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020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P53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XXXXX一XXXX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 Plant materials for landscape greening Tree seedling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ICS 91.020 P53 CJ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镇 建 设 行 业 标 准 CJ/T XXXXX—XXXX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 Plant materials for landscape greening Tree seedling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CJ/T24-19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的 修订,与本标准是对CJ/T24-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部分术语; 一一删除了部分术语: 一一增加了部分术语: 一一修改了的基本条件 一一增加、删除了乔木、灌木、藤木、竹类的部分产品; 一一修改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一一修改了对包装、标签、运输假植的规定: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CJ/T24-199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CJ/T24-19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的 修订,与本标准是对CJ/T24-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 ——删除了部分术语; ——增加了部分术语; ——修改了的基本条件 ——增加、删除了乔木、灌木、藤木、竹类的部分产品 ; ——修改了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 ——修改了对包装、标签、运输假植的规定;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CJ/T24-1999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用木本苗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掘 苗、包装、标签、运输及假植。 本标准适用于园林绿化用木本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CJJ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丛生型苗木rosette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2 匍匐型苗木creeping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1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 木本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用木本苗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掘 苗、包装、标签、运输及假植。 本标准适用于园林绿化用木本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CJJ8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丛生型苗木 rosette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丛生状的苗木。 3.2 匍匐型苗木 creeping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匍匐状的苗木。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3.3 蔓生型苗木sprawl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蔓生状的苗木。 3.4 单干型苗木single trunk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1个主干的苗木。 3.5 小乔木smal1 arbor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3m-8m的乔木。 3.6 中乔木medium arbor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m-15m的乔木。 3.7 大乔木big arbor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m以上的乔木。 3.8 胸径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3m处的直径。 3.9 地径ground diameter
2 3.3 蔓生型苗木 sprawl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的树形呈蔓生状的苗木。 3.4 单干型苗木 single trunk type seedlings 自然生长或经过人工整形后具 1 个主干的苗木。 3.5 小乔木 small arbor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3 m-8 m 的乔木。 3.6 中乔木 medium arbor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8 m-15 m 的乔木。 3.7 大乔木 big arbor 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 15 m 以上的乔木。 3.8 胸径 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1.3 m 处的直径。 3.9 地径 ground diameter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1m处的直径。 3.10 冠幅crown width 苗木树冠垂直投影最大与最小直径的平均值。 3.11 株高tree height 从地表面至苗木正常生长冠顶端的垂直高度。 3.12 分枝点高branch point height 乔木从地表面到树冠下最下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3.13 容器苗container seedlings 在装有营养土或栽培基质的容器中培育出的苗木。 3.14 苗龄seedling age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至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3.15 土球直径soil ball diameter 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 4技术要求
