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理想装备 电子图书·学校专集 园上的最佳资源 中国通史 第八卷 中古时代·元时期 (上册) 分EeK 内部语料非品
题记 本卷论述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到元顺帝退出中原的历史。大蒙古国建 立于1206年,这是蒙古人建国之始,也可说是蒙古人由许多分散的部落转 向统一民族的重要标志。1271年忽必烈又建大元国号,而原来的国号仍未废 弃,全称为“大元大蒙古国”。元顺帝于1368年退出中原。此后,元廷迁 往漠北,继续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但元廷自中原的退出就意味着 它在全国性统治地位的终结,而逐渐成为明代的一个地方民族政权,这将在 本书第九卷加以论述。 本卷的主编是陈得芝同志。得芝同志,1933年出生于福建霞浦县。1956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1960年同校研究生毕业。历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助 教、讲师、副教授、元史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先后当选为中 国元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蒙古史学会副理事长,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蒙 元史、中西交通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要著作有《元朝史》(合著),并 参与编绘《中国历史地图集》蒙古地区部分图幅,发表有《元岭北行省诸驿 道考》、《元察罕脑儿行宫今地考》、《忽必烈与蒙哥的一场斗争》、《十 三世纪前的克烈王国》、《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的建置》等论文七十余篇。他 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的第二章第一、二节,第三章,第四章(与丁国范同 志合写),第五章至第七章;乙编综述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第 二节,第四章,第五章,第十二章的第五节,第十三章;丙编典志的第七章 丁编传记的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章第四节,第五章第一、二节,第六章的第 六节,第七章的第一、三、四、七节,第八章第一节,第九章第二节,第十 一章第一、二节,第十二章的第二节,第十五章的第一、三节。 1984年4月23日至28日,元史卷编写会议在南京举行,会上成立了 由陈得芝、黄时鉴、邱树森、丁国范、姚大力五位同志组成的编委会。 黄时鉴同志,1935年出生于上海,195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 1958年至1979年任教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1979年迄今任教于杭州大学历 史系,曾兼任杭州大学图书馆馆长。现为杭州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土生导师 兼杭州大学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元史、古代中西关系 史。他主持编印《元代史料丛刊》,主编《解说插图中西关系史年表》,代 表性论著有《大元通制》考辨》、《阿剌吉与中国烧酒的起始》、《辽与“大 食”》和《关于茶在北亚和西域的早期传播—兼说马可波罗未有记茶》等。 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传记部分的第四章,第五 章第三节,第六章第一、二、三、四节,第二十一章第五节,并审定了丙编 的稿件。 邱树森同志,1937年出生于江苏苏州。1959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 1963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长期在南京大学任教并从事蒙元史研究,曾任 南京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中国元史研究会副
题 记 本卷论述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到元顺帝退出中原的历史。大蒙古国建 立于 1206 年,这是蒙古人建国之始,也可说是蒙古人由许多分散的部落转 向统一民族的重要标志。1271 年忽必烈又建大元国号,而原来的国号仍未废 弃,全称为“大元大蒙古国”。元顺帝于 1368 年退出中原。此后,元廷迁 往漠北,继续沿用大元国号,史称“北元”。但元廷自中原的退出就意味着 它在全国性统治地位的终结,而逐渐成为明代的一个地方民族政权,这将在 本书第九卷加以论述。 本卷的主编是陈得芝同志。得芝同志, 1933 年出生于福建霞浦县。1956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系,1960 年同校研究生毕业。历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助 教、讲师、副教授、元史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先后当选为中 国元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蒙古史学会副理事长,长期从事中国古代史、蒙 元史、中西交通史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要著作有《元朝史》(合著),并 参与编绘《中国历史地图集》蒙古地区部分图幅,发表有《元岭北行省诸驿 道考》、《元察罕脑儿行宫今地考》、《忽必烈与蒙哥的一场斗争》、《十 三世纪前的克烈王国》、《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的建置》等论文七十余篇。他 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的第二章第一、二节,第三章,第四章(与丁国范同 志合写),第五章至第七章;乙编综述的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第一、 二节,第四章,第五章,第十二章的第五节,第十三章;丙编典志的第七章; 丁编传记的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章第四节,第五章第一、二节,第六章的第 六节,第七章的第一、三、四、七节,第八章第一节,第九章第二节,第十 一章第一、二节,第十二章的第二节,第十五章的第一、三节。 1984 年 4 月 23 日至 28 日, 元史卷编写会议在南京举行,会上成立了 由陈得芝、黄时鉴、邱树森、丁国范、姚大力五位同志组成的编委会。 