣5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每个问题扣5分 2季度报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 内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报表》。逾期未报送的,扣3分;报表要 素不全或出现严重错误的,酌情扣3-5分 3.要点落实。各单位要对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工作落实,要点落实不力的 (以年度总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主要参考依据),酌情扣3-5分。 4年度总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工作,年度总结须包含要点落实 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逾期未报送的,扣5分;未按要求撰写 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3-5分 5年度报告。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的编制、上报和发布工作,年度报告应当符合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 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 的事项等方面,力求要素完整,全面反映工作。逾期未上报、发布的,扣5分;报告要素不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4 — 四、考核内容 市政府门户网站(包括市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江 山站和浙江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江山站)是我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各单位要严 格按照《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要求,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方位“应 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格式规范、可读性强。 (1)保密审查。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凡发生泄密的,扣 1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考 核“一票否决”。 (2)月度更新。按照“部门每月至少 10 条、乡镇(街道)每月至少 5 条”更新要求,逾 期未更新的,每少 1 条扣 1 分。 (3)季度检查。按照“工作动态类栏目每半月、法规文件类栏目每半年”最低更新要 求,每季度对各单位责任栏目更新、规范发布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发现一个问题,扣 1 分; 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 2 分。 (4)其他。因更新保障不力,出现应公开未公开、公开时限超期、信息不准确、要素不 全面、格式不规范等情况,被上级通报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扣 5 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 每个问题扣 5 分。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统计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报表》。逾期未报送的,扣 3 分;报表要 素不全或出现严重错误的,酌情扣 3-5 分。 各单位要对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工作落实,要点落实不力的 (以年度总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主要参考依据),酌情扣 3—5 分。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工作,年度总结须包含要点落实 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逾期未报送的,扣 5 分;未按要求撰写 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 3—5 分。 各单位要在每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告的编制、上报和发布工作,年度报告应当符合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 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 的事项等方面,力求要素完整,全面反映工作。逾期未上报、发布的,扣 5 分;报告要素不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全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3-5分。 6决策公开。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 行政决策程序,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 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 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未公布的,扣5分;征求公 众意见方式新(如听证座谈、调査研究、咨询协商等)、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决策成效明 显等),并公布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的,酌情加3-5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 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予以加分,年度上限15分) 7政策解读。制定政策文件时,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 同步发布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政策解读材料必须采用图文解读形式,未解读或仅采用 纯文字解读的,扣5分;用心制作、解读形式新(如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等)、解读效果好 的,酌情加3-5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 予以加分,年度上限15分 8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重点关注经济社会发 展热点和群众、企业办事难点痛点堵点,加强社会舆论监测,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避 免误解和负面影响。因失察、回应不力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被上级通报的,扣10分 回应方式亲民,群众反响好,酌情加3-5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予以加分,年度上限10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各单位要畅通“当面、信函、网络(包含依申请公开平台和单位邮箱)、传真”申请渠道,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未在《条例》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每起扣5分 未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答复或答复不规范的,每起扣5分;存在敷 衍了事、推诿扯皮等问题经査实的,每起扣10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将所有依 申请公开办件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平台,未按时录入的,每少1件,扣5分。 〔三)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因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被群众举报、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因政府信 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且行政机关败诉的,每起扣10分。 四)信息报送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的加5分;获上级表彰或领导肯定批示 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7分、10分、20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被上级政务信息部门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5 — 全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 3—5 分。 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 行政决策程序,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 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除依 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未公布的,扣 5 分;征求公 众意见方式新(如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决策成效明 显等),并公布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的,酌情加 3—5 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 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予以加分,年度上限 15 分) 制定政策文件时,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 同步发布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政策解读材料必须采用图文解读形式,未解读或仅采用 纯文字解读的,扣 5 分;用心制作、解读形式新(如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等)、解读效果好 的,酌情加 3—5 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 予以加分,年度上限 15 分)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重点关注经济社会发 展热点和群众、企业办事难点痛点堵点,加强社会舆论监测,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避 免误解和负面影响。