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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宪政与人权》课程教学资源_拓展阅读_刘小枫:民国宪政的一段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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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枫:民国宪政的一段往事 来源: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l45365 1913年一中国闹“共和”革命后的第三年,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张君劢为 外蒙问题在报上攻击中华共和国大总统袁世凯,在北京没法呆了,于是跑去德国 柏林念书。到欧洲留学,机会难得,张君劢想,当然得习点欧洲的学问,而非梵 文或突厥文什么的一便选择了法学和经济学。 在开往欧洲的火轮上,置身大海变幻的波涛,张君劢脑子里也许突然闪过一 个念头:中国已闹过“共和”革命,德意志还是帝制,按理说不及中国“进步”, 干嘛还去德国取经? 到德国没多久,欧洲就爆发战事。热心天下事的张君劢兴奋不己,书不念了, 几乎每天剪报纸一这不是个中国间谍吗?房东老太想,得向警方告发。警方果 然马上来人,但受“住宅自由”所限,不敢进屋搜查,站在门外盘问几句就算了。 德意志虽还是帝制,但早已立宪一公法学家施米特称1871年的俾斯麦宪法为 “天才之作”。在立宪帝制国家居然有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保障,让张君劢大 迭眼镜:君主立宪也能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非要闹“共 和”?国家强盛?个人权利?这些在君主立宪制下不也可以求得 切不都取 决于立宪吗? 再说,“共和”是什么意思?“立宪”又是什么意思? 这段时期,张君劢想过这些问题,但来不及静下心来边想边认真念书一一祖 国的“共和”尚在襁褓中,动辄有人想复辟帝制。1915年,欧战正打得难解难 分,张君劢匆匆离开德国,回祖国“帮助朋友反对洪宪帝制”,成了共和国政府 中的政治家,先后在段祺瑞总理和冯国璋总统的官僚班子里干过。 在段总理的班子里当秘书时,张君劢有一天突然想到:要是中国在国际事务 上立点功,不就可以乘机摆脱种种不平等条约?经过一番盘算,张君劢估计德意 志帝国会战败,便极力怂恿段总理赌一盘一对德意志宣战。 受到过帝国警方“礼”遇,而且就个人感觉来说,张君劢相当欣赏这个立宪 帝制国家,为什么还要主张对德国宣战?看来,张君劢心里清楚:政治不是私人 情感的事情,一切乃出于“国家理由”。为了替中国对德宣战找到借口,张君劢 在报上说:宣战书不必扯什么“中德十余年历史”,在现实中随便找个“口实” 就可以了

刘小枫:民国宪政的一段往事 来源: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45365 1913 年──中国闹“共和”革命后的第三年,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张君劢为 外蒙问题在报上攻击中华共和国大总统袁世凯,在北京没法呆了,于是跑去德国 柏林念书。到欧洲留学,机会难得,张君劢想,当然得习点欧洲的学问,而非梵 文或突厥文什么的──便选择了法学和经济学。 在开往欧洲的火轮上,置身大海变幻的波涛,张君劢脑子里也许突然闪过一 个念头:中国已闹过“共和”革命,德意志还是帝制,按理说不及中国“进步”, 干嘛还去德国取经? 到德国没多久,欧洲就爆发战事。热心天下事的张君劢兴奋不已,书不念了, 几乎每天剪报纸──这不是个中国间谍吗?房东老太想,得向警方告发。警方果 然马上来人,但受“住宅自由”所限,不敢进屋搜查,站在门外盘问几句就算了。 德意志虽还是帝制,但早已立宪──公法学家施米特称 1871 年的俾斯麦宪法为 “天才之作”。在立宪帝制国家居然有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保障,让张君劢大 迭眼镜:君主立宪也能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非要闹“共 和”?国家强盛?个人权利?这些在君主立宪制下不也可以求得──一切不都取 决于立宪吗? 再说,“共和”是什么意思?“立宪”又是什么意思? 这段时期,张君劢想过这些问题,但来不及静下心来边想边认真念书──祖 国的“共和”尚在襁褓中,动辄有人想复辟帝制。1915 年,欧战正打得难解难 分,张君劢匆匆离开德国,回祖国“帮助朋友反对洪宪帝制”,成了共和国政府 中的政治家,先后在段祺瑞总理和冯国璋总统的官僚班子里干过。 在段总理的班子里当秘书时,张君劢有一天突然想到:要是中国在国际事务 上立点功,不就可以乘机摆脱种种不平等条约?经过一番盘算,张君劢估计德意 志帝国会战败,便极力怂恿段总理赌一盘──对德意志宣战。 受到过帝国警方“礼”遇,而且就个人感觉来说,张君劢相当欣赏这个立宪 帝制国家,为什么还要主张对德国宣战?看来,张君劢心里清楚:政治不是私人 情感的事情,一切乃出于“国家理由”。为了替中国对德宣战找到借口,张君劢 在报上说:宣战书不必扯什么“中德十余年历史”,在现实中随便找个“口实” 就可以了

其时,民国总统黎元洪与段总理失和,内阁与国会仍然不睦。段祺瑞听了小 政治家的建言赞成对德宣战,总统及国会为了与总理抬杠,即便晓得宣战对国家 有益也要反对一在野名流康有为、孙中山也极力反对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倒 是张君劢的亦师亦友梁任公支持,跟着自己这位小兄弟说:国家“非乘此时有所 自表见,不足奋进”云云。张君劢为此非常高兴:看来看去,任公还算“政治成 熟”,他清楚晓得,至于“所谓公决,所谓人道,普通义耳,所谓条件,抑附属 之后起义耳,其根本义乃在因应世界大势而为我国家熟筹将来所以自处之途”一 一国家利益是首要的。 宣战就得进入战争状态一一通常,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可以凝聚民心。张君劢 和梁任公都没有想到:对德宣战后,共和国不仅没有上下一心,反而南北分裂一 一其实,欧洲离中国老远,所谓参战不过瞎哄哄。张君劢痛心疾首,由此恍悟到 一个道理:“一国以内,先要人民的智识力、道德力充实,然后才有好政治”。 无论欧洲还是中国的古代圣贤不是都说,先有“好政治”,人民才会有“智 识力、道德力”?是否到了民主政治时代,人民的“智识力、道德力”就是“好 政治”的前提了呢?何谓民主政治? 中华共和国政府最终还是派了少量工兵部队参战。战事结束后,从法理上讲, 中国是战胜国,但中国并没有像君劢和任公设想的那样摆脱不平等条约,反倒再 受不平等条约羞辱一这回张君劢才晓得:“国际上只有强权而无公理”,“至 于说国际公法,更是空话”,决心把自己“所藏国际法书藉付诸一炬”。 1918年九月,德军总司令兴登堡宣布战败。不到两个月,德国保守的中世 纪古城慕尼黑就爆发了有点像俄国十月革命的十一月革命。也许,由于“德国革 命没有列宁或托洛茨基”(张君劢语),社会民主党人得以掌握哗变叛军和工人, 成立了临时“人民委员会”,准备走向“共和”。 君主国可以是宪政国家,“共和国”也可以是专制国家一比如苏维埃共和 国。通过革命推翻帝制后,德意志便面临重大政治决断:建立什么样的共和国。 谁将对这一重大政治决断作出决定?人民吗? 从十一月的革命到制订魏玛宪法的短短几个月里,德意志的各种思想和政治 力量为自己所主张的国家政体打斗得不可开交一“这个战场的两极是西方类型 的议会民主和苏联类型的人民代表大会专政”。为政制选择打斗的都是些智识 人和政治家,“人民”并没有实际的政治决定权。张君劢这时也许会想到,只有 像他或任公那样的智识人、政治家先具有“智识力、道德力”,中国才会有“好 政治”?