黄时鉴同志,1935 年出生于上海, 1958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 1958 年至 1979 年任教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1979 年迄今任教于杭州大学历 史系,曾兼任杭州大学图书馆馆长。现为杭州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杭州大学中外文化交流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元史、古代中西关系 史。他主持编印《元代史料丛刊》,主编《解说插图中西关系史年表》,代 表性论著有《考辨》、《阿剌吉与中国烧酒的起始》、《辽与“大 食”》和《关于茶在北亚和西域的早期传播——兼说马可波罗未有记茶》等。 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传记部分的第四章,第五 章第三节,第六章第一、二、三、四节,第二十一章第五节,并审定了丙编 的稿件。 邱树森同志,1937 年出生于江苏苏州。1959 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 1963 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长期在南京大学任教并从事蒙元史研究,曾任 南京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暨南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中国元史研究会副
会长。著有《元朝史》(合著)、《妥欢贴睦尔传》、《元朝史话》、《回 族文化志》等,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简史》、《新编中国通史》、《中国历 代职官辞典》、《中国史学家辞典》等。他为本卷综述部分撰写了第九章, 第十一章;传记部分的第八章第二节,第十三章第二、三、四节,第十四章, 第十八章第二、三节。 丁国范同志,1932年出生于江苏武进县。1955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 1960年同校研究生毕业。此后历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助教、讲师、古代史教研 室主任、副教授、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蒙元史。主要著作有《元朝史》(合 著),参与编绘《中国历史地图集》蒙古地区部分图幅。发表《元末社会诸 矛盾的分析》、《释兀剌赤》、《关于元代的里甲制度》、《镇海族源辨》、 《至元大德年间的赛梁秉政》等学术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第 章,第四章(与陈得芝同志合写);传记部分的第一章第三节,第五章第 四节,第九章第一、三节,第十二章第四节,第十三章第一节 姚大力同志,194年出生于上海。1981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 198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学位。此后,历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 授、副系主任、系主任,中国元史研究会理事。1993年应邀赴美国哈佛大 学从事学术研究。专长蒙元史、中国北方民族史和中外文化交流史。参加过 《元朝史》部分章节的编写工作。代表性论著有《元代科学的行废及其社会 背景》、《金末元初理学在北方的传播》、《论元代刑法体系的形成》、《从 大断事官制到中书省》等多篇论文,有译著三种(合作)。他为本卷综述部 分撰写了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和第三章的第五、六节;典志部分的第八 章;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一、二、三节,第三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五节,第 七章第二、六节,第二十章第一、二节。 参加本卷编写的同志还有 刘迎胜同志,1947年出生于河南获嘉县。1981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 士学位;1985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 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民族研究所所长兼元史研究室主任,中国元史研 究会秘书长,中国蒙古史学会和东方文化研究会历史分会理事。他曾于1987 年至1988年获洪堡基金会资助在德国哥廷根大学突厥学和中亚学研究所任 客座研究员,1993年赴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从事研究。曾三次参加联合国 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丝绸之路”国际考察。研究领域包括蒙元史、西域史 中亚诸国历史文化、中外文化交流史等。主要著作有《西北民族史与察哈台 汗国史研究》,并曾参加《元朝史》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中亚文明史 项目的编写工作,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三 章第四节,第十章,第十二章的第一至四节;传记部分第一章第二节,第三 章第一、三节,第五章第五节和第十一章第三节。 高荣盛同志,1946年12月出生于江苏金坛市。1970年南京大学历史系 毕业,1981年获同校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从事中
会长。著有《元朝史》(合著)、《妥欢贴睦尔传》、《元朝史话》、《回 族文化志》等,主编《中国少数民族简史》、《新编中国通史》、《中国历 代职官辞典》、《中国史学家辞典》等。他为本卷综述部分撰写了第九章, 第十一章;传记部分的第八章第二节,第十三章第二、三、四节,第十四章, 第十八章第二、三节。 丁国范同志,1932 年出生于江苏武进县。1955 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 1960 年同校研究生毕业。此后历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助教、讲师、古代史教研 室主任、副教授、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蒙元史。主要著作有《元朝史》(合 著),参与编绘《中国历史地图集》蒙古地区部分图幅。发表《元末社会诸 矛盾的分析》、《释兀剌赤》、《关于元代的里甲制度》、《镇海族源辨》、 《至元大德年间的赛梁秉政》等学术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序说部分第 一章,第四章(与陈得芝同志合写);传记部分的第一章第三节,第五章第 四节,第九章第一、三节,第十二章第四节,第十三章第一节。 