因失察、回应不力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被上级通报的,扣 10 分; 回应方式亲民,群众反响好,酌情加 3—5 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并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予以加分,年度上限 10 分) 各单位要畅通“当面、信函、网络(包含依申请公开平台和单位邮箱)、传真”申请渠道,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未在《条例》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每起扣 5 分; 未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答复或答复不规范的,每起扣 5 分;存在敷 衍了事、推诿扯皮等问题经查实的,每起扣 10 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将所有依 申请公开办件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平台,未按时录入的,每少 1 件,扣 5 分。 因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被群众举报、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 10 分;因政府信 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且行政机关败诉的,每起扣 10 分。 政务公开工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的加 5 分;获上级表彰或领导肯定批示 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 7 分、10 分、20 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被上级政务信息部门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3分、6分和12分;被上级微信平台、网站、报刊、杂志 等其他渠道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2分、4分和8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 政务公开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予以加分,同一信息或事项按最高计分) (五)其他 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其他工作任务的,每起扣1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五、考核等级 考核采用等级制,起评分100分,年终积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89分为良好, 60分至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评优评先 主要依据。 六、考核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指标 附件 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得分 保密审查|凡发生泄密的,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一票否决”。 月度更新逾期未更新的,每少1条扣1分 季度检查每发现一个问题,扣1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2分 其他每通报一个问题,扣5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再扣5分 5主季度报表|逾期未报送的扣3分:报表要素不全或出现严重错误的,酌情扣35分 动 6公要点落实/要点落实不力的(以年度总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主要参 考依据),酗情扣3-5分。 年度总结逾期未报送的,扣5分;未按要求撰写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3-5分。 年度报告逾期未上报、发布的,扣5分:报告要素不全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35分 未公布的,扣5分;征求公众意见方式新(如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 决策公开询协商等)、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决策成效明显等),并公布具体意 见和采纳情况的,酌情加3-5分。(年度上限15分)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6 — 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 3 分、6 分和 12 分;被上级微信平台、网站、报刊、杂志 等其他渠道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 2 分、4 分和 8 分。(加分信息要及时报市 政务公开办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认可后予以加分,同一信息或事项按最高计分) 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其他工作任务的,每起扣 1 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五、考核等级 考核采用等级制,起评分 100 分,年终积分 90 分以上为优秀,75 分至 89 分为良好, 60 分至 74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评优评先 主要依据。 六、考核实施 本考核办法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指标 附件 政务公开工作积分制考核指标 序号 考 核 指 标 得分 1 主 动 公 开 保密审查 凡发生泄密的,扣 1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一票否决”。 2 月度更新 逾期未更新的,每少 1 条扣 1 分。 3 季度检查 每发现一个问题,扣 1 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 2 分。 4 其他 每通报一个问题,扣 5 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再扣 5 分。 5 季度报表 逾期未报送的,扣3分;报表要素不全或出现严重错误的,酌情扣3-5分。 6 要点落实 要点落实不力的(以年度总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为主要参 考依据),酌情扣 3-5 分。 7 年度总结 逾期未报送的,扣 5 分;未按要求撰写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 3-5 分。 8 年度报告 逾期未上报、发布的,扣5分;报告要素不全或敷衍了事的,酌情扣3-5分。 9 决策公开 未公布的,扣 5 分;征求公众意见方式新(如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 询协商等)、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决策成效明显等),并公布具体意 见和采纳情况的,酌情加 3-5 分。(年度上限 15 分)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续表 序号 考核指标 得分 政策解读材料必须采用图文解读形式,未解读或仅采用纯文字解读 10主政策解读的,扣5分;用心制作、解读形式新(如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等)解 动 读效果好的,酌情加3-5分。(年度上限15分) 公 u开回应关切|因失察回应不力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被上级通报的,扣10分回 未在《条例》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每起扣5分;未严格按照《条例》 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答复或答复不规范的,每起扣5分;存在敷 12依申请公开衍了事推诿扯皮等问题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各单位要将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平台,未按时 录入的,每少1件,扣5分。 13举报、投诉因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被群众举报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 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且行政机关败诉的 14和行政诉讼每起扣10分 政务公开工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的加5分;获上级表彰或 领导肯定批示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7分、10分、20分;政务 公开工作信息被上级政务信息部门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 15信息报送加3分6分和12分;被上级微信平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其他渠道 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2分、4分和8分。