其时,民国总统黎元洪与段总理失和,内阁与国会仍然不睦。段祺瑞听了小 政治家的建言赞成对德宣战,总统及国会为了与总理抬杠,即便晓得宣战对国家 有益也要反对──在野名流康有为、孙中山也极力反对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倒 是张君劢的亦师亦友梁任公支持,跟着自己这位小兄弟说:国家“非乘此时有所 自表见,不足奋进”云云。张君劢为此非常高兴:看来看去,任公还算“政治成 熟”,他清楚晓得,至于“所谓公决,所谓人道,普通义耳,所谓条件,抑附属 之后起义耳,其根本义乃在因应世界大势而为我国家熟筹将来所以自处之途”─ ─国家利益是首要的。 宣战就得进入战争状态──通常,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可以凝聚民心。张君劢 和梁任公都没有想到:对德宣战后,共和国不仅没有上下一心,反而南北分裂─ ─其实,欧洲离中国老远,所谓参战不过瞎哄哄。张君劢痛心疾首,由此恍悟到 一个道理:“一国以内,先要人民的智识力、道德力充实,然后才有好政治”。 无论欧洲还是中国的古代圣贤不是都说,先有“好政治”,人民才会有“智 识力、道德力”?是否到了民主政治时代,人民的“智识力、道德力”就是“好 政治”的前提了呢?何谓民主政治? 中华共和国政府最终还是派了少量工兵部队参战。战事结束后,从法理上讲, 中国是战胜国,但中国并没有像君劢和任公设想的那样摆脱不平等条约,反倒再 受不平等条约羞辱──这回张君劢才晓得:“国际上只有强权而无公理”,“至 于说国际公法,更是空话”,决心把自己“所藏国际法书藉付诸一炬”。 1918 年九月,德军总司令兴登堡宣布战败。不到两个月,德国保守的中世 纪古城慕尼黑就爆发了有点像俄国十月革命的十一月革命。也许,由于“德国革 命没有列宁或托洛茨基”(张君劢语),社会民主党人得以掌握哗变叛军和工人, 成立了临时“人民委员会”,准备走向“共和”。 君主国可以是宪政国家,“共和国”也可以是专制国家──比如苏维埃共和 国。通过革命推翻帝制后,德意志便面临重大政治决断:建立什么样的共和国。 谁将对这一重大政治决断作出决定?人民吗? 从十一月的革命到制订魏玛宪法的短短几个月里,德意志的各种思想和政治 力量为自己所主张的国家政体打斗得不可开交──“这个战场的两极是西方类型 的议会民主和苏联类型的人民代表大会专政”。 为政制选择打斗的都是些智识 人和政治家,“人民”并没有实际的政治决定权。张君劢这时也许会想到,只有 像他或任公那样的智识人、政治家先具有“智识力、道德力”,中国才会有“好 政治”?

十一月革命时,德国作为一个立宪国家仍处于战争状态。其实,在前线和国 内,德意志帝国当时都还有实力尚存的军队。国内出现动乱时,本来政府可以援 用宪法规定的紧急专政权平息动乱,稳定国家秩序,谁也没想到,君主宪政秩序 几乎自动崩溃,然后德国有点神奇地在半年多一点时间里和平完成政体转换。两 个月后,临时“人民委员会”在魏玛举行第一届国民议会选举,社会民主党、天 主教中央党、德意志民主党获得多数,组成联合内阁(所谓“魏玛联合”),获 得“人民”授权起草宪法一魏玛宪法。魏玛民国就这样诞生了一从君主立 宪到联邦制共和,对于德国来说,不仅是宪政从君主立宪向议会民主制转变,而 且以联邦共和制形式重新肯定了俾斯麦统一德国之前的政治结构一在一些政 治家看来,这当然是德国的历史性倒退:德国面临重新分裂的危险。 1908年,大清皇族就起心模仿日本,订立了《钦定宪法大纲》,打算施行 君主立宪。辛亥革命有如1918一1919之交的德国革命,拒绝了君主立宪。但“共 和”以后,立宪的事情总没有着落一共和国起初模仿英国宪章的虚君共和(《重 大信条十九条》),然后又搞出个具有民主宪章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 912)一看来,立宪不是一朝能成的事情。德国人那么快就搞出部宪法,真让 人欣慕。 在宪法史上,魏玛宪法有自由主义“法学家”的杰作这一美誉。据说,“自 由民主派”中的左翼智识人(自由左派)领袖一赫赫有名的社会学家韦伯、思 想史家特洛尔奇和法理学家迈勒克对魏玛宪法的起草以及魏玛民国采用议会民 主制起过重大作用一比如,总统应该像法国那样由议会选举,抑或像美国那 样由人民直选,最后便是听了韦伯劝告采用后者。在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的自 由民主精神引领下,魏玛民国的立法者们认真研究了瑞士、英国、法国、美国的 宪法,立志要集历史上已有宪法的优点于一身一魏玛宪法涉及国家生活(宗教、 教育、经济)的条文之具体,美国、法国宪法也相形见拙,对共和国采行的内阁 制作出的种种规定之细致,据说连同样采用内阁制的英、法宪法亦无法相比。 说起搞“宪法”,中国智识人和政治家当然谈不上有什么经验一欧人不仅 有绝对王权时代以来的宪制经验,更有罗马的“共和”理念和罗马法传统。“中 国从来没有一个法律家等级”(韦伯语),不能像德国人那样很快搞出部宪法来 也没有什么好奇怪。1918年,张君劢随任公再访欧,因厌倦了民国政治便留下 来在德国继续深造:1919年8月,德意志国民大会通过魏玛宪法,正在德国的 张君励觉得真有如社会福音:这可是“以往的成文宪法中最彻底的民主文件之一” 呵,说它开创了“共和宪政的新纪元”也不为过