姚大力同志,1949 年出生于上海。1981 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 1986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学位。此后,历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 授、副系主任、系主任,中国元史研究会理事。 1993 年应邀赴美国哈佛大 学从事学术研究。专长蒙元史、中国北方民族史和中外文化交流史。参加过 《元朝史》部分章节的编写工作。代表性论著有《元代科学的行废及其社会 背景》、《金末元初理学在北方的传播》、《论元代刑法体系的形成》、《从 大断事官制到中书省》等多篇论文,有译著三种(合作)。他为本卷综述部 分撰写了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和第三章的第五、六节;典志部分的第八 章;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一、二、三节,第三章第二节,第六章第五节,第 七章第二、六节,第二十章第一、二节。 参加本卷编写的同志还有: 刘迎胜同志,1947 年出生于河南获嘉县。1981 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 士学位;1985 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大学历史系教 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民族研究所所长兼元史研究室主任,中国元史研 究会秘书长,中国蒙古史学会和东方文化研究会历史分会理事。他曾于 1987 年至 1988 年获洪堡基金会资助在德国哥廷根大学突厥学和中亚学研究所任 客座研究员,1993 年赴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从事研究。曾三次参加联合国 教科文组织举办的“丝绸之路”国际考察。研究领域包括蒙元史、西域史、 中亚诸国历史文化、中外文化交流史等。主要著作有《西北民族史与察哈台 汗国史研究》,并曾参加《元朝史》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中亚文明史” 项目的编写工作,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三 章第四节,第十章,第十二章的第一至四节;传记部分第一章第二节,第三 章第一、三节,第五章第五节和第十一章第三节。 高荣盛同志,1946 年 12 月出生于江苏金坛市。1970 年南京大学历史系 毕业,1981 年获同校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任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从事中
国古代史、元史的研究与教学。发表《元代海运刍议》、《郑和航海图三议》、 《隋唐时代阴山地区的室韦》等多篇论文。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第一章 第一、三四节,第四章第 、三节(与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同志合撰) 第五章,第六章;传记部分的第二十章第三、四节,第二十一章的第一、 节 叶新民同志,1938年出生于吉林榆树县。1964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 史系,留本校蒙古史研究室(今蒙古史研究所)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史元史研究与教学工作。著有《中国古代 北方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元大都研究》、《简明古代蒙古史》(合著) 等书,发表蒙元史论文二十多篇。他为本卷典志部分撰写了第十章。 史卫民同志,1952年出生于北京。1982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 1984年获中央民族学院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 研究员。1990年11月至1991年12月,在美国哈佛燕京学社访问研究。著 有《大一统——元至元十三年纪事》、《元代军事史》、《元代社会生活史》、 《元上都》(合著)、《元代政治制度史》(合作)等书,并发表有关论文 十余篇。他为本卷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九章。 桂栖鹏同志,1957年出生于湖北黄梅县。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历史 系,1988年获杭州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副 系主任,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生、中国元史研究会会员。专长元史、中 国古代文化史。发表有《萨都剌卒年考——兼谈为伪作》、《蒙 古族状元拜住事迹考略》、《关于标点本的一则辑佚》、《元代 江南租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等多篇论文。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二 章,第三章;传记部分的第十八章第一节。 张云同志,1960年出生于陕西周至县。1983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历史系, 1988年获西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1993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 曾任西北大学历史系讲师,现任职于中国藏学中心。专长藏族史、西北民族 史,发表有关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三章第三节;传记部 分的第十五章第二节。 王颋同志,1952年9月生于上海。1982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获硕 士学位,1989年获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地理专业博士学位。后赴美国西雅图 华盛顿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论著有《元 代书院考略》、《元湖广行省驿站考》、《蒙古国汉军万户问题管见》、《陈 氏安南国建置考》、《元史地理志资料探源》、《辽史地理志资料探源》等。 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章第三节(与胡多佳同志合写)、第四节、 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十二章第一节。 胡多佳同志,1950年出生于浙江上虞县。1985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 士学位。现任江苏古籍出版社副编审。发表有《早期蒙宋关系》等学术论文, 参与编著《中外社会科技大事纵览》。他为本卷传记部分撰写了第七章第五