3 苗木主干离地表面 0.1 m 处的直径。 3.10 冠幅 crown width 苗木树冠垂直投影最大与最小直径的平均值。 3.11 株高 tree height 从地表面至苗木正常生长冠顶端的垂直高度。 3.12 分枝点高 branch point height 乔木从地表面到树冠下最下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3.13 容器苗 container seedlings 在装有营养土或栽培基质的容器中培育出的苗木。 3.14 苗龄 seedling age 从播种、插条或埋根至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 3.15 土球直径 soil ball diameter 苗木移植时根部所带土球的直径。 4 技术要求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4.1一般要求 4.1.1苗木综合控制指标应为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木质化程度好。针叶类乔木应 顶芽饱满。阔叶类乔木应主干直立,灌木应分枝均匀。 4.1.2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应为须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无缠绕,且容 器不破碎。苗木高度、胸径、冠幅比例匀称,适应相应的容器规格。 4.1.3苗木出圃时应带土球,带土球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胸径(或地 径)的8~10倍,或株高的1/4~1/3,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 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胸径(或地径)的8~10倍,或株高的1/4~ 1/3,应保留护心土。 4.1.4野生苗和异地引种驯化苗定植前应经苗圃养护培育一至数年后,适应 当地环境,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出圃。 4.2各类型常用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2.1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2.1.1针叶乔木类苗木质量应以株高为主控指标,以胸径、冠幅、分枝点 高为辅助指标。 4.2.1.2阔叶乔木类苗木质量应以胸径(地径)为主控指标、以株高、冠幅、 分枝点高为辅助指标。 4.2.1.3乔木类苗木具主轴的应有主干枝,主枝应分布均匀,胸径在3.0cm 以上
4 4.1 一般要求 4.1.1 苗木综合控制指标应为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 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木质化程度好。针叶类乔木应 顶芽饱满。阔叶类乔木应主干直立,灌木应分枝均匀。 4.1.2 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应为须根系发达,形成良好根团,无缠绕,且容 器不破碎。苗木高度、胸径、冠幅比例匀称,适应相应的容器规格。 4.1.3 苗木出圃时应带土球,带土球苗木掘苗的土球直径应为其胸径(或地 径)的 8~10 倍,或株高的 1/4~1/3,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 4/5 以上。 裸根苗木掘苗的根系幅度应为其胸径(或地径)的 8~10 倍,或株高的 1/4~ 1/3,应保留护心土。 4.1.4 野生苗和异地引种驯化苗定植前应经苗圃养护培育一至数年后,适应 当地环境,生长发育正常后才能出圃。 4.2 各类型常用苗木规格质量标准 4.2.1 乔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 4.2.1.1 针叶乔木类苗木质量应以株高为主控指标,以胸径、冠幅、分枝点 高为辅助指标。 4.2.1.2 阔叶乔木类苗木质量应以胸径(地径)为主控指标、以株高、冠幅、 分枝点高为辅助指标。 4.2.1.3 乔木类苗木具主轴的应有主干枝,主枝应分布均匀,胸径在 3.0cm 以上。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4.2.1.4行道树为阔叶乔木类时,应具3-5支主枝,胸径不小于6.0cm,分 枝点高不应小于2.5m;行道树为针叶乔木时应主轴直立,主梢完好,株高不 小于3.0m。 4.2.2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4.2.2.1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应以株高、苗龄为主控指标、以地径、 冠幅、主枝数、主条长为辅助指标。 4.2.2.2针叶灌木类苗木应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干数不少于3枝, 地径在1.0cm以上。 4.2.2.3阔叶灌木类中,丛生型及蔓生型苗木应分枝均匀,主条数在5支以 上,地径在1.0cm以上:单干型苗木应具主干,分枝均匀,地径在2.0cm以 上。 4.2.2.4绿篱用苗木应灌丛丰满,分枝均匀,干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2年 生以上。 4.2.3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4.2.3.1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为主控指标、以主蔓长、分枝数、 地径为辅助指标。 4.2.3.2藤木类苗木应蔓丛丰满,主侧蔓分布均匀,分枝数不少于3枝。 4.2.3.3花架用藤木主分枝数不少于5支。 4.2.4竹类常用苗木产品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 4.2.4.1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应以苗龄、健壮芽、竹叶盘数、竹鞭个 数为规定指标。 5