十一月革命时,德国作为一个立宪国家仍处于战争状态。其实,在前线和国 内,德意志帝国当时都还有实力尚存的军队。国内出现动乱时,本来政府可以援 用宪法规定的紧急专政权平息动乱,稳定国家秩序,谁也没想到,君主宪政秩序 几乎自动崩溃,然后德国有点神奇地在半年多一点时间里和平完成政体转换。两 个月后,临时“人民委员会”在魏玛举行第一届国民议会选举,社会民主党、天 主教中央党、德意志民主党获得多数,组成联合内阁(所谓“魏玛联合”),获 得“人民”授权起草宪法──魏玛宪法。 魏玛民国就这样诞生了──从君主立 宪到联邦制共和,对于德国来说,不仅是宪政从君主立宪向议会民主制转变,而 且以联邦共和制形式重新肯定了俾斯麦统一德国之前的政治结构──在一些政 治家看来,这当然是德国的历史性倒退:德国面临重新分裂的危险。 1908 年,大清皇族就起心模仿日本,订立了《钦定宪法大纲》,打算施行 君主立宪。辛亥革命有如 1918-1919 之交的德国革命,拒绝了君主立宪。但“共 和”以后,立宪的事情总没有着落──共和国起初模仿英国宪章的虚君共和(《重 大信条十九条》),然后又搞出个具有民主宪章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 912)──看来,立宪不是一朝能成的事情。 德国人那么快就搞出部宪法,真让 人欣慕。 在宪法史上,魏玛宪法有自由主义“法学家”的杰作这一美誉。据说,“自 由民主派”中的左翼智识人(自由左派)领袖──赫赫有名的社会学家韦伯、思 想史家特洛尔奇和法理学家迈勒克对魏玛宪法的起草以及魏玛民国采用议会民 主制起过重大作用 ──比如,总统应该像法国那样由议会选举,抑或像美国那 样由人民直选,最后便是听了韦伯劝告采用后者。在 1849 年法兰克福宪法的自 由民主精神引领下,魏玛民国的立法者们认真研究了瑞士、英国、法国、美国的 宪法,立志要集历史上已有宪法的优点于一身──魏玛宪法涉及国家生活(宗教、 教育、经济)的条文之具体,美国、法国宪法也相形见拙,对共和国采行的内阁 制作出的种种规定之细致,据说连同样采用内阁制的英、法宪法亦无法相比。 说起搞“宪法”,中国智识人和政治家当然谈不上有什么经验──欧人不仅 有绝对王权时代以来的宪制经验,更有罗马的“共和”理念和罗马法传统。“中 国从来没有一个法律家等级”(韦伯语),不能像德国人那样很快搞出部宪法来 也没有什么好奇怪。1918 年,张君劢随任公再访欧,因厌倦了民国政治便留下 来在德国继续深造;1919 年 8 月,德意志国民大会通过魏玛宪法,正在德国的 张君劢觉得真有如社会福音:这可是“以往的成文宪法中最彻底的民主文件之一” 呵,说它开创了“共和宪政的新纪元”也不为过

1919年12月,张君劢拜望魏玛宪法主笔、魏玛民国首任司法部长普鲁斯, 从这位公法大师手里兴奋地接过魏玛宪法打字稿,随即译成中文,希望中国智识 人“读万遍”。张君劢并非不清楚,德国宪政传统虽然当从1849年的法兰克福 宪法算起,对于德国宪政具有重大历史作用的其实是君主立宪的1871年宪法一 一俾斯麦的强势专政在君主立宪的框架下使得德意志逐渐成了政治强国。可是, 张君劢看重的并非德国的立法者经验,而是国民道德一他对国人说,魏玛民国 的成功,从政治上看,军队支持固然重要,但根本原因是德国“国民道德智识之 健全”,民族性格“守纪律、爱秩序”。言下之意,改造国民性乃施行宪政的首 要政治因素。 回想到自己的祖国,初生的中华共和国虽然不如人意,张君劢以为,当依法 改进“共和”,而非再来一次革命。北洋政府毕竟有其“共和”正当性,如今端 赖于据其正当性建立合法性制度(法制):“国之所以立,必赖法律,苟无法律, 国且不存:所谓法者,其成立也,必有一定之机关,一定之顺序;若苟焉以少数 人之力,而更易之,则法为非法,而国必乱”。要是中国也能像德国那样,有一 部行之有效的民主宪法,该多好! 宪法等于经民意的代议机关审议通过的一套法律规定吗? 好些法学家的确就这么认为。法学家施米特却不这么看。他在《宪法学说》 中一开始就说:将“宪法”与作为一套法律规定的宪法法规(条文)混为一谈, 是稀里胡涂的宪法观一一必须区分宪法的“绝对意义”与“相对意义”。前者指 制宪主体(君王或者人民)的一次性政治决断,决定性地创制自身的政治共同体 的特定生存形式,在这一意义上,宪法的含义等于国家的实存本身及其政体形式 (比如“民主共和”),一套调节生活秩序的具体法规一所谓“相对意义”的 宪法,不过是由这一政治决断引出的。 倘若不区分“绝对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仅从魏玛宪法的条文来看, 就会出现荒唐的情形。施米特举例说,宪法76条的修宪条款属于具体的宪法法 规一规定了修宪的各种程序:“德意志民国为共和政体”这一规定也是宪法条 款之一(宪法第一条),倘若不区分这两个条款的性质(前者体现的是制宪权, 后者体现的是修宪权),宪法第一条就得从属于76条的效力范围一民国政体 便可以随(民)意经三分之二议会多数通过修改。这样一来,魏玛宪法本身就包 含着自己推翻自己的“合宪”成份,制宪的政治决断就成了儿戏。 施米特提出绝对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的区分,也是想要提醒德国智识人自 己心里搞清楚,民主共和究竟意味着什么:共和革命远不是仅仅为了制订一部成

1919 年 12 月,张君劢拜望魏玛宪法主笔、魏玛民国首任司法部长普鲁斯, 从这位公法大师手里兴奋地接过魏玛宪法打字稿,随即译成中文,希望中国智识 人“读万遍”。 张君劢并非不清楚,德国宪政传统虽然当从 1849 年的法兰克福 宪法算起,对于德国宪政具有重大历史作用的其实是君主立宪的 1871 年宪法─ ─俾斯麦的强势专政在君主立宪的框架下使得德意志逐渐成了政治强国。可是, 张君劢看重的并非德国的立法者经验,而是国民道德──他对国人说,魏玛民国 的成功,从政治上看,军队支持固然重要,但根本原因是德国“国民道德智识之 健全”,民族性格“守纪律、爱秩序”。言下之意,改造国民性乃施行宪政的首 要政治因素。 回想到自己的祖国,初生的中华共和国虽然不如人意,张君劢以为,当依法 改进“共和”,而非再来一次革命。北洋政府毕竟有其“共和”正当性,如今端 赖于据其正当性建立合法性制度(法制):“国之所以立,必赖法律,苟无法律, 国且不存;所谓法者,其成立也,必有一定之机关,一定之顺序;若苟焉以少数 人之力,而更易之,则法为非法,而国必乱”。要是中国也能像德国那样,有一 部行之有效的民主宪法,该多好! 宪法等于经民意的代议机关审议通过的一套法律规定吗? 好些法学家的确就这么认为。法学家施米特却不这么看。他在《宪法学说》 中一开始就说:将“宪法”与作为一套法律规定的宪法法规(条文)混为一谈, 是稀里胡涂的宪法观──必须区分宪法的“绝对意义”与“相对意义”。前者指 制宪主体(君王或者人民)的一次性政治决断,决定性地创制自身的政治共同体 的特定生存形式,在这一意义上,宪法的含义等于国家的实存本身及其政体形式 (比如“民主共和”),一套调节生活秩序的具体法规──所谓“相对意义”的 宪法,不过是由这一政治决断引出的。 倘若不区分“绝对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仅从魏玛宪法的条文来看, 就会出现荒唐的情形。施米特举例说,宪法 76 条的修宪条款属于具体的宪法法 规──规定了修宪的各种程序;“德意志民国为共和政体”这一规定也是宪法条 款之一(宪法第一条),倘若不区分这两个条款的性质(前者体现的是制宪权, 后者体现的是修宪权),宪法第一条就得从属于 76 条的效力范围──民国政体 便可以随(民)意经三分之二议会多数通过修改。这样一来,魏玛宪法本身就包 含着自己推翻自己的“合宪”成份,制宪的政治决断就成了儿戏。 施米特提出绝对意义和相对意义的宪法的区分,也是想要提醒德国智识人自 己心里搞清楚,民主共和究竟意味着什么:共和革命远不是仅仅为了制订一部成