国古代史、元史的研究与教学。发表《元代海运刍议》、《郑和航海图三议》、 《隋唐时代阴山地区的室韦》等多篇论文。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第一章 第一、三四节,第四章第一、二、三节(与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同志合撰), 第五章,第六章;传记部分的第二十章第三、四节,第二十一章的第一、二、 三节。 叶新民同志,1938 年出生于吉林榆树县。1964 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 史系,留本校蒙古史研究室(今蒙古史研究所)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 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史元史研究与教学工作。著有《中国古代 北方少数民族历史人物》、《元大都研究》、《简明古代蒙古史》(合著) 等书,发表蒙元史论文二十多篇。他为本卷典志部分撰写了第十章。 史卫民同志,1952 年出生于北京。1982 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 1984 年获中央民族学院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 研究员。1990 年 11 月至 1991 年 12 月,在美国哈佛燕京学社访问研究。著 有《大一统——元至元十三年纪事》、《元代军事史》、《元代社会生活史》、 《元上都》(合著)、《元代政治制度史》(合作)等书,并发表有关论文 三十余篇。他为本卷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九章。 桂栖鹏同志,1957 年出生于湖北黄梅县。1982 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历史 系,1988 年获杭州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浙江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副 系主任,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生、中国元史研究会会员。专长元史、中 国古代文化史。发表有《萨都剌卒年考——兼谈为伪作》、《蒙 古族状元拜住事迹考略》、《关于标点本的一则辑佚》、《元代 江南租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等多篇论文。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二 章,第三章;传记部分的第十八章第一节。 张云同志,1960 年出生于陕西周至县。1983 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历史系, 1988 年获西北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1993 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 曾任西北大学历史系讲师,现任职于中国藏学中心。专长藏族史、西北民族 史,发表有关论文多篇。他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三章第三节;传记部 分的第十五章第二节。 王颋同志,1952 年 9 月生于上海。1982 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获硕 士学位,1989 年获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地理专业博士学位。后赴美国西雅图 华盛顿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论著有《元 代书院考略》、《元湖广行省驿站考》、《蒙古国汉军万户问题管见》、《陈 氏安南国建置考》、《元史地理志资料探源》、《辽史地理志资料探源》等。 他为本卷撰写了传记部分的第十章第三节(与胡多佳同志合写)、第四节、 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十二章第一节。 胡多佳同志,1950 年出生于浙江上虞县。1985 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 士学位。现任江苏古籍出版社副编审。发表有《早期蒙宋关系》等学术论文, 参与编著《中外社会科技大事纵览》。他为本卷传记部分撰写了第七章第五
节,第十章第一、二、四节。 尚衍斌同志,1958年出生于山东鄄城县。1982年毕业于新疆大学历史 系,1987年获同校历史学硕士学位,后任新疆大学历史系讲师。现为南京 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土生,中国元史研究会会员。研究领域为西域史、元 史。著有《古代西域服饰研究》(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发表《元代畏 兀儿亦都护官号考》、《高昌偰氏与中朝交往》等多篇论文。他为本卷序说 部分撰写了第二章第三节。 沈仁国同志,1963年出生于江苏江都县。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 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江苏教育学院讲师,主要论著有《元代的俸禄 制度》、《中国古代史简编》(合著)等,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八 章第三节,传记部分的第八章第三、四节。 郑忠同志,1968年出生河北唐山。1990年毕业于徐州师院历史系,1993 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他为本卷撰 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三节,第七章第六节(与姚大力同志合撰),第 十章第四节。第十二章第三、五节(与王颋同志合作)。 郭英德同志,1954年生于福建晋江。198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 系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 研室副教授,著有《世俗的祭礼——中国戏曲的宗教精神》、《明清文人传 奇研究》、《痴情与幻梦——明清文学随想录》、《优孟衣冠与酒神祭祀一 一中西戏剧文化比较研究》、《明清传奇综录》等著作。他为本卷传记部分 撰写了第十九章。 蒙元时期科学技术继续发展。本书科技小组撰写的稿件,仍由中国科学 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何绍庚同志总其成。