(同一信息或事 项按最高计分) 其他 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其他工作任务的,每起扣1分:限期整改不到 位的,加倍扣分 合计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山市2019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零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政办发〔2019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委发(2019〕3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山市2019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7 — 续表 序号 考 核 指 标 得分 10 主 动 公 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材料必须采用图文解读形式,未解读或仅采用纯文字解读 的,扣 5 分;用心制作、解读形式新(如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等)、解 读效果好的,酌情加 3-5 分。(年度上限 15 分) 11 回应关切 因失察、回应不力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被上级通报的,扣 10 分;回 应方式亲民,群众反响好,酌情加 3-5 分。(年度上限 10 分) 12 依申请公开 未在《条例》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每起扣 5 分;未严格按照《条例》 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予以答复或答复不规范的,每起扣 5 分;存在敷 衍了事、推诿扯皮等问题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 各单位要将所有依申请公开办件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平台,未按时 录入的,每少 1 件,扣 5 分。 13 举报、投诉 因违反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被群众举报、投诉,经查实的,每起扣10分 14 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且行政机关败诉的, 每起扣 10 分。 15 信息报送 政务公开工作获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批示的加 5 分;获上级表彰或 领导肯定批示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 7 分、10 分、20 分;政务 公开工作信息被上级政务信息部门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 加 3 分、6 分和 12 分;被上级微信平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其他渠道 采用的,按照衢州、省、中央分别加 2 分、4 分和 8 分。(同一信息或事 项按最高计分) 16 其他 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其他工作任务的,每起扣 1 分;限期整改不到 位的,加倍扣分 合 计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山市 2019 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零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政办发〔2019〕10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 2019 年度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机关部门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市委发〔2019〕32 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山市 2019 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2019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零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开展“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项目征迁清零攻坚战和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 动,全面调动全市前期谋划、项目推进、征迁清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反映各部门单 位项目工作实绩,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考核对象 (一)乡镇(街道) 1经济型(7个):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贺村镇、峡口镇、上余镇、四都镇 2复合型6个):石门镇、新塘边镇、坛石镇、大桥镇、凤林镇、长台镇 3生态型(6个):碗窑乡、廿八都镇、大陈乡、保安乡、张村乡、塘源口乡 (二)机关部门 L党群综合类(21个):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武部、老干部局、信访局、编办、档 案馆、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党校、传媒集团、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机关事务保障中 心、电大、红十字会、咨询委办 2经济发展类(13个):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招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 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 3社会管理类(29个):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管办、营商办、人力 社保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 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仙霞岭省级自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8 — 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0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 2019 年度重点项目、征迁清零工作 考核实施细则 为深入开展“项目攻坚突破年”活动、项目征迁清零攻坚战和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 动,全面调动全市前期谋划、项目推进、征迁清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客观反映各部门单 位项目工作实绩,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贺村镇、峡口镇、上余镇、四都镇 石门镇、新塘边镇、坛石镇、大桥镇、凤林镇、长台镇 碗窑乡、廿八都镇、大陈乡、保安乡、张村乡、塘源口乡 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武部、老干部局、信访局、编办、档 案馆、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党校、传媒集团、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机关事务保障中 心、电大、红十字会、咨询委办 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招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 村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开发区 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管办、营商办、人力 社保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 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仙霞岭省级自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然保护区管理局、体育局、供销联社、移民办、铁办、碗窑水库管理局、峡口水库管理局、砂 石办、担保中心 考核内容 (一)重点项目 1项目谋划。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集聚大智慧,共谋大花园”项目论坛暨江山市第五 届项目谋划擂台赛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号57号)要求,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分 类设置目标任务,按“方案制定——谋划提出——项目确认—一入库储备——一比赛评奖” 分段计分,并对“同项异谋”、举办擂台赛、“乡镇长局长谋划”绩效等进行加分。 2.项目推进。主要针对列入我市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和重点实施项目计划的项 目,重点考核重大前期项目前期节点推进或转化实施情况、重点实施项目开工率与形象 进度,以及相关项目计划编排、进度报送、档案收集、交办落实等全流程管理 3.其他事项。主要考核除以上两项主要工作之外,对全市项目工作影响较大的工作, 如机关部门年度投资任务完成情况、承办全市性项目工作活动、完成2019年大花园建设 任务、宣传项目工作信息、形成重大项目课题调研成果以及其他特色亮点工作,给予奖励 加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的实行倒扣分。 (二)征迁清零 1.工作保障。重点考核征迁清零工作中的组织保障、规范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2.