文宪法,它意味着一个政治统一体(民族国家)在特定政治处境中对自身的生存 方式作出了新的政治决断,或者说为如何在新的政治生存处境中形成新的政治统 一体重新作出了一次决断一随后的制宪(制订具体的宪法法规),不过是这个 政治统一体自觉选择的政治行动。换句话说,“绝对意义”的宪法是为一个新国 家奠定基础的政治行动,不可与相对意义的“宪法”(具体的宪法法规)等而视 之。 倘若如此,人们就得问,共和革命的政治决断是谁作出的?如果不是“人民”, 何以能把没有“好政治”怪在“人民”头上? 魏玛宪法让张君劢兴奋,还因为魏玛宪法的妥协性符合他自己的宪政理想: 通过宪法来统合各种政治势力的对立。如果按政党意见来划分,张君劢在魏玛民 国大概该算社会民主党右翼,要是参加魏玛民国议会的政治决断,他也会说在中 国说的话:“扑为希冀以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革命之一人,故对于列宁式之革命, 不敢苟同”。在张君劢眼里,魏玛宪法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划时代胜利,中国应该 从效法法国革命转向效法德国革命:“昔焉以法国为政治革命之先驱,而全欧洲 转相效法,则今后各国所取者,其在社会革命之先驱之德国乎”。 的确,在涉及国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第二编中,魏玛宪法不仅囊括了美国宪 法中的“权利法案”、法国宪法中的“人权宣言”,还采纳了一些“社会主义” 条文,可以说是自由派与社会民主派妥协的产物一由于魏玛宪法统合了内阁制 与总统制、议会政治与直接民主、中央集权与权力分化、劳工与资产者等对立因 素,在张君劢看来,魏玛宪法是世界上再好不过的宪法。 在施米特看来,魏玛宪法的妥协性使得宪法条文巨增,几乎成了“包罗无遗 的法典”,其实并非出于政治智能,而是出于多党妥协的需要一各党为了各自 利益在条文上斤斤计较、讨价换价。虽然大致可以把魏玛民国初期的德国党派分 为亲西方的自由民主派、亲苏俄的左派和主张回归传统的右派,实际上,哪一党 派中都又还有左右。社会民主党主流人士居左偏右,偏左的社会民主党人于是另 立“独立社会民主党”,几乎与紧跟苏维埃的共产党人要在同条战壕;天主教中 央党与德意志民族人民党都算右派,但前者远不如后者极端:自由民主的德意志 民主党主张传承启蒙政治理想的血脉,却没有政治实力一一没有掌握“人民的呼 声”,其自由主义还被视为“不合国情”;社会民主党算所有政党中势力最大的, 成了“魏玛联合”的中坚,但这个党的领袖们偏偏缺乏政治抱负。魏玛宪法是 在这样的政党状况中产生的,其妥协性与其说反映了立法者的政治明智,毋宁说 暴露出新的德意志共和国这个政治统一体的体质脆弱

文宪法,它意味着一个政治统一体(民族国家)在特定政治处境中对自身的生存 方式作出了新的政治决断,或者说为如何在新的政治生存处境中形成新的政治统 一体重新作出了一次决断──随后的制宪(制订具体的宪法法规),不过是这个 政治统一体自觉选择的政治行动。换句话说,“绝对意义”的宪法是为一个新国 家奠定基础的政治行动,不可与相对意义的“宪法”(具体的宪法法规)等而视 之。 倘若如此,人们就得问,共和革命的政治决断是谁作出的?如果不是“人民”, 何以能把没有“好政治”怪在“人民”头上? 魏玛宪法让张君劢兴奋,还因为魏玛宪法的妥协性符合他自己的宪政理想: 通过宪法来统合各种政治势力的对立。如果按政党意见来划分,张君劢在魏玛民 国大概该算社会民主党右翼,要是参加魏玛民国议会的政治决断,他也会说在中 国说的话:“扑为希冀以法律手段解决社会革命之一人,故对于列宁式之革命, 不敢苟同”。在张君劢眼里,魏玛宪法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划时代胜利,中国应该 从效法法国革命转向效法德国革命:“昔焉以法国为政治革命之先驱,而全欧洲 转相效法,则今后各国所取者,其在社会革命之先驱之德国乎”。 的确,在涉及国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第二编中,魏玛宪法不仅囊括了美国宪 法中的“权利法案”、法国宪法中的“人权宣言”,还采纳了一些“社会主义” 条文,可以说是自由派与社会民主派妥协的产物──由于魏玛宪法统合了内阁制 与总统制、议会政治与直接民主、中央集权与权力分化、劳工与资产者等对立因 素,在张君劢看来,魏玛宪法是世界上再好不过的宪法。 在施米特看来,魏玛宪法的妥协性使得宪法条文巨增,几乎成了“包罗无遗 的法典”,其实并非出于政治智能,而是出于多党妥协的需要──各党为了各自 利益在条文上斤斤计较、讨价换价。虽然大致可以把魏玛民国初期的德国党派分 为亲西方的自由民主派、亲苏俄的左派和主张回归传统的右派,实际上,哪一党 派中都又还有左右。社会民主党主流人士居左偏右,偏左的社会民主党人于是另 立“独立社会民主党”,几乎与紧跟苏维埃的共产党人要在同条战壕;天主教中 央党与德意志民族人民党都算右派,但前者远不如后者极端;自由民主的德意志 民主党主张传承启蒙政治理想的血脉,却没有政治实力──没有掌握“人民的呼 声”,其自由主义还被视为“不合国情”;社会民主党算所有政党中势力最大的, 成了“魏玛联合”的中坚,但这个党的领袖们偏偏缺乏政治抱负。 魏玛宪法是 在这样的政党状况中产生的,其妥协性与其说反映了立法者的政治明智,毋宁说 暴露出新的德意志共和国这个政治统一体的体质脆弱