5 4.2.1.4 行道树为阔叶乔木类时,应具 3-5 支主枝,胸径不小于 6.0cm,分 枝点高不应小于 2.5m;行道树为针叶乔木时应主轴直立,主梢完好,株高不 小于 3.0m。 4.2.2 灌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 4.2.2.1 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应以株高、苗龄为主控指标、以地径、 冠幅、主枝数、主条长为辅助指标。 4.2.2.2 针叶灌木类苗木应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干数不少于 3 枝, 地径在 1.0cm 以上。 4.2.2.3 阔叶灌木类中,丛生型及蔓生型苗木应分枝均匀,主条数在 5 支以 上,地径在 1.0cm 以上;单干型苗木应具主干,分枝均匀,地径在 2.0cm 以 上。 4.2.2.4 绿篱用苗木应灌丛丰满,分枝均匀,干下部枝叶无光秃,苗龄 2 年 生以上。 4.2.3 藤木类常用苗木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 4.2.3.1 藤木类苗木主要质量标准以苗龄为主控指标、以主蔓长、分枝数、 地径为辅助指标。 4.2.3.2 藤木类苗木应蔓丛丰满,主侧蔓分布均匀,分枝数不少于 3 枝。 4.2.3.3 花架用藤木主分枝数不少于 5 支。 4.2.4 竹类常用苗木产品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D 的规定。 4.2.4.1 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应以苗龄、健壮芽、竹叶盘数、竹鞭个 数为规定指标。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4.2.4.2散生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一至二支: 小型竹苗具有竹秆三支以上。 4.2.4.3丛生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三支以上。 4.2.5棕榈类特种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以株高、胸径、冠幅为规定指标, 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4.3容器苗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5检测方法 5.1测量苗木胸径、地径等直径时应用卡尺或游标卡尺、胸径尺,读数应精 确到0.1cm。测量苗木株高、分枝点高、冠幅等长度时应用钢卷尺、皮尺或 木制直尺,读数应精确到1.0cm。测量土球直径应用钢卷尺,读数精确到1.0 Cm。 52测量苗木胸径,当断面畸形时,应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 苗木地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 53测量乔木株高时不计徒长枝。 5.4测量灌木株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5.5测量冠幅,取树冠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读数精 确到1.0cm,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1.5。 5.6检验苗龄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 5.7苗木综合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苗木综合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 6
6 4.2.4.2 散生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大中型竹苗具有竹秆一至二支; 小型竹苗具有竹秆三支以上。 4.2.4.3 丛生竹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每丛竹具有竹秆三支以上。 4.2.5 棕榈类特种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以株高、胸径、冠幅为规定指标, 主要规格质量应符合附录 E 的规定。 4.3 容器苗质量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F 的规定 5 检测方法 5.1 测量苗木胸径、地径等直径时应用卡尺或游标卡尺、胸径尺,读数应精 确到 0.1 cm。测量苗木株高、分枝点高、冠幅等长度时应用钢卷尺、皮尺或 木制直尺,读数应精确到 1.0 cm。测量土球直径应用钢卷尺,读数精确到 1.0 cm。 5.2 测量苗木胸径,当断面畸形时,应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测量 苗木地径,基部膨胀或变形时,从其基部近上方正常处测取。 5.3 测量乔木株高时不计徒长枝。 5.4 测量灌木株高时,取每丛 3 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5.5 测量冠幅,取树冠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读数精 确到 1.0 cm,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 1.5。 5.6 检验苗龄应以出圃前苗木档案记录为准。 5.7 苗木综合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苗木综合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城卺测男法o理 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整,分 姿态和长势 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 病虫害 基本无病虫害 检查数量:每100株检查20株, 灌 土球苗 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每株为1点,总检数不得少于 木 根系展幅基本达标 20点。少于100株全数检查。 不劈裂,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 裸根苗根系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合要求 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要求, 2 棕榈类植物 根系完整 姿态独特、质朴古拙,株高不小于150 整型景观树 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盘不少于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 个9个,土球完整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 5.8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测方法 植株应健壮,不得在交付前对植物进 行修剪:树冠应形态对称,偏差小于 树冠外形 20%,无大空隙;树木高度、胸径、 冠幅比例匀称,适度,适应相应的容 器规格 叶片应没有害虫或疾病:树冠形态饱 满、健康,无明显受风力、虫害等因 素造成的损害,无修剪或最低限度的 叶片 修剪:叶片的大小,颜色和外观为同 一年生长,叶片无发育不良,畸形, 变色等:没有死、病、断裂、扭曲或 其他严重的损伤 1 树干具有明显主干,主干挺直、无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口(除正确修剪削减),无裂缝、刻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划区,无虫害、虫瘿、溃疡等病变迹 象:在没有其他种植要求限制的情况 下,净干高不应超过树干高度的 40%:具有单一主干的品种,主干应 在树的中线处,其中心偏离角度应小 树干及分枝结构 于15°,分枝生长点有序,呈放射状 生长,主、从枝比例适度:分枝直径 不能超过主干直径23,测量位置应高 于分支1英寸:具有多分枝的品种, 分枝点符合该品种生物学特性,分枝、 小枝充足、饱满,各苗木应有合理统 的分枝点高度,分枝点不能低于规
