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9〕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2日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部署,创 新监管方式,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与国家“互 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 综合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的归集共享,集约化、规范化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建设,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 2019年6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与国家 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并网;2019年9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9〕2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2 月 22 日 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部署,创 新监管方式,强化顶层设计,加快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与国家“互 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现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 综合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的归集共享,集约化、规范化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建设,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 2019 年 6 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主体功能建设基本完成,与国家 “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联通并网;2019 年 9 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 — 1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线试运行,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风险预 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 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急用先行。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标准规 范,统筹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应用,合 理确定建设时序,逐步实现承担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系统全面接入。 统分结合,集约共享。公共支撑和核心应用采取统建模式,行业监管信息系 统采取分建模式。坚持集约利旧,对地方和部门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清理和整合, 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现有监管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问题导向,着眼长远。着力解决监管业务的基础性、普遍性、全局性问题,聚 焦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需求,不断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的广度和深 度,提升监管工作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国务院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基础上,结合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确定的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 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条线监管职能范围内 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主项名称、监管事项孑项名称、监管方式、 监管措施、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10项内容。 2019年4月底前,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统一管理、统一发布。建立监管事 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与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淸单编制工作做好衔 接。(省审改办、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二)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监管事项标准体 系,统一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规范监管事项的发布运行,实现监 管事项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对纳入系统的监管事项统一编码,推动同一监管事 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全省统-。(省政务办、省审改办、省市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线试运行,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 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风险预 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 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急用先行。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标准规 范,统筹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应用,合 理确定建设时序,逐步实现承担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系统全面接入。 统分结合,集约共享。公共支撑和核心应用采取统建模式,行业监管信息系 统采取分建模式。坚持集约利旧,对地方和部门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清理和整合, 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现有监管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 问题导向,着眼长远。着力解决监管业务的基础性、普遍性、全局性问题,聚 焦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监管需求,不断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的广度和深 度,提升监管工作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在国务院各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基础上,结合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确定的监管事项,按照“谁审批、谁 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本条线监管职能范围内 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主项名称、监管事项子项名称、监管方式、 监管措施、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 10 项内容。 2019 年 4 月底前,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统一管理、统一发布。 建立监管事 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并与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做好衔 接。 (省审改办、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二)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监管事项标准体 系,统一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系统,规范监管事项的发布运行,实现监 管事项动态化标准化管理。 对纳入系统的监管事项统一编码,推动同一监管事 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全省统一。 (省政务办、省审改办、省市场 — 2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三)推进监管数据中心建设。依托省大数据中心,联通汇聚各地各部门监 管数据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建设省监管数据中心。按照数据来源、类型、结构、用 途等,建设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 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库和监管知识 库。按照成熟一批、接入一批的原则,通过批量交换、动态采集和服务接口等方 式,分批接入各类监管数据。对汇聚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去重、比对、校核、标准 化转换、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开展监管大数据分 析利用,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风险可预警。已建 大数据中心的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县(市)同步建设监管数据中心,并与省监 管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 门负责) 四)加快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省有关部门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归 集的监管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展示等技术,牵头建设监管数据 综合应用系统,构建分析主题模型,提供重点事件跟踪、查询检索、可视化展示 统计分析等服务。聚焦重点事件和重大案件,跟踪分析事件案件的发生、根源、 动态、影响、舆情,以及相关单位响应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形成对事件案件的 全过程记录。生成综合评估报告,分析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调整完善建 议。(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政务办、省市 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监管投诉举报系统。依托全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统一建设省 监管投诉举报系统,接收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对监管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登记、转 办、督办和反馈,汇聚各地各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和信访数据,并对接到省监管数 据中心,作为风险预警等系统重要数据来源。省市县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系 统,要与江苏12345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实时对接和数据交换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监管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三)推进监管数据中心建设。 依托省大数据中心,联通汇聚各地各部门监 管数据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建设省监管数据中心。按照数据来源、类型、结构、用 途等,建设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监管行为 信息库、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库、信用信息库、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库和监管知识 库。 按照成熟一批、接入一批的原则,通过批量交换、动态采集和服务接口等方 式,分批接入各类监管数据。对汇聚数据进行抽取、清洗、去重、比对、校核、标准 化转换、关联整合处理,提高数据规范性、准确性和可用性。 开展监管大数据分 析利用,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风险可预警。已建 大数据中心的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县(市)同步建设监管数据中心,并与省监 管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 门负责) (四)加快监管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省有关部门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归 集的监管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展示等技术,牵头建设监管数据 综合应用系统,构建分析主题模型,提供重点事件跟踪、查询检索、可视化展示、 统计分析等服务。 聚焦重点事件和重大案件,跟踪分析事件案件的发生、根源、 动态、影响、舆情,以及相关单位响应情况、处置措施和结果,形成对事件案件的 全过程记录。 生成综合评估报告,分析相关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调整完善建 议。 (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政务办、省市 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监管投诉举报系统。 依托全省 12345 在线服务平台,统一建设省 监管投诉举报系统,接收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对监管投诉举报信息进行登记、转 办、督办和反馈,汇聚各地各部门有关投诉举报和信访数据,并对接到省监管数 据中心,作为风险预警等系统重要数据来源。 省市县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系 统,要与江苏 12345 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实时对接和数据交换 — 3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共享。(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进数据服务系统建设。建设省数据服务系统,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管理制度,统一受理、审核监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的使用申请,推进政务服 务数据和监管数据有序共享使用。