宪法的妥协性本身也并非一定是好事情,反倒可能是现代性政治的根本问题的表 征:自从传统的自然法被扫进历史拉圾堆,规定国家生活的法规体系己经没有“终 极正当性”,“所有宪法条文都取决于制订宪法时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受制于政 党政治的偶然情势”(施米特语)。民主政治删除了传统的自然法一超验的正 义来源,人民便成了立法的德穆哥:在民主政制中,谁如果还诉求传统的上帝旨 意,便无异于诉求“非民主的超验要素”,成了反人民的诉求。施米特一再提醒 人们,“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这一古谚是由杰斐逊赋予新生命的。民主 政治一人民自己(选出统治者来)治理自己,预设了拥有统一政治意志的同质 的人民。但即便同质的“人民”也很少时候是同心同德的铁板一块一对于政治 家来说,“民众是散的,不但仓卒难为我用,且时为敌人所用”(毛泽东语); 用今天的话来说,“民意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各政党为了争当“人民的 声音”的代表,大多希望“靠传单布告,靠报纸书册,靠戏剧电影,靠学校,靠 民众团体,靠干部人员”以“合民众口味”的方式“动员人民”(毛泽东语)。 “人民”这个立法的德穆哥像个九头鸟,或者身上有成千只手,需要政治家去掌 握一民主政治究竞是人民掌握政治还是政治掌握人民,真不大容易说得清。 政治上有歧见是人类的天性,“共和国”有各种党派也算自然的事情。可 是,倘若党派林立,“神”的声音乱七八糟,国会就一塌糊涂,对于民主宪政来 讲的确是个大麻烦。魏玛共和宪政偏重“议会民主”,国民议会拥有很大权限, 使得国家统治者没有强有力的权威来治理国家,“尽管总统任命的总理和政府不 一定要由国会批准,但是国会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不信任票就使政府或者个别部长 倒台”(《德意志史》,前揭,页223)一一从1919年二月魏玛民国建立首界 内阁到1932年纳粹党依魏玛宪法规定的合法程序出来组阁,民国历时十三年, 内阁更迭十九次,最短的仅执政一个月(1923年Stressemann的两次组阁),最 长的也不到两年。 当然,内阁执政时间的长短,还不足以判定国家政权的稳定与否一法国的 内阁更迭比魏玛有过之无不及。是否反映政权稳定,还得看内阁更迭是由什么原 因导致的。内阁制要求内阁对国会负责,政党依直接选举所得的国会席位来决定 内阁构成,虽然魏玛宪法53条规定总统有权任免内阁,但在魏玛民国初期,内 阁并不能完全由总统个人意志来决定,而是由党派意志来决定。如果国会中只有 两党,内阁更迭不过就是轮流执政的格局:倘若国会内党派林立,党派必须纵横 联合,才能形成议会多数来组阁一纵横联合的党派往往使得内阁不稳,总理和

宪法的妥协性本身也并非一定是好事情,反倒可能是现代性政治的根本问题的表 征:自从传统的自然法被扫进历史拉圾堆,规定国家生活的法规体系已经没有“终 极正当性”,“所有宪法条文都取决于制订宪法时的政治和社会状况,受制于政 党政治的偶然情势”(施米特语)。民主政治删除了传统的自然法──超验的正 义来源,人民便成了立法的德穆哥;在民主政制中,谁如果还诉求传统的上帝旨 意,便无异于诉求“非民主的超验要素”,成了反人民的诉求。施米特一再提醒 人们,“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这一古谚是由杰斐逊赋予新生命的。民主 政治──人民自己(选出统治者来)治理自己,预设了拥有统一政治意志的同质 的人民。但即便同质的“人民”也很少时候是同心同德的铁板一块──对于政治 家来说,“民众是散的,不但仓卒难为我用,且时为敌人所用”(毛泽东语); 用今天的话来说,“民意如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各政党为了争当“人民的 声音”的代表,大多希望“靠传单布告,靠报纸书册,靠戏剧电影,靠学校,靠 民众团体,靠干部人员”以“合民众口味”的方式“动员人民”(毛泽东语)。 “人民”这个立法的德穆哥像个九头鸟,或者身上有成千只手,需要政治家去掌 握──民主政治究竟是人民掌握政治还是政治掌握人民,真不大容易说得清。 政治上有歧见是人类的天性,“共和国”有各种党派也算自然的事情。可 是,倘若党派林立,“神”的声音乱七八糟,国会就一塌糊涂,对于民主宪政来 讲的确是个大麻烦。魏玛共和宪政偏重“议会民主”,国民议会拥有很大权限, 使得国家统治者没有强有力的权威来治理国家,“尽管总统任命的总理和政府不 一定要由国会批准,但是国会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不信任票就使政府或者个别部长 倒台”(《德意志史》,前揭,页 223)──从 1919 年二月魏玛民国建立首界 内阁到 1932 年纳粹党依魏玛宪法规定的合法程序出来组阁,民国历时十三年, 内阁更迭十九次,最短的仅执政一个月(1923 年 Stressemann 的两次组阁),最 长的也不到两年。 当然,内阁执政时间的长短,还不足以判定国家政权的稳定与否──法国的 内阁更迭比魏玛有过之无不及。是否反映政权稳定,还得看内阁更迭是由什么原 因导致的。内阁制要求内阁对国会负责,政党依直接选举所得的国会席位来决定 内阁构成,虽然魏玛宪法 53 条规定总统有权任免内阁,但在魏玛民国初期,内 阁并不能完全由总统个人意志来决定,而是由党派意志来决定。如果国会中只有 两党,内阁更迭不过就是轮流执政的格局;倘若国会内党派林立,党派必须纵横 联合,才能形成议会多数来组阁──纵横联合的党派往往使得内阁不稳,总理和

部长由议员出任,他们不过是各自党派的代理人,只能执行党的机关决定的政策, 党的纪律妨碍内阁成员的政策立场一这种情形在两党制中就不大可能出现。 1911年共和革命以后,中国进入了所谓军绅政权时期一一据说,这也是中 国近代最为自由的时代。国家政权疲弱不堪,国内政治力量四分五裂,却不乏市 民社会的“自由”一一鲁迅可以骂很难听的政治怪话,虽然遇到不少麻烦,还不 至于没有地方发文章或干脆押起来。然而,经历过北洋时期的共和,张君劢也体 认到,搞宪政不能将代议制民主绝对化,“绝对的议会政治”最终不过“少数政 党代表议会代表”,“假名窃号,而以主人翁自居”,实际上是政党操纵民意。 张君劢叹服魏玛宪法精深,也在于魏玛宪法混合了直接民主(直选总统和全民公 投)与代议制政治的混合一中国的“民国”采用“绝对的议会政治”,一再因 议会与政府对峙而陷入泥潭,全体人民插不上手。张君劢感叹:“诚当日约法中 有国民大会之规定,以四万万人全场一致之决议,息争议和,则国会其奈吾民何, 军人其奈吾民何!”国家就要像个国家,不要被议会民主政治搞得国将不国。 既然如此,张君劢为什么没有注意到,对政党的限制性规定恰恰是魏玛宪法 的弱项一其原由恰恰来自魏玛宪法的妥协性,就令人费解了。的确,魏玛宪法 中的直接民主因素可以平衡议会政党政治,然而,这种平衡却是危险的平衡一 何况,如此平衡恰恰又增添了魏玛民国内阁不稳的因素。 正是由于考虑到德国选择了议会民主,国家权力从君主转移到了议会多数, 议会冲突可能使得国家政权不能保持稳定,智识界领袖韦伯和魏玛宪法起草人普 鲁斯在制宪时都主张,必须在宪法中赋予总统足够的权力。表面看来,在议会责 任制下,民国总统不过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传统君主帝制的个人最高权力被取缔 了,但魏玛宪法规定总统有权缔结条约(45条)、任免内阁(46条)、解散国 会(25条)、在国会对某一法案争执不下时有权诉诸全民公投(72、73条)一 一尤其宪法48条的强制执行权和“专政强制权”(Diktaturgewalt),让总统有 权授予内阁在国家“危急状态”下动用军队,采取军管维护国家安定。依据这 些宪法条文,总统的权力显得至高无上,甚至可以甩开国会中的最大党任命国会 外的超然人物出任总理,当然可以成为平衡和解决议会冲突的一种重要手段一 如此宪政安排,很可能是韦伯一类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在制宪时暗中塞进宪法中 的总统制成份,以应付国会混乱导致国将不国。 由于国会中的党派混战过于频仍,民国总统兴登堡事实上越来越多地积极干 预组阁,内阁被国会推翻的次数反倒不多一天主教中央党由此得以多次成为魏 玛民国内阁的中心(十九次内阁中,有九任总理出自中央党)。不仅如此,总统