征迁攻坚。按照2019年项目征迁清零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攻坚战成果进行 考核,重点对计划编排情况、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清零验收情况和配合服务情况进 行计分。 3.其他事项。对夺得项目征迁先进集体流动红旗、获得年度征迁先进集体或个人、完 成“七大交办”任务、解决征迁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或对项目征迁攻坚大会战作出突出贡献、 撰写征迁课题研究的以及其他特色亮点工作,进行加分。履责不力将实行倒扣分。 三、考核步骤 (一)自评上报。考核采取分级分类考核,以总分制进行考评。项目责任单位按下达 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见附表)进行自查评分,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20日 前报送市发改局 二)部门联审。在项目责任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市发改局根据各责任单位本年度项 目工作实绩,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 〔三)考核评定。根据联审结果,折算考核分值,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9 — 然保护区管理局、体育局、供销联社、移民办、铁办、碗窑水库管理局、峡口水库管理局、砂 石办、担保中心 二、考核内容 1.项目谋划。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集聚大智慧,共谋大花园”项目论坛暨江山市第五 届项目谋划擂台赛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号 57 号)要求,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分 类设置目标任务,按“方案制定——谋划提出——项目确认——入库储备——比赛评奖” 分段计分,并对“同项异谋”、举办擂台赛、“乡镇长局长谋划”绩效等进行加分。 2. 项目推进。主要针对列入我市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和重点实施项目计划的项 目,重点考核重大前期项目前期节点推进或转化实施情况、重点实施项目开工率与形象 进度,以及相关项目计划编排、进度报送、档案收集、交办落实等全流程管理。 3.其他事项。主要考核除以上两项主要工作之外,对全市项目工作影响较大的工作, 如机关部门年度投资任务完成情况、承办全市性项目工作活动、完成 2019 年大花园建设 任务、宣传项目工作信息、形成重大项目课题调研成果以及其他特色亮点工作,给予奖励 加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的实行倒扣分。 1.工作保障。重点考核征迁清零工作中的组织保障、规范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2.征迁攻坚。按照 2019 年项目征迁清零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对攻坚战成果进行 考核,重点对计划编排情况、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清零验收情况和配合服务情况进 行计分。 3.其他事项。对夺得项目征迁先进集体流动红旗、获得年度征迁先进集体或个人、完 成“七大交办”任务、解决征迁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或对项目征迁攻坚大会战作出突出贡献、 撰写征迁课题研究的以及其他特色亮点工作,进行加分。履责不力将实行倒扣分。 三、考核步骤 考核采取分级分类考核,以总分制进行考评。项目责任单位按下达 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见附表)进行自查评分,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 12 月 20 日 前报送市发改局。 在项目责任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市发改局根据各责任单位本年度项 目工作实绩,结合平时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 根据联审结果,折算考核分值,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10期 四、结果运用 一)考分折算。按照综合考核分值设置,乡镇(街道)项目推进20分,征迁清零10 分;经济开发区项目推进30分,征迁清零10分;机关部门项目推进20分,征迁清零5分 据此,经济发展类部门(含开发区)重点项目考核得130分(社会管理类部门、乡镇(街道) 110分,党群综合类部门90分)及以上的,重点项目综合考核得满分,未达标准的按比例 折算。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征迁清零考核得100分及以上的,征迁清零综合考核得满 分,未达标准的按比例折算。 (二)评优评先。按照考分从高到低顺序分级分类评出重点项目工作和征迁清零工 作优秀单位若干名,设一、二、三等奖,同时根据需要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由市委、市政 府对获奖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要素保障。为激励重大项目前期谋划、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对谋划项目谋划 入库获奖、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推进得力、承办大型项目活动的有功单位或先进 个人,视情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从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附件:1.江山市2019年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2江山市2019年征迁清零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附件1 江山市2019年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序号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分值设置 项目谋划 方案制定制定并按时报送谋划攻坚方案的得5分;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 5 根据江政办发(2019)57号文件要求,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类部门谋划 2谋划提出提出项目8个以上(其他部门单位5个以上),其中“乡镇长局长工程120 个;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3项目确认 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类部门初审确认任务数3个以上;其他部门、单位 初审确认任务数2个以上,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成立项目前期工作机构的乡镇(街道)、部门确保入库项目2个以上,其 4入库储备他单位1个以上,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入库任务 的,每个入库项目加5分,属于“乡镇长局长工程”的每个再加2分 10
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10 期 — 10 — 四、结果运用 按照综合考核分值设置,乡镇(街道)项目推进 20 分,征迁清零 10 分;经济开发区项目推进 30 分,征迁清零 10 分;机关部门项目推进 20 分,征迁清零 5 分。 据此,经济发展类部门(含开发区)重点项目考核得 130 分(社会管理类部门、乡镇(街道) 110 分,党群综合类部门 90 分)及以上的,重点项目综合考核得满分,未达标准的按比例 折算。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征迁清零考核得 100 分及以上的,征迁清零综合考核得满 分,未达标准的按比例折算。 按照考分从高到低顺序分级分类评出重点项目工作和征迁清零工 作优秀单位若干名,设一、二、三等奖,同时根据需要评选先进个人若干名,由市委、市政 府对获奖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为激励重大项目前期谋划、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对谋划项目谋划 入库获奖、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推进得力、承办大型项目活动的有功单位或先进 个人,视情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从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附件:1.江山市 2019 年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2.江山市 2019 年征迁清零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附件 1 江山市 2019 年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序号 考核内容 计 分 办 法 分值设置 一 项目谋划 70 1 方案制定 制定并按时报送谋划攻坚方案的得 5 分;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 5 2 谋划提出 根据江政办发〔2019〕57 号文件要求,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类部门谋划 提出项目 8 个以上(其他部门单位 5 个以上),其中“乡镇长局长工程”1 个;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0 3 项目确认 乡镇(街道)、经济发展类部门初审确认任务数 3 个以上;其他部门、单位 初审确认任务数 2 个以上,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20 4 入库储备 成立项目前期工作机构的乡镇(街道)、部门确保入库项目 2 个以上,其 他单位 1 个以上,得 5 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入库任务 的,每个入库项目加 5 分,属于“乡镇长局长工程”的每个再加 2 分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