支持各地政务服务部门、监管部门实现数据 交换和共享。(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七)大力推进协同监管。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支 撑,构建协同监管综合系统,提供精准告知、监管任务执行、双随机检查、执法办 案监管、联合惩戒、重点事件跟踪反馈、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功能,全周期记 录协同监管过程,实现任务执行全过程“看得见”、可追溯,提高事前预防、事中 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有效促进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省市场监 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 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监管风险预警。依托监管数据中心,建设风险预警系统,围绕重点 领域、重点对象,通过对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监管行为数据、风 险分析数据等挖掘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 为辅助决策、开展重点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支撑。(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九)加强监管效能讦估评价。统一建设省监管效能评估评价系统,建立与 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监管业务、投诉举报、社会舆 情、群众信访、重大事故、群众评价等数据,对各地区有关部门监管工作开展综 合评估评价,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 负责 (十)提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能力。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实现 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满足单部门双随机综合检查、跨部门 双随机联合执法需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联合惩戒,对备案项目釆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核查。依托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建设省工程建设“e路阳光”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共享。 (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进数据服务系统建设。 建设省数据服务系统,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管理制度,统一受理、审核监管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的使用申请,推进政务服 务数据和监管数据有序共享使用。 支持各地政务服务部门、监管部门实现数据 交换和共享。 (省大数据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七)大力推进协同监管。 依托省监管数据中心,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支 撑,构建协同监管综合系统,提供精准告知、监管任务执行、双随机检查、执法办 案监管、联合惩戒、重点事件跟踪反馈、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等功能,全周期记 录协同监管过程,实现任务执行全过程“看得见”、可追溯,提高事前预防、事中 监管和事后处置能力,有效促进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 (省市场监 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 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监管风险预警。依托监管数据中心,建设风险预警系统,围绕重点 领域、重点对象,通过对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监管行为数据、风 险分析数据等挖掘分析,加强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 为辅助决策、开展重点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支撑。 (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九)加强监管效能评估评价。 统一建设省监管效能评估评价系统,建立与 事中事后监管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监管业务、投诉举报、社会舆 情、群众信访、重大事故、群众评价等数据,对各地区有关部门监管工作开展综 合评估评价,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水平。 (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 负责) (十)提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能力。 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加快实现 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满足单部门双随机综合检查、跨部门 双随机联合执法需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在线监测、现场核查、 联合惩戒,对备案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核查。依托省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平台,建设省工程建设“e 路阳光”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 — 4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周期监管。城市管理、治安交通、环保监测、安全生产等各类监管信息系统依托 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 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做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食 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要充分利用省监管数据中心信息资源,完 善应急预案和应对办法,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快全省检验检测 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完善江苏省污染 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整合全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对信访举报、行政许可、监察 执法、行政处罚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完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探 索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省有关部门负责) (十一)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联动奖惩信息“嵌入 式”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发联合奖惩功能,确保 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部门全覆盖、措施全落地。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资源,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 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省信用办、省市场监管 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标准 规范,推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络通、数据通、业 务通。对接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送地方监管事项目录淸单数据,并动态更 新。上报监管工作数据资源以及协同监管过程和结果信息,接收国家下发的相 关数据,支撑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实时接收、处理相关风险预警信息。与 国家“互联冈+监管”系统对接举报数据、重点领域投诉数据以及协同监管任务, 共享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部门的监管数据。(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 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周期监管。 城市管理、治安交通、环保监测、安全生产等各类监管信息系统依托 “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 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做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食 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要充分利用省监管数据中心信息资源,完 善应急预案和应对办法,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快全省检验检测 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 建设完善江苏省污染 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整合全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对信访举报、行政许可、监察 执法、行政处罚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完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探 索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 (省有关部门负责) (十一)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和联动奖惩信息“嵌入 式”应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联通“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发联合奖惩功能,确保 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部门全覆盖、措施全落地。 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制度。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资源,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 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 (省信用办、省市场监管 局牵头,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做好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标准 规范,推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络通、数据通、业 务通。对接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推送地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并动态更 新。 上报监管工作数据资源以及协同监管过程和结果信息,接收国家下发的相 关数据,支撑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实时接收、处理相关风险预警信息。 与 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举报数据、重点领域投诉数据以及协同监管任务, 共享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部门的监管数据。 (省政务办牵头,各设区 市、省有关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 5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任务措施,统筹推进系统建设和管理。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区市、县(市)行业监管系统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加快项目实施。省政务办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项目建 设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后加紧项目实施。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 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 人,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应用对接。 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监管系统和数据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机制,加强统一身份认证、授权、审计的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强化数据收集、分析、使用、共享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做好网 络、应用、数据、运行管理等安全防护,防止数据被破坏、丢失和泄漏,确保监管 系统安全和监管数据安全。 到项国Y昂卫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落实任务措施,统筹推进系统建设和管理。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区市、县(市)行业监管系统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二)加快项目实施。 省政务办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项目建 设方案,履行报批程序后加紧项目实施。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 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 人,确保 2019 年 6 月底前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对接、应用对接。 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加强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加强监管系统和数据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机制,加强统一身份认证、授权、审计的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强化数据收集、分析、使用、共享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做好网 络、应用、数据、运行管理等安全防护,防止数据被破坏、丢失和泄漏,确保监管 系统安全和监管数据安全。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