部长由议员出任,他们不过是各自党派的代理人,只能执行党的机关决定的政策, 党的纪律妨碍内阁成员的政策立场──这种情形在两党制中就不大可能出现。 1911 年共和革命以后,中国进入了所谓军绅政权时期──据说,这也是中 国近代最为自由的时代。国家政权疲弱不堪,国内政治力量四分五裂,却不乏市 民社会的“自由”──鲁迅可以骂很难听的政治怪话,虽然遇到不少麻烦,还不 至于没有地方发文章或干脆押起来。然而,经历过北洋时期的共和,张君劢也体 认到,搞宪政不能将代议制民主绝对化,“绝对的议会政治”最终不过“少数政 党代表议会代表”,“假名窃号,而以主人翁自居”,实际上是政党操纵民意。 张君劢叹服魏玛宪法精深,也在于魏玛宪法混合了直接民主(直选总统和全民公 投)与代议制政治的混合──中国的“民国”采用“绝对的议会政治”,一再因 议会与政府对峙而陷入泥潭,全体人民插不上手。张君劢感叹:“诚当日约法中 有国民大会之规定,以四万万人全场一致之决议,息争议和,则国会其奈吾民何, 军人其奈吾民何!”国家就要像个国家,不要被议会民主政治搞得国将不国。 既然如此,张君劢为什么没有注意到,对政党的限制性规定恰恰是魏玛宪法 的弱项──其原由恰恰来自魏玛宪法的妥协性,就令人费解了。的确,魏玛宪法 中的直接民主因素可以平衡议会政党政治,然而,这种平衡却是危险的平衡── 何况,如此平衡恰恰又增添了魏玛民国内阁不稳的因素。 正是由于考虑到德国选择了议会民主,国家权力从君主转移到了议会多数, 议会冲突可能使得国家政权不能保持稳定,智识界领袖韦伯和魏玛宪法起草人普 鲁斯在制宪时都主张,必须在宪法中赋予总统足够的权力。表面看来,在议会责 任制下,民国总统不过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传统君主帝制的个人最高权力被取缔 了,但魏玛宪法规定总统有权缔结条约(45 条)、任免内阁(46 条)、解散国 会(25 条)、在国会对某一法案争执不下时有权诉诸全民公投(72、73 条)─ ─尤其宪法 48 条的强制执行权和“专政强制权”(Diktaturgewalt),让总统有 权授予内阁在国家“危急状态”下动用军队,采取军管维护国家安定。 依据这 些宪法条文,总统的权力显得至高无上,甚至可以甩开国会中的最大党任命国会 外的超然人物出任总理,当然可以成为平衡和解决议会冲突的一种重要手段── 如此宪政安排,很可能是韦伯一类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在制宪时暗中塞进宪法中 的总统制成份,以应付国会混乱导致国将不国。 由于国会中的党派混战过于频仍,民国总统兴登堡事实上越来越多地积极干 预组阁,内阁被国会推翻的次数反倒不多──天主教中央党由此得以多次成为魏 玛民国内阁的中心(十九次内阁中,有九任总理出自中央党)。不仅如此,总统

还靠专政强制权以紧急命令方式代为立法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无论如 何,内阁制与总统制的混合,看似一种妥协,实际上也成了内阁不稳的因素之一: 一方面是各党派争夺内阁席位,一方面是总统干预内阁成员的任命,内阁构成既 受国会党派冲突限制,也受总统限制,难以形成听命于自己的内阁班子,遑论制 订内外政策。 为了避免共和宪政陷入议会党争、甚至国家内战,看来还得凭靠宪法赋予总 统的特别权力一可是,为稳定国家秩序而制订的总统专政条款,毕竟与宪法的 民主共和精神相抵触。不错,宪法通常都要赋予国家总统某些特别权力(军队统 率权、外交权、任命权之类),但魏玛宪法48条的重点是赋予总统的专政强制 权,这一条文继受于1871年俾斯麦宪法68条规定的德皇紧急命令权。但紧急命 令权需先有戒严令或紧急状态令,并限于无法召开国会时才可以动用,魏玛宪法 的总统专政权却可以不受法院干预地解释社会危急状态,自行决断是否施行专 政,因而与旧宪法相比,民主宪法实际上强化了总统专政权。宪法学家们当然 可以解释说:“专政强制权”针对的是,国家处于“围困状态”(Beladerungsz ustand)一国际政治处境不妙、国内出现混乱时,如何可能维持住国家秩序; 何况,在民主宪法框架下,专政不等于专制一专制是个人(皇上或君主)的独 断统治,专政是宪法授权的强制统治:专制不受法律限制,专政却受根本法(宪 法)的限制。尽管如此,施米特仍然尖锐地指出:既然魏玛宪法的专政条款基于 专政者的自由裁量,专政的宪法规定本身便与自由主义的法治国原则相矛盾,因 而意味着,自由民主宪政的安稳恰恰要靠非自由民主的专政来守卫。 共和宪政的如此内在矛盾是现代民主政治本身带来的:民国总统由人民直选 产生,具有人民主权赋予的最高权力,作为立法机关的国会,同样由人民直选出 来;一旦总统与国会对立,这两个人民的合法代表就处于对立之中。由于魏玛宪 法的立法者们的良苦用心,宪法使得总统在与国会对立时占点上风,需要反对国 会法案时,可以将法案诉诸公民复决,需要强制人民时,则可以动用“专政强制 权”。尽管如此,这个“人民的代表”(直选出来的总统)毕竞不能完全无视 另一个“人民的代表”(直选出来的议会)的“声音”。魏玛民国建国第二年一 一1920年3月,就发生了卡普暴动(Kapp Pusch),民国政府平定暴动后打算 取消罢工权利,工会则要求更多参政权作为交换。结果,政府与工会居然达成了 这样的协议:工会有权参予决定民国政府内阁和普鲁士邦内阁人选的去留,有权 参予决定经济、社会立法,有权参予认可行政制度的改革方案,俨然成了议会党 团,史称“无异于一场社会主义革命