7 项次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检测 方 法 1 乔 木 灌 木 姿态和长势 树干符合设计要求,树冠较完整,分 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 检查数量:每 100 株检查 20 株, 每株为 1 点,总检数不得少于 20 点。少于 100 株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病虫害 基本无病虫害 土球苗 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根系展幅基本达标 裸根苗根系 不劈裂,根系完整,切口平整规格符 合要求 2 棕榈类植物 主干挺直,树冠匀称,土球符合要求, 根系完整 3 整型景观树 姿态独特、质朴古拙,株高不小于 150 cm,多干式桩景的叶片托盘不少于 7 个~9 个,土球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 5.8 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容器苗综合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 项次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检测 方 法 1 乔 木 树冠外形 植株应健壮,不得在交付前对植物进 行修剪;树冠应形态对称,偏差小于 20 %,无大空隙;树木高度、胸径、 冠幅比例匀称,适度,适应相应的容 器规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叶片 叶片应没有害虫或疾病;树冠形态饱 满、健康,无明显受风力、虫害等因 素造成的损害,无修剪或最低限度的 修剪;叶片的大小,颜色和外观为同 一年生长,叶片无发育不良,畸形, 变色等;没有死、病、断裂、扭曲或 其他严重的损伤 树干及分枝结构 树干具有明显主干,主干挺直、无伤 口(除正确修剪削减),无裂缝、刻 划区,无虫害、虫瘿、溃疡等病变迹 象;在没有其他种植要求限制的情况 下,净干高不应超过树干高度的 40 %;具有单一主干的品种,主干应 在树的中线处,其中心偏离角度应小 于 15°,分枝生长点有序,呈放射状 生长,主、从枝比例适度;分枝直径 不能超过主干直径 2/3,测量位置应高 于分支 1 英寸;具有多分枝的品种, 分枝点符合该品种生物学特性,分枝、 小枝充足、饱满,各苗木应有合理统 一的分枝点高度,分枝点不能低于规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
定的净干高,且主侧枝的连接点处无 城多桃划呼客(ChinaUP.no)经理反看 异常 根部无生物的伤害(昆虫,病原体等) 根部 和非生物剂伤害(除草剂的毒性、盐 害、灌溉过剩等) 灌木应呈现自然形态,除特殊要求外, 均要求自然修剪整形:株型浓密,基 部枝条茂盛,从底部到顶部灌木都应 形态 饱满:地栽灌木应种植于较好的容器 中,在运送至项目前需在备用苗圃养 护适应一段时间:裸根苗和新挖的地 栽苗应被拒收 叶片的尺寸、颜色以及外表须为该 2 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木 苗木品种在该生长阶段该时节的典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叶片 型标准:不应存在矮化,畸形,破 碎或褪色(萎黄或坏死)或其他非 典型特征 根系有活力,发育良好,无缠绕:种 植容器被移除后,土球应当保持完好: 根系 根系无生物性病害(昆虫、病原菌等) 和非生物性伤害(药害,盐害,过度 灌溉等) 6检验规则 61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 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 6.2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全数检验。 63对孤植树、行道树和容器苗应全数检验。 6.4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2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65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 6.6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应符合表3的规定:成 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0.5%,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质量检验允许不合格值测定表
8 定的净干高,且主侧枝的连接点处无 异常 根部 根部无生物的伤害(昆虫,病原体等) 和非生物剂伤害(除草剂的毒性、盐 害、灌溉过剩等) 2 灌 木 形态 灌木应呈现自然形态,除特殊要求外, 均要求自然修剪整形;株型浓密,基 部枝条茂盛,从底部到顶部灌木都应 饱满;地栽灌木应种植于较好的容器 中,在运送至项目前需在备用苗圃养 护适应一段时间;裸根苗和新挖的地 栽苗应被拒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 叶片 叶片的尺寸、颜色以及外表须为该 苗木品种在该生长阶段该时节的典 型标准;不应存在矮化,畸形,破 碎或褪色(萎黄或坏死)或其他非 典型特征 根系 根系有活力,发育良好,无缠绕;种 植容器被移除后,土球应当保持完好; 根系无生物性病害(昆虫、病原菌等) 和非生物性伤害(药害,盐害,过度 灌溉等) 6 检验规则 6.1 苗木检验地点限在苗木出圃地进行,供需双方同时履行检验手续,供方 应对需方提供苗木的树种、苗龄、移植次数等历史档案记录。 6.2 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应全数检验。 6.3 对孤植树、行道树和容器苗应全数检验。 6.4 成批(捆)的苗木按批(捆)量的 20%随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 6.5 同一批出圃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检验。 6.6 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 2%,应符合表 3 的规定;成 批出圃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 0.5%,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3 质量检验允许不合格值测定表 城乡规划博客(ChinaUP.info)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