他并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 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的制盐业、印刷业、造船与航海等部分;传记部分的第 十二章,第二十五章。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一章第二节;传记部分第十七章第一节 华觉明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周卫荣同志,同所 助理研究员。他们共同撰写了本卷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的纺织业(与 高荣盛同志合撰)、矿冶业、机械、建筑、兵器等部分。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讲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的 陶瓷业部分。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第 四章第三节中的水利部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六章。 凌光、朱大为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们共同 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石油天然气部分 薄树人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本卷传记部 分的第十六章第一、二节
节,第十章第一、二、四节。 尚衍斌同志,1958 年出生于山东鄄城县。1982 年毕业于新疆大学历史 系, 1987 年获同校历史学硕士学位,后任新疆大学历史系讲师。现为南京 大学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生,中国元史研究会会员。研究领域为西域史、元 史。著有《古代西域服饰研究》(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发表《元代畏 兀儿亦都护官号考》、《高昌偰氏与中朝交往》等多篇论文。他为本卷序说 部分撰写了第二章第三节。 沈仁国同志,1963 年出生于江苏江都县。1987 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历史 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江苏教育学院讲师,主要论著有《元代的俸禄 制度》、《中国古代史简编》(合著)等,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八 章第三节,传记部分的第八章第三、四节。 郑忠同志,1968 年出生河北唐山。1990 年毕业于徐州师院历史系,1993 年获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他为本卷撰 写了传记部分的第二章第三节,第七章第六节(与姚大力同志合撰),第二 十章第四节。第十二章第三、五节(与王颋同志合作)。 郭英德同志,1954 年生于福建晋江。1988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 系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 研室副教授,著有《世俗的祭礼——中国戏曲的宗教精神》、《明清文人传 奇研究》、《痴情与幻梦——明清文学随想录》、《优孟衣冠与酒神祭祀— —中西戏剧文化比较研究》、《明清传奇综录》等著作。他为本卷传记部分 撰写了第十九章。 蒙元时期科学技术继续发展。本书科技小组撰写的稿件,仍由中国科学 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何绍庚同志总其成。他并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 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的制盐业、印刷业、造船与航海等部分;传记部分的第二 十二章,第二十五章。 范楚玉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典 志部分的第一章第二节;传记部分第十七章第一节。 华觉明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周卫荣同志,同所 助理研究员。他们共同撰写了本卷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的纺织业(与 高荣盛同志合撰)、矿冶业、机械、建筑、兵器等部分。 张清建同志,四川师范学院讲师,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的 陶瓷业部分。 杨文衡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典志部分第 四章第三节中的水利部分,传记部分的第二十六章。 凌光、朱大为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他们共同 撰写了典志部分的第四章第三节中石油天然气部分。 薄树人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本卷传记部 分的第十六章第一、二节
赵翰生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撰写了本卷传 记部分的第十七章第二节。 廖果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副教授,撰写了本卷传记部 分的第十七章第三节。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 分的第二十三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 第二十四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 的第二十七章。 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传记 部分的第二十八章。 本卷书成后,尚有目录编制、章节调整等方面需要加工,刘雪英同志做 了不少具体工作。 本卷的特点是:史料搜集得广,考核精审,立论平实,可说功力相当深 厚。序说编对各方面的文献和研究概况,叙述甚为详审。民族史是本书计划 中的重点。 民族史在一部通史中应如何安排,是一个大问题。在本书各卷中已按照 具体情况做了相应的处理。本卷民族章是按照第四卷的办法处理的 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是蒙元时期很重要的人物,按照本书通例,应分别为 之立传。但本卷并未这样做,而是把比较重要的材料集中于综述中,这既可 加强综述的纲领性地位,又可以为历史人物的活动提供时代的背景,以重现 历史人物的面貌。为避免重复,此二人不另立专传。 如果说本卷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这主要应归功于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 这个研究室是著名元史专家韩儒林鸿庵同志创建的。鸿庵去世后,陈得芝同 志继续负责,一直贯彻朴实治学的学风,在国内外学人中享有盛誉。我与鸿 庵同志有半个世纪以上的友谊,本书倡议时,鸿庵曾参与筹划。今天,元史 卷的完成也可以说是实现了他的遗愿。最后,感谢蔡美彪同志、刘乃和同志 为本书题写书名。 白寿彝于北京 1995年7月24日