还靠专政强制权以紧急命令方式代为立法──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无论如 何,内阁制与总统制的混合,看似一种妥协,实际上也成了内阁不稳的因素之一: 一方面是各党派争夺内阁席位,一方面是总统干预内阁成员的任命,内阁构成既 受国会党派冲突限制,也受总统限制,难以形成听命于自己的内阁班子,遑论制 订内外政策。 为了避免共和宪政陷入议会党争、甚至国家内战,看来还得凭靠宪法赋予总 统的特别权力──可是,为稳定国家秩序而制订的总统专政条款,毕竟与宪法的 民主共和精神相抵触。不错,宪法通常都要赋予国家总统某些特别权力(军队统 率权、外交权、任命权之类),但魏玛宪法 48 条的重点是赋予总统的专政强制 权,这一条文继受于 1871 年俾斯麦宪法 68 条规定的德皇紧急命令权。但紧急命 令权需先有戒严令或紧急状态令,并限于无法召开国会时才可以动用,魏玛宪法 的总统专政权却可以不受法院干预地解释社会危急状态,自行决断是否施行专 政,因而与旧宪法相比,民主宪法实际上强化了总统专政权。 宪法学家们当然 可以解释说:“专政强制权”针对的是,国家处于“围困状态”(Beladerungsz ustand)──国际政治处境不妙、国内出现混乱时,如何可能维持住国家秩序; 何况,在民主宪法框架下,专政不等于专制──专制是个人(皇上或君主)的独 断统治,专政是宪法授权的强制统治;专制不受法律限制,专政却受根本法(宪 法)的限制。尽管如此,施米特仍然尖锐地指出:既然魏玛宪法的专政条款基于 专政者的自由裁量,专政的宪法规定本身便与自由主义的法治国原则相矛盾,因 而意味着,自由民主宪政的安稳恰恰要靠非自由民主的专政来守卫。 共和宪政的如此内在矛盾是现代民主政治本身带来的:民国总统由人民直选 产生,具有人民主权赋予的最高权力,作为立法机关的国会,同样由人民直选出 来;一旦总统与国会对立,这两个人民的合法代表就处于对立之中。由于魏玛宪 法的立法者们的良苦用心,宪法使得总统在与国会对立时占点上风,需要反对国 会法案时,可以将法案诉诸公民复决,需要强制人民时,则可以动用“专政强制 权”。 尽管如此,这个“人民的代表”(直选出来的总统)毕竟不能完全无视 另一个“人民的代表”(直选出来的议会)的“声音”。魏玛民国建国第二年─ ─1920 年 3 月,就发生了卡普暴动(Kapp Pusch),民国政府平定暴动后打算 取消罢工权利,工会则要求更多参政权作为交换。结果,政府与工会居然达成了 这样的协议:工会有权参予决定民国政府内阁和普鲁士邦内阁人选的去留,有权 参予决定经济、社会立法,有权参予认可行政制度的改革方案,俨然成了议会党 团,史称“无异于一场社会主义革命

与张君劢的看法不同,在施米特看来,民主宪法不过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政 治行为的结果,不能将宪法看成“什么绝对的东西,因为它不是从其自身中产生 出来的”。倘若以为有了宪法就万事大吉,那就大错特错了一关键问题仍然在 于:谁决定、谁制订。宪法不会靠自身的规范系统自动产生作用,“宪法的效力 有赖于制订宪法的人的政治意志”一无论“共和”还是“宪法”,都不是一揽 子解决人类政治问题的灵丹妙药一一人类的政治问题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 无论对于传统的政治还是现代的民主政治,政治家或立法者的智识力和道德力都 是首要的决定性要素。 1930年初,魏玛民国议会实际上已经陷于瘫痪,三月28日那天,兴登堡没 有事先与政治党派商量,任命布吕宁(Heinrich Bruning)出任民国总理组阁, 搁置了国会的权力一这一事件标志着张君劢欣佩的“立法国家”的破产,开始 了实质性的总统制。这时,自由民主派智识人和法学家们议论纷纷,担心自由民 主的共和宪政会因此受到根本性损害一施米特马上将一年前的文章(宪法的守 护者〉(1929)扩展成小书,为兴登堡的政治行动辩护:总统制不仅是魏玛宪法 准予的法律建构,而且对于民国来说,也是唯一有出路的选择一通过总统制打 破议会制霸权,修复议会传统创设的立法与执法的微妙平衡,使议会传统不至于 被“直接的”议会民主摧毁。因为一施米特在随后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一书 中告诫说,魏玛宪法这样一个自由民主宪法即便具有妥协性,仍然遭到极左派和 极右派政党拒绝。对极左派来说,这是一部彻头彻尾资产阶级民主的宪法,与第 二帝国宪法藕断丝连:只有实现以工农兵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旧宪法革命 性地决裂而非其改良,才能彻底告别专制时代。对于极右派来说,魏玛宪法是崇 洋媚外,把外国那套政治制度生搬硬套强加给具有悠久民族传统的德意志“人 民”。在民主宪政的框架下,魏玛宪法甚至给予明明白白宣称站在宪法敌对面的 政党以“议会平等”的权利一施米特警告说,倘若这样的政党靠直选一时拥有 了“人民的呼声”在国会占据多数,就可能依相对意义的宪法(条文)改变绝对 意义的宪法(民主政体),现代僭政就来了。 政治和经济处境来说,魏玛民国与张君劢时期的中华共和国一样,其实一直 面临再来一次“革命”的压力一国内政治党派林立,国家承受着因战争赔款而 来的巨大经济负担。不过,两个“共和国”有一个根本不同:魏玛民国没有陷 入军阀割据,军方始终忠于政府,不像北洋时期,动不动就有地方军头要领兵入 京一1917年六月,安徽督军张勋引兵入京,用武力强逼总统解散国会,随即 宣布拥宣统复辟:其时梁任公和张君劢都在段祺瑞内阁任职,两人积极附和,促

与张君劢的看法不同,在施米特看来,民主宪法不过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政 治行为的结果,不能将宪法看成“什么绝对的东西,因为它不是从其自身中产生 出来的”。倘若以为有了宪法就万事大吉,那就大错特错了──关键问题仍然在 于:谁决定、谁制订。宪法不会靠自身的规范系统自动产生作用,“宪法的效力 有赖于制订宪法的人的政治意志”──无论“共和”还是“宪法”,都不是一揽 子解决人类政治问题的灵丹妙药──人类的政治问题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 无论对于传统的政治还是现代的民主政治,政治家或立法者的智识力和道德力都 是首要的决定性要素。 1930 年初,魏玛民国议会实际上已经陷于瘫痪,三月 28 日那天,兴登堡没 有事先与政治党派商量,任命布吕宁(Heinrich Brüning)出任民国总理组阁, 搁置了国会的权力──这一事件标志着张君劢欣佩的“立法国家”的破产,开始 了实质性的总统制。这时,自由民主派智识人和法学家们议论纷纷,担心自由民 主的共和宪政会因此受到根本性损害──施米特马上将一年前的文章〈宪法的守 护者〉(1929)扩展成小书,为兴登堡的政治行动辩护:总统制不仅是魏玛宪法 准予的法律建构,而且对于民国来说,也是唯一有出路的选择──通过总统制打 破议会制霸权,修复议会传统创设的立法与执法的微妙平衡,使议会传统不至于 被“直接的”议会民主摧毁。因为──施米特在随后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一书 中告诫说,魏玛宪法这样一个自由民主宪法即便具有妥协性,仍然遭到极左派和 极右派政党拒绝。对极左派来说,这是一部彻头彻尾资产阶级民主的宪法,与第 二帝国宪法藕断丝连;只有实现以工农兵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与旧宪法革命 性地决裂而非其改良,才能彻底告别专制时代。对于极右派来说,魏玛宪法是崇 洋媚外,把外国那套政治制度生搬硬套强加给具有悠久民族传统的德意志“人 民”。在民主宪政的框架下,魏玛宪法甚至给予明明白白宣称站在宪法敌对面的 政党以“议会平等”的权利──施米特警告说,倘若这样的政党靠直选一时拥有 了“人民的呼声”在国会占据多数,就可能依相对意义的宪法(条文)改变绝对 意义的宪法(民主政体),现代僭政就来了。 政治和经济处境来说,魏玛民国与张君劢时期的中华共和国一样,其实一直 面临再来一次“革命”的压力──国内政治党派林立,国家承受着因战争赔款而 来的巨大经济负担。 不过,两个“共和国”有一个根本不同:魏玛民国没有陷 入军阀割据,军方始终忠于政府,不像北洋时期,动不动就有地方军头要领兵入 京──1917 年六月,安徽督军张勋引兵入京,用武力强逼总统解散国会,随即 宣布拥宣统复辟;其时梁任公和张君劢都在段祺瑞内阁任职,两人积极附和,促

