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公民与政府,谁主谁仆 曹思源的博客http://caosiyuan.blog.ifeng.com 在公民与公仆的角色关系中,应当是公仆为公民服务,而不能倒过来要亿万公民去为公 仆服务,这是共和国法律常识中又一重要内容 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3亿人口、五千年文明史,黄河、长江、长城是它的 标志。在这里,国家是个历史、地理、文化意义上的特定整体。 “国家”还有第二个含义,即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国家机构。远的不说,近如大清帝 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它是与神州大地上的政府名称联系在一起的。有人爱之, 有人恨之,各不相同,亦属正常。如清初爱国人士高举“反清复明”的大旗:清末义和团的 口号则是“扶清灭洋”;中国共产党闹革命要推翻国民党政府,自然不爱中华民国,还在江 西革命根据地建立过国中之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而国民党、民进党则从来没有爱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马克思、列宁都提出过“国家消亡”论,并不是说地球上的国家要蒸发掉, 而是指他们设想未来的无阶级社会,国家机构、政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在中国,社会大众习惯于把国家机构都叫做政府。有句口号“政府要为人民办事”,当 然是指所有国家机构都要为人民办事,法院和人大也不例外。 为了通俗方便,本文将国家、国家机构、政府作为同一含义使用。 古代君主自称“朕”。所谓“朕即国家”,说白了:帝王我就是国家,国家也就是我。 君主把国家一切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里,生杀予夺,为所欲为。 现代共和国的普遍原则是主权在民。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大都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如: 阿塞拜疆宪法规定“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源泉”,韩国宪法规定“主权属于国民”、“一 切权力来源于国民”,马尔代夫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一切权力来自全体公民”等。 我国宪法中历来都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世界宪政潮流和我国的经验教训都表明:现代国家主权在民,公民应是共和国的主人, 这是我们任何人都要知道并遵守的宪法常识。如果违背了这一常识,就有可能导致天下大乱, 重蹈十年浩劫的覆辙。旧社会,做官当老爷,为君主服务:新社会,做官当公仆,为公民服 务。这个区别是由国家政权性质不同所决定的。在现代共和国,公民是主人,公民行使主权 的方式有二:一为直接方式:如全民公决,直接投票决定或复决国家重大事务:民间办报刊、 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网络媒体,对国家大事直接发表意见,对公仆的工作好坏、业绩大 小直接发表评论。二为间接方式:通过一定程序选举或任命公务员,由他们行使职权为公民 办事。这些被推选出来的公务员组成国家机构(包括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和在 选举中获得多数票而领导政府的执政党及其领袖,都是公仆。政府为公民办事所需办公经费 和劳动报酬,从公民向国家纳税的税款中支付。这与某个公民出钱雇人为其做清洁工、做保 姆一样。只不过前者是为全体公民办公事的公仆,后者是为个别公民办私事的私佣
曹思源:公民与政府,谁主谁仆 曹思源的博客 http://caosiyuan.blog.ifeng.com 在公民与公仆的角色关系中,应当是公仆为公民服务,而不能倒过来要亿万公民去为公 仆服务,这是共和国法律常识中又一重要内容 中国有 960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3 亿人口、五千年文明史,黄河、长江、长城是它的 标志。在这里,国家是个历史、地理、文化意义上的特定整体。 “国家”还有第二个含义,即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国家机构。远的不说,近如大清帝 国、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它是与神州大地上的政府名称联系在一起的。有人爱之, 有人恨之,各不相同,亦属正常。