赵翰生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撰写了本卷传 记部分的第十七章第二节。 廖果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副教授,撰写了本卷传记部 分的第十七章第三节。 杜昇云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和科学史中心副教授,撰写了传记部 分的第二十三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的 第二十四章。 刘昌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撰写了传记部分 的第二十七章。 李经纬同志,中国中医研究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撰写了传记 部分的第二十八章。 本卷书成后,尚有目录编制、章节调整等方面需要加工,刘雪英同志做 了不少具体工作。 本卷的特点是:史料搜集得广,考核精审,立论平实,可说功力相当深 厚。序说编对各方面的文献和研究概况,叙述甚为详审。民族史是本书计划 中的重点。 民族史在一部通史中应如何安排,是一个大问题。在本书各卷中已按照 具体情况做了相应的处理。本卷民族章是按照第四卷的办法处理的。 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是蒙元时期很重要的人物,按照本书通例,应分别为 之立传。但本卷并未这样做,而是把比较重要的材料集中于综述中,这既可 加强综述的纲领性地位,又可以为历史人物的活动提供时代的背景,以重现 历史人物的面貌。为避免重复,此二人不另立专传。 如果说本卷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这主要应归功于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 这个研究室是著名元史专家韩儒林鸿庵同志创建的。鸿庵去世后,陈得芝同 志继续负责,一直贯彻朴实治学的学风,在国内外学人中享有盛誉。我与鸿 庵同志有半个世纪以上的友谊,本书倡议时,鸿庵曾参与筹划。今天,元史 卷的完成也可以说是实现了他的遗愿。最后,感谢蔡美彪同志、刘乃和同志 为本书题写书名。 白寿彝于北京 1995 年 7 月 24 日
中国通史第八卷
中国通史 第八卷
甲编序说 第一章汉文资料 第一节基本史料 《元史》 《元史》210卷,明宋濂等撰。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乙亥 (初四日),夺取元末农民战争胜利果实的朱元璋即皇帝位,建元洪武。同 年八月庚午(初二日),明军占领元朝大都(今北京),元亡。朱元璋为把 自己取得政权的经过说成是“奉天承运”、“绍百王之正统”,并为了总 结前朝成败得失的经验,作为本朝统治的鉴戒,乃决意仿唐朝以来新建王 朝必组织一定人力,设局纂修前朝历史的做法,于当年十二月,命令宋濂, 王祎等人纂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丙寅(初一),在南京天界寺(今南京朝天宫东 正式开局编写,至秋八月癸酉(十一日)结束,参加的人有总裁宋濂、王祎 及纂修汪克宽、胡翰、宋僖等16人,仅用了188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 顺帝一朝以外的纪37卷,志53卷,表6卷,传63卷,共159卷。由于编 纂的时间太仓猝,缺乏顺帝时代的资料,全书没有完成,于是派欧阳佑等人 到全国各地调集顺帝一朝资料,于洪武三年二月六日重开史局,仍命宋濂、 王祎为总裁,率领赵埙,朱右、贝琼等15人继续纂修,经过143天,七月 初一书成,增编顺帝纪10卷,增补元统以后的《五行》、《河渠》、《祭 祀》、《百官》、《食货志》各1卷,三公和宰相表的下卷,《列传》36卷, 共计53卷。然后合前后二书,厘分附丽,共成210卷,也就是现在的卷数。 两次纂修,历时仅331天。 《元史》正文由《本纪》、《志》、《表》和《列传》等部分组成。 早在忽必烈至元元年(1264),原金朝状元王鹗就奏请纂修成吉思汗的 实录了。此后,自成吉思汗到宁宗十三朝,代代都有实录,这是明初纂修 《元史》的主要材料之一,《元史》47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主要就是依 据十三朝实录编撰而成。十三朝实录早已不存,幸赖《元史》本纪,尚得保 存其部分内容,故本纪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元史》的58卷志和8卷表 的史料来源,除顺帝朝部分之外,大体上是根据元文宗时所修的《皇朝经世 ①见李善长《进表》 《宋濂目录后记》云:“钦惟皇上龙飞江左,取天下于群雄之手,大统既正,亦诏修前代之史,以为世 ①《元史》卷一六O《王鹗传》
甲编 序 说 第一章 汉文资料 第一节 基本史料 《元 史》 《元史》210 卷,明宋濂等撰。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乙亥 (初四日),夺取元末农民战争胜利果实的朱元璋即皇帝位,建元洪武。同 年八月庚午(初二日),明军占领元朝大都(今北京),元亡。朱元璋为把 自己取得政权的经过说成是“奉天承运”、“绍百王之正统”①,并为了总 结前朝成败得失的经验,作为本朝统治的鉴戒②,乃决意仿唐朝以来新建王 朝必组织一定人力,设局纂修前朝历史的做法,于当年十二月,命令宋濂, 王祎等人纂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丙寅(初一),在南京天界寺(今南京朝天宫东) 正式开局编写,至秋八月癸酉(十一日)结束,参加的人有总裁宋濂、王祎 及纂修汪克宽、胡翰、宋僖等 16 人,仅用了 188 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 顺帝一朝以外的纪 37 卷,志 53 卷,表 6 卷,传 63 卷,共 159 卷。由于编 纂的时间太仓猝,缺乏顺帝时代的资料,全书没有完成,于是派欧阳佑等人 到全国各地调集顺帝一朝资料,于洪武三年二月六日重开史局,仍命宋濂、 王祎为总裁,率领赵埙,朱右、贝琼等 15 人继续纂修,经过 143 天,七月 初一书成,增编顺帝纪 10 卷,增补元统以后的《五行》、《河渠》、《祭 祀》、《百官》、《食货志》各 1 卷,三公和宰相表的下卷,《列传》36 卷, 共计 53 卷。然后合前后二书,厘分附丽,共成 210 卷,也就是现在的卷数。 两次纂修,历时仅 331 天。 《元史》正文由《本纪》、《志》、《表》和《列传》等部分组成。 早在忽必烈至元元年(1264),原金朝状元王鹗就奏请纂修成吉思汗的 实录了①。此后,自成吉思汗到宁宗十三朝,代代都有实录,这是明初纂修 《元史》的主要材料之一,《元史》47 卷本纪除顺帝一朝之外,主要就是依 据十三朝实录编撰而成。十三朝实录早已不存,幸赖《元史》本纪,尚得保 存其部分内容,故本纪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元史》的 58 卷志和 8 卷表 的史料来源,除顺帝朝部分之外,大体上是根据元文宗时所修的《皇朝经世 ① 见李善长《进表》。 ② 《宋濂目录后记》云:“钦惟皇上龙飞江左,取天下于群雄之手,大统既正,亦诏修前代之史,以为世 鉴。”可为证。 ① 《元史》卷一六○《王鹗传》