段祺瑞采取专政措施一一如此措施的基础显然是统一号令的军队。可是,靠军力 复辟帝制是历史倒退,靠军力重建共和,就是历史的进步了:孙中山已经对议会 民主政治失去耐心,宣称“南北新旧国会,一概不要它,同时把那些腐败官僚、 跋扈武人、作恶政客,完完全全扫干净它,免致它再出来捣乱,出来作恶,重新 创造一个国民所有的新国家,比现在的共和国家还好得多。”政治家孙中山(而 非人民)再次作出决断,让共和国从军政起步重新来过。 有一种观点认为,魏玛民国最终断送在魏玛宪法手中。这种说法把一件复杂 的历史事情简单化了,但并非无中声有一1932年下半年以来,帕本内阁中的 国防部长施莱歇尔将军和内政部长盖尔多次打算启用一项崎靠军方的“国家紧急 状态计画”,最终因违宪官司的压力而作罢一一这事说起来,迄今还让人感到惊 心动魄。 随着经济状况恶化,失业人数不断上升,纳粹运动对魏玛民国政府的压力越 来越大,冲锋队到处扰乱公共秩序一1932年4一5月间,总理布吕宁和防长G roumlner(?)打算宣布冲锋队为非法组织,以此抑制纳粹运动,但没有起到什么作 用。为免国家陷入内战,国防部的施莱歇尔将军想出一计,说服民国总统兴登堡 对纳粹运动采取“驯化”策略:许诺给纳粹党领袖人物几个内阁职位,条件是纳 粹党不再搞社会运动。32年四月的总统选举后,总统制已经由议会制约转变为 纯粹的总统制,总统想让谁当总理,就让谁当总理。兴登堡听从了施莱歇尔的建 言,约见希特勒,说他会撤掉布吕宁的总理职务,换上估计纳粹党会接受的帕本 出任总理,还答应取消布吕宁宣布的冲锋队禁令,重新选举国会。 施莱歇尔将军在总统面前说得起话,不仅因为他有政治见识,还因为他在国 防部有一个关怀共和命运的政治组织,其成员伸展到军队的中级军官。6月间, 总统换掉了总理,同时让施莱歇尔出任国防部长。 7月30日,新一届国会选举,纳粹党票数大升,虽然还没有取得绝对多数, 但如果与德共联手,就能形成多数。纳粹党见势改变对共产党的态度,采取策略 性合作姿态一于是情势大变,民国总统如果不采取紧急措施,以纳粹党为主体 的三党联盟就有可能赶“魏玛联盟”下台。当然,倘若希特勒信守与兴登堡密谈 时的承诺,不靠议会多数得寸进尺,夺取国家权力,民国政府也可以听之任之。 希特勒哪里会信守承诺,他夹持议会多数要求的不是部长什么的,而是国 家领导权(总理位置),并由他来重新组阁。兴登堡断然拒绝了希特勒的要求一 一虽然兴登堡打算给一些内阁位子给纳粹党领袖人物,绝没有打算把主要的内阁 位子(比如总理之类)给纳粹党,遑论组阁权。国会与总统这两个人民直接选出

段祺瑞采取专政措施──如此措施的基础显然是统一号令的军队。可是,靠军力 复辟帝制是历史倒退,靠军力重建共和,就是历史的进步了:孙中山已经对议会 民主政治失去耐心,宣称“南北新旧国会,一概不要它,同时把那些腐败官僚、 跋扈武人、作恶政客,完完全全扫干净它,免致它再出来捣乱,出来作恶,重新 创造一个国民所有的新国家,比现在的共和国家还好得多。” 政治家孙中山(而 非人民)再次作出决断,让共和国从军政起步重新来过。 有一种观点认为,魏玛民国最终断送在魏玛宪法手中。这种说法把一件复杂 的历史事情简单化了,但并非无中声有──1932 年下半年以来,帕本内阁中的 国防部长施莱歇尔将军和内政部长盖尔多次打算启用一项崎靠军方的“国家紧急 状态计画”,最终因违宪官司的压力而作罢──这事说起来,迄今还让人感到惊 心动魄。 随着经济状况恶化,失业人数不断上升,纳粹运动对魏玛民国政府的压力越 来越大,冲锋队到处扰乱公共秩序──1932 年 4-5 月间,总理布吕宁和防长 G roumlner(?)打算宣布冲锋队为非法组织,以此抑制纳粹运动,但没有起到什么作 用。为免国家陷入内战,国防部的施莱歇尔将军想出一计,说服民国总统兴登堡 对纳粹运动采取“驯化”策略:许诺给纳粹党领袖人物几个内阁职位,条件是纳 粹党不再搞社会运动。32 年四月的总统选举后,总统制已经由议会制约转变为 纯粹的总统制,总统想让谁当总理,就让谁当总理。兴登堡听从了施莱歇尔的建 言,约见希特勒,说他会撤掉布吕宁的总理职务,换上估计纳粹党会接受的帕本 出任总理,还答应取消布吕宁宣布的冲锋队禁令,重新选举国会。 施莱歇尔将军在总统面前说得起话,不仅因为他有政治见识,还因为他在国 防部有一个关怀共和命运的政治组织,其成员伸展到军队的中级军官。6 月间, 总统换掉了总理,同时让施莱歇尔出任国防部长。 7 月 30 日,新一届国会选举,纳粹党票数大升,虽然还没有取得绝对多数, 但如果与德共联手,就能形成多数。纳粹党见势改变对共产党的态度,采取策略 性合作姿态──于是情势大变,民国总统如果不采取紧急措施,以纳粹党为主体 的三党联盟就有可能赶“魏玛联盟”下台。当然,倘若希特勒信守与兴登堡密谈 时的承诺,不靠议会多数得寸进尺,夺取国家权力,民国政府也可以听之任之。 希特勒哪里会信守承诺,他夹持议会多数要求的不是部长什么的,而是国 家领导权(总理位置),并由他来重新组阁。兴登堡断然拒绝了希特勒的要求─ ─虽然兴登堡打算给一些内阁位子给纳粹党领袖人物,绝没有打算把主要的内阁 位子(比如总理之类)给纳粹党,遑论组阁权。国会与总统这两个人民直接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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