如清初爱国人士高举“反清复明”的大旗;清末义和团的 口号则是“扶清灭洋”;中国共产党闹革命要推翻国民党政府,自然不爱中华民国,还在江 西革命根据地建立过国中之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而国民党、民进党则从来没有爱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马克思、列宁都提出过“国家消亡”论,并不是说地球上的国家要蒸发掉, 而是指他们设想未来的无阶级社会,国家机构、政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在中国,社会大众习惯于把国家机构都叫做政府。有句口号“政府要为人民办事”,当 然是指所有国家机构都要为人民办事,法院和人大也不例外。 为了通俗方便,本文将国家、国家机构、政府作为同一含义使用。 古代君主自称“朕”。所谓“朕即国家”,说白了:帝王我就是国家,国家也就是我。 君主把国家一切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里,生杀予夺,为所欲为。 现代共和国的普遍原则是主权在民。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大都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如: 阿塞拜疆宪法规定“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源泉”,韩国宪法规定“主权属于国民”、“一 切权力来源于国民”,马尔代夫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一切权力来自全体公民”等。 我国宪法中历来都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世界宪政潮流和我国的经验教训都表明:现代国家主权在民,公民应是共和国的主人, 这是我们任何人都要知道并遵守的宪法常识。如果违背了这一常识,就有可能导致天下大乱, 重蹈十年浩劫的覆辙。旧社会,做官当老爷,为君主服务;新社会,做官当公仆,为公民服 务。这个区别是由国家政权性质不同所决定的。在现代共和国,公民是主人,公民行使主权 的方式有二:一为直接方式:如全民公决,直接投票决定或复决国家重大事务;民间办报刊、 电台、电视台、出版社、网络媒体,对国家大事直接发表意见,对公仆的工作好坏、业绩大 小直接发表评论。二为间接方式:通过一定程序选举或任命公务员,由他们行使职权为公民 办事。这些被推选出来的公务员组成国家机构(包括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和在 选举中获得多数票而领导政府的执政党及其领袖,都是公仆。政府为公民办事所需办公经费 和劳动报酬,从公民向国家纳税的税款中支付。这与某个公民出钱雇人为其做清洁工、做保 姆一样。只不过前者是为全体公民办公事的公仆,后者是为个别公民办私事的私佣
在现代社会,无论公仆还是私佣,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并不低人一等。他们的称谓, 没有卑贱的含义。 无论公仆还是私佣,由于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都是可以按既定程序解除合约。无限期 任职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有的公仆忽然神气起来,趾高气扬,做官当老爷,骑在公民的头上作威作福、称王 称霸,那他就缺乏自知之明,犯了时代的错误,忘记了公民是国家的主人,难免被公民所睡 弃,甚至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如前所述,公民可以在不同的领域担当不同的角色,一个公民可以担任演员、教师,也 可以被推选出来担任市长,成为全市人民的公仆。在这里,公仆并没有贬损的含义,并不是 奴仆的意思。公仆本身也是一个公民,只不过在担任公职期间,他的角色要求他为众多公民 服务。 简而言之,在公民与公仆的角色关系中,应当是公仆为公民服务,而不能倒过来要亿万 公民去为公仆服务,这是共和国法律常识中又一重要内容,万万颠倒不得
在现代社会,无论公仆还是私佣,在人格上都是独立的,并不低人一等。他们的称谓, 没有卑贱的含义。 无论公仆还是私佣,由于任期届满或其他原因,都是可以按既定程序解除合约。无限期 任职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有的公仆忽然神气起来,趾高气扬,做官当老爷,骑在公民的头上作威作福、称王 称霸,那他就缺乏自知之明,犯了时代的错误,忘记了公民是国家的主人,难免被公民所唾 弃,甚至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如前所述,公民可以在不同的领域担当不同的角色,一个公民可以担任演员、教师,也 可以被推选出来担任市长,成为全市人民的公仆。在这里,公仆并没有贬损的含义,并不是 奴仆的意思。公仆本身也是一个公民,只不过在担任公职期间,他的角色要求他为众多公民 服务。 简而言之,在公民与公仆的角色关系中,应当是公仆为公民服务,而不能倒过来要亿万 公民去为公仆服务,这是共和国法律常识中又一重要内容,万万颠倒不得