大典》编撰而成,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只能从《元史》志表中略知梗 概,因此,《元史》的志、表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元史》的97卷列传 大体根据墓志、神道碑、家传、行述之类编写而成;部分列传的史料来源则 为《元朝名臣事略》和今已不存的官修后妃功臣列传,也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但在总体上不及本纪、志和表。 当然,《元史》由于其成书仓促等原因,存在不少缺点和弊病,遭致时 人的不满和后来学者的讥议。朱元璋本人就曾命解缙进行修改,原编修之 朱右撰有《元史拾遗》,均可为时人不满的证明,不过因《元史》是奉敕纂 修的,所以明人不敢推翻重修,只作了些补遗、续编之类的工作。清代部分 学者对《元史》的讥议更多,如顾炎武指出《元史》有“一人作两传”的现 象;“本纪有脱漏月者”,“列传有重书年者”;“诸志皆案牍之文,并无 熔范”等等°。钱大昕也指出:“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 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开国功臣,首称四杰,而赤老温无传。尚 主世胄,不过数家,而郓国亦无传。丞相见于表者五十有九人,而立传者不 及其半”;“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等等。 鉴于《元史》的成书草率和它所受到的种种指摘,自明朝以来就不断有 人企图增续和重修,先后成书的有:明代胡粹中的《元史续编》,清代邵远 平的《元史类编》,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曾廉的《元书》;民国以后 屠寄的《蒙兀儿史记》,柯绍忞的《新元史》等。 《元史》的版本很多,最早的是洪武刻本,洪武三年秋七月《元史》修 成,十月便已“镂版讫功”。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其中《元 史》用的是洪武旧版,损坏的版面加以补刊,一般版心有嘉靖八、九、十年 补刊字样,是为南监本。万历二十四年(1596)至三十四年(1606),北京 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是为北监本。清乾隆四年(1739 武英殿又仿北监本重刻《元史》,是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1781),对辽 金、元三史的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版,重新印刷, 通称乾隆四十六年本,这是最坏的版本,毫无可取之处。道光四年(1824), 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是为道光本。以后还有各种翻 刻重印的版本,通常为治元史者所不取。1935年,商务印书馆以99卷洪武 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出版,是为百衲本,此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于洪 武本的原貌,为治元史的中外学者沿用了四十余年。1976年4月,中华书局 出版点校本《元史》,以百衲本为底本,用其他各种版本进行校勘,还吸收 了前人对《元史》校勘的成果,并利用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校正了有关史文, 这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日知录》卷二六《元史》。 2《潜研堂文集》卷十三《答问十》
大典》编撰而成,而这部书现已大部分散失,只能从《元史》志表中略知梗 概,因此,《元史》的志、表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元史》的 97 卷列传 大体根据墓志、神道碑、家传、行述之类编写而成;部分列传的史料来源则 为《元朝名臣事略》和今已不存的官修后妃功臣列传,也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但在总体上不及本纪、志和表。 当然,《元史》由于其成书仓促等原因,存在不少缺点和弊病,遭致时 人的不满和后来学者的讥议。朱元璋本人就曾命解缙进行修改,原编修之一 朱右撰有《元史拾遗》,均可为时人不满的证明,不过因《元史》是奉敕纂 修的,所以明人不敢推翻重修,只作了些补遗、续编之类的工作。清代部分 学者对《元史》的讥议更多,如顾炎武指出《元史》有“一人作两传”的现 象;“本纪有脱漏月者”,“列传有重书年者”;“诸志皆案牍之文,并无 熔范”等等①。钱大昕也指出:“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 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开国功臣,首称四杰,而赤老温无传。尚 主世胄,不过数家,而郓国亦无传。丞相见于表者五十有九人,而立传者不 及其半”;“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等等②。 鉴于《元史》的成书草率和它所受到的种种指摘,自明朝以来就不断有 人企图增续和重修,先后成书的有:明代胡粹中的《元史续编》,清代邵远 平的《元史类编》,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曾廉的《元书》;民国以后 屠寄的《蒙兀儿史记》,柯绍忞的《新元史》等。 《元史》的版本很多,最早的是洪武刻本,洪武三年秋七月《元史》修 成,十月便已“镂版讫功”。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其中《元 史》用的是洪武旧版,损坏的版面加以补刊,一般版心有嘉靖八、九、十年 补刊字样,是为南监本。万历二十四年(1596)至三十四年(1606),北京 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是为北监本。清乾隆四年(1739) 武英殿又仿北监本重刻《元史》,是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1781),对辽、 金、元三史的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版,重新印刷, 通称乾隆四十六年本,这是最坏的版本,毫无可取之处。道光四年(1824), 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是为道光本。以后还有各种翻 刻重印的版本,通常为治元史者所不取。1935 年,商务印书馆以 99 卷洪武 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出版,是为百衲本,此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于洪 武本的原貌,为治元史的中外学者沿用了四十余年。1976 年 4 月,中华书局 出版点校本《元史》,以百衲本为底本,用其他各种版本进行校勘,还吸收 了前人对《元史》校勘的成果,并利用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校正了有关史文, 这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① 《日知录》卷二六《元史》。 ② 《潜研堂文集》卷十三《答问十》
《元典章》 本书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60卷,附《新集至治条例》,编者不 详。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曾规定各地官府编类中统建元以来的“圣旨、 条画及朝廷已行格例,置簿编写检举”,作为官吏遵循的依据。所以沈家本 于光绪戊申(1908)为《元典章》撰写的跋文中即认为“此书当日乃奉官刊 布,以资遵守,非仅为吏胥之钞记”。但有人以为此书“殆吏胥所钞记,然 主其事,似为坊贾也”°。 本书是一部元朝法令公牍文书的汇编,上起世祖中统元年(1260),下 迄英宗至治二年(1322)。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 兵部、刑部、工部十大类,《新集至治条例》分国典、朝纲、吏部、户部、 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八大类,各大类之下又有门、目,目下列举条格事 例,全书共有81门、467目、2391条。 此书是研究元代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文献资 料。书中具体生动地反映了元代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 书中抄引的圣旨和中书省、御史台的文件,保存了元朝最高统治集团议决政 务的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元朝政府决定和处理政务的准则、方法和过程。社 会经济史料主要集中在户部各卷中,是研究元代经济极为宝贵的资料。有关 土地买卖、租佃关系、会种科差、课税制度、手工业生产、商业贸易、元代 币制、高利贷盘剥及农业政策和村社制度等情况,都有详细的记载、生动的 反映。吏部各卷对元代各类官吏的官职、品级、职责、任免、升转、考核 各种公规,乃至文牍程式都有记载。刑部各卷提供了元代司法制度的详细资 料,对研究元代法制史和社会史极有价值。本书可以补充和印证《元史》和 其他史籍中的许多记载。 《元典章》文体独特,不仅使用一般书面语,词讼文字中又常用元代口 语。此外,还有圣旨、令旨和省、台文件中使用以口语硬译蒙古语的特殊文 体,其语法特征与汉语大不相同。有时在同一文牍中混用这些不同文体。这 就为一般读者和初学元史者带来困难。今可参读亦邻真《元代硬译公牍文 体》一文,作为打开《元典章》等史籍之门的一把钥匙。 《元典章》过去通行的是光绪戊申(1908)北京法律学堂刊行的由沈家 本作跋的刻本,世称沈刻本。惟此刻本错误极多,错字、漏字且不说,其中 整段、整页脱漏者亦不在少数;陈垣据元刊本作《沈刻元典章校补》及《元 典章校补释例》,勘正“伪、误、衍、脱、颠倒诸处一万二千余条”③,读 ①昌彼德:《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见台湾影印元刊本《元典章》后。 ①见《元史论丛》第1辑,中华书局1982年版。 ①两书分别于1931年、1934年由国立北平大学研究所刊行。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元典章》沈刻本时, 将两书收入,同时重印
《元典章》 本书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60 卷,附《新集至治条例》,编者不 详。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曾规定各地官府编类中统建元以来的“圣旨、 条画及朝廷已行格例,置簿编写检举”,作为官吏遵循的依据。所以沈家本 于光绪戊申(1908)为《元典章》撰写的跋文中即认为“此书当日乃奉官刊 布,以资遵守,非仅为吏胥之钞记”。但有人以为此书“殆吏胥所钞记,然 主其事,似为坊贾也”①。 本书是一部元朝法令公牍文书的汇编,上起世祖中统元年(1260),下 迄英宗至治二年(1322)。分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 兵部、刑部、工部十大类,《新集至治条例》分国典、朝纲、吏部、户部、 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八大类,各大类之下又有门、目,目下列举条格事 例,全书共有 81 门、467 目、2391 条。 此书是研究元代历史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保存了大量的原始文献资 料。书中具体生动地反映了元代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 书中抄引的圣旨和中书省、御史台的文件,保存了元朝最高统治集团议决政 务的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元朝政府决定和处理政务的准则、方法和过程。社 会经济史料主要集中在户部各卷中,是研究元代经济极为宝贵的资料。有关 土地买卖、租佃关系、会种科差、课税制度、手工业生产、商业贸易、元代 币制、高利贷盘剥及农业政策和村社制度等情况,都有详细的记载、生动的 反映。吏部各卷对元代各类官吏的官职、品级、职责、任免、升转、考核, 各种公规,乃至文牍程式都有记载。刑部各卷提供了元代司法制度的详细资 料,对研究元代法制史和社会史极有价值。本书可以补充和印证《元史》和 其他史籍中的许多记载。 《元典章》文体独特,不仅使用一般书面语,词讼文字中又常用元代口 语。此外,还有圣旨、令旨和省、台文件中使用以口语硬译蒙古语的特殊文 体,其语法特征与汉语大不相同。有时在同一文牍中混用这些不同文体。这 就为一般读者和初学元史者带来困难。今可参读亦邻真《元代硬译公牍文 体》一文①,作为打开《元典章》等史籍之门的一把钥匙。 《元典章》过去通行的是光绪戊申(1908)北京法律学堂刊行的由沈家 本作跋的刻本,世称沈刻本。惟此刻本错误极多,错字、漏字且不说,其中 整段、整页脱漏者亦不在少数;陈垣据元刊本作《沈刻元典章校补》及《元 典章校补释例》,勘正“伪、误、衍、脱、颠倒诸处一万二千余条”①,读 ① 昌彼德:《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见台湾影印元刊本《元典章》后。 ① 见《元史论丛》第 1 辑,中华书局 1982 年版。 ① 两书分别于 1931 年、1934 年由国立北平大学研究所刊行。1958 年中华书局重印《元典章》沈刻本时, 将两书收入,同时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